阳光电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17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
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情况概述
1、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原因
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是依照《企业会计准则》及公司会计政策的相关规
定进行的。公司及下属子公司对 2017 年度末各类存货、应收款项、固定资产、
在建工程、无形资产、商誉等资产进行了全面清查,对各类存货的可变现净值,
应收款项回收的可能性,固定资产、在建工程及无形资产的可变现性进行了充分
的评估和分析,认为上述资产中部分资产存在一定的减值迹象,公司需对可能发
生资产减值损失的相关资产进行计提减值准备。
2、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资产范围和总金额
公司及下属子公司对 2017 年度末存在可能发生减值迹象的资产(范围包括
应收款项、存货、商誉等)进行全面清查和资产减值测试后,计提 2016 年度各
项资产减值准备共计 214,086,403.28 元,详情如下表:
单位:元
项目 本期发生额 上期发生额
一、坏账损失 155,976,924.90 119,465,248.39
二、存货跌价损失 5,470,058.32 10,778,589.23
三、在建工程减值损失 52,639,420.06 —
合计 214,086,403.28 130,243,837.62
3、公司对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审批程序
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事项,在董事会审批权限范围内,已经公司第三届董
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及第三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
审议。
二、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将减少公司 2017 年度营业利润 214,086,403.28 元,
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已经华普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确认。
三、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确认标准及计提方法
本次计提的资产减值准备为应收账款坏账准备、存货跌价准备、在建工程减
值准备。
1、2017 年度公司计提坏账准备 155,976,924.90 元。公司坏账准备的确认标
准及计提方法为:
在资产负债表日对应收款项的账面价值进行检查,有客观证据表明其发生减
值的,计提减值准备。
(1)单项金额重大并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款项
单项金额重大的判断依据或金额标准:本公司将 500 万元以上应收账款,100
万元以上其他应收款确定为单项金额重大。
单项金额重大并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计提方法:对于单项金额重大的应收款
项,单独进行减值测试。有客观证据表明其发生了减值的,根据其未来现金流量
现值低于其账面价值的差额,确认减值损失,并据此计提相应的坏账准备。
短期应收款项的预计未来现金流量与其现值相差很小的,在确定相关减值损
失时,不对其预计未来现金流量进行折现。
(2)按信用风险特征组合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款项
确定组合的依据:
对单项金额重大单独测试未发生减值的应收款项汇同单项金额不重大的应
收款项,本公司以账龄作为信用风险特征组合。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的计提方法:账龄分析法
根据以前年度按账龄划分的各段应收款项实际损失率作为基础,结合现时
情况确定本年各账龄段应收款项组合计提坏账准备的比例,据此计算本年应计提
的坏账准备。
各账龄段应收款项组合计提坏账准备的比例具体如下:
应收账款计提比 其他应收款计提比 长期应收款(注*)
账龄
例 例
1 年以内(含 1 年) 5% 5% 5%
1-2 年 10% 10% 10%
2-3 年 30% 30% 30%
3-4 年 50% 50% 50%
4-5 年 80% 80% 80%
5 年以上 100% 100% 100%
注*:对已到收款期或一年内到期的长期应收款,按照上述账龄对应的比例计提坏账准
备。
(3)单项金额不重大但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款项
对单项金额不重大但已有客观证据表明其发生了减值的应收款项,按账龄分
析法计提的坏账准备不能反映实际情况,本公司单独进行减值测试,根据其未来
现金流量现值低于其账面价值的差额,确认减值损失,并据此计提相应的坏账准
备。
2、2017 年度公司计提存货跌价准备 5,470,058.32 元。公司存货跌价准备的
确认标准及计提方法为:
资产负债表日按成本与可变现净值孰低计量,存货成本高于其可变现净值
的,计提存货跌价准备,计入当期损益。
在确定存货的可变现净值时,以取得的可靠证据为基础,并且考虑持有存货
的目的、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的影响等因素。
①产成品、商品和用于出售的材料等直接用于出售的存货,在正常生产经营
过程中,以该存货的估计售价减去估计的销售费用和相关税费后的金额确定其可
变现净值。为执行销售合同或者劳务合同而持有的存货,以合同价格作为其可变
现净值的计量基础;如果持有存货的数量多于销售合同订购数量,超出部分的存
货可变现净值以一般销售价格为计量基础。用于出售的材料等,以市场价格作为
其可变现净值的计量基础。
②需要经过加工的材料存货,在正常生产经营过程中,以所生产的产成品的
估计售价减去至完工时估计将要发生的成本、估计的销售费用和相关税费后的金
额确定其可变现净值。如果用其生产的产成品的可变现净值高于成本,则该材料
按成本计量;如果材料价格的下降表明产成品的可变现净值低于成本,则该材料
按可变现净值计量,按其差额计提存货跌价准备。
③存货跌价准备一般按单个存货项目计提;对于数量繁多、单价较低的存货,
按存货类别计提。
④资产负债表日如果以前减记存货价值的影响因素已经消失,则减记的金额
予以恢复,并在原已计提的存货跌价准备的金额内转回,转回的金额计入当期损
益。
3、2017 年度公司计提在建工程减值准备 52,639,420.06 元。公司在建工程减
值准备的确认标准及计提方法为:
本公司于资产负债表日对在建工程进行全面检查,如果有证据表明在建工程
已经发生了减值,估计可收回金额低于其账面价值时,账面价值减记至可收回金
额,减记的金额确认为资产减值损失,计入当期损益,同时计提相应的资产减值
准备。资产减值损失一经确认,在以后会计期间不再转回。存在下列一项或若干
项情况的,对在建工程进行减值测试:
①长期停建并且预计在未来 3 年内不会重新开工的在建工程。
②所建项目无论在性能上,还是在技术上已经落后,并且给企业带来的经济
利益具有很大的不确定性。
③其他足以证明在建工程已经发生减值的情形。
四、董事会关于公司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合理性说明
公司于 2018 年 4 月 23 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依据《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相关会计政策的规
定,决定 2017 年度公司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共计 214,086,403.28 元。本次计提相
关资产减值准备依据充分,公允地反映了公司资产状况,使公司关于资产价值的
会计信息更加真实可靠,更具合理性。
五、监事会意见
公司于 2018 年 4 月 23 召开了第三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决议程
序合法,依据充分;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等相关规定,符合公司实际情况,计
提后能更公允地反映公司资产状况,同意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
六、提示
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已经华普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确
认。
七、备查文件
1、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
2、第三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阳光电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零一八年四月二十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