读取中,请稍候

00-00 00:00:00
--.--
0.00 (0.000%)
昨收盘:0.000今开盘:0.000最高价:0.000最低价:0.000
成交额:0成交量:0买入价:0.000卖出价:0.000
市盈率:0.000收益率:0.00052周最高:0.00052周最低:0.000
润禾材料:东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2017年度跟踪报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18-04-24
东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宁波润禾高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7年度跟踪报告
保荐机构名称:东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被保荐公司简称:润禾材料
保荐代表人姓名:成杰                         联系电话:010-66555645
保荐代表人姓名:马乐                         联系电话: 010-66555103
     一、保荐工作概述
                       项目                                     工作内容
1.公司信息披露审阅情况
(1)是否及时审阅公司信息披露文件                                  是
(2)未及时审阅公司信息披露文件的次数                              无
2.督导公司建立健全并有效执行规章制度的情况
(1)是否督导公司建立健全规章制度(包括但不限于
防止关联方占用公司资源的制度、募集资金管理 制                      是
度、内控制度、内部审计制度、关联交易制度)
                                                   除第 8 点涉及的事项外,相关规章制度
(2)公司是否有效执行相关规章制度
                                                            能够得到有效执行
3.募集资金监督情况
(1)查询公司募集资金专户次数
(2)公司募集资金项目进展是否与信息披露文件一致                    是
4.公司治理督导情况
(1)列席公司股东大会次数
(2)列席公司董事会次数
(3)列席公司监事会次数
5.现场检查情况
(1)现场检查次数
(2)现场检查报告是否按照本所规定报送                            不适用
(3)现场检查发现的主要问题及整改情况                             不适用
6.发表独立意见情况
(1)发表独立意见次数
(2)发表非同意意见所涉问题及结论意见                             不适用
7.向本所报告情况(现场检查报告除外)
(1)向本所报告的次数
(2)报告事项的主要内容                                           不适用
(3)报告事项的进展或者整改情况                                   不适用
8.关注职责的履行情况
(1)是否存在需要关注的事项                                         是
                                                  由于发行人财务人员操作错误,于 2017
                                                    年 12 月 29 日将募集资金账户中 500.00
(2)关注事项的主要内容
                                                  万元购买保本型银行理财产品,超过董事
                                                            会授权的现金管理额度
                                                  发行人于 2018 年 1 月 29 日发现后及时归
                                                  还本金及期间利息共计 500.15 万元,上
(3)关注事项的进展或者整改情况
                                                  述不规范行为已及时得到纠正,且未导致
                                                            股东利益受到实质损害
9.保荐业务工作底稿记录、保管是否合规                               是
10.对上市公司培训情况
(1)培训次数
(2)培训日期                                               2017 年 12 月 22 日
                                                  《募集资金使用》、《信息披露及董监高
(3)培训的主要内容
                                                                监管规则》
11.其他需要说明的保荐工作情况                                      无
    二、保荐机构发现公司存在的问题及采取的措施
                事项                     存在的问题                   采取的措施
1.信息披露                                  无                          不适用
2.公司内部制度的建立和执行                  无                          不适用
3.“三会”运作                              无                          不适用
4.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变动                  无                          不适用
                                  由于发行人财务人员操作错 发行人于 2018 年 1 月 29 日
                                  误,于 2017 年 12 月 29 日将 发现后及时归还本金及期间
5.募集资金存放及使用
                                  募集资金账户中 500.00 万元 利息共计 500.15 万元,上述
                                  购买保本型银行理财产品, 不规范行为已及时得到纠
                                  超过董事会授权的现金管理 正,且未导致股东利益受到
                                            额度                   实质损害
6.关联交易                                  无                     不适用
7.对外担保                                  无                     不适用
8.收购、出售资产                            无                     不适用
9.其他业务类别重要事项(包括对
外投资、风险投资、委托理财、财               无                     不适用
务资助、套期保值等)
10.发行人或者其聘请的中介机构    发行人及其聘请的中介机
                                                                    不适用
配合保荐工作的情况                构能够较好配合保荐工作
                                      配合保荐工作
11.其他(包括经营环境、业务发
展、 财务状况、管理状况、核心技              无                     不适用
术等 方面的重大变化情况)
    三、公司、股东及相关方承诺事项履行情况
                                         是否履
     公司、股东及相关方承诺事项                       未履行承诺的原因及解决措施
                                         行承诺
1.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发行人股东所持股
份的限售安排、自愿锁定股份、延长锁定
                                            是                  不适用
期限以及相关股东持股及减持意向等的承
诺
2.发行人、发行人的实际控制人、控股股
东、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关于发行人上市
                                            是                  不适用
后三年内发行人股价低于每股净资产时稳
定发行人股价的承诺
3.发行人关于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滚存利
                                            是                  不适用
润的安排及利润分配政策的承诺
4.发行人的实际控制人、控股股东、董
事、高级管理人员关于填补被摊薄即期回        是                  不适用
报的承诺
5.发行人的实际控制人、控股股东关于避
                                            是                  不适用
免同业竞争的承诺
6.发行人、发行人的实际控制人、控股股
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关于规范        是                  不适用
和减少关联交易的承诺
7.发行人、发行人的实际控制人、控股股
东、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关于首次        是      不适用
公开发行股票信息披露无重大违规的承诺
8.发行人、发行人的实际控制人、全体股
东、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关于各项        是      不适用
承诺履行及约束措施的承诺
     四、其他事项
                 报告事项                        说明
1.保荐代表人变更及其理由                         无
2.报告期内中国证监会和本所对保荐机构或者
                                                 不适用
其保荐的公司采取监管措施的事项及整改情况
3.其他需要报告的重大事项                         无
    (以下无正文,为签章页)
    (本页无正文,系《东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宁波润禾高新材料科技股
份有限公司 2017 年度跟踪报告》之签章页)
    保荐代表人:____________
                    成 杰
                ____________
                    马 乐
                                                东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 4 月 20 日

  附件:公告原文
返回页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