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北电气发展股份有限公司2008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重要提示
本次会议召开期间无新议案提交表决,也无议案被变更的情况。
二、会议召开的情况
东北电气发展股份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东北电气”)
2008年度股东大会通知于2009年3月30日以公告形式发出。
1、召开时间:2009年5月15日上午9:00
2、召开地点:公司会议室
3、召开方式:本次会议采取现场投票的方式
4、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主持人:公司董事长苏伟国先生
6、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三、会议出席情况
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和股东代理人代表 2 名,持有和代表的股数459,550,235 股,占本公司发行总股本 87,337 万股的 52.62%,出席会议并有表决权的股数 214,514,237股。
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以及公司聘请的律师出席了本次会议;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
四、议案的审议和表决情况
本次会议审议如下议案,并以逐项记名投票方式进行表决,表决结果如下:
1、批准《截至2008年12月31日止年度业绩报告》
投票表决情况:同意214,594,237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0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2、批准《截至2008年12月31日止年度净利润分配方案》:
公司本报告期录得亏损 69,112,495.33 元,本年末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1,536,634,262.58 元,故董事会建议本报告期不进行分配,也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投票表决情况:同意214,594,237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0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3、批准《关于续聘公司境内审计师的议案》:
建议继续聘任深圳市鹏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为本公司 2009 年度境内会计审计机构,聘期一年,授权董事会厘定其酬金。
投票表决情况:同意214,594,237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0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4、批准《关于续聘公司境外核数师的议案》:
建议继续聘任香港丁何关陈会计师行为本公司 2009 年度境外会计审计机构,聘期一年,授权董事会厘定其酬金。
投票表决情况:同意214,594,237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0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五、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1、律师事务所名称:辽宁同方律师事务所
2、律师姓名:仇辉
3、结论性意见: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会议的人员资格合法有效,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合法,结果有效。
六、备查文件
1、2008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2、法律意见书;
3、所有议案。
特此公告。
东北电气发展股份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九年五月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