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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昌化工:2017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18-04-24
江苏华昌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江苏华昌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一、监事会工作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监事会召开了五次会议,按公司治理规范运作的要求,认真履行
职责;监事会会议的召集、召开、表决程序等符合《公司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
文件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的具体情况如下:
      届次            日期                                 议案
                                  1、《关于 2016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2、《2016 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3、《2016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4、《2016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五届六次          2017/4/20      5、《关于 2017 年度日常关联方交易预计的议案》
                                  6、《关于 2016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7、《关于 2017 年度审计机构续聘的议案》
                                  8、《关于为子公司银行综合授信等提供担保的议案》
                                  9、《关于 2016 年度监事薪酬方案》
 五届七次          2017/4/24      1、《2017 年第一季度报告正文及全文》
 五届八次          2017/8/10      1、《2017 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
 五届九次          2017/9/4       1、《关于为子公司银行融资提供担保的议案》
 五届十次         2017/10/20      1、《2017 年第三季度报告正文及全文》
二、监事会对有关事项发表的意见
    报告期内,监事会按照《公司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对公
司重大事项、议案等进行了检查、监督,并发表了意见。具体情况如下:
    1、关于对公司年度报告的意见
    经认真审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核江苏华昌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
年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
整地反映了上市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2、对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意见
    监事会认为:截止 2016 年 12 月 31 日,公司已根据《公司法》、中国证监会、深
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以及依据《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及其配套指引的要求,
结合自身的实际情况,建立健全了公司治理结构和各项内部控制制度;公司 2016 年内
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真实、客观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建设及运行情况。
    3、关于公司财务决算报告的意见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 2016 年度董事会编制的财务报告的编制基础,符合相关法律、
法规、公司章程及内部管理制度的规定;内容及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
所的各项规定;核算方法严格按照《会计法》、《企业会计准则》进行,所含的信息
         江苏华昌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
遗漏。
    4、关于关联交易事项预计的意见
    与会监事一致认为:公司 2017 年度关联交易的预计符合“公平、公开、公正”的
“三公”原则,基于公司生产经营运作过程中必要发生的交易,其交易价格的确定原
则和执行的交易价格依据市场公允价格协商确定,交易决策程序合法合规,不存在损
害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的情形。
    5、关于聘请财务审计机构的意见
    监事会一致认为:经审查,江苏公证天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有证
券业务从业资格及专业履职能力,且在以往担任公司审计机构期间,工作勤勉尽职,
所出具的审计报告及其他文件能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我们同意续聘其作为
公司 2017 年度财务审计机构。
    6、关于对公司《2017 年第一季度报告》正文及全文的意见
    经认真审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的《2017 年第一季度报告》正文及全文的程
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上
市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7、关于对公司《2017 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的意见
    经认真审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的《2017 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的程序符合
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上市公司
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8、关于为子公司银行融资提供担保的意见
    与会监事一致认为:为子公司华昌固废按出资比例提供担保,符合公允性原则,
决策程序适当;该担保事项有利于项目推进,与公司利益一致。我们同意该议案。
    9、关于对公司《2017 年第三季度报告》正文及全文的意见
    经认真审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的《2017 年第三季度报告》正文及全文的程
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上
市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2018 年,公司监事会将继续严格依照《公司法》、《证券法》和《公司章程》的
规定,加强自身的学习,忠实履行自己的职责,扎实做好各项工作,以促进公司更好
更快地发展。
                                              江苏华昌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 4 月 23 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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