读取中,请稍候

00-00 00:00:00
--.--
0.00 (0.000%)
昨收盘:0.000今开盘:0.000最高价:0.000最低价:0.000
成交额:0成交量:0买入价:0.000卖出价:0.000
市盈率:0.000收益率:0.00052周最高:0.00052周最低:0.000
深深宝A:2018年度对外担保额度预计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18-04-24
深圳市深宝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度对外担保额度预计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公告
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担保额度预计情况概述
    深圳市深宝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18 年 4 月
20 日召开了第九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预计公司 2018
年度对外担保额度的议案》。同意公司为下属全资子公司提供预计不超过
1.5 亿元人民币的连带责任担保,具体情况预计如下:
    1、拟为下属深圳市深宝华城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深宝华城”)
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不超过 6,500 万元人民币提供连带责任担保;
    2、拟为下属深圳市深宝三井食品饮料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深
宝三井”)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不超过 3,500 万元人民币提供连带责
任担保;
    3、拟为下属婺源县聚芳永茶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婺源聚芳永”)
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不超过 5,000 万元人民币提供连带责任担保。
    根据《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上述担保事项在董事会的审批权限
范围内,不需要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被担保全资子公司的基本情况
    1、深圳市深宝华城科技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2002 年 4 月 10 日
    注册地址:深圳市龙岗区横岗镇荷坳村金源路 22 号
    法定代表人:周伟和
    注册资本:153,451,300 元
    经营范围:兴办实业(具体项目另行申报);信息咨询,食品技术开
发(以上不含限制项目);货物及技术进出口;其他食品(食品工业用菊
花提取液速溶粉、食品工业用罗汉果提取液速溶粉、食品工业用金银花
提取液速溶粉、食品工业用复合乌梅提取物浓缩汁、凉茶浓缩液、食品
工业用凉茶浓缩汁、红枣速溶粉、混合植物速溶粉;仙草速溶粉、鲜白
茅根速溶粉、食品工业用莲子百合浓缩液、食品工业用荷叶速溶粉、食
品工业用淡竹叶速溶粉)的生产销售;含茶制品(速溶茶类)的生产销
售;固体饮料的生产销售;饮料(茶饮料类、果汁及蔬菜汁类、其他饮
料类)的生产销售。
    截至 2017 年 12 月 31 日,深宝华城总资产 167,425,871.69 元,归
属母公司股东权益 135,586,230.71 元,资产负债率 19.02%;2017 年度
实现营业收入 133,039,617.14 元,净利润-2,804,760.78 元。
    2、深圳市深宝三井食品饮料发展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1998 年 1 月 16 日
    注册地址:深圳市南山区南山街道学府路科技园软件产业基地 4 栋 B
座8层
    法定代表人:姚晓鹏
    注册资本:30,150,000 元
    经营范围:企业管理咨询;投资管理;受托资产管理;食品机械设
备的租赁;国内贸易;经营进出口业务。(以上不含证券、金融项目,法
律、行政法规、国务院决定规定在登记前须经批准的项目除外,限制的
项目须取得许可后方可经营);物业管理;食品的生产、技术咨询。
    截至 2017 年 12 月 31 日,深宝三井总资产 95,338,909.46 元,归属
母公司股东权益 34,038,929.25 元,资产负债率 64.30%;2017 年度实现
营业收入 442,718.51 元,净利润 24,608.06 元。
    3、婺源县聚芳永茶业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2005 年 04 月 07 日
    注册地址:江西省上饶市婺源县紫阳镇金鸡亭工业园区
    法定代表人:周伟和
    注册资本:290,000,000 元
    经营范围:茶叶、天然植物、茶叶及天然植物提取物、种植、茶叶
进出口贸易、农副土特产品、收购、加工、销售(以上项目国家有专项
规定的凭有效资质证或许可证经营)。
    截至 2017 年 12 月 31 日,婺源聚芳永总资产 388,571,278.18 元,
归属母公司股东权益 321,111,398.09 元,资产负债率 17.36%;2017 年
度实现营业收入 168,099,876.46 元,净利润 2,261,695.63 元。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上述担保是公司 2018 年度担保额度,均为连带责任担保。在担保额
度内,按实际担保金额签署具体担保协议。
    四、董事会意见
    董事会认为:上述被担保的对象为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全资子公司,
公司对其具有控制权,且经营稳定,资信状况良好,担保风险可控。以
上担保事项不存在与中国证监会《关于规范上市公司与关联方资金往来
及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若干问题的通知》(证监发[2003]56 号)及《关于规
范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行为的通知》(证监发[2005]120 号)相违背的情况,
未损害公司及股东的利益。
       五、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对公司预计 2018 年度对外担保额度相关担保情况进行
了核查并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除了对全资子公司的担保外,公司不存在对合并报表以外的其他公
司的担保。公司不存在为控股股东及公司持股 50%以下的其他关联方、任
何非法人单位或个人提供担保的情况。公司对全资子公司的担保属于公
司正常生产经营和资金合理利用的需要,没有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
益。综上所述:该等事项有利于公司业务的发展,决策和审议程序合法、
合规。我们同意公司本次关于对外担保额度的议案。
       六、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数量
       截至公告之日,本公司对外担保金额为人民币 3,000 万元(未含本
次担保额度),占本公司 2017 年 12 月 31 日经审计净资产的 3.17%。目前,
本公司及下属子公司无对外担保的情况,亦未发生逾期担保、涉及诉讼
的担保及因担保被判决败诉而应承担损失的情况。
       七、备查文件
       1、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
       2、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九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
见。
特此公告。
                 深圳市深宝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一八年四月二十四日

  附件:公告原文
返回页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