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洛凯机电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江苏洛凯机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
议于 2018 年 4 月 20 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会议审议并通过
了《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拟对《江苏洛凯机电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
下简称“《公司章程》”)中的部分条款进行修订,并将相关议案提交股东大会审
议。
修改的具体内容如下:
原《公司章程》内容 修改后《公司章程》内容
第六十七条 股东大会由董事长主持。
第六十七条 股东大会由董事长主持。
董事长不能履行职务或不履行职务时,
董事长不能履行职务或不履行职务时,
应当由副董事长主持,副董事长亦不能
由半数以上董事共同推举的一名董事
履行职务或不履行职务的,由半数以上
主持。
董事共同推举的一名董事主持。
第一百一十一条 董事会设董事长 1 人, 第一百一十一条 董事会设董事长 1 人,
可以设副董事长。董事长由董事会以全 可以设副董事长。董事长和副董事长由
体董事的过半数选举产生。 董事会以全体董事的过半数选举产生。
第一百一十三条 公司副董事长协助董
事长工作,董事长不能履行职务或者不
第一百一十三条 董事长不能履行职务
履行职务的,由副董事长履行职务,副
或者不履行职务的,由半数以上董事共
董事长不能履行职务或者不履行职务
同推举一名董事履行职务。
的,由半数以上董事共同推举一名董事
履行职务。
修改后的公司章程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特此公告。
江苏洛凯机电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8 年 4 月 24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