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2004年3月25日,重庆渝港钛白粉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以通讯方式召开临时会议,全体董事参加了会议,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审议通过如下决议:同意向攀钢财务公司借款3,000万元,用于资金周转,借款年利率5.0445%,借款期限为一年。 特此公告 重庆渝港钛白粉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04年 3月25日
重庆渝港钛白粉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决议公告 |
---|
公告日期:2004-03-27 |
|
↑返回页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