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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锡华光锅炉股份有限公司有限售条件的流通股上市公告
公告日期:2009-05-20
无锡华光锅炉股份有限公司有限售条件的流通股上市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重要提示:
  ●本次有限售条件的流通股上市数量为119,541,760股
  ●本次有限售条件的流通股上市流通日为2009年5月25日
  一、股权分置改革方案的相关情况
  1、公司股权分置改革于2006年5月15日经相关股东会议通过,以2006年5月22日作为股权登记日实施,于2006年5月24日实施后首次复牌。
  2、公司股权分置改革方案无追加对价安排。
  二、股权分置改革方案中关于有限售条件的流通股上市流通有关承诺
  参加股权分置改革的非流通股股东均按法定要求作出了各项承诺,除此之外,公司控股股东无锡国联环保能源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联环保)还作出以下承诺:
  国联环保承诺:自华光股份股权分置改革方案实施之日起,其所持有的华光股份股权36个月内不上市交易。上述禁售期之后的十二个月内通过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出售所持有的原华光股份非流通股股份每股价格不低于8.0元(在华光股份因派发红股、转增股本、配股、派息等情况使股份数量或股东权益发生变化时,则上述承诺价格将相应进行复权计算,详见股权分置改革说明书的相关内容)。国联环保代付的对价股份在收回后亦遵守上述承诺。
  国联环保承诺:华光股份股权分置改革方案实施后,将在华光股份2006、2007、2008年度的利润分配议案中,提议每年现金股利分配均超过2005年全年度的现金股利总额(2005年中期的现金股利为5600万元,年度分红预案为800万元,两者合计6400万元,以25600万股总股本计算,折合每股0.25元),并对该议案投赞成票。若当年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不满足上述承诺,则国联环保将放弃其应分得的全部或部分现金红利转送给流通股股东,直至流通股股东获得的实际分红数量不低于上述承诺的标准。
  亚洲控股持有公司800万股法人股,占公司总股本的3.13%,上述股权全部被司法冻结。截止本说明书签署之日前,亚洲控股及相关债权人未明确表示同意股权分置改革方案并支付对价。
  国联环保承诺,如在股权分置改革实施前,亚洲控股及相关债权人仍未明确表示同意股权分置改革方案并支付相关对价,国联环保将代亚洲控股支付对价134.4万股华光股权。代为垫付对价后,国联环保将向亚洲控股或以司法判决、拍卖、转让等处置方式取得亚洲控股所持公司股份的任何承接方进行追偿。亚洲控股或上述承接方在办理其持有的公司非流通股股份上市流通或转让时,应先征得国联环保的同意,同时向国联环保偿还代为垫付的股票,并支付自股权分置改革实施日后首个交易日至偿还股票之日止,代垫股份所获得的一切收益(包括但不限于现金股利、送股、转增股票等),并由华光股份向上海证券交易所提出该等股份的上市流通申请。
  截至2009年5月19日,公司2006年、2007年度、2008年度分红方案分别为10送2.8元、10送2.5元、10送2.5元,符合不低于每10股送2.5元的承诺,除此以外,公司有关股东尚未有违反承诺的情况发生。
  三、股改实施后至今公司股本结构变化和股东持股变化情况
  1、股改实施后至今公司股本结构的变化情况
  公司未发生送股、公积金转增等导致公司股本发生变化的情况;公司亦未发生因发行新股(增发、配股、非公开发行)、可转债转股、回购股份等导致股本结构变化的情况。
  2、公司原股东亚洲控股有限公司持有本公司的800万有限售条件的流通股于2009年4月15日通过司法拍卖的方式,由自然人安歆竞买所得。2009年5月8日,经交易所和登记公司同意,安歆已将134.4万股股权分置改革代垫股份偿还给无锡国联环保能源集团有限公司帐户,剩余的665.6万股已于2009年5月18日上市流通。(相关内容见公司2009年5月13日董事会公告)
  四、大股东占用资金的解决安排情况
  公司目前不存在大股东占用资金
  五、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作为本公司股权分置改革的保荐机构,对公司有限售条件的流通股上市流通事宜发表了核查意见:华光股份相关股东履行了股改中做出的承诺,上市公司董事会提出的本次有限售条件的流通股上市申请符合相关规定。
  六、本次有限售条件的流通股情况
  1、本次有限售条件的流通股上市数量为119,541,760股;
  2、本次有限售条件的流通股上市流通日为2009年5月25日;
  3、有限售条件的流通股上市明细清单
                                           持有有限售   持有有限售条件的                剩余有限售 
序                                                                         本次上市数 
                  股东名称                 条件的流通   流通股股份占公司                条件的流通 
号                                                                        量(单位:股) 
                                           股股份数量      总股本比例                   股股份数量 
 1  无锡国联环保能源集团有限公司           119,541,760            46.70% 119,541,760             0 
合计                                       119,541,760            46.70%   119,541,760           0 
  4、本次有限售条件的流通股上市情况与股改说明书所载情况的差异情况:
  在股权分置改革实施前,公司股东亚洲控股及相关债权人仍未明确表示同意股权分置改革方案并支付相关对价,因此国联环保代亚洲控股支付对价134.4万股华光股权。
  2009年4月15日,公司原股东亚控所持有的本公司股权通过司法拍卖方式由自然人安歆竞买所得,5月8日,安歆已将134.4万股归还给无锡国联环保能源集团有限公司。
  5、此前有限售条件的流通股上市情况:
  本次有限售条件的流通股上市为公司第三次安排有限售条件(仅限股改形成)的流通股上市。
  七、股本变动结构表
  单位:股                                   本次上市前      变动数     本次上市后 
        有限售条件的1、国有法人持有股份                119,541,760   119,541,760           0 
        流通股份     有限售条件的流通股合计            119,541,760  -119,541,760           0 
        无限售条件的A 股                               136,458,240   119,541,760  256,000,000 
        流通股份     无限售条件的流通股份合计          136,458,240   119,541,760  256,000,000 
        股份总额                                      256,000,000             0   256,000,000 
  特此公告。
  无锡华光锅炉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09年5月20日
  备查文件:
  1、公司董事会有限售条件的流通股上市流通申请表
  2、投资者记名证券持有数量查询证明
  3、保荐机构核查意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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