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润禾材料: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18-04-24
宁波润禾高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宁波润禾高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称“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
三次会议(以下简称“董事会”),于 2018 年 4 月 9 日向以电话、电子邮件等方
式向全体董事发出通知,并于 2018 年 4 月 19 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方
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 7 人,实际出席董事 7 人。会议由公司董事长叶剑
平先生主持,公司全体/部分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
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与会董事经过认真审议,形成如下决议:
       1、审议通过《关于 2017 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的议案》
       与会董事认真听取了总经理叶剑平先生所作的《2017 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
同意报告的相关内容,希望 2018 年公司管理层再接再厉,完成 2018 年度经营计
划。
    表决结果: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2、审议通过《关于 2017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17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18 年 4 月 24 日在中国证监会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和巨
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宁波润禾高新材料科技股份
有限公司 2017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3、审议通过《关于独立董事述职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公司独立董事郑曙光先生、杨晓勇先生、周亚娜女士分别向董事会递交了
《2017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并将在 2017 年度股东大会上进行述职。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18 年 4 月 24 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和巨潮资讯网
(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宁波润禾高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郑曙光)》、《宁波润禾高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杨晓勇)》、《宁波润禾高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周亚娜)》。
    4、审议通过《关于 2017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17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18 年 4 月 24 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和巨潮资讯网
(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宁波润禾高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5、审议通过《关于 2017 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全体董事同意《2017 年度报告》及《2017 年度报告摘要》的相关内容。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17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18 年 4 月 24 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和巨潮资讯网
(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2017 年度报告》及《2017 年度报告摘
要》。
    6、审议通过《关于 2017 年度审计报告的议案》
    与会董事审议并通过了由华普天健(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公司《2017 年
度审计报告》的相关内容。
    表决结果: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17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18 年 4 月 24 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和巨潮资讯网
(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宁波润禾高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度审计报告》。
    7、审议通过《关于 2017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议案》
    全体董事认为,公司根据相关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结
合自身经营管理的实际情况,已建立了一套健全的内部控制制度,覆盖了公司的
各业务过程和操作环节,并得以有效执行,达到了公司内部控制的目标,不存在
重大缺陷。内控管理机制符合公司的业务特点和实际管理要求,能够提高公司经
营管理的效率、保障财务报告及相关信息真实完整、保障资产安全,为公司合法、
合规性提供了保障。
    表决结果: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议案进行了审议,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公司保荐机构东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发表了关于公司 2017 年度内部控制自
我评价报告的核查意见。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17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18 年 4 月 24 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和巨潮资讯网
(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宁波润禾高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8、审议通过《关于 2017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与会董事认为,公司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
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规则以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法律法
规、制度的规定使用募集资金并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地履行相关信息披露工
作,公司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和专项使用,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
等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
    表决结果: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议案进行了审议,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公司保荐机构东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发表了关于公司 2017 年度募集资金存
放与使用情况的核查意见。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17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18 年 4 月 24 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和巨潮资讯网
(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宁波润禾高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9、审议通过《关于 2017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根据中国证监会鼓励上市公司现金分红,给予投资者稳定、合理回报的指导
意见,在符合利润分配原则、保证公司正常经营和长远发展的前提下,根据《公
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 2017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
    拟以公司股份总数 9,760 万股为基数,按每 10 股转增 3 股,合计转增股份
数量为 2,928 万股,同时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股利 1 元人民币(含税),
合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 9,760,000.00 元(含税), 2017 年利润分配预案现金
红利总额在当年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的占比为 20.25%。
    上述利润分配方案实施后,归属于上市公司的剩余未分配利润为
84,251,821.69 元,继续留存公司用于支持公司经营发展需要。董事会认为:该
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当前的实际情况,且兼顾了公司与股东利益,符合相关法
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有利于公司的持续稳定健康发展。
    表决结果: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议案进行了审议,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17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18 年 4 月 24 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和巨潮资讯网
(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宁波润禾高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10、审议通过《关于 2018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董事会认为:公司 2018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涉及的关联交易具备必要性
和公允性,没有损害公司和公司非关联股东的利益。关联交易不会对公司的独立
性构成影响,公司主要业务也不会因此类交易而对关联方形成依赖。
    表决结果:同意 5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关联董事叶剑平、杨晓勇已回
避表决。
    公司独立董事郑曙光、周亚娜就此事项予以事前认可并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
见。
    公司保荐机构东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发表了关于公司 2018 年度日常关联交
易预计的核查意见。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17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18 年 4 月 24 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和巨潮资讯网
(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宁波润禾高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18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
    11、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及子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议案进行了审议,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17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18 年 4 月 24 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和巨潮资讯网
(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宁波润禾高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
于公司及子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公告》。
    12、审议通过《关于使用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议案进行了审议,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公司保荐机构东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发表了关于公司使用自有资金购买理
财产品的核查意见,同意公司使用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18 年 4 月 24 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和巨潮资讯网
(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宁波润禾高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公告》。
    13、审议通过《关于审议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2018 年度薪酬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董事会认为:公司 2018 年度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能保证公司董事
有效履行其相应职责和义务,符合董监高薪酬相关制度的规定,具有合理性,有
利于促进高级管理人员提升工作效率及经营效益,有利于公司的持续健康发展。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议案进行了审议,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此议案尚需提请 2017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14、审议通过《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为公司提供 2017 年度审计服务的华普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在
担任公司 2017 年度审计机构期间,严格遵循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勤勉尽责,
遵照独立、客观、公正的执业准则,完成了公司 2017 年的审计工作,为公司出
具的审计报告客观、公正地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为保证公司审计
工作的顺利进行,公司拟继续聘请华普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18 年度审计机构,聘期一年。
    公司独立董事就续聘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和同意的独立
意见。
    此议案尚需提请 2017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18 年 4 月 24 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和巨潮资讯网
(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宁波润禾高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15、审议通过《关于召开 2017 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公司定于 2018 年 5 月 15 日下午 14:00 召开公司 2017 年度股东大会。本次
会议将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表决结果: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18 年 4 月 24 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和巨潮资讯网
(http://www.cninfo.com.cn)的《宁波润禾高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
开 2017 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三、备查文件
    1、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对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3、独立董事对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4、东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 2017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核查
意见;
    5、东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 2017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情况的核
查意见;
    6、东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 2018 年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核查意见;
    7、东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使用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宁波润禾高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8 年 4 月 20 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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