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证券事务代表变动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公司现任证券事务代表赵洁女士因另有任用,不再担任公司证券事务代表。公司对赵洁女士在担任证券事务代表期间的努力工作及其对公司证券事务和投资者关系所作贡献表示感谢。 公司经研究,决定聘任陈志伟先生为证券事务代表,简历如下: 陈志伟先生,1979年7月出生,大学本科学历,经济师。2001年8月至今任职于公司董事会秘书局、董事会办公室,现任董事会办公室高级副理。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董事会秘书资格管理办法》,陈志伟先生将尽快参加上海证券交易所组织的相关资格培训及考试,以取得董事会秘书资格证书。 特此公告。 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09年5月18日
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证券事务代表变动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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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2009-05-1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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