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中期票据注册申请获得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通过的公告 特别提示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根据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2008年7月31日召开的2008年临时股东大会决议之授权,结合当前债券市场情况,本公司决定在股东大会批准的人民币600亿元的发债规模内,继续选择在银行间债券市场发行人民币260亿元的中期票据(以下简称“本次发行”)。有关注册申请已获得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的通过,并将于近日启动发行工作。 本次发行的中期票据注册总金额为人民币260亿元,将采取分期发行的方式发行,关于本次发行的募集说明书及发行公告等法律文件将于近日在中国货币网(http://www.chinamoney.com.cn)和中国债券信息网(http://www.chinabond.com.cn)上刊载。本公司将及时公告本次发行后续工作的相关情况。 特此公告。 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零零九年五月十九日
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中期票据注册申请获得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通过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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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2009-05-1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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