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皖维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股权质押事项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安徽皖维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08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发行不超过7.49亿元公司债券方案的议案》和《关于用公司持有的国元证券股权为本次债券提供质押担保的议案》。现发行申请已获得中国证监会股票发行审核委员会有条件审核通过。 公司董事会根据本期债券发行工作的需要,与本期债券的受托管理人--宏源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签署了《股份质押合同》,用公司所持有的国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000728)65,975,369股人民币普通股为本期债券提供质押担保。双方于2009年5月20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办理了股权质押的相关法定手续。质押期限自2009年5月20日起至双方在证券登记机构办理解除质押登记手续之日止。 特此公告 安徽皖维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09年5月22日
安徽皖维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股权质押事项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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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2009-05-2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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