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润禾高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7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经宁波润禾高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一届董事会
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定于2018年5月15日(星期二)下午14:00在公司
会议室召开2017年度股东大会。现将本次股东大会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2017年度股东大会。
2、股东大会的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
经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定于2018年5月15日召开
本次股东大会。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
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4、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18年5月15日下午14:00
(2)网络投票时间:2018年5月14日至2018年5月15日。其中,通过深圳证
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8年5月15日上午9:30-11:30,
下午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
时间为2018年5月14日15:00 至2018年5月15日15:00 期间的任意时间。
5、会议召开方式: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1)现场投票:股东本人出席会议现场或者通过授权委托书委托他人出席
现场会议;
(2)网络投票:本次股东大会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
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
权登记日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公司股东只能选择现场投票(现场投票可以委托代理人代为投票)和网络投
票中的一种表决方式。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有效投票结果
为准。
6、股权登记日:2018年5月10日
7、出席对象:
(1)在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普通股股东或其代理人;
于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
记在册本公司全体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书面形式(《授权委托书》见
附件二)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
(4)根据相关法规应当出席股东大会的其他人员。
8、会议地点:宁波润禾高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会议室(浙江省宁波市
宁海县宁波南部滨海新区金海中路168号)
二、会议审议事项
1、《关于2017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2、《关于2017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3、《关于独立董事述职报告的议案》
4、《关于审议董事、高级管理人员2018年度薪酬的议案》
5、《关于监事2018年度薪酬的议案》
6、《关于2018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7、《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8、《关于2017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议案》
9、《关于2017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10、《关于公司及子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11、《关于2017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12、《关于2017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13、《关于公司2017年度审计报告的议案》
14、《关于2017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上述议案经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第一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
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18年4月24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
//www.cninfo.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或文件。
三、提案编码
表一:本次股东大会提案编码示例表
备注
提案编码 提案名称
该列打勾的栏
目可以投票
100 总议案
非累积投票提案
1.00 《关于2017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2.00 《关于2017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3.00 《关于独立董事述职报告的议案》
4.00 《关于审议董事、高级管理人员2018年度
薪酬的议案》
5.00 《关于监事2018年度薪酬的议案》
6.00 《关于2018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
案》
7.00 《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8.00 《关于2017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的议案》
9.00 《关于2017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10.00 《关于公司及子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授
信额度的议案》
11.00 《关于2017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12.00 《关于2017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13.00 《关于公司2017年度审计报告的议案》
14.00 《关于2017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
况的专项报告》
四、会议登记事项
1、出席登记方式:
(1)自然人股东登记:自然人股东登记须持本人身份证、股票账户卡及持
股凭证;受自然人股东委托代理出席会议的代理人,登记时须持代理人身份证、
授权委托书(附件二)和委托人持股凭证;
(2)法人股东登记:法人股东应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
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能证明其具有法定代表人资格的有
效证明;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出示本人身份证、法人股东单位的法
定代表人依法出具的书面授权委托书(附件二)。
(3)异地股东可凭以上有关证件采用信函或传真的方式登记,信函或传真
须在登记时间截止前送达本公司(信函登记以当地邮戳日期为准,请注明“股东
大会”字样);公司不接受电话登记。
(4)参会股东须仔细填写《参会股东登记表》(附件三),办理登记手续
时一并提供,以便登记确认。
2、登记时间:2018年5月11日,上午9:00-11:30,下午13:00-16:00。
3、登记地点:
登记地点:浙江省宁海县桃源北路2号科创中心17楼宁波润禾高新材料科技
股份有限公司会议室。
4、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人:柴寅初
联系电话:0574-65333991
联系传真:0574-65550997
电子邮箱:runhe@chinarunhe.com
联系地址:浙江省宁海县桃源北路2号科创中心17楼宁波润禾高新材料科技
股份有限公司
邮政编码:315600
5、本次股东大会与会代表食宿及交通费用自理。
五、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在本次股东大会上,股东可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
统(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
一。
六、备查文件
1、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一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宁波润禾高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8年4月20日
附件一: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流程
附件二:授权委托书
附件三:股东参会登记表
附件一: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为“365727”,投票简称为“润禾投票”。
2.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填报表决意见为:同意、反对、弃权。
3.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所有议案表达相同意见。在股东对同一议
案出现总议案与分议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分议案
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分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
他未表决的议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分议案
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18年5月15日的交易时间,即9:30-11:30和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18年5月14日(现场股东大会召开前
一日)下午15:00,结束时间为2018年5月15日(现场股东大会结束当日)下午15: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
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
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
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 股 东 根 据 获 取 的 服 务 密 码 或 数 字 证 书 , 可 登 录
http://wltp.cninfo.com.cn 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
票。
附件二:
授权委托书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本单位)出席宁波润禾高新材料科
技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并行使表决权。本人(本单位)对本次股东
大会议案的表决情况如下:
备注 同意 反对 弃权
提案编码 提案名称
该列打勾的栏目可以投票
100 总议案:除累积投票提案外
的所有填
非累积投票提案
1.00 《关于2017年度董事会工
作报告的议案》
2.00 《关于2017年度监事会工
作报告的议案》
3.00 《关于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的议案》
4.00 《关于审议董事、高级管理
人员2018年度薪酬的议案》
5.00 《关于监事2018年度薪酬
的议案》
6.00 《关于2018年度日常关联
交易预计的议案》
7.00 《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
的议案》
8.00 《关于2017年度内部控制
自我评价报告的议案》
9.00 《关于2017年度利润分配
预案的议案》
10.00 《关于公司及子公司向银
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
案》
11.00 《关于2017年度报告及其
摘要的议案》
12.00 《关于2017年度财务决算
报告的议案》
13.00 《关于公司2017年度审计
报告的议案》
14.00 《关于2017年度募集资金
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
告》
投票说明:
1、以上议案,在表决结果栏内的“同意”、“反对”、“弃权”之一栏内
打“√”。
2、委托人为自然人的需要股东本人签名(或盖章)。委托人为法人股东的,
加盖法人单位印章。
本人/本单位对本次会议表决事项未做具体指示的或者对同一事项有两项以
上指示的,受托人可代为行使表决权,其行使表决权的后果均为本人/本单位承
担。
委托人签署(或盖章):
委托人身份证或营业执照号码:
委托人股东账号:
委托人持股数量:
受托人签署: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委托期限至本次股东大会结束)
附件三:
股东参会登记表
个人股东姓名/法人股东名称
个人股东身份证号码/法人股东 法人股东法定
营业执照号码 代表人姓名
股东账号 持股数量
出席会议人姓名 是否委托
代理人身份证
代理人姓名
号码
联系电话 传真号
联系地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