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迎驾贡酒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公司 2017 年度对外担保的专项说明和独立意见 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独立董 事工作制度》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作为安徽迎驾贡酒股份有限公司(以 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我们本着实事求是以及对公司、全体股东负责的 态度,对公司 2017 年度对外担保情况进行了仔细核查,现发表专项说明和独立 意见如下: 一、专项说明 报告期内,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不存在为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任何法人、 非法人单位或个人提供担保的情况,无任何形式的其他对外担保事项,公司及其 控股子公司未发生逾期担保、涉及诉讼的担保及担保被判决败诉而应承担损失的 情况。 二、独立意见 我们认为:公司严格执行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关于对外担保的规 定,未发现损害公司和公司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权益的情况。 (以下无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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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2018-04-2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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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公告原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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