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鼎互联信息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通鼎互联信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18 年 4 月 13 日以邮
件和电话方式向全体董事发出第四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通知。会议于 2018 年 4
月 23 日以通讯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参加董事 9 名,实际参会董事 9 名。会议
的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相关规定。
本次会议由董事长颜永庆先生主持,出席会议的董事以记名投票表决方式通
过了如下决议:
一、会议以 9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出售控股子
公司股权的的提案》
通鼎互联信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通鼎互联”、“公司”或“乙方”)
拟向湖州勤峰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勤峰投资”或“甲方”)转
让本公司持有的浙江微能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微能科技”)51%股权,经交
易双方协商确定本次交易的对价为人民币 19,870.00 万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证券时报》以及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
(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出售控股子公司股权的公告》。
特此公告。
通鼎互联信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一八年四月二十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