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872387 证券简称:青岛食品 主办券商:东北证券
青岛食品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17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青岛食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结合当前实际情况,考虑到公司未来可持续发展,同时兼顾对投资者的合理回报,根据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于2018年4月 20日在公司会议室召开了第八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及第八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2017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现将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利润分配预案情况
截至2017年12月31日,经山东和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2017年度合并实现净利润47,472,103.32元,母公司实现净利润为38,579,737.09元,根据《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按母公司2017年度公司实现净利润的10%提取法定盈余公积3,857,973.71元;截至2017年12月31日母公司累计期末可供分配利润为161,487,043.91元。公司现有总股本33,275,000股,届时将以权益分派实施时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6.00元(含税),共计派发现金红利 19,965,000.00元(最终以中国证券登记结算公司北京分公司确认为准);以未分配利润向全体股东每10股送红股10股,共计送股33,275,000股(最终以中国证券登记结算公司北京分公
司确认为准);股东应缴纳税费按照《关于上市公司股息红利差别化个人所得税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财税[2015]101号)等相关规定执行。上述利润分配预案将提交公司 2017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并将在股东大会通过之日起 2 个月内实施完成。本次方案实施完毕后,公司各股东最终分配的现金红利以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北京分公司权益分派的结果为准。
二、会议审议议案及表决情况
上述利润分配预案经公司于2018年4月20日召开的第八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及第八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并已提请 2017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最终的方案以股东大会审议结果为准。
三、其他情况
本预案披露前,公司严格控制内幕信息和知情人范围,并对相关内幕信息知情人履行了保密和严禁内幕交易的告知义务,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尚需提请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后确定,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四、备查文件
1、《青岛食品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
2、《青岛食品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3、山东和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青岛食品股份有限公司审计报告》(和信审字(2018)第000581号)。
特此公告。
青岛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18年4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