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中国轻纺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通讯表决)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浙江中国轻纺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于2004年3月26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应表决董事9名,实际收回表决票8张,全部同意本次议案,董事方锦女士因公出未能参与本次表决。会议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本公司章程之规定。 会议审议通过了如下决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投资组建浙江中国轻纺城中金市场投资有限公司的决议》。拟组建的浙江中国轻纺城中金市场投资有限公司,注册资本6000万元,其中本公司出资3060万元,占股份总数的51%;非关联方浙江金昌房产集团有限公司出资2940万元,占股份总数的51%。该公司将主要参与中国轻纺城市场业主整合以及市场改造建设项目的投资。 特此公告。 浙江中国轻纺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 O O四年三月二十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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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2004-03-2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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