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三特索道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控股子公司陕西华山三特索道有限公司索道票价试行淡旺季浮动价格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华山三特索道有限公司为中外合作企业,本公司持有其75%的股权,外方持有其25%的股权。按合作协议约定,双方利润分配比例为:2001 年度至2010 年度,本公司占95%,外方占5%;2011 年度至2032年度(合作期满)本公司与外方按持股比例分配。自 2002 年以来,华山三特索道有限公司索道票价为:往返 110 元/人,单程60 元/人,经陕西省物价局(陕价经函[2009]57 号文)2009 年 5 月 18 日批准,索道票价从 2009 年 6 月 15 日起可试行淡旺季浮动价格,淡季往返80 元/人,单程 45 元/人;旺季往返 150 元/人,单程 80 元/人。淡季时间为每年 12 月 1 日至次年2 月底,旺季时间为每年3 月 1 日至11月30 日。淡旺季浮动票价试行期为一年,自2009 年 6 月 15 日起到2010 年6 月 14 日止。试行期满后,再依据试行情况制定陕西华山三特索道淡旺季票价。
华山三特索道有限公司将根据实际情况确定索道票价淡旺季浮动价格的具体执行时间。
华山三特索道有限公司索道票价试行淡旺季浮动价格后,将对本公司的主营业务收入和利润产生一定影响,但影响程度受到游客量、游客量淡旺季所占比例、乘索率等因素的制约,具有很大的不确定性。望广大投资者以本公司披露的实际经营业绩和成果为准,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武汉三特索道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二○○九年五月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