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洋王照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监事辞职并提名监事候选人的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海洋王照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监事会近日收到公司监
事彭萍女士的辞职报告,彭萍女士因家庭原因,申请辞去公司监事职务,辞职后
彭萍女士不再担任公司任何职务。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彭萍
女士辞去监事职务,本公司监事人数少于最低法定人数,因此彭萍女士的辞职报
告需在新任监事填补其缺额后方可生效。公司监事会对彭萍女士任职期间为公司
所做出的贡献表示衷心的感谢。
2018 年 4 月 23 日,公司召开第四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补选监事的议案》,提议选举李刚先生任公司监事,任期至本届监事会届满时
为止。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17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李刚先生简历详见附件。
监事变更后,最近二年内曾担任过公司董事或者高级管理人员的监事人数未
超过公司监事总数的二分之一;单一股东提名的监事未超过公司监事总数的二分
之一。
特此公告。
海洋王照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18 年 4 月 23 日
附件:
李刚,男,1984 年生,中国国籍,无永久境外居留权,本科学历。曾在深
圳市领先康体实业有限公司、嘉禾金马广告、南京康尼机电股份有限公司任职;
2011 年 5 月起在深圳市海洋王照明技术有限公司工作,2015 年 6 月 1 日起在深
圳市海洋王照明工程有限公司工作,历任人力资源专员、高级人力资源专员、部
门助理、人力资源经理;现任组织发展部经理。
李刚先生持有本公司股份 4,300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0.00%,与持有公司 5%
以上的股东、本公司实际控制人及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
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和《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监事的情形,
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任何惩戒。
经在全国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公布与查询平台查询,李刚先生不属于
失信被执行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