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润禾材料:关于使用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18-04-24
宁波润禾高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为充分利用自有资金,增加公司收益,宁波润禾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
下简称“公司”或“润禾材料”)于2018年4月19日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三次
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议案》,同意公司及全资
子公司使用额度合计不超过5,000万元的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短期低风险、流动性
好、安全性高的理财产品,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滚动使用,单个理财产品的投
资期限不超过6个月。具体投资方案如下:
    一、公司拟购买理财产品概况
    1、购买目的
    在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的前提下,为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率,公司及全资子
公司拟利用自有资金购买短期低风险、流动性好、安全性高的银行保本型理财产
品,可提升公司存量资金的收益,进而提高公司股东的回报,购买银行保本型理
财产品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开展。
    2、购买额度与期限
    公司及全资子公司拟使用不超过5,000万元(含5,000万元)的闲置自有资金
购买低风险、短期银行保本型理财产品,期限为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
年。在前述额度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
    3、购买产品类型
    公司及全资子公司在批准额度内,拟购买短期银行保本型理财产品,根据公
司及全资子公司资金安排情况,择机购买银行保本型理财产品,原则上单个产品
最长购买期限不超过 6 个月。
    4、资金来源
       拟购买银行保本型理财产品的资金为公司及全资子公司的自有资金。
       5、审批程序及实施方式
       本事项在董事会审议权限范围以内,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后,在额度范围及有
效期内,公司董事会授权董事长行使该项投资决策权,由财务负责人负责具体购
买事宜。
       6、关联关系
       公司拟使用自有资金购买银行保本型理财产品事宜中,公司及子公司与提供
银行保本型理财产品的金融机构不存在关联关系。
       二、投资风险分析及风险控制措施
       (一)投资风险
       尽管本次投资的银行保本型理财产品属于低风险投资品种,但金融市场受宏
观经济的影响较大,公司将根据经济形势以及金融市场的变化适时适量地介入,
但不排除该项投资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
       (二)投资风险控制措施
       1、公司将严格遵守审慎投资原则,选择信誉良好、风控措施严密、有能力
保障资金安全的商业银行等金融机构所发行的产品;
    2、公司将安排专人及时分析和跟踪理财产品投向、项目进展情况,如评估
发现存在可能影响公司资金安全的风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措施,控制投资风
险;
    3、公司将依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做好相关信息披露工作。
       三、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及全资子公司使用自有资金购买短期低风险、流动性好、安全性高的银
行保本型理财产品,是在确保日常运营且有效控制投资风险的前提下实施的,不
影响公司日常资金正常周转需要,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开展。
       通过进行适度的理财产品投资,可以提高资金使用效率,获取良好的投资回
报,进一步提升公司整体业绩水平,提高公司股东的回报。
       四、独立董事的独立意见
       公司在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及确保资金安全的情况下,使用自有资金购买理
财产品有利于增加公司资金收益,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内容及程序符合《深圳证
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
引》及《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符合公司利益,不存在
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同意公司自有资金购
买银行保本型理财产品。
       五、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公司及全资子公司使用自有资金购买银行保本型理财产品,有
利于合理利用资金,进一步提高其使用效益,增加现金资产收益,不影响公司主
营业务的正常发展,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该事项决策和审议程序合法、
合规。因此,同意公司及全资子公司使用额度合计不超过 5,000 万元的自有资金
购买银行保本型理财产品,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滚动使用。
       六、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东兴证券保荐代表人通过访谈公司相关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查阅与
公司使用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相关的信息披露文件、公司董事会议案和决议、
公司监事会议案和决议、公司独立董事独立意见,对公司使用自有资金购买理财
产品情况进行了核查。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
    1、公司使用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
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意见,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
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和《公
司章程》等的规定。
    2、在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的前提下,为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率,公司及全
资子公司拟利用自有资金购买短期低风险、流动性好、安全性高的理财产品,可
提升存量资金的收益,进而提高股东回报,购买理财产品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
的开展。尽管公司投资的理财产品属于低风险投资品种,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
的影响较大,不排除该项投资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提请投资者充分关注相关风
险。
       七、备查文件目录
    1、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
   2、第一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对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4、东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宁波润禾高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使用自
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核查意见。
                                       宁波润禾高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8年4月20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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