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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洋王: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18-04-24
海洋王照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海洋王照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18 年 4 月 23 日召开
的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根据深圳
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批准。现将具
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概述
    2017 年 12 月 25 日,财政部颁布《关于修订印发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
的通知》 (财会[2017]30 号),要求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非金融企业应当按照企
业会计准则和本通知要求编制 2017 年度及以后期间的财务报表。
    由于上述修订,公司需对原会计政策进行相应变更,并按以上文件规定执行。
    二、变更前后采用的会计政策
   (一)变更前公司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变更前,公司执行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
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
   (二)变更后公司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变更后,公司按照财政部于2017年12月25日颁布的《关于修订印发一般
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中的规定执行。其他未变更部分,仍按照财政部前期
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
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执行。
    三、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根据《关于修订印发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 (财会[2017]30 号)
的要求执行,并根据要求在财务报告中进行相应的披露。公司在利润表中新增“资
产处置收益”项目,将 2017 年 1 月 1 日之后发生的原列示为“营业外收入”及
“营业外支出”的资产处置损益重分类至“资产处置收益”项目,对于 2016 年
可比期间的财务报表也予以追溯调整。
   本次变更仅对财务报表项目列示产生影响,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
金流量无重大影响,不涉及以往年度的追溯调整。
    四、董事会关于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合理性的说明
    董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颁布及修订的最新会计准
则进行的合理变更,符合相关规定,执行新的会计政策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
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形,该变更对财
务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无重大影响。因此,董事会同意本次会计
政策变更。
    五、独立董事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独立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发布《关于修订印发一般企
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7】30 号)的相关规定进行的合理变更,使
公司的会计政策符合财政部、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等相关规定,能够客
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符合公司和所有股东的利益。本次
会计政策变更的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没有损害
公司及中小股东的权益。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六、监事会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意见
    监事会认为:本次公司对会计政策变更符合财政部、证监会、深交所等相关
规定,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决策程序符合相关要
求,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能更准确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存在损害公
司及股东合法权益的情况。
备查文件:
1. 《海洋王照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2. 《海洋王照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3. 《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4. 深圳证券交易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海洋王照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 年 4 月 23 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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