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凯众股份独立董事意见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18-04-24
上海凯众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意见
    本人作为上海凯众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根据《上海凯众材料科
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对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的
相关事项,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一、关于关联交易额度
    1、公司 2018 年度关联交易额度已由我们事前审核,属于公司日常经营中正
常合理的交易,符合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定价公允,对公司非关联方股东
的利益不会产生不利影响,未发现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的利益的行为。
    2、公司审议上述关联交易事项的表决程序符合相关法律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关联董事进行了回避表决。
    二、关于利润分配预案
    公司 2017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符合
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我们一致同意该项预案,并同意
将该项预案提交公司 2017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关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我们认为:公司已建立了较为完善的内部控制制度体系,并能得到有效的执
行。各项内部控制制度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监管部门的有关要求,也适合
公司目前生产经营情况的需要。公司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真实、客观地反映了
公司内部控制的实际情况。
    四、关于聘请 2018 年度审计机构
    众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证券从业合法资格,其为公司出具
的各期审计报告客观、公正的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结果,同意继续聘请
众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18 年度的财务审计机构。
    五、关于财务决算的报告
    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我们对公司 2017 年度财
务决算情况进行了认真审议,现就有关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2017 年财务各决算报告真实的反映了公司的资产、经营状况,2018 年的财
务预算符合公司的资产和经营状况,同意以上财务决算报告,并提请公司 2017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六、关于 2017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的指导意见》
等有关规定,我们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现就董事会出具的《2017 年度募集资
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该报告真实反映了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使用、管理情况,募集资金实际使用
情况与上市公司信息披露情况不存在重大差异。募集资金存放、使用、管理符合
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的相关规定,不
存在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违规的情形。
    七、关于会计政策变更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的指导意
见》、《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及《公司章程》
等有关规定,本公司独立董事本着独立客观判断的原则认真审议了《关于公司会
计政策变更的议案》,现就有关情况发表独立意见如下:公司依照财政部的有关
规定和要求,对公司进行会计政策变更,使公司的会计政策符合财政部、中国证
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等相关规定,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
营成果,符合公司和所有股东的利益。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
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没有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的权益,同意本次会
计政策变更。
    八、关于公司增补董事的议案
    作为上海凯众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根
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
意见》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公司章程》等的有关规定,本着认真负
责的态度,对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的《关于公司增补董事的议案》
进行了认真审阅,现基于独立判断,发表意见如下:
    经认真审阅董事会候选人履历等材料,我们认为,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符
合《公司法》、《公司章程》有关董事任职资格的规定,董事候选人具备与其行
使职权相适应的任职条件和职业素质,能够胜任相关职责的要求;董事候选人的
提名、审议、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综上所述,我们
同意董事会的表决结果。
    九、关于利润分配政策修改
    公司本次修改利润分配政策,兼顾了股东的即期利益和长远利益,注重对投
资者稳定、合理的回报,在考虑对股东持续、稳定、科学的回报基础上,重视现
金分红,有利于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符合现行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不存在损害公司利益或中小股东利益的行为和情况。
(以下无正文)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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