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科滑动轴承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会议基本情况:
申科滑动轴承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
通知于 2018 年 4 月 10 日以专人方式送达,会议于 2018 年 4 月 20 日在公司会议
室召开,会议应到监事 3 人,实到监事 3 人,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
有关规定,会议由公司监事会主席何铁财先生主持,经与会监事认真讨论,以书
面表决的方式,通过了以下议案:
1、会议以 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2017 年度监事会
工作报告》。
《2017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详见 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17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2、会议以 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2017 年度财务决
算报告》。
报告期内,公司实现营业收入 17,415.62 万元,同比增长 25.73%;实现营业
利润 516.12 万元,同比增长 119.30%;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541.25 万
元,同比增长 121.06%。
公司 2017 年度具体财务状况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
《2017 年年度报告》。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17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3、会议以 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2017 年度利润分
配预案》。
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2017 年度公司实现利润总额
541.25 万元,净利润 541.25 万元。本年度的净利润加上年初未分配利润 4,294.37
万元,2017 年度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 4,835.62 万元。因公司生产经营需求,
公司本年度未分配利润暂不分配。
监事会认为上述预案的拟定符合《公司法》、《证券法》和《公司章程》等相
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符合股东利益同时保证了中小投资者的合法权益,监事会对
此预案无异议并同意将其提交 2017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4、会议以 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2017 年年度报告
及其摘要》。
经审核,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董事会编制和审核 2017 年年度报告的程序符
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有关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
了公司的真实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17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5、会议以 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2017 年度募集资
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监事会认为:公司能够严格按照《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要求使用募集资金,
公司编制的《2017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中关于公司 2017
年度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情况的披露与实际情况相符。报告期内,募集资金的使
用有利于公司更好、更快地发展,符合公司和投资者的利益。
6、会议以 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2017 年度内部控
制自我评价报告》。
监事会对《2017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发表如下审核意见:公司建
立了较为完善的内部控制体系,并能得到有效执行;内部控制体系符合国家相关
法律法规要求以及公司实际需要,对公司经营管理起到了较好的风险防范和控制
作用。董事会出具的《2017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真实、客观地反映了
公司内部控制的建设及运行情况。
《2017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详见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
7、会议以 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2018 年度监事薪
酬方案》。
监事会认为:2018 年度监事薪酬方案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有利于监事更
好的履行职责。
本预案尚需提交公司 2017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8、会议以 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天健会
计师事务所为 2018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经认真审核,监事会认为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证券从业
资格和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与能力,公司续聘有利于保证公司审计业
务的连续性。监事会同意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18
年度审计机构。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17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备查文件
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申科滑动轴承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〇一八年四月二十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