安徽雷鸣科化股份有限公司2008年度股东大会公告
特别提示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重要提示
本次大会召开期间没有增加、否决或变更提案。
二、会议召开的情况
(一)召开时间:2009年5月21日上午9:30
(二)召开地点:公司二楼会议室
(三)召开方式:现场投票方式。
(四)召集人:董事会
(五)主持人:董事长张海龙先生
(六)本次会议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三、会议的出席情况
1、出席的总体情况参加本次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4人,代表股份36,460,316股,占公司股份总数9000万股的40.51%。
2、公司部分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及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出(列)席了会议。
四、提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经与会股东及股东代表记名投票表决,表决情况如下:
1、2008年度报告及摘要
赞成36,460,316股,反对0股,弃权0股。赞成股份数占出席代表所持股份数的100%。
2、2008年度财务决算和2009年度财务预算报告;
赞成36,460,316股,反对0股,弃权0股。赞成股份数占出席代表所持股份数的100%。
3、2008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经华普天健高商会计师事务所(北京)有限公司出具的会审字[2009]3390号审计报告确认,公司2008年度母公司实现净利润22,199,524.98元,按《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10%提取法定盈余公积金2,219,952.50元,并按有关规定提取专项储备(安全基金)1,061,584.13元,加年初未分配利润27,012,491.15元,扣除2007年度实际分配的股利10,980,000.00元(07年利润分配方案按11,000,000.00元进行利润分配,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红利1.22元,最终分配数系尾差影响),2008年度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34,950,479.50元。按2008年末总股本90,000,00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1.00元(含税),共计分配股利9,000,000.00元,剩余未分配利润25,950,479.50元结转至下一年度。资本公积金不转增。
赞成36,460,316股,反对0股,弃权0股。赞成股份数占出席代表所持股份数的100%。
4、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报告
根据财政部二○○八版《企业会计准则讲解》“企业依照国家有关规定提取的安全生产费用以及具有类似性质的各项费用,应当在所有者权益中的‘盈余公积’项下以‘专项储备’项目单独反映”,作为利润分配计提的安全生产费用,不再从成本费用中计提并作为负债列报,实际发生的安全生产费用记入固定资产或当期损益,同时按照实际使用金额将“盈余公积—专项储备”结转至“利润分配—未分配利润”,并对以前年度进行追溯调整。因此2007年公司合并财务报表追溯调整为:调增2007年年初股东权益232,472.39元(其中调增留存收益211,306.37元、调增少数股东权益21,166.02元);调增2007年度净利润803,542.42元(其中调增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496,317.01元、调增少数股东损益307,225.41元);调增2007年年末股东权益1,036,014.81元(其中调增留存收益707,623.38元、调增少数股东权益328,391.43元)。
赞成36,460,316股,反对0股,弃权0股。赞成股份数占出席代表所持股份数的100%。
5、2008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赞成36,460,316股,反对0股,弃权0股。赞成股份数占出席代表所持股份数的100%。
6、2008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赞成36,460,316股,反对0股,弃权0股。赞成股份数占出席代表所持股份数的100%。
7、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赞成36,460,316股,反对0股,弃权0股。赞成股份数占出席代表所持股份数的100%。
8、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根据安徽工商行政管理局《工商企业(个体户)营业执照注册号升位通知书》公司章程中营业执照号变更为340000000024501。
根据中国证监会令第57号《关于修改上市公司现金分红若干规定的决定》,公司章程第一百五十五条修改为:公司应实施积极的利润分配政策:
(一)公司的利润分配应重视对投资者的合理投资回报,利润分配政策应保持连续性和稳定性。
(二)公司可以采取现金、股票或者以资本公积转增股本及其它符合法律、行政法规的合理方式分配股利。公司可以进行中期现金分红。公司如申请再融资,最近三年以现金累计分配的利润不少于最近三年实现的年均可分配利润的百分之三十,确因特殊原因不能达到上述比例的,董事会应当向股东大会作特别说明。
(三)存在公司股东违规占用公司资金情况的,公司应当扣减该股东所分配的现金股利,以偿还其占用的资金。
(四)公司董事会做出现金利润分配预案,应当在定期报告中披露。
赞成36,460,316股,反对0股,弃权0股。赞成股份数占出席代表所持股份数的100%。
9、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决定续聘华普天健高商会计师事务所(北京)有限公司为公司2009年度财务报告审计机构。
赞成36,460,316股,反对0股,弃权0股。赞成股份数占出席代表所持股份数的100%。
五、律师见证情况
公司聘请的安徽天禾律师事务所张晓健律师出席并见证了本次股东大会,对公司提供的文件和有关事实进行了审查和验证,认为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人员和召集人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六、备查文件目录
1、经与会董事和记录人签字确认的股东大会决议。
2、安徽天禾律师事务所出具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安徽雷鸣科化股份有限公司
2009年5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