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833550 证券简称:路维光电 主办券商:民生证券
深圳市路维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关联交易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关联交易概述
(一)关联交易概述
本次关联交易是偶发性关联交易。杜武兵、冷秀兰为公司向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提供关联担保;
杜武兵为公司向花旗银行(中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提供关联担保;
杜武兵、深圳市路维电子有限公司为公司向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提供关联担保。
(二)关联方关系概述
1.杜武兵,为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任公司董事长,与
冷秀兰为夫妻关系。
2.冷秀兰,与杜武兵为夫妻关系。
3.深圳市路维电子有限公司,为公司股东、实际控制人杜武兵
控制的公司,同时,公司股东肖青、白伟钢及公司董事刘鹏均为深圳市路维电子有限公司董事。
(三)表决和审议情况
公司于2018年4月20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
1.审议议案九《关于同意杜武兵、冷秀兰为公司向浙商银行股份
有限公司深圳分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提供关联担保的议案》
表决结果:4名董事同意,0名董事反对,0名董事弃权。回避表决情况:董事长杜武兵与本议案存在关联关系,对本议案回避表决。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2.审议议案十二《关于同意杜武兵为公司向花旗银行(中国)有
限公司深圳分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提供关联担保的议案》
表决结果:4名董事同意,0名董事反对,0名董事弃权。回避表决情况:董事长杜武兵与本议案存在关联关系,对本议案回避表决。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3.审议议案十四《关于同意杜武兵、深圳市路维电子有限公司为
公司向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提供关联担保的议案》
根据《公司章程》及《关联交易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董事长杜武兵、董事肖青、董事白伟钢、董事刘鹏均与本议案存在关联关系,对本议案回避表决,无关联董事人数不足三人,本议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四)本次关联交易是否存在需经有关部门批准的情况
不存在。
二、关联方介绍
(一)关联方基本情况
关联方姓名/名称 住所 企业类型 法定代表人冷秀兰
广东省深圳市南山区玉
泉路****
--杜武兵
广东省深圳市南山区玉
泉路****
--深圳市路维电子有限公司
深圳市南山区高新北区科苑大道西****
有限公司白伟钢
(二)关联关系
1.杜武兵,为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任公司董事长,与冷
秀兰为夫妻关系。
2.冷秀兰,与杜武兵为夫妻关系。
3.深圳市路维电子有限公司,为公司股东、实际控制人杜武兵
控制的公司,同时,公司股东肖青、白伟钢及公司董事刘鹏均为深圳市路维电子有限公司董事。
三、交易协议的主要内容
1.公司预计向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申请总额不超过
3000万元的综合授信额度,其中一笔为2000万元综合授信额度,另一笔为1000万元综合授信额度,授信期限均为1年。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杜武兵及其妻子冷秀兰为上述贷款提供连带责任担保。协议日期以实际签署日期为准。
2.公司预计向花旗银行(中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申请总额不超
过250万美元的综合授信额度,授信期限为无固定期限,公司控股股
东、实际控制人杜武兵为上述贷款提供连带责任担保。协议日期以实际签署日期为准。
3.公司预计向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申请总额不超过
7000万元的综合授信额度,授信期限为1年,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杜武兵,深圳市路维电子有限公司为上述贷款提供连带责任担保。协议日期以实际签署日期为准。
四、定价依据及公允性
(一)定价政策和定价依据
上述关联方交易事项,公司无需向其支付相关费用,属于关联方对公司发展的支持行为,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其他股东利益的情形。
五、该关联交易的必要性及对公司的影响
(一)必要性和真实意图
关联方为公司无偿提供担保,有利于提高公司的筹资效率,可解决公司资金需求,为公司现阶段更好的发展提供基础支持。
(二)本次关联交易对公司的影响
上述关联交易有利于公司筹资,解决公司资金需求,有利于改善公司财务状况和日常业务的开展,不存在损害挂牌公司和其他股东利益的情形,上述关联交易不影响公司的独立性。
六、备查文件目录
《深圳市路维光电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
深圳市路维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18年4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