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军信环保:2017年年度报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18-04-23

2017

年度报告军信环保

NEEQ : 872664

军信环保

NEEQ : 872664

湖南军信环保股份有限公司HU NAN JUN XIN HUAN BAO.LTD.

公司年度大事记

2018 年 3 月27日,公司正式在全国中小

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并公开转让。

2018 年 3 月27日,公司正式在全国中小

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并公开转让。

注:本页内容原则上应当在一页之内完成。

注:本页内容原则上应当在一页之内完成。

2017年4月25日,湖南军信环保股份有限公司正式成立。12月5日长沙市政府与公司正式签订了《长沙市城市固体废弃物处理场特许经营权及资产使用权转让合同书》之主体变更补充协议,授权公司全面接管运营长沙

市城市固体废弃物处理场。

2017年4月25日,湖南军信环保股份有限公司正式成立。12月5日长沙市政府与公司正式签订了《长沙市

城市固体废弃物处理场特许经营权及资产使用权转让合同书》之主体变更补充协议,授权公司全面接管运营长沙

市城市固体废弃物处理场。

2017年公司新增实用新型专利4项 1、 一种料仓挡泥防水装置 2、 一种板框压滤机机拉板小车 3、 一种污泥热水解产生的高浓度恶臭气体处理的装置 4、 一种污泥破碎刮板机装置2017年10月4日,由公司控股子公司浦湘生物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负责投资、建设、运营的长沙市生活垃圾深度综合处理(清洁焚烧)项目首台炉烘煮炉正式启动。

目 录

第一节 声明与提示 ...... 5

第二节 公司概况 ...... 8

第三节 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摘要 ...... 10

第四节 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 12

第五节 重要事项 ...... 23

第六节 股本变动及股东情况 ...... 26

第七节 融资及利润分配情况 ...... 29

第八节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员工情况 ...... 31

第九节 行业信息 ...... 37

第十节 公司治理及内部控制 ...... 38

第十一节 财务报告 ...... 43

释义

释义项目释义
公司、本公司、军信环保、股份公司湖南军信环保股份有限公司
军信环保集团湖南军信环保集团有限公司
浦湘生物浦湘生物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股东大会湖南军信环保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
董事会湖南军信环保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监事会湖南军信环保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三会湖南军信环保股份有限公司之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
高级管理人员总经理、执行总经理、副总经理、财务总监
《公司章程》《湖南军信环保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三会”议事规则湖南军信环保股份有限公司之《股东大会议事规则》、《董事会议事规则》、《监事会议事规则》
固废处理项目长沙市城市固定废弃物处理项目
污水处理项目一期长沙市城市固体废弃物处理场污水处理改造工程
污水处理项目二期长沙市固体废弃物处理场垃圾渗沥液处理厂提量改建设项目
污泥处理项目长沙市污水处理厂污泥集中处置工程项目
清洁焚烧项目长沙市生活垃圾深度综合处理(清洁焚烧)项目
管理生活区项目长沙市城市固体废弃物处理场管理生活区搬迁建设项目
生活垃圾在日常生活中或者为日常生活提供服务的活动中产生的固体废弃物
卫生填埋通过防渗层、渗沥液与可燃气体收集与处理系统、地下与地表水导排系统,在除臭、灭蝇后对固体废弃物进行无害化的填埋
生活垃圾焚烧使用焚烧炉对城市生活垃圾进行焚烧,实现生活垃圾的减量化,节省用地,还能消灭各种病原体,将有毒有害物质转化为无害物
BOTBuild—Operate—Transfer 的缩写。即建设—经营—转让,是指政府通过契约授予企业以一定期限的特许专营权,许可其融资建设和经营特定的公用基础设施,并准许其通过向用户收取费用或出售产品以清偿贷款,回收投资并赚取利润;特许权期限届满时,该基础设施无偿移交给政府。
元、万元人民币元、人民币万元
《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证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报告期2017年1月1日至2017年12月31日

第一节 声明与提示【声明】公司董事会及其董事、监事会及其监事、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保证本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公司负责人戴道国、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王灿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戴彬保证年度报告中财务报告的真实、准确、完整。中审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出具了标准无保留审计报告,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对相关事项已有详细说明,请投资者注意阅读。本年度报告涉及未来计划等前瞻性陈述,不构成公司对投资者的实质承诺,投资者及相关人士均应对此保持足够的风险认识,并且应当理解计划、预测与承诺之间的差异。

事项是或否
是否存在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对年度报告内容异议事项或无法保证其真实、准确、完整□是 √否
是否存在未出席董事会审议年度报告的董事□是 √否
是否存在豁免披露事项□是 √否

【重要风险提示表】

重要风险事项名称重要风险事项简要描述
1、行业政策调整风险我国城市生活垃圾处理行业市场高度分散,参与者众多,竞争激烈,单个企业的生产规模和生产能力偏小。公司营运生活垃圾卫生填埋、渗沥液处理和市政污泥处置3个项目,在建一个生活垃圾清洁焚烧项目。根据已签署的特许经营权协议,该等项目取得了较为长期的特许运营期限,且运营期内产生的业务服务收入较为稳定,保障了公司的未来盈利。 政策的高度重视在推动行业快速发展的同时加剧了行业竞争,尽管公司在城市生活垃圾处理领域的垃圾处理工艺技术、行业经验、品牌、管理和服务等方面具有较为明显的竞争优势,但城市生活垃圾处理项目一般属于地方政府的特许经营项目,受政策调整的影响较大。行业政策调整或激烈的竞争仍将在以下两个方面对公司产生影响:(1)增加公司未来获取新项目、寻找新的利润增长点的难度;(2)为确保公司获取新项目的竞争力,公司可能对新项目适当降低处置费,使得公司未来项目的利润率水平可能有所下降。
2、城市生活垃圾处理特许经营项目的获得、审批及实施风险公司营运生活垃圾卫生填埋、渗沥液(污水)处理和市政污泥处置3个项目,在建一个生活垃圾清洁焚烧项目。公司未来将依托自身的技术、品牌、管理等优势进一步拓展开发新的城
市生活垃圾处理特许经营项目,以持续扩大业务规模,提升收入水平和盈利能力。 公司主要通过BOT等特许经营模式从事城市生活垃圾处理业务,而城市生活垃圾处理项目一般属于地方政府的特许经营项目,因此新项目能否顺利实施存在不确定性。此外,每个城市生活垃圾处理项目均需获得地方环保部门、投资建设管理部门、土地管理部门等多个部门的审批和配合,而该等地方政府部门在协调征地、拆迁等工作也受制于多方面的不确定性因素。若未能顺利完成该等部门的审批程序,以及因政府规划调整等因素导致项目选址发生变化或未能在合理时间内确定符合建设条件的备选厂址,则公司的垃圾处理项目难以实施,已发生部分投入可能存在暂时无法收回的情形,从而对公司的业务发展、盈利水平产生不利影响。
3、项目运营过程中的环境保护风险目前,公司依法持有与生产经营相关的主要资质/许可文件,为确保公司城市生活垃圾处理过程符合环保要求,废气、污水和固废等污染物排放达到国家标准,公司采用了一系列污染防治技术和措施,引入环境管理体系,加强了环境管理制度的建立和落实;同时建立了一套由烟气处理系统、垃圾渗沥液处理系统等多个环保设施系统构成的环保执行体系。但在具体执行过程中,可能由于设备暂时性故障或人为操作失误等原因导致环境保护风险,可能存在项目执行过程中因不再符合新的环保标准而暂停实施或追加投入的风险,上述风险的发生可能对公司的项目运营造成不利影响。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因上述情形而受到处罚或被责令停止经营的情形,但仍存在受到处罚等对公司的项目运营造成不利影响的风险。
4、项目建设因不可预期的因素导致延期甚至停止的风险报告期内,公司在建一个生活垃圾清洁焚烧项目,垃圾处理能力为5,000吨/日,项目投入营运后将成为公司重要的收入利润来源之一。 报告期内,公司在建项目建设较为顺利,但建设过程中可能因自然灾害、施工事故等不可抗力或不可预期的因素导致项目建设进度有所延期,在影响较为严重的情况下甚至不排除部分项目停止的可能,从而导致公司既有投入无法收回或预期收入无法实现,对公司业绩造成较为重大的不利影响。
5、实际控制人不当控制的风险戴道国直接持有公司股份1100万股,占公司股份总额的6.18%,为公司第二大股东,且担任公司董事长、法定代表人;戴道国通过投资及协议安排能够支配公司控股股东军信集团55%的表决权,为军信集团的实际控制人。能够通过行使表决权对本公司的发展战略、生产经营、利润分配等事项实施重大影响。虽然公司已经建立了较为完善的法人治理结构,但如果公司的实际控制人凭借其控制权地位,通过行使表决权等方式对公司的人事任免、生产和经营决策、利润分配等进行不当控制,将可能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的利益。
6、公司治理和内部控制风险2017年4月25日,公司由有限公司整体变更为股份有限公司。变更为股份公司后,建立健全了法人治理结构,完善了现
代化企业发展所需的内部控制体系,但由于公司治理机制建立时间较短,内控制度也在不断完善过程中,公司治理和内部控制体系也需要在经营发展中逐渐完善。因此,公司未来经营中可能存在因公司治理不善或内部控制未能有效执行而影响公司持续稳定发展的风险。
7、客户单一公司采用BOT为主的特许经营业务方式,为长沙市量身定制适合其特点的城市生活垃圾及副产物处理综合解决方案,为其提供多元化、专业化、集约化的生活垃圾、渗沥液和市政污泥为一体的污染物处理设施投资、建设、运营服务。由于目前公司的业务运营现状,公司客户为长沙市政府授权行使业务管理与付款职能的长沙市城市管理与行政执法局,公司客户存在较为单一的情况。
8、特许经营权转让涉及相关资产、负债权属变更情况公司环保业务整合工作,尚有两宗土地、部分车辆权属变更手续正在办理中。上述土地、车辆资产的权属变更手续涉及政府行政管理部门,预计完成时间不确定。由于政府授予特许经营权的特殊性,被授予方只在经营期限内拥有特许经营权对应资产的使用权而无所有权,到期后该等资产需要移交给政府。上述两宗土地和车辆系特许经营权项下资产使用权中的一部分,未完成变更程序并不影响特许经营权的正常运营。
本期重大风险是否发生重大变化:

第二节 公司概况

一、 基本信息

公司中文全称湖南军信环保股份有限公司
英文名称及缩写HU NAN JUN XIN HUAN BAO.LTD.
证券简称军信环保
证券代码872664
法定代表人戴道国
办公地址长沙市望城区桥驿镇沙田村长沙市城市固体废弃物处理场办公楼

二、 联系方式

董事会秘书或信息披露事务负责人单峰
职务证券事务代表
电话0731-85608335
传真0731-85608335
电子邮箱529726392@qq.com
公司网址www.junxinjt.com
联系地址及邮政编码长沙市望城区桥驿镇沙田村长沙市城市固体废弃物处理场办公楼 邮政编码:410200
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平台的网址www.neeq.com.cn
公司年度报告备置地证券事务代表办公室

三、 企业信息

股票公开转让场所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
成立时间2011年9月22日
挂牌时间2018年3月27日
分层情况基础层
行业(挂牌公司管理型行业分类)“公共设施管理业”(N78)下的“环境卫生管理”(7820)
主要产品与服务项目生活垃圾卫生填埋、渗沥液处理、市政污泥处置。
普通股股票转让方式集合竞价
普通股总股本(股)178,055,552
优先股总股本(股)0
做市商数量0
控股股东湖南军信环保集团有限公司
实际控制人戴道国

四、 注册情况

项目内容报告期内是否变更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3000058277032XM
注册地址长沙市望城区桥驿镇沙田村长沙市城市固体废弃物处理场办公楼
注册资本17805.5552万元

五、 中介机构

主办券商湘财证券
主办券商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太平桥大街丰盛胡同28号太平洋保险大厦A901
报告期内主办券商是否发生变化
会计师事务所中审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签字注册会计师姓名李永萍、罗皖
会计师事务所办公地址天津市和平区解放北路188号信达广场52层

六、 报告期后更新情况

□适用 √不适用

第三节 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摘要

一、 盈利能力

单位:元

本期上年同期增减比例
营业收入294,731,883.8090,346,109.97226.23%
毛利率%52.64%7.91%-
归属于挂牌公司股东的净利润88,168,773.07-2,422,289.483,739.89%
归属于挂牌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91,041,744.092,954,063.712,981.92%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依据归属于挂牌公司股东的净利润计算)9.75%-4.42%-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归属于挂牌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计算)10.06%2.98%-
基本每股收益0.7995-0.1316707.52%

二、 偿债能力

单位:元

本期期末上年期末增减比例
资产总计3,291,500,022.901,721,889,942.5891.16%
负债总计2,371,785,428.59987,760,924.99140.12%
归属于挂牌公司股东的净资产768,492,080.79620,323,307.7223.89%
归属于挂牌公司股东的每股净资产4.323.4824.14%
资产负债率%(母公司)44.21%65.69%-
资产负债率%(合并)72.06%57.36%-
流动比率0.420.51-
利息保障倍数12.270.60-

三、 营运情况

单位:元

本期上年同期增减比例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225,531,188.1756,570,386.21298.67%
应收账款周转率303.89-
存货周转率298.68-

四、 成长情况

本期上年同期增减比例
总资产增长率%91.16%269.41%-
营业收入增长率%226.23%7.19%-
净利润增长率%2,038.09%-184.44%-

五、 股本情况

单位:股

本期期末上年期末增减比例
普通股总股本178,055,55250,000,000256.11%
计入权益的优先股数量000%
计入负债的优先股数量000%

六、 非经常性损益

单位:元

项目金额
非流动资产处置损益5,885.83
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与企业业务密切相关,按照国家统一标准定额或定量享受的政府补助除外)2,841,927.44
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产生的子公司期初至合并日的当期净损益-5,954,259.08
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1,681,839.22
非经常性损益合计-4,788,285.03
所得税影响数-1,197,071.26
少数股东权益影响额(税后)-718,242.75
非经常性损益净额-2,872,971.02

七、 因会计政策变更及会计差错更正等追溯调整或重述情况

□适用 √不适用

第四节 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一、 业务概要

商业模式

报告期内变化情况:

公司以先进的技术实力和丰富的行业经验为支撑,为客户提供城市固体废弃物处理等相关服务。报告期内,公司收入主要源自于生活垃圾处理、市政污泥处置、渗沥液处理服务费。公司主营业务未发生重大变化。

公司目前拥有的长沙市城市固废处理场特许经营权是通过当时长沙市政府招商引资,与政府商谈后签订合同取得。后续项目均是因国家环保标准的调整而采取的对该场处理工艺的改进和提升,系与政府商谈取得。项目建设阶段,公司及其关联方并不直接参与相关工程建设及设备采购业务,而是通过由招标公司代理通过政府规定的招标方式将建设工程及设备采购外包,在后续项目建设阶段由公司直接进行项目管理,履行投资者的管理职能,项目建成后需通过政府的工程建设审计及项目财务决算,并以项目财务决算确定的投资额作为确定后续运营处理服务费的标准之一。

项目运营阶段服务收费标准系在签署特许经营权合同时,公司与政府根据当时的市场情况协商确定,后续每三年根据物价指数对服务费相应调整,但其中人工费的调整是按垃圾处理量的增量和长沙市统计局公布的长沙市城镇非私营单位在岗职工年均工资标准一年一调。

公司的主要运营服务主要是通过 TOT、BOT 等方式投资取得特许经营权,并对固体处理设施进行运营管理,获取运营服务收入,以收回全部投资并获得合理回报;具体情况如下:

1、TOT 模式

Transfer-operate-transfer 的缩写,即移交-经营-移交,指由投资人向政府部门或相关单位投资,获得现有项目的一定期限的使用权和经营权,并由其进行运营管理;投资人在约定的时间内通过经营收回全部投资和获得合理回报,并在合约期满之后,再交回给政府部门或原单位的一种融资方式。公司通过向政府部门支付投资款,获取政府固废处理设施的特许经营权,公司在特许经营期内提供生活垃圾填埋运营服务,向政府部门收取运营服务费,从而收回全部投资并赚取利润。特许经营期内,公司运营服务主要内容包括垃圾处理处置服务与综合利用、运营、使用及维护等。

2、BOT 模式

Build-Operate-Transfer 的缩写,即建设—经营—转让,是指政府通过契约授予企业以一定期限的特许专营权,许可其融资建设和经营特定的公用基础设施,并准许其通过收取服务费用或出售产品以清偿贷款,回收投资并赚取利润;特许权期限届满时,该基础设施无偿移交给政府。

该模式下,公司投资建设政府固废处理场渗沥液改造和提量扩改工程、长沙市污水处理厂污泥集中处置项目,并在建设完成后特许经营期内提供运营服务,向政府收取运营服务费用,从而收回全部投资并获得合理回报,公司则在特许经营期满后将固废处理设施无偿移交政府相关部门。事项

事项是或否
所处行业是否发生变化□是 √否
主营业务是否发生变化□是 √否
主要产品或服务是否发生变化□是 √否
客户类型是否发生变化□是 √否
关键资源是否发生变化□是 √否
销售渠道是否发生变化□是 √否
收入来源是否发生变化□是 √否
商业模式是否发生变化□是 √否

二、 经营情况回顾

(一) 经营计划

(二) 行业情况

公司作为一家有着先进技术实力和丰富行业经验的环保企业,为客户提供城市生活垃圾处理、市政污泥处理、垃圾渗沥液处理服务。主要经营计划指标完成情况如下:

1、公司2017年实现营业总收入29473.19万元,比上年同期增长226.23%,主要是公司2017年6月29日起收购了湖南军信环保集团有限公司的垃圾填埋处理和渗沥液(污水)处理两项特许经营权业务,这两项业务为公司创造收入16381.44万元,同时公司原有的市政污泥处置业务实现营收13091.75万元,较上年同期增长44.91%。

2、公司2017年实现营业利润11647.13万元,同期增长765.19%。新增渗沥液(污水)处理和垃圾填埋处理业务的营业毛利分别为57.94%、77.12%,明显高于公司2016年单一的污泥处理业务毛利率,导致本年综合毛利较上年上升,营业利润大幅增长;。

3、本期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22553.12万元,比上年同期增长16896.08万元,主要原因是业务增加,收入增长,主营业务相关应收账款报告期内基本收回。

4、本期公司资产负债率比上期末增加14.69%,主要原因是:(1)公司的子公司浦湘生物能源股份有限公司银行贷款增加70000万元,(2)公司收购湖南军信环保集团有限公司两项特许经营权业务资产及负债应付款13803.45万元。

5、本期净资产较上期末增加25.28%,主要原因是:(1)公司股东戴道国、何英品合计增资6000万元,(2)2017年实现净利润8498.56万元,(3)公司的子公司浦湘生物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股东上海浦东环保发展有限公司和永清环保股份有限公司各追加资本金2030万元。

1、环保行业整体发展概况

随着我国工业化、城市化进程不断推进,环境污染日益严重,国家对环保的重视上升到前所未有的高度。目前我国环保行业总体规模逐步扩大,产业领域不断扩展,整体水平不断提高,初步形成了包括环保产品设计、生产、工程、环保服务等门类齐全的产业体系,成为我国国民经济不可或缺的新兴产业。

随着我国对环保的日益重视,我国环境污染治理投资总额占GDP比重有所提升,但与西方国家污染治理高峰期以及我国污染治理的实际需要相比,环保投入还相差甚远。按照国际经验,在经济高速增长时期,我国只有不断加大环保投资,使环保投入达到 GDP 的3.0%,才能有效地控制污染,使环境保护与经济发展相适应。

我国环保投资规模逐年递增,2005年至2016年全国环境污染治理投资总额由2,388亿元增长至9219.8亿元。根据环保部规划院测算,预计“十三五”期间环保投入将增加到每年2万亿元左右,“十三五”期间社会环保总投资有望超过17万亿元,是“十二五”的3倍以上;环保产业将成为拉动经济增长重要支柱。在此情况下,环境污染治理投资总额占GDP的比重仍保持在2%以下,根据环保投入达到3%才能使环境质量得到明显改善的经验,未来我国环境污染治理投资仍有非常大的空间。随着国家环境保护力度的进一步加大和环保产业政策的日趋完善,环保产业快速发展,产业领域不断拓展,技术和产品结构逐步优化升级,这将进一步促进污染治理设施运行维护服务业的发展。我国节能环保产业发展正处在难得的历史机遇期,未来节能环保领域的市场潜力巨大。

2、行业整体发展趋势

(1)突破区域限制

(三) 财务分析

1. 资产负债结构分析

单位:元

方式提供良好的基础和支持,卫生填埋是目前我国城市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的主要方式。根据2017年2月发布的2015年《全国环境统计公报》数据显示,全国现有生活垃圾处理厂(场)2,315座,全年共处理生活垃圾2.48亿吨,其中采用填埋方式处置的共1.78亿吨,采用堆肥方式处置的共0.04亿吨,采用焚烧方式处置的共0.66亿吨。填埋方式处置的城市生活垃圾占所有方式的71.77%。

5、垃圾渗沥液处理行业发展概况

我国渗沥液处理厂的建设亦起步较晚,从时间上看渗沥液处理经历了两个阶段。第一阶段从90年代初期开始,处理工艺主要参照城市污水处理方法,第二阶段从90年代后期开始采用生化处理+物化处理相结合的处理方法。1997年的垃圾渗沥液处理标准要求COD在1000mg/L以内;而2008年的处理标准要求COD在100mg/L以内,在水源保护区等敏感地区要求COD达到60mg/L,这对于传统的生物处理工艺而言是很难做到的,必须结合物理处理等工艺才能达标,如纳滤、反渗透、超滤等技术。

垃圾渗沥液的水质特点主要是COD、氨氮、重金属含量高,其COD的浓度一般在6000-10000mg/L,有的甚至高达5万-6万mg/L,远高于一般城市污水,也带来了处理上的难度。新标准不仅提高了渗沥液的处理标准,还强制规定现有和新建生活垃圾填埋场都应建有完备的渗沥液处理设施。垃圾渗沥液处理是针对生活垃圾填埋过程中产生的高浓度有机废水进行达标、减排处理。目前国内垃圾渗沥液处理工艺主要有两级A/O+化学氧化+BAF、外置式MBR+NF+RO和碟管式反渗透系统(DTRO)三种基本处理方法。其中外置式MBR+NF/RO系统是国内垃圾渗沥液达标处理的主要方式。该套工艺具有出水稳定、污染物去除率高、耐冲击负荷能力强、占地面积小以及自动化程度高等特点,已逐渐成为国内外较为先进的处理工艺。由于渗沥液处理排放标准愈趋严格,同时产生量逐年增大,受此影响,国内垃圾渗沥液处理需求明显增加。

由于城市化的进程加快,城市人口的增加,带来城市生活垃圾产生量逐年快速增长。为了保证良好的生活环境,减少城市生活垃圾带来的环境污染以及渗沥液等次生污染,国家在城市环境基础设施建设方面的投入也不断加大。在全国环境污染治理投资总额中,城市环境基础设施建设投资额自占比自2005年以来,绝大多数年份均超过了50%,并保持高位稳定状态。项目

项目本期期末上年期末本期期末与上年期末金额变动比例
金额占总资产的比重金额占总资产的比重
货币资金237,573,302.877.22%267,020,957.5615.51%-11.03%
应收账款1,939,801.230.06%--100%
存货934,597.560.03%--100%
长期股权投资-----
固定资产3,110,678.000.09%3,478,955.920.20%-10.59%
在建工程2,263,065,414.8268.75%774,412,518.4944.97%192.23%
短期借款-----
长期借款1,240,250,000.0037.68%150,000,000.008.71%726.83%
无形资产568,253,342.2817.26%334,112,958.8519.40%70.08%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180,250,000.005.48%530,000,000.0030.78%-65.99%
资产总计3,291,500,022.90-1,721,889,942.58-91.16%

资产负债项目重大变动原因:

2. 营业情况分析

(1) 利润构成

单位:元

报告期内,总资产比上期末增加91.16%,变化超过30%的资产负债项目及变化原因如下:

(1)其他应收款减少36.72%,主要原因是本期子公司浦湘生物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从湖南省招标公司收回焚烧炉关税、增值税担保金3619万元所致。

(2)在建工程增加192.23%,其他流动资产减少98.87%,应付账款增加299.92%,原因是①报告期长沙市生活垃圾深度综合处理(清洁焚烧)项目施工有序推进导致在建工程增加。截止2017年12月31日大部分设备已验收并安装,预付设备款转入在建工程,导致其他流动资产减少;土建工程的主体施工已接近完工,公司根据已完成工程产值确认应付工程款,导致应付账款增加。②2017年6月29日湖南军信环保集团有限公司将固体废弃物填埋特许经营权、渗沥液(污水)处理特许经营权、城市固体废弃物处理场管理生活区项目在建工程三项资产及相关债务、相关业务人员一并转让给本公司,其中城市固体废弃物处理场管理生活区在建工程4240.12万元,后续该工程新增了支出6235.3万元,导致在建工程增加,应付工程款增加。

(3)无形资产增加70.08%,原因是2017年6月29日湖南军信环保集团有限公司将固体废弃物填埋特许经营权、渗沥液(污水)处理特许经营权、城市固体废弃物处理场管理生活区项目在建工程三项资产及相关债务、相关业务人员一并转让给本公司,其中垃圾填埋特许经营权15,009.72万元、污水处理特许经营权12,386.99万元。

(4)其他应付款增加213.33%,主要原因是2017年6月29日湖南军信环保集团有限公司转让固体废弃物填埋特许经营权、渗沥液(污水)处理特许经营权、城市固体废弃物处理场管理生活区项目在建工程三项资产及相关债务、业务人员确认的转让金额19,719.21万元导致其他应付款增加。

(5)一年内到期流动负债减少65.99%,长期借款增加726.83%,主要原因是①银行借款增加的主要原因系2017年子公司浦湘生物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取得5.5亿银行借款;②2017年6月29日由军信集团转让长期借款5010.00万元。③根据贷款合同的还款条款,对报表基准日后1年以内需要归还的长期借款重分类至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项目

项目本期上年同期本期与上年同期金额变动比例
金额占营业收入的比重金额占营业收入的比重
营业收入294,731,883.80-90,346,109.97-226.23%
营业成本139,574,536.5947.36%83,198,591.9292.09%67.76%
毛利率%52.64%-7.91%--
管理费用39,519,713.0613.41%11,933,428.3613.21%231.17%
销售费用-----
财务费用6,047,876.842.05%8,511,099.029.42%-28.94%
营业利润116,471,276.1839.52%-17,509,400.47-19.38%765.19%
营业外收入63,087.440.02%13,506,315.0814.95%-99.53%
营业外支出1,700,926.660.58%--100%
净利润84,985,576.7228.83%-4,385,017.97-4.85%2,038.09%

项目重大变动原因:

(2) 收入构成

单位:元

报告期内,公司运营平稳,变动超过30%的利润项目及变动原因如下:

(1)营业收入增长226.23%,主要原因是2017年6月29日后公司新增了渗沥液(污水)处理以及垃圾填埋处理业务。

(2)营业成本增加67.76%,主要原因是①2017年6月29日后公司新增了渗沥液(污水)处理以及垃圾填埋处理业务,导致本年营业成本较2016年大幅增加。②渗沥液(污水)处理以及垃圾填埋的营业毛利分别为55.85%、76.02%,明显高于公司2016年单一的污泥处理业务毛利率,导致本年综合毛利较上年上升。③污泥处理分为市政污泥处理分为污泥搅拌固化处理和脱水污泥处理,毛利均呈上升趋势,毛利上升的原因系:污泥处理量增加导致无形资产摊销、外包劳务等固定成本的单位处理量成本下降;2016年下半年脱水污泥处理主要原材料三氯化铁优化成聚合硫酸铁减少了单位处理量的材料成本;2016年5月,污泥搅拌业务由外包改为自营后搅拌站成本下降。

(3)管理费用增加231.17%,主要原因是:①因2017年6月29日后渗沥液(污水)处理以及垃圾填埋处理业务的运营,导致管理人员的薪酬以及费用增幅较大;②本期公司进行了污泥固化技术、灭蝇除臭集成系统等项目研发导致研发费用支出。

(4)其他收益和营业外收入增长100%和-99.53%,主要原因是:①因渗沥液(污水)处理以及垃圾填埋业务的运营导致即征即退增值税较2016年增加;②根据新政府补助会计准则(财会【2017】15号),根据经济实质,将与经营相关的政府补助列报至其他收益。项目

项目本期金额上期金额变动比例
主营业务收入294,731,883.8090,346,109.97226.23%
其他业务收入
主营业务成本139,574,536.5983,198,591.9267.76%
其他业务成本

按产品分类分析:

单位:元

类别/项目本期收入金额占营业收入比例%上期收入金额占营业收入比例%
污泥处理业务130,917,454.1244.42%90,346,109.97100%
渗沥液(污水)处理业务58,025,721.5819.69%
垃圾填埋业务105,788,708.135.89%

按区域分类分析:

□适用 √不适用

收入构成变动的原因:

(3) 主要客户情况

单位:元

报告期内收入变动的原因是2017年6月29日后公司新增了渗沥液(污水)处理以及垃圾填埋处理的业务。序号

序号客户销售金额年度销售占比是否存在关联关系
1长沙市城市管理和行政执法局284,358,413.6496.48%
2长沙县城市管理和行政执法局10,373,470.163.52%
合计294,731,883.80100%-

(4) 主要供应商情况

单位:元

序号供应商采购金额年度采购占比是否存在关联关系
1国网湖南省电力有限公司长沙市望城区供电分公司22,345,399.9929.94%
2萍乡市海螺石水泥有限责任公司9,678,586.8112.53%
3湖南源金祥环保科技有限公司5,308,810.836.87%
4安徽耐驰环保科技有限公司6,701,648.598.86%
5湖南鸿盛物流有限公司4,415,014.405.72%
合计48,449,460.6263.92%-

3. 现金流量状况

单位:元

项目本期金额上期金额变动比例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225,531,188.1756,570,386.21298.67%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905,568,072.56-606,875,029.6549.22%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716,817,113.60727,170,952.76-1.42%

现金流量分析:

(四) 投资状况分析

1、主要控股子公司、参股公司情况

报告期内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比上年同期增长298.67%,主要原因是业务增加,收入增长,主营业务相关应收款项报告期内基本收回。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变动原因主要为公司收购湖南军信环保集团有限公司两项特许经营权和公司子公司浦湘生物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建设长沙市生活垃圾深度综合处理(清洁焚烧)项目的现金流出。筹资活动产生现金流量金额比上年同期变化不大,公司吸收股东投资6000万元,子公司吸收少数股东投资4060万元,取得借款收到的现金138000万元,偿还债务支付的现金68000万元。偿还利息支付的现金5619.94万元。 公司主要控股子公司是浦湘生物能源股份有限公司,注册资本40000万元,湖南军信环保股份有限公司控股80%。主要经营范围:垃圾焚烧发电及电能、热能的综合利用;城市生活垃圾的处理、填埋、焚烧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2017年浦湘生物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实现营业收入0元,净利润-1591.60万元。

2、委托理财及衍生品投资情况

公司主要控股子公司是浦湘生物能源股份有限公司,注册资本40000万元,湖南军信环保股份有限公司控股80%。主要经营范围:垃圾焚烧发电及电能、热能的综合利用;城市生活垃圾的处理、填埋、焚烧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2017年浦湘生物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实现营业收入0元,净利润-1591.60万元。无

(五) 非标准审计意见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六) 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或重大会计差错更正

□适用 √不适用

(七) 合并报表范围的变化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八) 企业社会责任

2017年6月29日,公司与军信集团签署《增资扩股协议》,定向发行股份收购浦湘生物能源股份有限公司80%股权,合并报表范围增加了浦湘生物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2017年7月,暴雨洪水袭击长沙,致使群众受灾,生活困难。我司向受灾最为严重的湖南省长沙市望城地区捐款100万元用于受灾群众的安置工作,组织公司内部募捐5万元用于长沙市受灾救助工作,并向长沙市望城区桥驿镇受灾村组捐赠大量生活物资,以实际行动践行“服务社会、造福民众”的企业宗旨;公司积极参与植树、孤寡老人帮扶、抗洪抢险、抗寒扫雪等活动,参与义务活动人数达到300余人,几乎全员参与。同时公司成立精准扶贫工作组,与桥驿镇禾丰村12户贫困户成为结对帮扶人,多次到贫困户家中走访调研并进行针对性帮扶,节假日及时送去慰问金,体现出公司的高度社会责任感,为公司赢得了良好的社会口碑。报告期内,公司诚信经营、依法纳税、积极吸纳就业和保障员工合法权益,认真做好每一项对社会有益的工作,尽全力做到对社会负责、对公司全体股东和每一位员工负责。作为一家公众公司同时也是一家高科技环保企业,我们始终把社会责任放在公司发展的重要位置,积极承担社会责任,与社会各界同仁共享企业发展成果。

三、 持续经营评价

2017年7月,暴雨洪水袭击长沙,致使群众受灾,生活困难。我司向受灾最为严重的湖南省长沙市望城地区捐款100万元用于受灾群众的安置工作,组织公司内部募捐5万元用于长沙市受灾救助工作,并向长沙市望城区桥驿镇受灾村组捐赠大量生活物资,以实际行动践行“服务社会、造福民众”的企业宗旨;公司积极参与植树、孤寡老人帮扶、抗洪抢险、抗寒扫雪等活动,参与义务活动人数达到300余人,几乎全员参与。同时公司成立精准扶贫工作组,与桥驿镇禾丰村12户贫困户成为结对帮扶人,多次到贫困户家中走访调研并进行针对性帮扶,节假日及时送去慰问金,体现出公司的高度社会责任感,为公司赢得了良好的社会口碑。

报告期内,公司诚信经营、依法纳税、积极吸纳就业和保障员工合法权益,认真做好每一项对社会有益的工作,尽全力做到对社会负责、对公司全体股东和每一位员工负责。作为一家公众公司同时也是一家高科技环保企业,我们始终把社会责任放在公司发展的重要位置,积极承担社会责任,与社会各界同仁共享企业发展成果。

报告期内,公司业务、资产、人员、财务、机构等完全独立,保持良好的独立自主经营能力;会计核算、财务管理、风险控制等各项重大内部控制体系运行良好;主要财务、业务等经营指标优良;经营管理层、核心技术人员队伍稳定;公司将继续加强研发的投入和工艺的创新,保持行业内的竞争优势。 报告期内未发生对公司持续经营能力产生重大影响的事项,公司发展前景良好,未来盈利空间巨大,公司所处的行业是国家大力发展的战略性新兴环保产业,未来公司会将所从事的环保行业越做越好。

四、 未来展望

是否自愿披露

□是 √否

五、 风险因素

(一) 持续到本年度的风险因素

报告期内,公司业务、资产、人员、财务、机构等完全独立,保持良好的独立自主经营能力;会计核算、财务管理、风险控制等各项重大内部控制体系运行良好;主要财务、业务等经营指标优良;经营管理层、核心技术人员队伍稳定;公司将继续加强研发的投入和工艺的创新,保持行业内的竞争优势。 报告期内未发生对公司持续经营能力产生重大影响的事项,公司发展前景良好,未来盈利空间巨大,公司所处的行业是国家大力发展的战略性新兴环保产业,未来公司会将所从事的环保行业越做越好。

1、行业政策调整风险:

我国城市生活垃圾处理行业市场高度分散,参与者众多,竞争激烈,单个企业的生产规模和生产能力偏小。公司营运生活垃圾卫生填埋、渗沥液处理和市政污泥处置3个项目,在建一个生活垃圾清洁焚烧项目。根据已签署的特许经营权协议,该等项目取得了较为长期的特许运营期限,且运营期内产生的

(二) 报告期内新增的风险因素

第五节 重要事项

一、 重要事项索引

事项是或否索引
是否存在重大诉讼、仲裁事项□是 √否
是否存在对外担保事项□是 √否
是否存在股东及其关联方占用或转移公司资金、资产的情况□是 √否
是否对外提供借款□是 √否
是否存在日常性关联交易事项□是 √否
是否存在偶发性关联交易事项√是 □否五.二.(一)
是否存在经股东大会审议过的收购、出售资产、对外投资事项或者本年度发生的企业合并事项√是 □否五.二.(二)
是否存在股权激励事项□是 √否
是否存在已披露的承诺事项√是 □否五.二.(三)
是否存在资产被查封、扣押、冻结或者被抵押、质押的情况√是 □否五.二.(四)
是否存在被调查处罚的事项□是 √否
是否存在失信情况□是 √否
是否存在自愿披露的其他重要事项□是 √否

二、 重要事项详情(如事项存在选择以下表格填列)

(一) 报告期内公司发生的偶发性关联交易情况

单位:元

关联方交易内容交易金额是否履行必要决策程序临时报告披露时间临时报告编号
湖南军信环保集团有限公司现金收购两项特许经营权及资产197,192,100.00--
湖南军信环保集团有限公司资金往来13,867,065.26--
湖南军信环保集团有限公司发行股份收购浦湘生物80%股权452,222,208.00--
戴道国、戴菊英本公司为被担保方90,000,000.00--
湖南军信环保集团有限公司本公司为被担保方90,000,000.00--
湖南军信环保集团有限公司本公司控股子公司浦湘生物为被担保方150,000,000.00--
湖南军信环保集团本公司控股100,000,000.00--
有限公司子公司浦湘生物为被担保方
湖南军信环保集团有限公司本公司控股子公司浦湘生物为被担保方1,139,000,000.00--
湖南军信环保集团有限公司本公司控股子公司浦湘生物为被担保方400,000,000.00--
湖南军信环保集团有限公司本公司控股子公司浦湘生物为被担保方500,000,000.00--
湖南军信环境工程有限公司资金往来3,583,505.80--
湖南军信环保集团有限公司商标使用0--
总计-3,135,864,879.06---

偶发性关联交易的必要性、持续性以及对公司生产经营的影响:

(二) 经股东大会审议过的收购、出售资产、对外投资事项或者本年度发生的企业合并事项

公司偶发性关联交易为2017年度发生的交易,交易价格均按市场化和不损害公司及其股东利益原则定价,交易合同的签订均遵循了平等、自愿的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的利益的情况发生,对公司生产经营未产生不利的影响,并严格履行了相关必要决策程序。

1、2017年6月28日,军信集团召开股东会,一致决议将军信集团名下垃圾填埋及渗沥液(污水)处理业务特许经营权、相应资产以及与该资产相关的债权债务和有关人员注入股份公司。2017年6月29日,军信环保召开2017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受让垃圾填埋及渗沥液(污水)处理业务特许经营权及其资产的议案》。2017年6月29日,军信集团与军信股份公司签署《特许经营权业务及资产转让协议》,约定军信股份公司受让军信集团全部标的资产(垃圾填埋及渗沥液(污水)处理业务特许经营权、相应资产及与该资产相关的债权债务、业务人员),军信集团应于协议签署后办理标的资产的过户、交付等交割手续。2017年8月,军信股份公司已按协议支付了首期交易款(交易价格:

19,719.21万元的30%),剩余交易款约定在协议签订后的两年内分期付清。2017年7月开始,军信股份公司已收到了长沙市政府核拨的特许经营权运营服务款,2017年12月5日长沙市政府与军信环保集团公司、军信环保股份公司签订了《长沙市城市固体废弃物处理场特许经营权及资产使用权转让合同书》之主体变更补充协议,正式授权由湖南军信环保股份有限公司全面接管长沙市城市固体废弃物处理场,保证了公司业务的连续性,管理层人员稳定,对公司的发展产生了积极的效应。

2、2017年6月28日,军信集团召开股东会,一致决议将军信集团所持浦湘生物能源股份有限公司80%的股权作为出资注入军信环保。2017年6月29日,军信环保召开2017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增资扩股的议案》。2017年6月29日,军信集团与公司签署《增资扩股协议》,约定在参考浦湘生物能源股份有限公司80%的股权截至2017年5月31日经审计账面值人民币

(三) 承诺事项的履行情况

452,222,207.67元的基础上,军信集团将其持有的浦湘生物能源股份有限公司32,000万股股份作价人民币452,222,208.00元,对公司进行增资。2018年1月18日,由浦湘生物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负责投资、建设、运营的长沙市生活垃圾深度综合处理(清洁焚烧)项目正式点火投入试运行。

3、2017年10月16日,军信股份召开2017年第5次临时股东大会,经审议,会议通过了《关于审议公司对控股子公司浦湘生物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追加15855.78万元资本金的议案》。议案的主要内容为:

根据湘发改能源2014(1094)号和2015(554)号批复及浦湘生物[2016]5号股东会决议内容,同意公司与浦湘生物其他股东同比例追加投资15855.78万元资本金,具体追加方式为军信股份追加资本金8000万元,上海浦东环保发展有限公司追加资本金1000万元,永清环保股份有限公司追加资本金1000万元,同时各股东剩余资本金(军信环保7855.78万元,上海浦东环保发展有限公司1030万元,永清环保股份有限公司1030万元)于约定日前到位。截止2017年12月31日,上述资本金已全部到位,保证了控股子公司浦湘生物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的正常运行。

1.关于避免同业竞争的承诺:为了避免未来可能发生的同业竞争,公司实际控制人、公司全体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出具了《关于避免同业竞争的承诺函》。报告期内,未有违反承诺情况发生。 2.为进一步加强关联交易的审批和严格执行关联交易的相关规定,公司实际控制人、公司全体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已出具相关承诺,尽量减少和避免关联交易。报告期内,未有违反承诺情况发生。 3.股东对所持股份锁定的承诺、担任公司董事或高级管理人员的股东承诺:在担任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超过所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25%,离职后六个月内不转让所持有的公司股份。报告期内,未有违反承诺情况发生。 4.为避免与公司经营业务构成竞争关系,公司控股股东湖南军信环保集团有限公司的控股子公司湖南军信环保集团平江有限公司已做出相关承诺。报告期内,未有违反承诺情况发生。同时,公司控股股东湖南军信环保集团有限公司正在积极通过各种合法途径,在承诺期限内拟通过对外转让所持湖南军信环保集团平江有限公司的全部股权或将湖南军信环保集团平江有限公司整合至湖南军信环保股份有限公司等方式,消除湖南军信环保集团平江有限公司与湖南军信环保股份有限公司之间的潜在业务竞争关系。 上述承诺事项均已在《湖南军信环保股份有限公司公开转让说明书》中进行了披露。报告期内,公及公司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信息披露义务人严格履行已披露的承诺。

(四) 被查封、扣押、冻结或者被抵押、质押的资产情况

单位:元

1.关于避免同业竞争的承诺:为了避免未来可能发生的同业竞争,公司实际控制人、公司全体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出具了《关于避免同业竞争的承诺函》。报告期内,未有违反承诺情况发生。 2.为进一步加强关联交易的审批和严格执行关联交易的相关规定,公司实际控制人、公司全体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已出具相关承诺,尽量减少和避免关联交易。报告期内,未有违反承诺情况发生。 3.股东对所持股份锁定的承诺、担任公司董事或高级管理人员的股东承诺:在担任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超过所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25%,离职后六个月内不转让所持有的公司股份。报告期内,未有违反承诺情况发生。 4.为避免与公司经营业务构成竞争关系,公司控股股东湖南军信环保集团有限公司的控股子公司湖南军信环保集团平江有限公司已做出相关承诺。报告期内,未有违反承诺情况发生。同时,公司控股股东湖南军信环保集团有限公司正在积极通过各种合法途径,在承诺期限内拟通过对外转让所持湖南军信环保集团平江有限公司的全部股权或将湖南军信环保集团平江有限公司整合至湖南军信环保股份有限公司等方式,消除湖南军信环保集团平江有限公司与湖南军信环保股份有限公司之间的潜在业务竞争关系。 上述承诺事项均已在《湖南军信环保股份有限公司公开转让说明书》中进行了披露。报告期内,公及公司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信息披露义务人严格履行已披露的承诺。资产

资产权利受限类型账面价值占总资产的比例发生原因
在建工程抵押263,533,413.008.01%银行贷款抵押
总计-263,533,413.008.01%-

第六节 股本变动及股东情况

一、 普通股股本情况

(一) 普通股股本结构

单位:股

股份性质期初本期变动期末
数量比例%数量比例%
无限售条件股份无限售股份总数00.00%41,435,18441,435,18423.27%
其中: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00.00%39,747,68439,747,68422.32%
董事、监事、高管00.00%1,687,5001,687,5000.95%
核心员工00.00%000.00%
有限售条件股份有限售股份总数50,000,000100%86,620,368136,620,36876.73%
其中: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47,750,00095.50%81,557,868129,307,86872.62%
董事、监事、高管2,250,0004.50%5,062,5007,312,5004.11%
核心员工00.00%000.00%
总股本50,000,000-128,055,552178,055,552-
普通股股东人数3

(二) 普通股前五名或持股10%及以上股东情况

单位:股

序号股东名称期初持股数持股变动期末持股数期末持 股比例%期末持有限售股份数量期末持有无限售股份数量
1湖南军信环保集团有限公司45,000,000113,055,552158,055,55288.77%120,370,36837,685,184
2戴道国2,750,0008,250,00011,000,0006.18%8,937,5002,062,500
3何英品2,250,0006,750,0009,000,0005.05%7,312,5001,687,500
合计50,000,000128,055,552178,055,552100.00%136,620,36841,435,184
普通股前五名或持股10%及以上股东间相互关系说明:公司现有股东中,戴道国为军信环保股份公司的董事长,系控股股东军信环保集团公司的执行董事兼总经理,持有军信环保集团公司35%的股权,其通过投资及协议安排能够支配公司控股股东军信环保集团公司55%的表决权,为军信环保集团公司的实际控制人。同时戴道国能够对军信环保股份公司董事会的决策和公司经营活动产生重大影响,故为公司实际控制人。何英品为军信环保股份公司的副董事长兼总经理,持有军信环保集团公司10.63%的股权。除此之外,公司的股东之间不存在其他关联关系。

二、 优先股股本基本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三、 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情况

(一) 控股股东情况

报告期内:2017年12月8日,戴福修与戴道国签署了《股权赠与协议》,约定戴福修将其持有的湖南军信环保集团有限公司25.1%的股权无偿赠与戴道国,戴道国接受上述赠与,本次赠与为无条件赠与

(二) 实际控制人情况

(戴福修与戴道国为父子关系)。2017年12月8日,湖南军信环保集团有限公司召开股东会,全体股东一致同意:戴福修将其全部股权5020万元无偿赠与戴道国,确认变更后的股权比例,同意对公司章程作相应修改。2017年12月8日,戴福修与戴道国签署《股权赠与协议》并经长沙市公证处公证。2017年12月14日,本次股权赠与的工商变更登记手续已办理完毕。

1、报告期内,湖南军信环保集团有限公司持有公司股份158,055,552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88.77%,为公司控股股东。戴道国直接持有公司股份1,100万股,占公司股份总额的6.18%,通过投资及协议安排能够支配公司控股股东军信环保集团55%的表决权,为军信环保集团和公司的实际控制人。军信集团股东戴福修系戴道国的父亲,股东李孝春系戴道国的岳母,戴道国及上述两人合计持有军信环保集团股权比例为55%。戴福修、李孝春均未在军信环保集团担任职务,且与戴道国具有近亲属关系,在公司经营管理上具有表意一致的情感及利益基础,经核查军信环保集团历次股东会会议决议,该三人在所有决议事项上均发表一致意见。三人于2017年9月18日签署《一致行动协议》。戴福修、李孝春和戴道国具有近亲属关系,上述协议及安排形式及内容合法有效、权利义务关系清晰、责任明确,该三人具有一致行动的事实与协议基础,为一致行动人。根据协议约定,戴道国为一致行动的最终决策人。其中,戴道国为军信环保集团执行董事,直接持有公司股份11,000,000股,为公司第二大股东,并担任公司董事长、法定代表人,其通过投资及协议安排能够支配公司控股股东军信环保集团55%的表决权,为军信集团的实际控制人。戴道国能够对董事会的决策和公司经营活动产生重大影响,故认定戴道国为公司实际控制人。

2、2017年12月8日,戴福修与戴道国签署了《股权赠与协议》,约定戴福修将其持有的军信环保集团25.1%的股权无偿赠与戴道国,戴道国接受上述赠与,本次赠与为无条件赠与(戴福修与戴道国为父子关系)。2017年12月8日,军信环保集团召开股东会,全体股东一致同意:戴福修将其全部股权5020万元无偿赠与戴道国,确认变更后的股权比例,同意对公司章程作相应修改。2017年12月8日,戴福修与戴道国签署《股权赠与协议》并经长沙市公证处公证。截至本公开转让说明书签署日,本次股权赠与的工商变更登记手续已办理完毕。戴道国直接持有公司股份11,000,000股,为公司第二大股东,并担任公司董事长、法定代表人,其通过投资及协议安排仍支配公司控股股东军信环保集团55%的表决权,为军信环保集团的实际控制人,戴道国能够实际支配公司行为,是公司的实际控制人。本次变更不会导致实际控制人的变更。

3、公司股权结构图:

88.77% 6.18% 5.05%

80%

1、报告期内,湖南军信环保集团有限公司持有公司股份158,055,552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88.77%,为公司控股股东。戴道国直接持有公司股份1,100万股,占公司股份总额的6.18%,通过投资及协议安排能够支配公司控股股东军信环保集团55%的表决权,为军信环保集团和公司的实际控制人。军信集团股东戴福修系戴道国的父亲,股东李孝春系戴道国的岳母,戴道国及上述两人合计持有军信环保集团股权比例为55%。戴福修、李孝春均未在军信环保集团担任职务,且与戴道国具有近亲属关系,在公司经营管理上具有表意一致的情感及利益基础,经核查军信环保集团历次股东会会议决议,该三人在所有决议事项上均发表一致意见。三人于2017年9月18日签署《一致行动协议》。戴福修、李孝春和戴道国具有近亲属关系,上述协议及安排形式及内容合法有效、权利义务关系清晰、责任明确,该三人具有一致行动的事实与协议基础,为一致行动人。根据协议约定,戴道国为一致行动的最终决策人。其中,戴道国为军信环保集团执行董事,直接持有公司股份11,000,000股,为公司第二大股东,并担任公司董事长、法定代表人,其通过投资及协议安排能够支配公司控股股东军信环保集团55%的表决权,为军信集团的实际控制人。戴道国能够对董事会的决策和公司经营活动产生重大影响,故认定戴道国为公司实际控制人。 2、2017年12月8日,戴福修与戴道国签署了《股权赠与协议》,约定戴福修将其持有的军信环保集团25.1%的股权无偿赠与戴道国,戴道国接受上述赠与,本次赠与为无条件赠与(戴福修与戴道国为父子关系)。2017年12月8日,军信环保集团召开股东会,全体股东一致同意:戴福修将其全部股权5020万元无偿赠与戴道国,确认变更后的股权比例,同意对公司章程作相应修改。2017年12月8日,戴福修与戴道国签署《股权赠与协议》并经长沙市公证处公证。截至本公开转让说明书签署日,本次股权赠与的工商变更登记手续已办理完毕。戴道国直接持有公司股份11,000,000股,为公司第二大股东,并担任公司董事长、法定代表人,其通过投资及协议安排仍支配公司控股股东军信环保集团55%的表决权,为军信环保集团的实际控制人,戴道国能够实际支配公司行为,是公司的实际控制人。本次变更不会导致实际控制人的变更。 3、公司股权结构图: 88.77% 6.18% 5.05% 80%
军信环保集团戴道国何英品
湖南军信环保股份有限公司
浦湘生物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节 融资及利润分配情况

一、 最近两个会计年度内普通股股票发行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二、 存续至本期的优先股股票相关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三、 债券融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债券违约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公开发行债券的特殊披露要求

□适用 √不适用

四、 间接融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融资方式融资方融资金额利息率%存续时间是否违约
固定资产贷款中国工商银行长沙司门口支行90,000,000.004.90%2017.8.7-2023.8.2
固定资产贷款中国银行长沙芙蓉支行90,000,000.004.90%2017.8.11-2027.8.10
固定资产贷款中国工商银行长沙韶山路支行40,500,000.005.145%2014.8.28-2020.7.1
固定资产贷款中国农业银行湖南省分行营业厅150,000,000.004.90%2017.5.18-2028.6.8
固定资产贷款中国工商银行长沙司门口支行700,000,000.004.90%2017.4.28-2028.6.14
固定资产贷款中国银行长沙芙蓉支行350,000,000.004.90%2017.1.6-2028.12.28
合计-1,420,500,000.00---

违约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五、 利润分配情况

(一) 报告期内的利润分配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二) 利润分配预案

□适用 √不适用

第八节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员工情况

一、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情况

(一) 基本情况

姓名职务性别年龄学历任期是否在公司领取薪酬
戴道国董事长55本科2017.4.24-2020.4.23
何英品副董事长兼总经理55本科2017.4.24-2020.4.23
冷朝强董事兼执行总经理53本科2017.4.24-2020.4.23
DAISY YING XUE DAI (戴映雪)董事27本科2017.4.24-2020.4.23
何冠琼董事28本科2017.4.24-2020.4.23
郭卓彦监事会主席33研究生2017.7.25-2020.4.23
邱柏霖监事32本科2017.4.24-2020.4.23
徐惠思监事29本科2017.4.24-2020.4.23
王灿财务总监41本科2017.6.13-2020.4.23
杨飙副总经理49本科2017.4.24-2020.4.23
袁继雄副总经理52本科2017.4.24-2020.4.23
吴波副总经理38本科2017.9.2-2020.4.23
董事会人数:5
监事会人数:3
高级管理人员人数:6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相互间关系及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间关系:

(二) 持股情况

单位:股

董事长戴道国为公司实际控制人,除戴道国与DAISY YING XUE DAI(戴映雪)为父女关系,何英品与何冠琼为父女关系,除此之外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之间不存在其他亲属关系。姓名

姓名职务期初持普通股股数数量变动期末持普通股股数期末普通股持股比例%期末持有股票期权数量
戴道国董事长2,750,0008,250,00011,000,0006.18%0
何英品副董事长兼总经理2,250,0006,750,0009,000,0005.05%0
合计-5,000,00015,000,00020,000,00011.23%0

(三) 变动情况

信息统计董事长是否发生变动√是 □否
总经理是否发生变动√是 □否
董事会秘书是否发生变动□是 √否
财务总监是否发生变动√是 □否
姓名期初职务变动类型(新任、换届、离任)期末职务变动原因
戴道国执行董事新任董事长创立大会选举和第一届董事会选举
何英品新任副董事长兼总经理创立大会和第一届董事会选举
冷朝强新任董事兼执行总经理创立大会和第一届董事会选举
DAISY YING XUE DAI(戴映雪)新任董事创立大会选举
何冠琼新任董事创立大会选举
郭卓彦新任监事会主席股东大会和第一届监事会选举
邱柏霖新任监事创立大会选举
徐惠思新任监事职工大会选举
王灿新任财务总监第一届董事会选举
杨飙总经理新任副总经理第一届董事会选举
袁继雄新任副总经理第一届董事会选举
吴波新任副总经理第一届董事会选举

本年新任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简要职业经历:

二、 员工情况

(一) 在职员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基本情况

环保集团有限公司分别担任项目经理、场长、副总经理;2017年4月至今,于军信股份任董事兼执行总经理,本届任期三年。

4、DAISY YING XUE DAI(戴映雪),女,1991年1月出生,加拿大国籍,本科学历。2013年2月至2014年2月,于Duxford Law Group任Legal Assistant;2017年4月至今,于军信股份任董事,本届任期三年。

5、何冠琼,女,1990年4月出生,加拿大国籍,本科学历。2014年5月至2015年11月,于江苏维尔利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任投资部专员;2015年12月至2017年3月,于北京汇恒环保工程股份有限公司任证券事务代表;2017年4月至今,于军信股份任董事,本届任期三年。

6、郭卓彦,男,1985年10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研究生学历。2012年7月至2014年6月,于湖南军信环保集团平江有限公司任出纳;2014年7月至2016年3月,于湖南军信环保集团有限公司任会计;2016年4月至2017年6月,于军信有限任财务副经理;2017年7月至今,于军信股份任财务总监助理;2017年7月至今,于军信股份任监事会主席,本届任期三年。

7、邱柏霖,男,1986年3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本科学历。2008年9月至2011年9月,于湖南省建筑设计院任建筑设计师;2011年9月至今,于湖南好望谷绿色住宅股份有限公司任董事兼总经理;2017年4月至今,于军信股份任监事,本届任期三年。

8、徐惠思,女,1989年8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本科学历。2011年5月至2014年6月,于军信有限任行政文员;2014年7月至2015年12月,于湖南军信环保集团有限公司任行政文员;2016年1月至2017年3月,于浦湘生物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任行政文员;2017年4月至今,于军信股份任监事,本届任期三年。

9、王灿,女,1977年1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本科学历。1999年4月至2006年1月,于湖南军信公路桥梁建设有限公司任会计;2006年2月至2011年5月,于湖南军信环保建设开发有限公司任财务部副经理;2011年6月至2017年3月,于湖南军信环保集团有限公司任财务部经理;2017年4月至2017年6月,于军信股份任监事会主席;2017年7月至今,于军信股份任财务总监,本届任期三年。 10、杨飙,男,1969年9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本科学历。1991年7月至2002年2月,于湘西自治州机床厂任副厂长;2002年2月至2013年11月,于蓝德环保科技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任副总经理;2014年1月至2017月3月,于军信有限分别担任副总经理、总经理;2017年4月至今,于军信股份担任副总经理,本届任期三年。

11、袁继雄,男,1966年9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本科学历。1988年7月至2000年1月,于湖北洪磷化工集团有限公司任分厂厂长;2000年2月至2010年11月,于广东盈进亚太有限公司任品质经理;2010年12月至2017年3月,于湖南军信环保集团有限公司任总工程师;2017年4月至今,于军信股份任副总经理,本届任期三年。

12、吴波,男,1980年12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本科学历。2000年7月至2011年12月,于湖南省工业设备安装有限公司任项目经理;2012年1月至2017年3月,于东莞粤丰环保电力有限公司任副总经理;2017年9月至今,于湖南军信环保股份有限公司任副总经理,本届任期三年。按工作性质分类

按工作性质分类期初人数期末人数
管理人员5679
行政人员4332
财务、合约采购人员2625
技术人员4747
工程人员817
其他一线生产、后勤员工241283
员工总计421483
按教育程度分类期初人数期末人数
博士11
硕士2123
本科113169
专科111108
专科以下175182
员工总计421483

员工薪酬政策、培训计划以及需公司承担费用的离退休职工人数等情况:

(二) 核心人员(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基本情况

核心员工:

□适用 √不适用

其他对公司有重大影响的人员(非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适用 □不适用

姓名岗位期末普通股持股数量
刘晓峰污泥厂总经理0
李方志股份公司副总工程师兼污泥厂总工程师0
蔡斌渗沥液处理厂总经理0
周俊渗沥液处理厂总工程师0
陈杰填埋场总经理0
李林填埋场总工程师0

核心人员的变动情况:

第九节 行业信息是否自愿披露

□是 √否

第十节 公司治理及内部控制

事项是或否
年度内是否建立新的公司治理制度√是 □否
董事会是否设置专门委员会□是 √否
董事会是否设置独立董事□是 √否
投资机构是否派驻董事□是 √否
监事会对本年监督事项是否存在异议□是 √否
管理层是否引入职业经理人□是 √否
会计核算体系、财务管理、风险控制及其他重大内部管理制度本年是否发现重大缺陷□是 √否
是否建立年度报告重大差错责任追究制度√是 □否

一、 公司治理

(一) 制度与评估

1、 公司治理基本状况

2、 公司治理机制是否给所有股东提供合适的保护和平等权利的评估意见

2017 年 4 月 25 日,有限公司以截至 2016 年 10 月 31 日经审计的净资产折股,整体变更为股份公司。 股份公司成立后,按照《公司法》、《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督管理办法》等要求,依法设立了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建立健全了公司治理机制。公司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会议的召集程序、决策程序、表决内容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以及议事规则的规定,运作规范; 公司重要决策的制定能够按照《公司章程》和相关议事规则规定,通过相关会议审议通过;公司股东、董事、监事均能按照要求出席相关会议,并履行相关权利义务。截至报告期末,上述机构和人员依法运行, 未出现违法、违规现象和重大缺陷,能够切实履行应尽的职责和义务。公司目前已制订了《股东大会议事规则》、《董事会议事规则》、《监事会议事规则》、《关联交易管理制度》、《对外担保管理制度》、《对外投资管理制度》、《信息披露管理制度》、《投资者关系管 理制度》、《总经理工作细则》等一系列管理制度。报告期内,公司认真执行各项治理制度,企业运营状况良好。截止本报告披露之日,公司建立了《年度报告重大差错责任追究制度》。根据相关规定,信息披露义务人及相关责任人因工作失误或违反制度规定,致使公司年度报告出现失误或给公司带来损失的,公司在查明原因后依情节轻重追究当事人的责任,公司将严格按照上述制度执行。

公司将在未来的经营管理中,继续严格执行相关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各项内部管理制度;继续强化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在公司治理和规范运作方面的学习能力和执行能力,使其勤勉尽责,公司治理更加规范、完善。

公司在《公司章程》中明确了股东享有知情权、参与权、质询权和表决权,《股东大会议事规则》注重保护股东的表决权、知情权、质询权及参与权,在《股东大会议事规则》和《董事会议事规则》中分别 规定了关联股东和关联董事回避制度;公司还建立了《对外投资管理制度》,明确规定了对外投资的审批 权限、设置了对外投资管理的组织机构、对外投资的控制流程、对外投资的处置方式、详细规定了对外投资的财务及审计管理;同时,《公司章程》中对监事会的职权进行了明确规定,保证监事会得以有效发挥 监督作用。在制度层面切实完善和保护了股东的权利。

公司现有的管理制度能够有效地提高公司治理水平,给所有股东提供合适的保护并能保证股东充分行使知情权、参与权、质询权和表决权等权利,便于接受投资者和社会公众的监督,推动公司经营效率的提高和经营目标的实现,符合公司发展的要求。公司治理机制在完整性、有效性和合理性方面不存在

3、 公司重大决策是否履行规定程序的评估意见

重大瑕疵,并能严格有效运行。

报告期内,公司重大生产经营决策、投资决策、财务决策等均按照公司章程及内部管理制度进行决策,履行了相应审批程序。报告期内,公司内部治理机构和成员均依法运行,能够切实履行应尽的职责和义务,未出现违法、违规现象。

4、 公司章程的修改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重大生产经营决策、投资决策、财务决策等均按照公司章程及内部管理制度进行决策,履行了相应审批程序。报告期内,公司内部治理机构和成员均依法运行,能够切实履行应尽的职责和义务,未出现违法、违规现象。

报告期内:1、2017年6月29日,公司注册资本由5000万元增加至163,055,552元,并对章程中的有关条款进行了修改,上述修改事项已经2017年6月29日召开的 2017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并通过。2、2017年9月18日,公司注册资本由163,055,552元增加至178,055,552元,并对章程中的有关条款进行了修改,上述修改事项已经2017年9月18日召开的 2017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并通过。

(二) 三会运作情况

1、 三会召开情况

报告期内:1、2017年6月29日,公司注册资本由5000万元增加至163,055,552元,并对章程中的有关条款进行了修改,上述修改事项已经2017年6月29日召开的 2017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并通过。2、2017年9月18日,公司注册资本由163,055,552元增加至178,055,552元,并对章程中的有关条款进行了修改,上述修改事项已经2017年9月18日召开的 2017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并通过。会议类型

会议类型报告期内会议召开的次数经审议的重大事项(简要描述)
董事会61、2017年4月24日,第一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选举公司第一届董事会董事长的议案》、《关于选举公司第一届董事会副董事长的议案》、《关于聘任公司总经理的议案》、《关于聘任公司执行总经理的议案》、《关于聘任公司副总经理的议案》、《关于聘任公司财务总监的议案》、《关于总经理工作细则的议案》、《关于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的议案》。 2、2017年6月13日,第一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受让垃圾填埋及渗沥液(污水)处理业务特许经营权及其资产的议案》、《关于公司增资扩股的议案》、《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关于更换公司财务总监的议案》。 3、2017年6月28日,第一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提请召开股东大会2017年第二次临时会议的议案》。 4、2017年9月2日,第一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关联交易追认的议案》、《关于董事会对公司治理机制的评估报告的议案》、《关于董事会对管理层业绩的评估机制的议案》、《关于聘请吴波为公司副总经理的议案》、《关于公司增资扩股的议案》、《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提请召开2017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5、2017年9月3日,第一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申请股票在全国中小企
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并公开转让的议案》、《关于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与挂牌并公开转让相关事宜的议案》、《关于公司股票挂牌时采取协议转让方式的议案》、《关于申请公司股票在全国股份转让系统公开转让、纳入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管的议案》、《提请召开2017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6、2017年9月30日,第一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对控股子公司浦湘生物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追加15855.78万元资本金的议案》、《提请召开2017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监事会21、2017年4月24日,第一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选举公司监事会主席的议案》。 2、2017年7月25日,第一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选举公司监事会主席的议案》。
股东大会51、2017年6月29日,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关于受让垃圾填埋及渗沥液(污水)处理业务特许经营权及其资产的议案》、《关于公司增资扩股的议案》、《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关于授权公司董事会办理股份公司变更登记相关事宜的议案》。 2、2017年7月19日,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更换公司监事的议案》。 3、2017年9月18日,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关联交易追认的议案》、审议《关于董事会对公司治理机制的评估报告的议案》、审议《关于董事会对管理层业绩的评估机制的议案》、审议《关于公司增资扩股的议案》、审议《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审议《关于授权公司董事会办理股份公司变更登记相关事宜的议案》。 4、2017年9月19日,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公司申请股票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并公开转让的议案》、审议《关于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与挂牌并公开转让相关事宜的议案》、审议《关于公司股票挂牌时采取协议转让方式的议案》、审议《关于申请公司股票在全国股份转让系统公开转让、纳入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管的议案》。 5、2017年10月16日,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对控股子公司浦湘生物能

2、 三会的召集、召开、表决程序是否符合法律法规要求的评估意见

源股份有限公司追加15855.78万元资本金的议案》。

公司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的召集、提案审议、通知时间、召开程序、授权委托、表决和决议等 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三会成员符合《公司法》等法律法规的任职要求,能够按照 《公司章程》、三会规则等治理制度勤勉、诚信地履行职责和义务。

(三) 公司治理改进情况

公司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的召集、提案审议、通知时间、召开程序、授权委托、表决和决议等 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三会成员符合《公司法》等法律法规的任职要求,能够按照 《公司章程》、三会规则等治理制度勤勉、诚信地履行职责和义务。

报告期内,公司严格遵循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的召集、提案审议、通知时间、召开程序、表决和决议等事项均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要求。决议内容没有违反《公司法》、《公司章程》及三会议事规则等规定的情形,会议程序规范。截止报告期末,上述机构和人员依法运作,未出现违法、违规现象,能够切实履行应尽的职责和义务。未来公司将继续加强对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在公司制度、法律、法规方面的培训,提高其规范治理公司的意识,促进其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公司章程》及公司内部制度的规定,勤勉尽职地履行义务,切实维护股东的权益。

(四) 投资者关系管理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严格遵循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的召集、提案审议、通知时间、召开程序、表决和决议等事项均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要求。决议内容没有违反《公司法》、《公司章程》及三会议事规则等规定的情形,会议程序规范。截止报告期末,上述机构和人员依法运作,未出现违法、违规现象,能够切实履行应尽的职责和义务。未来公司将继续加强对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在公司制度、法律、法规方面的培训,提高其规范治理公司的意识,促进其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公司章程》及公司内部制度的规定,勤勉尽职地履行义务,切实维护股东的权益。

报告期内,公司严格按照《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督管理办法》、《信息披露细则(试行)》等规范性文件及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信息披露管理制度》等管理制度要求,履行信息披露义务,确保股东及其他投资者及时、准确地了解公司的经营情况、内控和财务状况等重要信息。公司证券事务代表在董事会领导下负责信息披露相关事务的统筹与安排,负责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的日常工作。公司按照要求在全国股份转让系统公司要求的平台披露信息,公司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公司通过电话、邮件、接待投资者会谈等方式答复投资者咨询,保障与投资者之间的沟通渠道畅通,保护投资者利益。

二、 内部控制

(一) 监事会就年度内监督事项的意见

报告期内,公司严格按照《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督管理办法》、《信息披露细则(试行)》等规范性文件及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信息披露管理制度》等管理制度要求,履行信息披露义务,确保股东及其他投资者及时、准确地了解公司的经营情况、内控和财务状况等重要信息。公司证券事务代表在董事会领导下负责信息披露相关事务的统筹与安排,负责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的日常工作。公司按照要求在全国股份转让系统公司要求的平台披露信息,公司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公司通过电话、邮件、接待投资者会谈等方式答复投资者咨询,保障与投资者之间的沟通渠道畅通,保护投资者利益。监事会在本年度内的监督活动中未发现公司存在重大风险事项,监事会对本年度内监督事项无异议。

(二) 公司保持独立性、自主经营能力的说明

监事会在本年度内的监督活动中未发现公司存在重大风险事项,监事会对本年度内监督事项无异议。

报告期内,公司在业务、人员、资产、机构、财务等方面与实际控制人互相独立,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影响公司独立性的行为,公司具备自主经营能力,不存在不能保证独立性、不能保持自主经营能力的情况。

(一)业务独立情况

公司拥有独立完整的研发、运营体系,具有完整的业务流程、独立的生产经营场所以及研发部门和渠道。监事会在本年度内的监督活动中未发现公司存在重大风险事项,监事会对本年度内监督事项无异议。公司独立获取业务收入和利润,具有独立自主的经营能力,不存在依赖及其他关联方进行生产经营的情形。公司拥有独立的知识产权和独立的技术开发队伍,业务发展不依赖于或受制于实际控制人和任

(三) 对重大内部管理制度的评价

何其他关联方。公司在业务方面独立。

(二)资产独立情况

公司对所有资产拥有完全的所有权和控制权,权属清晰,不存在被实际控制人或其他关联方占用而损害公司利益的情形。公司在资产方面独立。

(三)机构独立情况

公司已依法建立健全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等机构,聘请了总经理、执行总经理、副总经理、财务负责人等高级管理人员,公司独立行使经营管理职权,独立于公司的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不存在机构混同的情形,不存在与实际控制人控制的其他企业合署办公的情形。公司制定了较为完善的内部管理制度,公司各机构和各职能部门按法律、行政法规、其他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及其他内部管理制度规定的职责独立运作,不存在股东干预公司正常经营管理的现象。公司在机构方面独立。

(四)人员独立情况

公司的总经理、执行总经理、副总经理、财务负责人等高级管理人员未在实际控制人控制的其他企业中担任除董事、监事以外的其他职务,未在实际控制人控制的其他企业领取薪酬;公司的财务人员未在实际控制人控制的其他企业中兼职。公司董事、股东代表监事均由公司股东大会选举产生;职工代表监事由公司职工代表大会选举产生;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均由公司董事会聘任或辞退。公司拥有独立、完整的人事管理体系,制定了独立的劳动人事管理制度,由公司独立与员工签订劳动合同。公司在人员方面独立。

(五)财务独立情况

公司设立独立的财务部门,配备了专职的财务人员,建立了独立的会计核算体系,制定了独立的财务管理制度和其他内控制度,独立进行会计核算和财务决策。公司拥有独立的银行账号,不存在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共用银行账户的情形;公司依法独立进行纳税申报并缴纳税款。公司在财务方面独立。

公司现行的内部管理制度均是依据《公司法》、《证券法》、《公司章程》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公司自身的实际情况制定的,符合企业规范管理、规范治理的要求,在完整性和合理性方面不存在重大缺陷。报告期内公司会计核算体系、财务管理体系和风险控制体系等重大内部管理制度未出现重大缺陷,公司已建立一套较为完善的会计核算体系、财务管理体系和风险控制体系等内部控制管理制度,并能够有效执行,满足公司目前发展需要。公司深化内部风险评估、推进过程控制、加强监督检查等完善内部控制的系列工作。由于内部控制是一项长期而持续地系统工程,需要根据公司所处行业、经营现状和发展情况不断调整、完善,提高公司防范风险的能力,保证公司健康平稳运行。

(四) 年度报告差错责任追究制度相关情况

公司现行的内部管理制度均是依据《公司法》、《证券法》、《公司章程》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公司自身的实际情况制定的,符合企业规范管理、规范治理的要求,在完整性和合理性方面不存在重大缺陷。报告期内公司会计核算体系、财务管理体系和风险控制体系等重大内部管理制度未出现重大缺陷,公司已建立一套较为完善的会计核算体系、财务管理体系和风险控制体系等内部控制管理制度,并能够有效执行,满足公司目前发展需要。公司深化内部风险评估、推进过程控制、加强监督检查等完善内部控制的系列工作。由于内部控制是一项长期而持续地系统工程,需要根据公司所处行业、经营现状和发展情况不断调整、完善,提高公司防范风险的能力,保证公司健康平稳运行。

报告期内,公司进一步健全信息披露管理事务,提高公司规范运作水平,增强信息披露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和及时性,提高年报信息披露的质量和透明度,健全内部约束和责任追究机制。报告期内,公司未发生重大会计差错更正、重大遗漏信息等情况。公司信息披露负责人及公司管理层严格遵守公司制定的《信息披露管理办法》,执行情况良好,公司在报告期末没有出现披露年度报告重大出错的情况。截止本报告披露之日,公司建立了《年度报告重大差错责任追究制度》。根据相关规定,信息披露义务人及相关责任人因工作失误或违反制度规定,致使公司年度报告出现失误或给公司带来损失的,公司在查明原因后依情节轻重追究当事人的责任,公司将严格按照上述制度执行。

第十一节 财务报告

一、 审计报告

是否审计
审计意见无保留意见
审计报告中的特别段落
审计报告编号CAC证审字[2018]0055号
审计机构名称中审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审计机构地址天津市和平区解放北路188号信达广场52层
审计报告日期2018年4月20日
注册会计师姓名李永萍、罗皖
会计师事务所是否变更
审计报告正文: 审计报告 CAC证审字[2018]0055号 湖南军信环保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一、审计意见 我们审计了湖南军信环保股份有限公司及其子公司(以下简称军信环保公司)财务报表,包括2017年12月31日的合并及母公司资产负债表,2017年度的合并及母公司利润表、合并及母公司现金流量表、合并及母公司股东权益变动表以及相关财务报表附注(以下合称财务报表)。 我们认为,后附的财务报表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编制,公允反映了军信环保公司2017年12月31日的合并及母公司财务状况以及2017年度的合并及母公司经营成果和合并及母公司现金流量。 二、形成审计意见的基础 我们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的规定执行了审计工作。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对财务报表审计的责任”部分进一步阐述了我们在这些准则下的责任。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我们独立于军信环保公司,并履行了职业道德方面的其他责任。我们相信,我们获取的审计证据是充分、适当的,为发表审计意见提供了基础。 三、其他信息 军信环保公司管理层(以下简称管理层)对其他信息负责。其他信息包括2017年报告中涵盖的信息,但不包括财务报表和我们的审计报告。 我们对财务报表发表的审计意见不涵盖其他信息,我们也不对其他信息发表任何形式的鉴证结论。 结合我们对财务报表的审计,我们的责任是阅读其他信息,在此过程中,考虑其他信息是否与财务报表或我们在审计过程中了解到的情况存在重大不一致或者似乎存在重大错报。 基于我们已执行的工作,如果我们确定其他信息存在重大错报,我们应当报告该事实。在这方面,我们无任何事项需要报告。 四、管理层和治理层对财务报表的责任 军信环保公司管理层负责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编制财务报表,使其实现公允反映,并设计、执行和维护必要的内部控制,以使财务报表不存在由于舞弊或错误导致的重大错报。 在编制财务报表时,管理层负责评估军信环保公司的持续经营能力,披露与持续经营相关的事项(如适用),并运用持续经营假设,除非管理层计划清算军信环保公司、终止运营或别无其他现实的选择。

二、 财务报表

(一) 合并资产负债表

单位:元

治理层负责监督军信环保公司的财务报告过程。

五、注册会计师对财务报表审计的责任

我们的目标是对财务报表整体是否不存在由于舞弊或错误导致的重大错报获取合理保证,并出具包含审计意见的审计报告。合理保证是高水平的保证,但并不能保证按照审计准则执行的审计在某一重大错报存在时总能发现。错报可能由于舞弊或错误导致,如果合理预期错报单独或汇总起来可能影响财务报表使用者依据财务报表作出的经济决策,则通常认为错报是重大的。在按照审计准则执行审计工作的过程中,我们运用职业判断,并保持职业怀疑。同时,我们也执行以下工作:

(1)识别和评估由于舞弊或错误导致的财务报表重大错报风险,设计和实施审计程序以应对这些风险,并获取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作为发表审计意见的基础。由于舞弊可能涉及串通、伪造、故意遗漏、虚假陈述或凌驾于内部控制之上,未能发现由于舞弊导致的重大错报的风险高于未能发现由于错误导致的重大错报的风险。

(2)了解与审计相关的内部控制,以设计恰当的审计程序,但目的并非对内部控制的有效性发表意见。

(3)评价管理层选用会计政策的恰当性和作出会计估计及相关披露的合理性。

(4)对管理层使用持续经营假设的恰当性得出结论。同时,根据获取的审计证据,就可能导致对军信环保公司持续经营能力产生重大疑虑的事项或情况是否存在重大不确定性得出结论。如果我们得出结论认为存在重大不确定性,审计准则要求我们在审计报告中提请报表使用者注意财务报表中的相关披露;如果披露不充分,我们应当发表非无保留见。我们的结论基于截至审计报告日可获得的信息。然而,未来的事项或情况可能导致军信环保公司不能持续经营。

(5)评价财务报表的总体列报、结构和内容(包括披露),并评价财务报表是否公允反映相关交易和事项。

(6)就军信环保公司中实体或业务活动的财务信息获取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以对财务报表发表审计意见。我们负责指导监督和执行集团审计,并对审计意见承担全部责任。

我们与治理层就计划的审计范围、时间安排和重大审计发现等事项进行沟通,包括沟通我们在审计中识别出的值得关注的内部控制缺陷。

中审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中国注册会计师:李永萍

中国注册会计师:罗皖

中国?天津 二○一八年四月二十日项目

项目附注期末余额期初余额
流动资产:
货币资金五(一)237,573,302.87267,020,957.56
结算备付金
拆出资金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衍生金融资产
应收票据
应收账款五(二)1,939,801.23-
预付款项五(三)545,110.64349,627.83
应收保费
应收分保账款
应收分保合同准备金
应收利息
应收股利
其他应收款五(四)71,315,805.14112,699,590.44
买入返售金融资产
存货五(五)934,597.56-
持有待售资产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资产
其他流动资产五(六)142,336,436.5617,427,322.62
流动资产合计454,645,054.00397,497,498.45
非流动资产:
发放贷款及垫款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
持有至到期投资
长期应收款
长期股权投资--
投资性房地产
固定资产五(七)3,110,678.003,478,955.92
在建工程五(八)2,263,065,414.82774,412,518.49
工程物资
固定资产清理
生产性生物资产
油气资产
无形资产五(九)568,253,342.28334,112,958.85
开发支出
商誉
长期待摊费用--
递延所得税资产五(十)17,127.92
其他非流动资产五(十一)2,408,405.88212,388,010.87
非流动资产合计2,836,854,968.901,324,392,444.13
资产总计3,291,500,022.901,721,889,942.58
流动负债:
短期借款--
向中央银行借款
吸收存款及同业存放
拆入资金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
衍生金融负债
应付票据
应付账款五(十三)686,745,646.00171,718,630.53
预收款项五(十四)54,946.5218,242,425.88
卖出回购金融资产款
应付手续费及佣金
应付职工薪酬五(十五)15,026,244.734,846,218.98
应交税费五(十六)32,530,509.842,757,166.96
应付利息五(十七)2,132,721.66725,694.44
应付股利
其他应付款五(十八)158,806,499.7150,684,000.63
应付分保账款
保险合同准备金
代理买卖证券款
代理承销证券款
持有待售负债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五(十九)180,250,000.00530,000,000.00
其他流动负债
流动负债合计1,075,546,568.46778,974,137.42
非流动负债:
长期借款五(二十)1,240,250,000.00150,000,000.00
应付债券
其中:优先股
永续债
长期应付款
长期应付职工薪酬
专项应付款
预计负债
递延收益五(二十一)55,988,860.1358,786,787.57
递延所得税负债
其他非流动负债
非流动负债合计1,296,238,860.13208,786,787.57
负债合计2,371,785,428.59987,760,924.99
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
股本五(二十二)178,055,552.0050,000,000.00
其他权益工具
其中:优先股
永续债
资本公积五(二十三)510,296,431.97578,351,983.97
减:库存股
其他综合收益
专项储备
盈余公积五(二十四)10,072,379.62-
一般风险准备
未分配利润五(二十五)70,067,717.20-8,028,676.25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合计768,492,080.79620,323,307.72
少数股东权益151,222,513.52113,805,709.87
所有者权益合计919,714,594.31734,129,017.59
负债和所有者权益总计3,291,500,022.901,721,889,942.58

法定代表人:戴道国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王灿 会计机构负责人:戴彬

(二) 母公司资产负债表

单位:元

项目附注期末余额期初余额
流动资产:
货币资金五(一)102,937,291.98145,286,481.56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衍生金融资产
应收票据
应收账款五(二)1,939,801.23-
预付款项五(三)545,110.64349,627.83
应收利息
应收股利
其他应收款五(四)469,822.27500,000.00
存货五(五)934,597.56-
持有待售资产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资产
其他流动资产五(六)449,623.07458,049.38
流动资产合计107,276,246.75146,594,158.77
非流动资产: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
持有至到期投资
长期应收款
长期股权投资十二(三)609,017,240.41-
投资性房地产
固定资产五(七)476,492.89544,695.74
在建工程五(八)106,234,214.67-
工程物资
固定资产清理
生产性生物资产
油气资产
无形资产五(九)568,253,342.28334,112,958.85
开发支出
商誉
长期待摊费用-
递延所得税资产五(十)17,127.92-
其他非流动资产五(十一)481,835.54
非流动资产合计1,284,480,253.71334,657,654.59
资产总计1,391,756,500.46481,251,813.36
流动负债:
短期借款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
衍生金融负债
应付票据
应付账款五(十三)120,045,211.9356,706,691.72
预收款项五(十四)54,946.5218,242,425.88
应付职工薪酬五(十五)10,613,042.052,074,291.60
应交税费五(十六)32,300,542.29819,982.99
应付利息五(十七)336,055.00-
应付股利
其他应付款五(十八)193,906,383.6317,971,165.34
持有待售负债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五(十九)34,000,000.0030,000,000.00
其他流动负债
流动负债合计391,256,181.42125,814,557.53
非流动负债:
长期借款五(二十)186,500,000.00150,000,000.00
应付债券
其中:优先股
永续债
长期应付款
长期应付职工薪酬
专项应付款
预计负债
递延收益五(二十一)37,538,860.1340,336,787.57
递延所得税负债
其他非流动负债
非流动负债合计224,038,860.13190,336,787.57
负债合计615,295,041.55316,151,345.10
所有者权益:
股本五(二十二)178,055,552.0050,000,000.00
其他权益工具
其中:优先股
永续债
资本公积五(二十三)497,682,110.74115,278,230.54
减:库存股
其他综合收益
专项储备
盈余公积五(二十四)10,072,379.62-
一般风险准备
未分配利润五(二十五)90,651,416.55-177,762.28
所有者权益合计776,461,458.91165,100,468.26
负债和所有者权益合计1,391,756,500.46481,251,813.36

(三) 合并利润表

单位:元

项目附注本期金额上期金额
一、营业总收入294,731,883.8090,346,109.97
其中:营业收入五(二十六)294,731,883.8090,346,109.97
利息收入
已赚保费
手续费及佣金收入
二、营业总成本193,560,869.11107,855,510.44
其中:营业成本五(二十六)139,574,536.5983,198,591.92
利息支出
手续费及佣金支出
退保金
赔付支出净额
提取保险合同准备金净额
保单红利支出
分保费用
税金及附加五(二十七)5,721,805.573,002,952.24
销售费用--
管理费用五(二十八)39,519,713.0611,933,428.36
财务费用五(二十九)6,047,876.848,511,099.02
资产减值损失五(三十)2,696,937.051,209,438.90
加:公允价值变动收益(损失以“-”号填列)00
投资收益(损失以“-”号填列)00
其中:对联营企业和合营企业的投资收益00
汇兑收益(损失以“-”号填列)00
资产处置收益(损失以“-”号填列)五(三十一)5,885.830
其他收益五(三十二)15,294,375.660
三、营业利润(亏损以“-”号填列)116,471,276.18-17,509,400.47
加:营业外收入五(三十三)63,087.4413,506,315.08
减:营业外支出五(三十四)1,700,926.66-
四、利润总额(亏损总额以“-”号填列)114,833,436.96-4,003,085.39
减:所得税费用五(三十五)29,847,860.24381,932.58
五、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84,985,576.72-4,385,017.97
其中:被合并方在合并前实现的净利润-5,954,259.08-9,813,642.46
(一)按经营持续性分类:---
1.持续经营净利润84,985,576.72-4,385,017.97
2.终止经营净利润
(二)按所有权归属分类:---
1.少数股东损益-3,183,196.35-1,962,728.49
2.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88,168,773.07-2,422,289.48
六、其他综合收益的税后净额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其他综合收益的税后净额
(一)以后不能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1.重新计量设定受益计划净负债或净资产的变动
2.权益法下在被投资单位不能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中享有的份额
(二)以后将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1.权益法下在被投资单位以后将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中享有的份额
2.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公允价值变动损益
3.持有至到期投资重分类为可供出售金融资产损益
4.现金流量套期损益的有效部分
5.外币财务报表折算差额
6.其他
归属于少数股东的其他综合收益的税后净额
七、综合收益总额84,985,576.72-4,385,017.97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综合收益总额88,168,773.07-2,422,289.48
归属于少数股东的综合收益总额-3,183,196.35-1,962,728.49
八、每股收益:
(一)基本每股收益0.7995-0.1316
(二)稀释每股收益0.7995-0.1316

法定代表人:戴道国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王灿 会计机构负责人:戴彬

(四) 母公司利润表

单位:元

项目附注本期金额上期金额
一、营业收入294,731,883.8090,346,109.97
减:营业成本五(二十六)139,574,536.5983,198,591.92
税金及附加五(二十七)3,722,097.541,944,981.81
销售费用
管理费用五(二十八)28,573,877.714,045,287.95
财务费用五(二十九)6,098,302.618,853,006.30
资产减值损失五(三十)68,511.68
加:公允价值变动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投资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其中:对联营企业和合营企业的投资收益
资产处置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其他收益五(三十二)15,294,375.66
二、营业利润(亏损以“-”号填列)131,988,933.33-7,695,758.01
加:营业外收入五(三十三)29,915.3713,506,315.08
减:营业外支出五(三十四)1,269,430.01
三、利润总额(亏损总额以“-”号填列)130,749,418.695,810,557.07
减:所得税费用五(三十五)29,847,860.24381,932.58
四、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100,901,558.455,428,624.49
(一)持续经营净利润100,901,558.455,428,624.49
(二)终止经营净利润
五、其他综合收益的税后净额
(一)以后不能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1.重新计量设定受益计划净负债或净资产
的变动
2.权益法下在被投资单位不能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中享有的份额
(二)以后将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1.权益法下在被投资单位以后将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中享有的份额
2.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公允价值变动损益
3.持有至到期投资重分类为可供出售金融资产损益
4.现金流量套期损益的有效部分
5.外币财务报表折算差额
6.其他
六、综合收益总额100,901,558.455,428,624.49
七、每股收益:
(一)基本每股收益--
(二)稀释每股收益--

(五) 合并现金流量表

单位:元

项目附注本期金额上期金额
一、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322,888,824.92117,000,000.00
客户存款和同业存放款项净增加额
向中央银行借款净增加额
向其他金融机构拆入资金净增加额
收到原保险合同保费取得的现金
收到再保险业务现金净额
保户储金及投资款净增加额
处置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净增加额
收取利息、手续费及佣金的现金
拆入资金净增加额
回购业务资金净增加额
收到的税费返还12,496,448.2211,273,383.37
收到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五(三十六)70,791,714.1110,373,676.78
经营活动现金流入小计406,176,987.25138,647,060.15
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82,896,335.767545,738,195.89
客户贷款及垫款净增加额
存放中央银行和同业款项净增加额
支付原保险合同赔付款项的现金
支付利息、手续费及佣金的现金
支付保单红利的现金
支付给职工以及为职工支付的现金27,989,133.0711,732,964.90
支付的各项税费37,758,794.3014,308,829.88
支付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五(三十六)32,001,535.946210,296,683.27
经营活动现金流出小计180,645,799.0882,076,673.94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225,531,188.1756,570,386.21
二、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收回投资收到的现金-
取得投资收益收到的现金-
处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收回的现金净额
处置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收到的现金净额
收到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投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支付的现金905,568,072.56606,875,029.65
投资支付的现金
质押贷款净增加额
取得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支付的现金净额
支付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投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905,568,072.56606,875,029.65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905,568,072.56-606,875,029.65
三、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吸收投资收到的现金100,600,000.00262,347,135.77
其中:子公司吸收少数股东投资收到的现金40,600,000.00115,000,000.00
取得借款收到的现金1,380,000,000.00500,000,000.00
发行债券收到的现金
收到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五(三十六)-24,000,000.00
筹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1,480,600,000.00786,347,135.77
偿还债务支付的现金680,000,000.0030,000,000.00
分配股利、利润或偿付利息支付的现金56,199,380.6017,086,183.01
其中:子公司支付给少数股东的股利、利润
支付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27,583,505.8012,090,000.00
筹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763,782,886.4059,176,183.01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716,817,113.60727,170,952.76
四、汇率变动对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的影响
五、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36,780,229.21176,866,309.32
加:期初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200,793,073.6623,926,764.34
六、期末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237,573,302.87200,793,073.66

法定代表人:戴道国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王灿 会计机构负责人:戴彬

(六) 母公司现金流量表

单位:元

项目附注本期金额上期金额
一、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322,888,824.92117,000,000.00
收到的税费返还12,496,448.2211,273,383.37
收到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五(三十六)70,390,488.18235,313.01
经营活动现金流入小计405,775,761.32128,508,696.38
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82,896,335.767545,729,063.26
支付给职工以及为职工支付的现金18,952,963.827,738,179.65
支付的各项税费34,032,145.4014,268,829.88
支付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五(三十六)29,407,044.31628,861,407.68
经营活动现金流出小计165,288,489.3076,597,480.47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240,487,272.0251,911,215.91
二、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收回投资收到的现金-
取得投资收益收到的现金-
处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收回的现金净额
处置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收到的现金净额
收到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投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支付的现金105,801,144.1818,680,792.10
投资支付的现金158,557,808.21
取得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支付的现金净额
支付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投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264,358,952.3918,680,792.10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264,358,952.39-18,680,792.10
三、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吸收投资收到的现金60,000,000.0070,000,000.00
取得借款收到的现金180,000,000.00-
发行债券收到的现金
收到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4,000,000.00
筹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240,000,000.0074,000,000.00
偿还债务支付的现金180,000,000.0030,000,000.00
分配股利、利润或偿付利息支付的现金8,666,119.5110,008,590.49
支付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3,583,505.8012,090,000.00
筹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192,249,625.3152,098,590.49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47,750,374.6921,901,409.51
四、汇率变动对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的影响
五、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23,878,694.3255,131,833.32
加:期初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79,058,597.6623,926,764.34
六、期末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102,937,291.9879,058,597.66

(七) 合并股东权益变动表

单位:元

项目本期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少数股东权益所有者权益
股本其他权益工具资本 公积减:库存股其他综合收益专项 储备盈余 公积一般风险准备未分配利润
优先股永续债其他
一、上年期末余额50,000,000.00---115,278,230.54------177,762.28113,805,709.87278,906,178.13
加:会计政策变更
前期差错更正
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463,073,753.43-7,850,913.97455,222,839.46
其他
二、本年期初余额50,000,000.00---578,351,983.97------8,028,676.25113,805,709.87734,129,017.59
三、本期增减变动金额(减少以“-”号填列)128,055,552.00----68,055,552.00---10,072,379.62-78,096,393.4537,416,803.65185,585,576.72
(一)综合收益总额88,168,773.07-3,183,196.3584,985,576.72
(二)所有者投入和减少资本128,055,552.00---395,018,201.43------40,600,000.00563,673,753.43
1.股东投入的普通股128,055,552.00---395,018,201.43------40,600,000.00563,673,753.43
2.其他权益工具持有者投入资本
3.股份支付计入所有者权益的金额
4.其他
(三)利润分配--------10,072,379.62--10,072,379.62--
1.提取盈余公积10,072,379.62-10,072,379.62--
2.提取一般风险准备
3.对所有者(或股东)的分配
4.其他
(四)所有者权益内部结转-------------
1.资本公积转增资本(或股本)
2.盈余公积转增资本(或股本)
3.盈余公积弥补亏损
4.其他
(五)专项储备
1.本期提取
2.本期使用
(六)其他-463,073,753.43-463,073,753.43
四、本年期末余额178,055,552.00---510,296,431.97---10,072,379.62-70,067,717.20151,222,513.52919,714,594.31
项目上期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少数股东权益所有者权益
股本其他权益工具资本 公积减:库存股其他综合收益专项 储备盈余 公积一般风险准备未分配利润
优先股永续债其他
一、上年期末余额30,000,000.006,919,075.005,275,276.8847,477,491.8989,671,843.77
加:会计政策变更
前期差错更正
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其他
二、本年期初余额30,000,000.006,919,075.005,275,276.8847,477,491.89-89,671,843.77
三、本期增减变动金额(减少以“-”号填列)20,000,000.00571,432,908.97-5,275,276.88-55,506,168.14113,805,709.87644,457,173.82
(一)综合收益总额-2,422,289.48-1,962,728.49-4,385,017.97
(二)所有者投入和减少资本20,000,000.00---108,359,155.54------115,768,438.36244,127,593.90
1.股东投入的普通股20,000,000.00108,359,155.54115,768,438.36244,127,593.90
2.其他权益工具持有者投入资本-
3.股份支付计入所有者权益的金额-
4.其他
(三)利润分配--------560,638.68-560,638.68-
1.提取盈余公积560,638.68-560,638.68-
2.提取一般风险准备
3.对所有者(或股东)的分配
4.其他
(四)所有者权益内部结转--------5,835,915.56-52,523,239.98--58,359,155.54
1.资本公积转增资本(或股本)
2.盈余公积转增资本(或股本)
3.盈余公积弥补亏损
4.其他-5,835,915.56-52,523,239.98--58,359,155.54
(五)专项储备-
1.本期提取
2.本期使用
(六)其他463,073,753.43463,073,753.43
四、本年期末余额50,000,000.00---578,351,983.97------8,028,676.25113,805,709.87734,129,017.59

法定代表人:戴道国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王灿 会计机构负责人:戴彬

(八) 母公司股东权益变动表

单位:元

项目本期
股本其他权益工具资本公积减:库存股其他综合收益专项储备盈余公积一般风险准备未分配利润所有者权益合计
优先股永续债其他
一、上年期末余额50,000,000.00---115,278,230.54------177,762.28165,100,468.26
加:会计政策变更
前期差错更正
其他
二、本年期初余额50,000,000.00---115,278,230.54------177,762.28165,100,468.26
三、本期增减变动金额(减少以“-”号填列)128,055,552.00---382,403,880.20---10,072,379.62-90,829,178.83611,360,990.65
(一)综合收益总额100,901,558.45100,901,558.45
(二)所有者投入和减少资本128,055,552.00382,403,880.20510,459,432.20
1.股东投入的普通股128,055,552.00382,403,880.20510,459,432.20
2.其他权益工具持有者投入资本-
3.股份支付计入所有者权益的金额-
4.其他-
(三)利润分配--------10,072,379.62--10,072,379.62-
1.提取盈余公积10,072,379.62-10,072,379.62-
2.提取一般风险准备-
3.对所有者(或股东)的分配-
4.其他-
(四)所有者权益内部结转-
1.资本公积转增资本(或股本)-
2.盈余公积转增资本(或股本)-
3.盈余公积弥补亏损-
4.其他-
(五)专项储备-
1.本期提取-
2.本期使用-
(六)其他-
四、本年期末余额178,055,552.00---497,682,110.74---10,072,379.62-90,651,416.55776,461,458.91
项目上期
股本其他权益工具资本公积减:库存股其他综合收益专项储备盈余公积一般风险准备未分配利润所有者权益合计
优先股永续债其他
一、上年期末余额30,000,000.006,919,075.005,275,276.8847,477,491.8989,671,843.77
加:会计政策变更
前期差错更正
其他
二、本年期初余额30,000,000.006,919,075.005,275,276.8847,477,491.8989,671,843.77
三、本期增减变动金额(减少以“-”号填列)20,000,000.00108,359,155.54-5,275,276.88-47,655,254.1775,428,624.49
(一)综合收益总额5,428,624.49
(二)所有者投入和减少资本20,000,000.00---50,000,000.00------70,000,000.00
1.股东投入的普通股20,000,000.0050,000,000.0070,000,000.00
2.其他权益工具持有者投入资本-
3.股份支付计入所有者权益的金额-
4.其他
(三)利润分配560,638.68-560,638.68
1.提取盈余公积560,638.68-560,638.68
2.提取一般风险准备
3.对所有者(或股东)的分配
4.其他
(四)所有者权益内部结转58,359,155.54-5,835,915.56-52,523,239.98
1.资本公积转增资本(或股本)
2.盈余公积转增资本(或股本)
3.盈余公积弥补亏损
4.其他58,359,155.54-5,835,915.56-52,523,239.98-
(五)专项储备
1.本期提取
2.本期使用
(六)其他
四、本年期末余额50,000,000.00115,278,230.54--177,762.28165,100,468.26

注意:请在财务报表后附“财务报表附注”!

湖南军信环保股份有限公司财务报表附注

2017 年1月1日至2017 年12月31日

一、公司基本情况

(一)公司简介

公司名称:湖南军信环保股份有限公司注册地址:长沙市望城区桥驿镇沙田村长沙市城市固体废弃物处理场办公楼营业期限:长期股本:人民币17805.5552万元法定代表人:戴道国

(二)公司的行业性质、经营范围及主要产品或提供的劳务

公司行业性质: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公司经营范围:污水处理及其再生利用;收集、贮存、处理、处置生活污泥;城市固体废弃物无害化、减量化、资源化处理;垃圾无害化、资源化处理;城市固体废弃物处理场的建设、管理、运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三)公司历史沿革

1、湖南军信环保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原为湖南军信污泥处置有限公司,系由湖南军信环保集团有限公司和长沙市排水有限责任公司共同发起设立,于2011年9月6日取得湖南省工商行政管理局核发的(湘)名私字【2011】第7471号《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根据公司章程的规定,本公司的注册资本为人民币3,000.00万元,由湖南军信环保集团有限公司和长沙市排水有限责任公司分别以货币出资2,250.00万元和750.00万元出资。本公司设立出资业经长沙湘安联合会计师事务所出具湘安验字【2011】第0920-3号验资报告予以审验。设立时各股东出资比例如下:

投资者名称出资金额(元)出资比例(%)出资方式
湖南军信环保集团有限公司22,500,000.0075.00货币出资
长沙市排水有限责任公司7,500,000.0025.00货币出资
合 计30,000,000.00100.00

2、2015年5月18日公司取得《长沙市财政局呈批件-关于理顺湖南军信污泥处置公司资本结构的请示》(编号:经建2015年100号)文件对长沙市排水有限责任公司股权转让的批示同意。根据本公司2015年6月2日的股东会决定,同意原股东长沙市排水有限责任公司将其全部股份750.00万元转让给湖南军信环保集团有限公司。2015年6月2日,长沙市排

水有限责任公司与湖南军信环保集团有限公司签订了《湖南军信污泥处置有限公司股东股权转让协议》,将其在湖南军信污泥处置有限公司的750.00万元股权转让给湖南军信环保集团有限公司。转让后各股东出资情况如下:

投资者名称出资金额(元)出资比例(%)出资方式
湖南军信环保集团有限公司30,000,000.00100.00货币出资
合 计30,000,000.00100.00

3、根据本公司2016年9月26日的股东会决议,同意接纳戴道国、何英品为公司新股东,同意对公司增资7,000.00万元,其中2,000.00万元计入注册资本,5,000.00万元计入资本公积金;新增出资由原股东湖南军信环保集团有限公司增资5,250.00万元,其中1,500.00万元计入注册资本,3,750.00万元计入资本公积金;新股东戴道国增资962.5万元,其中275.00万元计入注册资本,687.50万元计入资本公积金;新股东何英品增资787.5万元,其中225.00万元计入注册资本,562.5万元计入资本公积金;增资后公司注册资本为5,000万元人民币。此次增资业经中审华寅五洲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湖南分所(现已更名为中审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湖南分所)出具CHW湘验字【2016】0007号验资报告予以审验。增资后各股东出资比例如下:

投资者名称出资金额(元)出资比例(%)出资方式
湖南军信环保集团有限公司45,000,000.0090.00货币出资
戴道国2,750,000.005.50货币出资
何英品2,250,000.004.50货币出资
合 计50,000,000.00100.00

4、根据本公司2017年4月9日的股东会决议,同意以发起设立的方式,根据中审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2017年3月5日出具的“CAC专字【2017】0335号”《审计报告》,湖南军信污泥处置有限公司2016年10月31日账面审计净资产165,278,230.54元,其中5,000.00万元折为5,000.00万股(每股面值1元),余额115,278,230.54元作为湖南军信环保股份有限公司的资本公积金,将公司整体变更为股份有限公司,原公司登记在册的股东作为股份公司的发起人。此次股权变更业经中审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出具CAC验字[2017]0028号验资报告。此次股改净资产业经开元评估有限公司评估并出具开元评报字[2017]1-012号评估报告,2016年10月31日的评估净资产为16,749.23万元。

公司于2017年3月6日取得湖南省工商行政管理局核发的(湘)登记内名变核字【2017】484号《企业名称变更核准通知书》,核准企业名称变更为“湖南军信环保股份有限公司”。

股改后股东出资比例如下:

投资者名称出资金额(元)出资比例(%)出资方式
湖南军信环保集团有限公司45,000,000.0090.00净资产折股
戴道国2,750,000.005.50净资产折股
何英品2,250,000.004.50净资产折股
合 计50,000,000.00100.00

5、根据2017年6月29日本公司与湖南军信环保集团有限公司签订的《湖南军信环保股份有限公司增资扩股协议》以及本公司临时股东大会决议,湖南军信环保集团有限公司将其持有的浦湘生物能源股份有限公司80%的股份作价人民币452,222,208.00元,对公司进行增资,其中113,055,552.00元计入注册资本,剩余339,166,656.00元计入资本公积金。此次变更业经中审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出具CAC验字[2017]0046号验资报告。增资后股东出资比例如下:

投资者名称出资金额(元)出资比例(%)出资方式
湖南军信环保集团有限公司45,000,000.0096.93净资产折股
113,055,552.00非货币出资
戴道国2,750,000.001.69净资产折股
何英品2,250,000.001.38净资产折股
合 计163,055,552.00100.00

6、根据公司2017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决议和修改后章程的规定,贵公司申请新增注册资本人民币15,000,000.00元,其中:戴道国认缴人民币8,250,000.00元,占新增注册资本的55.00%,出资方式为货币8,250,000.00元,何英品认缴人民币6,750,000.00元,占新增注册资本的45.00%,出资方式为货币6,750,000.00元。此次增资业经中审华寅五洲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并出具CAC验字[2017]0058号验资报告予以审验。

增资后股东出资比例如下:

投资者名称出资金额(元)出资比例(%)出资方式
湖南军信环保集团有限公司45,000,000.0088.77净资产折股
113,055,552.00非货币出资
戴道国2,750,000.006.18净资产折股
8,250,000.00货币出资
何英品2,250,000.005.05净资产折股
6,750,000.00货币出资
合计178,055,552.00100.00

(四)财务报告的批准报出者和财务报告批准报出日

本公司财务报告由本公司董事会2018年04月20日批准报出。

二、公司主要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和前期差错

(一)财务报表的编制基础

本财务报表以本公司持续经营为基础列报,根据实际发生的交易和事项,按照财政部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42项具体会计准则、其后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及其他相关规定(以下简称“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进行确认和计量,在此基础上编制财务报表。

本公司董事会相信本公司拥有充足的营运资金,将能自本财务报表批准日后不短于12个月的可预见未来期间内持续经营。因此,董事会继续以持续经营为基础编制本公司截至2017年12月31日止的2017年度财务报表。

(二)遵循企业会计准则的声明

公司编制的财务报表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要求,真实、完整地反映了公司报告期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等有关信息。

(三)会计期间

采用公历年制,自公历每年1月1日至12月31日为一个会计年度。

(四)营业周期

正常营业周期是指本公司从购买用于加工的资产起至实现现金或现金等价物的期间。本公司以12个月作为一个营业周期,并以其作为资产和负债的流动性划分标准。

(五)记账本位币

以人民币作为记账本位币。

(六)同一控制下和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会计处理方法

1、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公司在企业合并中取得的资产和负债,按照合并日在被合并方最终控制方合并财务报表中的账面价值计量。在合并中本公司取得的净资产账面价值与支付的合并对价账面价值(或发行股份面值总额)的差额,调整资本公积中的股本溢价;资本公积中的股本溢价不足冲减的,调整留存收益。

被合并各方采用的会计政策与本公司不一致的,被合并方在合并日按照本公司的会计政策进行调整,并在此基础上按照调整后的账面价值确认。

合并方为进行企业合并发生的各项直接相关费用,包括为进行企业合并而支付的审计费用、评估费用、法律服务费用等,于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

企业合并中发行权益性证券所发生的手续费、佣金等,抵减权益性证券溢价收入,溢价收入不足冲减的,冲减留存收益。

2、非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

本公司在购买日为取得对被购买方的控制权而付出的资产、发生或承担的负债以及发行的权益性证券的公允价值为合并成本,为企业合并发生的审计、法律服务、评估咨询等中介费用以及其他管理费用于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本公司在购买日对作为企业合并对价付出的

资产、发生或承担的负债按照公允价值计量,公允价值与其账面价值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本公司对合并成本大于合并中取得的被购买方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差额,确认为商誉;本公司对合并成本小于合并中取得的被购买方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时,应对取得的被购买方各项可辨认资产、负债及或有负债的公允价值以及合并成本的计量进行复核;经复核后合并成本仍小于合并中取得的被购买方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其差额计入当期损益。企业合并中取得的被合并方除无形资产外的其他各项资产(不仅限于被合并方原已确认的资产),其所带来的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本公司且公允价值能够可靠计量的,单独确认并按公允价值计量;公允价值能够可靠计量的无形资产,单独确认为无形资产并按照公允价值计量;取得的被购买方除或有负债以外的其他各项负债,履行有关义务很可能导致经济利益流出本公司且公允价值能够可靠计量的,单独确认并按照公允价值计量;取得的被购买方或有负债,其公允价值能够可靠计量的,单独确认为负债并按照公允价值计量。企业合并形成母子公司关系的,母公司编制购买日的合并资产负债表,因企业合并取得的被购买方各项可辨认资产、负债及或有负债以公允价值列示。

(七)合并财务报表的编制方法

合并财务报表的合并范围以控制为基础予以确定。母公司应当将其所控制的全部主体(包括企业、被投资单位中可分割的部分,以及企业所控制的结构化主体等)纳入合并财务报表的合并范围。企业持有被投资方半数或以下的表决权,但综合考虑下列事实和情况后,判断企业持有的表决权足以使其目前有能力主导被投资方相关活动的,视为企业对被投资方拥有权力:

1、企业持有的表决权相对于其他投资方持有的表决权份额的大小,以及其他投资方持有表决权的分散程度。

2、企业和其他投资方持有的被投资方的潜在表决权,如可转换公司债券、可执行认股权证等。

3、其他合同安排产生的权利。

4、企业应考虑被投资方以往的表决权行使情况等其他相关事实和情况。

当表决权不能对被投资方的回报产生重大影响时,如仅与被投资方的日常行政管理活动有关,并且被投资方的相关活动由合同安排所决定,本公司需要评估这些合同安排,以评价其享有的权利是否足够使其拥有对被投资方的权力。

本公司可能难以判断其享有的权利是否足以使其拥有对被投资方的权力。在这种情况下,本公司应当考虑其具有实际能力以单方面主导被投资方相关活动的证据,从而判断其是否拥有对被投资方的权力。本公司应考虑的因素包括但不限于下列事项:

1、本公司能否任命或批准被投资方的关键管理人员。

2、本公司能否出于其自身利益决定或否决被投资方的重大交易。

3、本公司能否掌控被投资方董事会等类似权力机构成员的任命程序,或者从其他表决权持有人手中获得代理权。

4、本公司与被投资方的关键管理人员或董事会等类似权力机构中的多数成员是否存在关联方关系。

本公司与被投资方之间存在某种特殊关系的,在评价本公司是否拥有对被投资方的权力时,应当适当考虑这种特殊关系的影响。特殊关系通常包括:被投资方的关键管理人员是企业的现任或前任职工、被投资方的经营依赖于本公司、被投资方活动的重大部分有本公司参与其中或者是以本公司的名义进行、本公司自被投资方承担可变回报的风险或享有可变回报的收益远超过其持有的表决权或其他类似权利的比例等。

本公司在判断是否控制被投资方时,应当确定其自身是以主要责任人还是代理人的身份行使决策权,在其他方拥有决策权的情况下,还需要确定其他方是否以其代理人的身份代为行使决策权。

本公司通常应当对是否控制被投资方整体进行判断。但极个别情况下,有确凿证据表明同时满足下列条件并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本公司应当将被投资方的一部分(以下简称“该部分”)视为被投资方可分割的部分(单独主体),进而判断是否控制该部分(单独主体)。

1、该部分的资产是偿付该部分负债或该部分其他权益的唯一来源,不能用于偿还该部分以外的被投资方的其他负债;

2、除与该部分相关的各方外,其他方不享有与该部分资产相关的权利,也不享有与该部分资产剩余现金流量相关的权利。

所有纳入合并财务报表合并范围的子公司所采用的会计政策、会计期间应与本公司一致。如果子公司采用的会计政策、会计期间与本公司不一致的,在编制合并报表时,按本公司的会计政策、会计期间进行必要的调整。合并财务报表以母公司和其子公司的财务报表为基础,根据其他有关资料,在抵销母公司与子公司、子公司相互之间发生的内部交易后,由母公司编制。

母公司向子公司出售资产所发生的未实现内部交易损益,全额抵销“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

子公司向母公司出售资产所发生的未实现内部交易损益,按照母公司对该子公司的分配比例在“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和“少数股东损益”之间分配抵销。

子公司之间出售资产所发生的未实现内部交易损益,按照母公司对出售方子公司的分配比例在“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和“少数股东损益”之间分配抵销。

子公司持有母公司的长期股权投资,视为企业集团的库存股,作为所有者权益的减项,在合并资产负债表中所有者权益项目下以“减:库存股”项目列示。子公司相互之间持有的长期股权投资,将长期股权投资与其对应的子公司所有者权益中所享有的份额相互抵销。

因抵销未实现内部销售损益导致合并资产负债表中资产、负债的账面价值与其在所属纳税主体的计税基础之间产生暂时性差异的,在合并资产负债表中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或递延所得税负债,同时调整合并利润表中的所得税费用,但与直接计入所有者权益的交易或事项及企业合并相关的递延所得税除外。少数股东权益,在合并资产负债表中所有者权益项目下以“少数股东权益”项目列示。少数股东损益,在合并利润表中净利润项目下以“少数股东损益”项目列示。子公司少数股东分担的当期亏损超过了少数股东在该子公司期初所有者权益中所享有份额而形成的余额,冲减少数股东权益。

在报告期内因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增加的子公司以及业务,调整合并资产负债表的期初数,并将该子公司以及业务合并当期期初至报告期末的收入、费用、利润纳入合并利润表,将该子公司以及业务合并当期期初至报告期末的现金流量纳入合并现金流量表,同时对比较报表的相关项目进行调整,视同合并后的报告主体自最终控制方开始控制时点起一直存在。

因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或其他方式增加的子公司以及业务,不调整合并资产负债表的期初数,将该子公司以及业务购买日至报告期末的收入、费用、利润纳入合并利润表,将该子公司以及业务购买日至报告期末的现金流量纳入合并现金流量表。通过多次交易分步实现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时,对于购买日之前持有的被购买方股权,本公司按照该股权在购买日的公允价值进行重新计量,公允价值与其账面价值的差额计入当期投资收益。购买日之前持有的被购买方的股权涉及其他综合收益以及其他所有者权益变动的,与其相关的其他综合收益、其他所有者权益转为购买日所属当期投资收益,由于被投资方重新计量设定受益计划净负债或净资产变动而产生的其他综合收益除外。

本公司在报告期内处置子公司以及业务,不调整合并资产负债表的期初数;将该子公司以及业务期初至处置日的收入、费用、利润纳入合并利润表;将该子公司期初至处置日的现金流量纳入合并现金流量表。因处置部分股权投资或其他原因丧失了对原有子公司控制权的,对于处置后的剩余股权投资,本公司按照其在丧失控制权日的公允价值进行重新计量。处置股权取得的对价与剩余股权公允价值之和,减去按原持股比例计算应享有原有子公司自购买日或合并日开始持续计算的净资产的份额之间的差额,计入丧失控制权当期的投资收益,同时冲减商誉。与原有子公司股权投资相关的其他综合收益、其他所有者权益等,在丧失控制权时转为当期投资收益。

本公司通过多次交易分步处置对子公司股权投资直至丧失控制权的,如果处置对子公司股权投资直至丧失控制权的各项交易属于一揽子交易的,则将各项交易作为一项处置子公司并丧失控制权的交易进行会计处理;但是,在丧失控制权之前每一次处置价款与处置投资对应的享有该子公司净资产份额的差额,在合并财务报表中确认为其他综合收益,在丧失控制权时一并转入丧失控制权当期的损益。

本公司因购买少数股权新取得的长期股权投资与按照新增持股比例计算应享有子公司

的可辨认净资产份额之间的差额,以及在不丧失控制权的情况下因部分处置对子公司的股权投资而取得的处置价款与处置长期股权投资相对应享有子公司净资产份额的差额,均调整合并资产负债表中的资本公积的股本溢价,资本公积中的股本溢价不足冲减的,调整留存收益。

(八)合营安排的分类及共同经营会计处理方法

合营安排,是指一项由两个或两个以上的参与方共同控制的安排。本公司根据在合营安排中享有的权利和承担的义务,将合营安排分为共同经营和合营企业。共同经营,是指本公司享有该安排相关资产且承担该安排相关负债的合营安排。合营企业,是指本公司仅对该安排的净资产享有权利的合营安排。本公司作为合营方对共同经营,确认本公司单独持有的资产、单独所承担的负债,以及按本公司份额确认共同持有的资产和共同承担的负债;确认出售本公司享有的共同经营产出份额所产生的收入;按本公司份额确认共同经营因出售产出所产生的收入;确认本公司单独所发生的费用,以及按本公司份额确认共同经营发生的费用。当本公司作为合营方向共同经营投出或出售资产(该资产不构成业务,下同)、或者自共同经营购买资产时,在该等资产出售给第三方之前,本公司仅确认因该交易产生的损益中归属于共同经营其他参与方的部分。该等资产发生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第8号——资产减值》等规定的资产减值损失的,对于由本公司向共同经营投出或出售资产的情况,本公司全额确认该损失;对于本公司自共同经营购买资产的情况,本公司按承担的份额确认该损失。

(九)编制现金流量表时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的确定标准

现金为公司库存现金、可以随时用于支付的存款及其他货币资金;现金等价物为公司持有的期限短(从购买日起三个月内到期)、流动性强、易于转换为已知金额现金、价值变动风险很小的投资。

(十)金融工具的确认和计量

1、金融工具的分类:

管理层按照取得持有金融资产和承担金融负债的目的,将其划分为:

A、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包括交易性金融资产或交易性金融负债、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

B、持有至到期投资;

C、应收款项;

D、可供出售金融资产;

E、其他金融负债。

2、金融工具的确认依据和计量标准

(1)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金融负债)

取得时以公允价值(扣除已宣告但尚未发放的现金股利或已到付息期但尚未领取的债券利息)作为初始确认金额,相关的交易费用计入当期损益。

持有期间将取得的利息或现金股利确认为投资收益,期末将公允价值变动计入当期损益。处置时,其公允价值与初始入账金额之间的差额确认为投资收益,同时调整公允价值变动收益。

(2)持有至到期投资

取得时按公允价值(扣除已到付息期但尚未领取的债券利息)和相关交易费用之和作为初始确认金额。

持有期间按照摊余成本和实际利率计算确认利息收入,计入投资收益。实际利率在取得时确定,在该预期存续期间或适用的更短期间内保持不变。

处置时,将所取得价款与该投资账面价值之间的差额计入投资收益。

(3)应收款项

本公司对外销售商品或提供劳务形成的应收债权,以及公司持有的其他企业的不包括在活跃市场上有报价的债务工具的债权,包括:应收账款、其他应收款、应收票据、预付账款、长期应收款等,以向购货方应收的合同或协议价款作为初始确认金额;具有融资性质的,按其现值进行初始确认。

收回或处置时,将取得的价款与该应收款项账面价值之间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4)可供出金融资产

取得时按公允价值(扣除已宣告但尚未发放的现金股利或已到付息期但尚未领取的债券利息)和相关交易费用之和作为初始确认金额。

持有期间将取得的利息或现金股利确认为投资收益。采用公允价值进行后续计量,公允价值变动形成的利得或损失,除减值损失和外币货币性金融资产与摊余成本相关的汇兑差额计入当期损益外,确认为其他综合收益,在该金融资产终止确认时转出,计入当期损益。但是,在活跃市场中没有报价且其公允价值不能可靠计量的权益工具投资,以及与该权益工具挂钩并须通过交付该权益工具结算的衍生金融资产,按照成本进行后续计量。

处置时,将取得的价款与该金融资产账面价值之间的差额,计入投资损益;同时,将原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公允价值变动累计额对应处置部分的金额转出,计入当期损益。

(5)其他金融负债

按其公允价值和相关交易费用之和作为初始确认金额,采用摊余成本进行后续计量。

3、金融资产转移的确认依据和计量方法

满足下列条件之一的金融资产,予以终止确认:① 收取该金融资产现金流量的合同权利终止;② 该金融资产已转移,且将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的风险和报酬转移给转入方;③该金融资产已转移,虽然企业既没有转移也没有保留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的风险和报酬,但是放弃了对该金融资产控制。

若本公司既没有转移也没有保留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的风险和报酬,且未放弃对该金融资产的控制的,则按照继续涉入所转移金融资产的程度确认有关金融资产,并相应确

认有关负债。继续涉入所转移金融资产的程度,是指该金融资产价值变动使企业面临的风险水平。在判断金融资产转移是否满足上述金融资产终止确认条件时,采用实质重于形式的原则。本公司将金融资产转移区分为金融资产整体转移和部分转移。金融资产整体转移满足终止确认条件的,将下列两项金额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1)所转移金融资产的账面价值;

(2)因转移而收到的对价与原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公允价值变动累计额(涉及转移的金融资产为可供出售金融资产的情形)之和。

金融资产部分转移满足终止确认条件的,将所转移的金融资产整体的账面价值,在终止确认部分和未终止确认部分之间,按照各自的相对公允价值进行分摊,并将下列两项金额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1)终止确认部分的账面价值;

(2)终止确认部分的对价,与原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公允价值变动累计额中对应终止确认部分的金额(涉及转移的金融资产为可供出售金融资产的情形)之和。

金融资产不满足终止确认条件的,继续确认该金融资产,所收到的对价确认为一项金融负债。

4、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公允价值的确定方法

本公司采用公允价值计量的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全部直接参考活跃市场中的报价。

5、金融资产(不含应收款项)减值损失的计量

本公司在每个资产负债表日对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以外的金融资产的账面价值进行检查,以判断是否有客观证据表明金融资产已由于一项或多项事件的发生而出现减值。减值事项是指在该资产初始确认后实际发生的、对该金融资产的预期未来现金流量有影响的,且公司能对该影响进行可靠计量的事项。

① 持有至到期投资

持有至到期投资减值损失的计量比照应收款项减值损失计量方法处理。

②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

期末如果可供出售金融资产的公允价值发生较大幅度下降,或在综合考虑各相关因素后,预期这种下降趋势属于非暂时性的,就认定其已发生减值,将原直接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因公允价值下降形成的累计损失一并转出,确认减值损失。可供出售权益工具投资发生的减值损失一经确认,不得通过损益转回。

(十一)应收款项坏账准备

本公司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款项主要包括应收账款和其他应收款,坏账的确认标准为:

因债务人破产或者死亡,以其破产财产或者遗产清偿后仍不能收回的应收款项,或者因债务人逾期未履行其偿债义务且有明显特征表明无法收回的应收款项。

对可能发生的坏账损失采用备抵法核算,期末单独或按组合进行减值测试,计提坏账准备,计入当期损益。对于有确凿证据表明确实无法收回的应收款项,经本公司按规定程序批准后作为坏账损失,冲销提取的坏账准备。在应收款项确认减值损失后,如有客观证据表明该金融资产价值已恢复,且客观上与确认该损失后发生的事项有关,本公司将原确认的减值损失予以转回,计入当期损益。该转回后的账面价值不超过假定不计提减值准备情况下该应收款项在转回日的摊余成本。

1、单项金额重大并单独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款项

单项金额重大的判断依据或金额标准本公司将金额为人民币100.00万元以上(含100.00万元)的应收账款和金额为人民币100.00万元以上(含100.00万元)的其他应收款确认为单项金额重大的应收款项。
单项金额重大并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计提方法本公司对单项金额重大的应收款项单独进行减值测试,单独测试未发生减值的金融资产,包括在具有类似信用风险特征的金融资产组合中进行减值测试。单项测试已确认减值损失的应收款项,不再包括在具有类似信用风险特征的应收款项 组合中进行减值测试。

2、按信用风险特征组合 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款项

对于单项金额非重大或重大的应收款项,与经单独测试后未减值的应收款项一起按信用风险特征划分为若干组合,根据以前年度与之相同或相类似的、具有类似信用风险特征的应收款项组合的实际损失率为基础,结合现时情况确定本年各项组合 计提坏账的比例,据此计算应计提的坏账准备。

确定组合的依据
账龄组合以应收款项的账龄为信用风险特征划分组合
性质组合员工备用金、借款以及关联企业及股东的款项性 质的应收款项无显著回收风险的款项划分为性质组合
按组合 计提坏账准备的计提方法
账龄组合账龄分析法
性质组合根据其风险特征单独进行减值测试,有客观证据表明其发生了减值的,根据其未来现金流量现值低于其账面价值的差额确认减值损失,计提坏账准备

组合中,采用账龄分析法计提坏账准备的:

账 龄应收账款计提比例(%)其他应收款计提比例(%)
1年以内3.003.00
1至2年10.0010.00
2至3年20.0020.00
3至4年50.0050.00
4至5年80.0080.00
5年以上100.00100.00

3、单项金额不重大但单独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款项

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理由本公司对于单项金额虽不重大但有客观证据表明其发生了减值的,如:与对方存在争议或涉及诉讼、仲裁的应收款项、已有明显迹象表明债务人很可能无法履行还款义务的应收款项等。
坏账准备的计提方法单独进行减值测试,根据其未来现金流量现值低于其账面价值的差额,确认减值损失,计提坏账准备。

(十二)存货核算方法

1、存货的分类:

本公司存货分为:原材料、低值易耗品等种类;

2、存货的计价方法:

存货取得时按实际成本核算;发出时原材料按加权平均法计价,低值易耗品采用一次摊销法;

3、存货可变现净值的确定依据及存货跌价准备的计提方法:

期末在对存货进行全面清查的基础上,按照存货的成本与可变现净值孰低的原则提取或调整存货跌价准备。

期末按照单个存货项目计提存货跌价准备;但对于数量繁多、单价较低的存货,按照存货类别计提存货跌价准备。

以前减记存货价值的影响因素已经消失的,减记的金额予以恢复,并在原已计提的存货跌价准备金额内转回,转回的金额计入当期损益。

4、存货盘存制度

存货盘存制度采用永续盘存制,资产负债表日,对存货进行全面盘点,盘盈、盘亏结果,在期末结账前处理完毕,计入当期损益。经股东大会或董事会批准后差额作相应处理。

(十三)长期股权投资核算方法

1、投资成本的初始计量:

⑴ 企业合并中形成的长期股权投资

A.如果是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公司以支付现金、转让非现金资产或承担债务方式作为合并对价的,在合并日按照取得被合并方所有者权益在最终控制方合并财务报表中的账面价值的份额作为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长期股权投资初始投资成本与支付的合并对价之间的差额,调整资本公积;资本公积不足冲减的,调整留存收益。

合并方以发行权益性证券作为合并对价的,在合并日按照取得被合并方所有者权益在最终控制方合并财务报表中的账面价值的份额作为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按照发行股份的面值总额作为股本,长期股权投资初始投资成本与所发行股份面值总额之间的差额,调整资本公积;资本公积不足冲减的,调整留存收益。合并发生的各项直接相关费用,包括为进行合并而支付的审计费用、评估费用、法律服务费用等,于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购买方作为合并对价发行的权益性证券直接相关的交易费用,应当冲减资本公积—资本溢价或股本溢价,资本公积—资本溢价或股本溢价不足冲减的,依次冲减盈余公积和未分配利润;购买方作为合并对价发行的债务性证券直接相关的交易费用,计入债务性证券的初始确认金额。通过多次交易分步取得同一控制下被投资单位的股权,最终形成企业合并的,判断多次交易是否属于“一揽子交易”,并根据不同情况分别作出处理。

① 属于一揽子交易的,合并方应当将各项交易作为一项取得控制权的交易进行会计处理。通过多次交易分步实现的企业合并,各项交易的条款、条件以及经济影响符合以下一种或多种情况,通常表明应将多次交易作为一揽子交易进行会计处理: a、这些交易是同时或者在考虑了彼此影响的情况下订立的;b、这些交易整体才能达成一项完整的商业结果; c、一项交易的发生取决于至少一项其他交易的发生;d、一项交易单独看是不经济的,但是和其他交易一并考虑时是经济的。

② 不属于“一揽子交易”的,在取得控制权日,合并方应按照以下步骤进行会计处理:

a、确定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形成的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在合并日,根据合并后应享有被合并方净资产在最终控制方合并财务报表中的账面价值的份额,确定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

b、长期股权投资初始投资成本与合并对价账面价值之间的差额的处理。合并日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与达到合并前的长期股权投资账面价值加上合并日进一步取得股份新支付对价的账面价值之和的差额,调整资本公积(资本溢价或股本溢价);资本公积不足冲减的,依次冲减盈余公积和未分配利润。

c、合并日之前持有的股权投资,因采用权益法核算或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准则核算而确认的其他综合收益,暂不进行会计处理,直至处置该项投资时采用与被投资单位直接处置相关资产或负债相同的基础进行会计处理;因采用权益法核算而确认的被投资单位净资产中除净损益、其他综合收益和利润分配以外的所有者权益其他变动,暂不进行会计处理,直至处置该项投资时转入当期损益。其中,处置后的剩余股权采用成本法或权益法核算的,其他综合收益和其他所有者权益应按比例结转,处置后的剩余股权改按金融工具进行会计处理的,其他综合收益和其他所有者权益应全部结转。

d、编制合并财务报表。合并方在达到合并之前持有的长期股权投资,在取得日与合并

方与被合并方同处于同一方最终控制之日孰晚日与合并日之间已确认有关损益、其他综合收益和其他所有者权益变动,应分别冲减比较报表期间的期初留存收益或当期损益。B.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形成的长期股权投资,以企业合并成本作为初始投资成本。企业合并成本包括购买日购买方为取得被购买方的控制权而付出的资产、发生或承担的负债、发行的权益性证券的公允价值之和。购买方为企业合并而发生的审计费用、评估费用、法律服务费用等中介费用以及其他相关管理费用于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购买方作为合并对价发行的权益性证券或债务性证券的交易费用,计入权益性证券或债务性证券的初始确认金额。通过多次交易分步实现的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以购买日之前所持被购买方的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与购买日新增投资成本之和,作为该项投资的的初始投资成本。

⑵ 其他方式取得的长期股权投资以支付现金取得的长期股权投资,按照实际支付的购买价款作为初始投资成本。初始投资成本包括与取得长期股权投资直接相关的费用、税金及其他必要支出。以发行权益性证券取得的长期股权投资,按照发行权益性证券的公允价值作为初始投资成本。为发行权益性证券支付给有关证券承销机构等的手续费、佣金等与证券发行直接相关的费用,不构成取得长期股权投资的成本。该部分费用应自所发行证券的溢价发行收入中扣除,溢价收入不足冲减的,应依次冲减盈余公积和未分配利润。通过非货币性资产交换取得的长期股权投资,如非货币性资产交换具有商业实质或换出资产的公允价值能够可靠计量的情况下,换入的长期股权投资按照换出资产的公允价值和应支付的相关税费作为初始投资成本;不满足上述前提的非货币性资产交换,换入的长期股权投资以换出资产的账面价值和应支付的相关税费作为初始投资成本。通过债务重组取得的长期股权投资,企业应当将享有股份的公允价值确认为投资成本,重组债权的账面余额与股份的公允价值之间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企业已对债权计提减值准备的,应当先将该差额冲减减值准备,减值准备不足以冲减的部分,计入当期损益。

2、后续计量及损益确认:

⑴ 后续计量本公司对子公司投资采用成本法核算,按照初始投资成本计价。追加或收回投资时调整长期股权投资的成本。本公司对被投资单位具有共同控制或重大影响的长期股权投资,采用权益法核算,除非投资符合持有待售资产的条件。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大于投资时应享有被投资单位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不调整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小于投资时应享有被投资单位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其差额计入当期损益,同时调整长期股权投资的成本。本公司因追加投资等原因能够对被投资单位施加重大影响或实施共同控制但不构成控

制的,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确定的原持有的股权投资的公允价值加上新增投资成本之和,作为改按权益法核算的初始投资成本。原持有的股权投资分类为可供出售金融资产的,其公允价值与账面价值之间的差额,以及原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累计公允价值变动转入改按权益法核算的当期损益。本公司因追加投资等原因能够对非同一控制下的被投资单位实施控制的,在编制个别财务报表时,按照原持有的股权投资账面价值加上新增投资成本之和,作为改按成本法核算的初始投资成本。购买日之前持有的股权投资因采用权益法核算而确认的其他综合收益,应当在处置该项投资时采用与被投资单位直接处置相关资产或负债相同的基础进行会计处理。购买日之前持有的股权投资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的有关规定进行会计处理的,原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累计公允价值变动应当在改按成本法核算时转入当期损益。本公司因处置部分股权投资等原因丧失了对被投资单位的共同控制或重大影响的,处置后的剩余股权应当改按《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核算,其在丧失共同控制或重大影响之日的公允价值与账面价值之间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原股权投资因采用权益法核算而确认的其他综合收益,应当在终止采用权益法核算时采用与被投资单位直接处置相关资产或负债相同的基础进行会计处理。本公司因处置部分权益性投资等原因丧失了对被投资单位的控制的,在编制个别财务报表时,处置后的剩余股权能够对被投资单位实施共同控制或施加重大影响的,应当改按权益法核算,并对该剩余股权视同自取得时即采用权益法核算进行调整;处置后的剩余股权不能对被投资单位实施共同控制或施加重大影响的,应当改按《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的有关规定进行会计处理,其在丧失控制之日的公允价值与账面价值间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权益法核算的被投资单位除净收益和其他综合收益以外所有者权益其他变动的处理:对于被投资单位除净收益和其他综合收益以外所有者权益的其他变动,在持股比例不变的情况下,公司按照持股比例计算应享有或应承担的部分,调整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同时增加或减少资本公积(其他资本公积)。⑵ 损益调整成本法下,除取得投资时实际支付的价款或对价中包含的已宣告但尚未发放的现金股利或利润外,本公司按照享有被投资单位宣告发放的现金股利或利润确认投资收益,不管有关利润分配是属于对取得投资前还是取得投资后被投资单位实现净利润的分配。权益法下,本公司取得长期股权投资后,应当按照应享有或应分担的被投资单位实现的净损益和其他综合收益的份额,分别确认投资收益和其他综合收益,同时调整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投资企业按照被投资单位宣告分派的利润或现金股利计算应分得的部分,相应减少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投资企业确认被投资单位发生的净亏损,以长期股权投资的

账面价值以及其他实质上构成对被投资单位净投资的长期权益减记至零为限,投资企业负有承担额外损失义务的除外。被投资单位以后实现净利润的,投资企业在其收益分享额弥补未确认的亏损分担额后,恢复确认收益分享额。投资企业在确认应享有被投资单位净损益的份额时,应在被投资单位账面净利润的基础上考虑以下因素:被投资单位与本公司采用的会计政策或会计期间不一致,按本公司会计政策或会计期间对被投资单位的财务报表进行调整;以取得投资时被投资单位各项可辨认资产等的公允价值为基础,对被投资单位的净利润进行调整后确认;对本公司与联营企业及合营企业之间发生的未实现内部交易损益按照应享有的比例计算归属于本公司的部分予以抵销。本公司与被投资单位发生的未实现内部交易损失,属于资产减值损失的,应当全额确认。

在持有投资期间,被投资单位能够提供合并财务报表的,应当以合并财务报表中的净利润和其他权益变动为基础核算。处置长期股权投资,其账面价值与实际取得价款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采用权益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在处置该项投资时,采用与被投资单位直接处置相关资产或负债相同的基础,按相应比例对原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部分进行会计处理。

3、确定对被投资单位具有共同控制、重大影响的依据

共同控制,是指按照相关约定对某项安排所共有的控制,并且该安排的相关活动必须经过分享控制权的参与方一致同意后才能决策。合营安排,是指一项由两个或两个以上的参与方共同控制的安排。合营安排分为共同经营和合营企业。

重大影响,是指对一个企业的财务和经营政策有参与决策的权利,但并不能够控制或者与其他方一起共同控制这些政策的制定。在确定能否对被投资单位施加重大影响时,应当考虑本公司和其他方持有的被投资单位当期可转换公司债券、当期可执行认股权证等潜在表决权因素。本公司能够对被投资单位施加重大影响的,被投资单位为联营企业。

4、长期股权投资减值测试方法及减值准备计提方法:

⑴ 在资产负债表日根据内部及外部信息以确定对子公司、合营公司或联营公司的长期股权投资是否存在减值的迹象,对存在减值迹象的长期股权投资进行减值测试,估计其可收回金额。

可收回金额的估计结果表明长期股权投资的可收回金额低于其账面价值的,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会减记至可收回金额,减记的金额确认为资产减值损失,计入当期损益,同时计提相应的减值准备。

可收回金额是指资产(或资产组、资产组组合,下同)的公允价值减去处置费用后的净额与资产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两者之间较高者。

资产的公允价值减去处置费用后的净额,是根据公平交易中销售协议价格减去可直接归属于该资产处置费用的金额确定。资产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按照资产在持续使用过程中和最终处置时所产生的预计未来现金流量,选择恰当的税前折现率对其进行折现后的金额

加以确定。⑵ 长期股权投资减值损失一经确认,在以后会计期间不得转回。

(十四)固定资产

1、固定资产的确认条件:

固定资产指为生产商品、提供劳务、出租或经营管理而持有,并且使用寿命超过一个会计年度的有形资产。固定资产在同时满足下列条件时予以确认:

① 与该固定资产有关的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本公司;

② 该固定资产的成本能够可靠地计量。

2、固定资产的计价方法:

a、购入的固定资产,以实际支付的买价、包装费、运输费、安装成本、交纳的有关税金以及为使固定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前发生的可直接归属于该资产的其他支出计价;

b、自行建造的固定资产,按建造过程中实际发生的全部支出计价;

c、投资者投入的固定资产,按投资各方确认的价值入账;

d、固定资产的后续支出,根据这些后续支出是否能够提高相关固定资产原先预计的创利能力,确定是否将其予以资本化;

e、盘盈的固定资产,按同类或类似固定资产的市场价格,减去按该项资产的新旧程度估计的价值损耗后的余额,作为入账价值。如果同类或类似固定资产不存在活跃市场的,按该项固定资产的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现值,作为入账价值;

f、接受捐赠的固定资产,按同类资产的市场价格,或根据所提供的有关凭证计价;接受捐赠固定资产时发生的各项费用,计入固定资产价值。

3、固定资产折旧采用直线法计算,残值率为0%,各类固定资产折旧年限和折旧率如下:

固定资产折旧采用年限平均法分类计提,根据固定资产类别、预计使用寿命和预计净残值率确定折旧率。如固定资产各组成部分的使用寿命不同或者以不同方式为本公司提供经济效益,则选择不同折旧率或折旧方法,分别计提折旧。

融资租赁方式租入的固定资产,能够合理确定租赁期届满时将会取得租赁资产所有权的,在租赁资产尚可使用年限内计提折旧;无法合理确定租赁期届满时能够取得租赁资产所有权的,在租赁期与租赁资产尚可使用年限两者中较短的期间内计提折旧。

固定资产类别折旧年限(年)年折旧率(%)
机器设备3-520.00-33.33
运输设备520.00
办公设备3-425.00-33.33

4、固定资产减值测试方法、减值准备计提方法:

本公司在每期末判断固定资产是否发生可能存在减值的迹象。

固定资产存在减值的,估计其可收回金额。可收回金额根据固定资产的公允价值减去处

置费用后的净额与固定资产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两者之间较高者确定。

当固定资产的可收回金额低于其账面价值的,将固定资产的账面价值减记至可收回金额,减记的金额确认为固定资产减值损失,计入当期损益,同时计提相应的固定资产减值准备。

固定资产减值损失确认后,减值固定资产的折旧在未来期间做相应的调整,以使该固定资产在剩余使用寿命内,系统地分摊调整后的固定资产账面价值(扣除预计净残值)。

固定资产减值损失一经确认,在以后会计期间不再转回。

(十五)在建工程

1、在建工程核算原则:

在建工程按实际成本核算。在工程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时转入固定资产。

2、在建工程结转固定资产的标准和时点:

在建工程项目按建造该项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前所发生的全部支出,作为固定资产的入账价值。所建造的固定资产在建工程已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但尚未办理竣工决算的,自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之日起,根据工程预算、造价或者工程实际成本等,按照估计的价值转入固定资产,并按照本公司固定资产折旧政策计提折旧,待办理竣工决算后,再按实际成本调整原来的暂估价格,但不调整原已计提的折旧额。

3、在建工程减值测试以及减值准备的计提方法:

本公司在每期末判断在建工程是否存在可能发生的减值迹象,包括:

① 长期停建并且预计在未来3年内不会重新开工的在建工程;

② 所建项目无论在性能上,还是在技术上已经落后,并且给本公司带来的经济利益具有很大的不确定性;

③ 其他足以证明在建工程已发生减值的情形;

在建工程存在减值迹象的,估计其可收回金额。有迹象表明一项在建工程可能发生减值的,本公司以单项在建工程为基础估计其可收回金额。可收回金额根据在建工程的公允价值减去处置费用后的净额与在建工程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两者之间较高者确定。当在建工程的可收回金额低于其账面价值的,将在建工程的账面价值减记至可收回金额,减记的金额确认为在建工程减值损失,计入当期损益,同时计提相应的在建工程减值准备。在建工程减值损失一经确认,在以后会计期间不再转回。

(十六)借款费用

1、借款费用资本化的确认原则

借款费用,包括借款利息、折价或者溢价的摊销、辅助费用以及因外币借款而发生的汇兑差额等。

本公司发生的借款费用,可直接归属于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的购建或者生产的,予以资本化,计入相关的资产成本;其他借款费用,在发生时根据其发生额确认为费用,计入当期损益。

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是指需要经过相当长时间的购建或者生产活动才能达到预定可使用或者可销售状态的固定资产、投资性房地产和存货等资产。借款费用同时满足以下条件时开始资本化:

① 资产支出已经发生,资产支出包括为购建或者生产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而支付的现金、转移非现金资产或者承担带息债务形式发生的支出;

② 借款费用已经发生;

③ 为使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或者可销售状态所必要的估计或生产活动已经开始。

2、借款费用资本化期间

资本化期间,指从借款费用开始资本化时点到停止资本化时点的期间,借款费用暂停资本化的期间不包括在内。

当购建或者生产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或者可销售状态时,借款费用停止资本化。

当购建或者生产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中部分项目分别完工且可单独使用时,该部分资产借款费用停止资本化。

购建或者生产的资产各部分分别完工,但必须等到整体完工后才可使用或可对外销售的,在该资产整体完工时停止借款费用资本化。

3、暂停资本化期间

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在购建或者生产过程中发生的非正常中断、且中断时间连续超过3个月的,则借款费用暂停资本化;该项中断如果是所购建或生产的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或者可销售状态必要的程序,则借款费用继续资本化。在中断期间发生的借款费用确认为当期损益,直至资产的购建或者生产活动重新开始后继续资本化。

4、借款费用资本化金额的计算方法:

对于为购建或者生产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而借入的专门借款,以专门借款当期实际发生的借款费用,减去尚未动用的借款资金存入银行取得的利息收入或进行暂时性投资取得的投资收益后的金额,来确定借款费用的资本化金额。

对于为购建或者生产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而占用的一般借款,购建累计资产支出超过专门借款部分的资产支出期初期末加权平均数乘以所占用一般借款的资本化率,计算确定一般借款应予资本化的利息金额,资本化率根据一般借款加权平均利率计算确定。

在资本化期间内,外币专门借款本金及其利息的汇兑差额,应当予以资本化,计入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的成本。而除外币专门借款之外的其他外币借款本金及其利息所产生的汇兑差额应当作为财务费用,计入当期损益。

(十七)无形资产计价和摊销方法

1、无形资产的计价方法

(1)初始计量

无形资产按取得时的实际成本计量,包括购买价款、相关税费以及直接归属于使该项资产达到预定用途所发生的其他支出。非货币性资产交换具备商业实质且换入资产或换出资产的公允价值能够可靠计量的前提下,非货币性资产交换换入的无形资产以换出资产的公允价值为基础确定其入账价值,除非有确凿证据表明换入资产的公允价值更加可靠;不满足上述前提的非货币性资产交换,以换出资产的账面价值和应支付的相关税费作为换入无形资产的成本,不确认损益。

(2)后续计量

取得无形资产时分析判断其使用寿命。

对于使用寿命有限的无形资产,在为本公司带来经济利益的期限内按直线法摊销;无法预见无形资产为公司带来经济利益期限的,视为使用寿命不确定的有形资产,不予摊销。

在每个会计期间对使用寿命不确定的无形资产的使用寿命进行复核。如果有证据表明无形资产的使用寿命是有限的,估计其使用寿命,并在为本公司带来经济利益的期限内按直线法摊销。

2、对于使用寿命有限的无形资产的使用寿命的估计:

项目预计使用寿命(年)依据
长沙市城市固体废弃物处理场特许经营权5年-25年特许经营权期限与资产 经济寿命使用年限孰短

注:本公司拥有的长沙市城市固体废弃物处理场特许经营权包括固定废弃物填埋处理、渗沥液(污水)处理、脱水污泥处理项目提质改造、生活垃圾清洁焚烧处理(目前生活垃

圾焚烧处理特许经营权处于建设期)。

根据湖南军信公路桥梁建设有限公司与长沙市人民政府、长沙市城市管理局签订的《长沙市城市固体废弃物处理场特许经营权及资产使用权转让合同书》,湖南军信环保集团有限公司与长沙市人民政府、长沙市城市管理局水务局和长沙市城市管理和行政执法局签订的《关于长沙市城市固体废弃物处理厂特许经营权及资产使用权转让合同书》的补充协议、《长沙市城市固体废弃物处理场特许经营权及资产使用权转让合同书》渗沥液(污水)处理改造项目补充协议的约定,特许经营权的期限为25年。本公司的特许经营权预使用年限根据实物资产的经济使用年限与特许经营权期限孰短计量。

3、研究与开发支出

本公司内部研究开发项目的支出分为研究阶段支出与开发阶段支出。

研究阶段的支出,于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

开发阶段的支出同时满足下列条件的,确认为无形资产,不能满足下述条件的开发阶段的支出计入当期损益:

① 完成该无形资产以使其能够使用或出售在技术上具有可行性;

② 具有完成该无形资产并使用或出售的意图;

③ 无形资产产生经济利益的方式,包括能够证明运用该无形资产生产的产品存在市场

或无形资产自身存在市场,无形资产将在内部使用的,能够证明其有用性;

④ 有足够的技术、财务资源和其他资源支持,以完成该无形资产的开发,并有能力使用或出售该无形资产;

⑤ 归属于该无形资产开发阶段的支出能够可靠地计量。

无法区分研究阶段支出和开发阶段支出的,将发生的研发支出全部计入当期损益。

4、无形资产减值准备原则:

对于使用寿命有限的无形资产,如果有明显的减值迹象的,期末进行减值测试。减值迹象包括以下情形:

① 某项无形资产已被其他新技术等所替代,使其为企业创造经济利益的能力受到重大不利影响;

② 某项无形资产的市价在当期大幅下跌,剩余摊销年限内预期不会恢复;

③ 某项无形资产已超过法律保护期限,但仍然具有部分使用价值;

④ 其他足以证明某项无形资产实质上已经发生了减值的情形。

对于使用寿命不确定的无形资产,每期末进行减值测试。

无形资产存在减值的,估计其可收回金额。可收回金额根据无形资产的公允价值减去处置费用后的净额与无形资产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两者之间较高者确定。

当无形资产的可收回金额低于其账面价值的,将无形资产的账面价值减记至可收回金额,减记的金额确认为无形资产减值损失,计入当期损益,同时计提相应的无形资产减值准备。

无形资产减值损失确认后,减值无形资产的折耗或者摊销费用在未来期间做相应的调整,以使该无形资产在剩余使用寿命内,系统地分摊调整后的无形资产账面价值(扣除预计净残值)。

无形资产减值损失一经确认,在以后会计期间不得转回。

(十八)商誉

1、商誉的确认

因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形成的商誉,其初始成本是合并成本大于合并中取得的被购买方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差额。

2、商誉的减值测试和减值准备的计提方法:

本公司在期末终了时对商誉进行减值测试。对于因企业合并形成的商誉的账面价值,自购买日起按照合理的方法分摊至相关的资产组;难以分摊至相关资产组的,将其分摊至相关的资产组组合。在将商誉的账面价值分摊至相关的资产组或资产组组合时,按照各资产组或资产组组合的公允价值占资产组或资产组组合公允价值总额的比例进行分摊。公允价值难以可靠计量的,按照各资产组或资产组组合的账面价值占资产组或资产组组合账面价值总额的比例进行分摊。

在对包含商誉的相关资产组或资产组组合进行减值测试时,如果与商誉相关的资产组或

资产组组合存在减值迹象的,先对不包含商誉的资产组或资产组组合进行减值测试,计算其可收回金额,并与相关账面价值进行比较,确认相应的减值损失。再对包含商誉的资产组或资产组组合进行减值测试,比较这些相关资产组或资产组组合的账面价值(包括所分摊的商誉的账面价值部分)与其可收回金额,如相关资产组或资产组组合的可收回金额低于其账面价值的,确认商誉的减值损失。商誉减值损失在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在以后会计期间不再转回。

(十九)职工薪酬

职工薪酬,是指企业为获得职工提供的服务或解除劳动关系而给予的各种形式的报酬或补偿。职工薪酬包括短期薪酬、离职后福利、辞退福利和其他长期职工福利。企业提供给职工配偶、子女、受赡养人、已故员工遗属及其他受益人等的福利,也属于职工薪酬。

本公司在职工提供服务的会计期间,将实际发生的短期薪酬确认为负债,并计入当期损益或相关资产成本,职工福利费为非货币性福利的,按照公允价值计量。

本公司在职工提供服务从而增加了其未来享有的带薪缺勤权利时,确认与累积带薪缺勤相关的职工薪酬,并以累积未行使权利而增加的预期支付金额计量。本公司在职工实际发生缺勤的会计期间确认与非累积带薪缺勤相关的职工薪酬。

本公司在利润分享计划同时满足下列条件时确认相关的应付职工薪酬:⑴因过去事项导致现在具有支付职工薪酬的法定义务或推定义务;⑵因利润分享计划所产生的应付职工薪酬义务金额能够可靠估计。属于下列三种情形之一的,视为义务金额能够可靠估计:①在财务报告批准报出之前本公司已确定应支付的薪酬金额。②该短期利润分享计划的正式条款中包括确定薪酬金额的方式。③过去的惯例为本公司确定推定义务金额提供了明显证据。

本公司在职工提供服务的会计期间,将根据设定提存计划计算的应缴存金额确认为负债,并计入当期损益或相关资产成本。根据设定提存计划,预期不会在职工提供相关服务的年度报告期结束后十二个月内支付全部应缴存金额的,将全部应缴存金额以折现后的金额计量应付职工薪酬。

本公司按照规定的折现率将设定受益计划所产生的义务予以折现,以确定设定受益计划义务的现值和当期服务成本。折现率根据资产负债表日与设定受益计划义务期限和币种相匹配的国债或活跃市场上的高质量公司债券的市场收益率确定。设定受益计划存在资产的,将设定受益计划义务现值减去设定受益计划资产公允价值所形成的赤字或盈余确认为一项设定受益计划净负债或净资产。设定受益计划产生的福利义务归属于职工提供服务的期间,并计入当期损益或相关资产成本。在设定受益计划下,在下列日期孰早日将过去服务成本确认为当期费用:⑴修改设定受益计划时。⑵本公司确认相关重组费用或辞退福利时。在设定受益计划结算时,确认一项结算利得或损失。

本公司向职工提供辞退福利的,在下列两者孰早日确认辞退福利产生的职工薪酬负债,并计入当期损益:⑴本公司不能单方面撤回因解除劳动关系计划或裁减建议所提供的辞退福

利时。⑵本公司确认与涉及支付辞退福利的重组相关的成本或费用时。本公司按照辞退计划条款的规定,合理预计并确认辞退福利产生的应付职工薪酬。辞退福利预期在其确认的年度报告期结束后十二个月内完全支付的,适用短期薪酬的相关规定;辞退福利预期在年度报告期结束后十二个月内不能完全支付的,适用其他长期职工福利的有关规定。

本公司向职工提供的其他长期职工福利,符合设定提存计划条件的,适用关于设定提存计划的有关规定进行处理。除此情形外,适用关于设定受益计划的有关规定,确认和计量其他长期职工福利净负债或净资产。在报告期末,将其他长期职工福利产生的职工薪酬成本确认为下列组成部分:⑴服务成本。⑵其他长期职工福利净负债或净资产的利息净额。⑶重新计量其他长期职工福利净负债或净资产所产生的变动。上述项目的总净额应计入当期损益或相关资产成本。

(二十)预计负债

本公司涉及诉讼、债务担保等事项时,如果该事项很可能需要未来以交付资产或提供劳务、其金额能够可靠计量的,确认为预计负债。

1、预计负债的确认标准:

与或有事项相关的义务同时满足下列条件的,应当确认为预计负债:

a.该义务是本公司承担的现时义务;

b.履行该义务很可能导致经济利益流出本公司;

c.该义务的金额能够可靠地计量。

2、预计负债的计量方法:

本公司预计负债按履行相关现时义务所需的支出的最佳估计数进行初始计量。

(二十一)收入确认原则

1、销售商品收入确认和计量原则:

本公司已将商品所有权上的主要风险和报酬转移给购货方;

本公司既没有保留通常与所有权相联系的继续管理权,也没有对已售出的商品实施控制;

与交易相关的经济利益能够流入本公司;

相关的收入和成本能够可靠地计量。

本公司收入的具体确认原则:

① 市政污泥处理收入

本公司市政污泥处理收入系根据经公司与长沙市城市管理和行政执法局双方确定的污泥处理计量月报表中计量的污泥处理量、以及经长沙市投资评审中心核定的单价确定。

② 生活垃圾处理收入

本公司生活垃圾处理收入系根据经公司与长沙市城市管理和行政执法局双方确定的垃圾处理计量月报表中计量的填埋垃圾量、以及经长沙市投资评审中心核定的单价确定。

③ 垃圾渗沥液(污水)处理收入

本公司垃圾渗沥液(污水)处理收入系根据经公司与长沙市城市管理和行政执法局核定的渗沥液(污水)处理计量月报表中计量的渗沥液(污水)处理量和渗沥液(污水)外运计量月报表中计量的渗沥液(污水)外运量、以及经长沙市财政预决算(投资)评审中心核定的单价确定。

2、按照完工百分比法确认提供劳务的收入和建造合同收入的确认和计量原则:

本公司在同一会计年度内开始并完成的劳务,在完成劳务时确认收入;

本公司劳务的开始和完成分属不同的会计年度,在资产负债表日提供劳务交易的结果能够可靠估计的情况下,于资产负债表日按完工百分比法确认相关的劳务收入。提供劳务交易的完工进度,依据已完工作的测量确定。

在资产负债表日提供劳务交易结果不能够可靠估计的,分别下列情况处理:

① 已经发生的劳务成本预计能够得到补偿的,按照已经发生的劳务成本金额确认提供劳务收入,并按照相同金额结转劳务成本。

② 已经发生的劳务成本预计不能够得到补偿的,将已经发生的劳务成本计入当期损益,不确认提供劳务收入。

3、让渡资产使用权收入的确认和计量原则

在与交易相关的经济利益能够流入本公司且收入的金额能够可靠地计量时确认收入。

(二十二)政府补助的会计处理

政府补助是指本公司从政府无偿取得货币性资产或非货币性资产,包括虽然从其他方收到的但有确凿证据表明政府是补助的实际拨付者,其他方只起到代收代付作用的补助,但不包括政府以投资者身份向本公司投入并享有相应的所有者权益的资本以及本公司从政府取得的与本公司销售商品或提供服务等活动密切相关且是本公司商品或服务的对价或者是对价的组成部分的经济资源。

政府补助分为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和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是指本公司取得的、用于购建或以其他方式形成长期资产的政府补助。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是指除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之外的政府补助。当难以区分时,整体归类为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

政府补助在本公司能够收到且能够满足政府补助所附条件时予以确认,当政府补助为货币性资产时按照收到或应收的金额计量;当政府补助为非货币性资产时按照公允价值计量,当公允价值不能可靠取得的,按照名义金额1元计量。

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确认为递延收益,在相关资产使用寿命内按照合理、系统的方法分期计入损益。若相关资产在使用寿命结束前被出售、转让、报废或发生毁损的,将尚未分配的相关递延收益余额转入资产处置当期损益。按照名义金额计量的政府补助,直接计入当期损益。

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若用于补偿本公司以后期间的相关成本费用或损失的,确认为递延收益,并在确认相关成本费用或损失的期间,计入当期损益;若用于补偿本公司已发生的相关成本费用或损失的,直接计入当期损益。与本公司日常活动无关的政府补助在计入当期损益时在营业外收支列报;与本公司日常活动相关的政府补助,在计入当期损益时,按照经济业务实质,在其他收益单独列报或冲减相关成本费用。财政将贴息资金若直接拨付给本公司的,本公司将对应的贴息冲减相关借款费用;贴息资金若拨付给贷款银行再由贷款银行以政策性优惠利率向本公司提供贷款的,本公司直接按照借款本金和该政策性优惠利率计算相关借款费用。已确认的政府补助需要退回的,在需要退回的当期分情况按照以下规定进行会计处理:

⑴初始确认时冲减相关资产账面价值的,调整资产账面价值;⑵存在相关递延收益的,冲减相关递延收益账面余额,超出部分计入当期损益;⑶属于其他情况的,直接计入当期损益。

(二十三)递延所得税资产和递延所得税负债

递延所得税资产和递延所得税负债根据资产和负债的计税基础与其账面价值的差额(暂时性差异)计算确认。对于按照税法规定能够于以后年度抵减应纳税所得额的可抵扣亏损,视同暂时性差异确认相应的递延所得税资产。

对于商誉的初始确认产生的暂时性差异,不确认相应的递延所得税负债。对于既不影响会计利润也不影响应纳税所得额(或可抵扣亏损)的非企业合并的交易中产生的资产或负债的初始确认形成的暂时性差异,不确认相应的递延所得税资产和递延所得税负债。在资产负债表日,递延所得税资产和递延所得税负债按照预期收回该资产或清偿该负债期间的适用税率计量。

递延所得税资产的确认以公司很可能取得用来抵扣可抵扣暂时性差异、可抵扣亏损和税款抵减的应纳税所得额为限。对子公司及联营企业投资相关的暂时性差异产生的递延所得税资产和递延所得税负债,予以确认。但本公司能够控制暂时性差异转回的时间且该暂时性差异在可预见的未来很可能不会转回的,不予确认。

(二十四)经营租赁、融资租赁

1、经营租赁的会计处理

① 本公司租入资产所支付的租赁费,在不扣除免租期的整个租赁期内,按直线法进行分摊,计入当期费用。其他方法更为系统合理的,可以采用其他方法。本公司支付的与租赁交易相关的初始直接费用,计入当期费用。

资产出租方承担了应由本公司承担的与租赁相关的费用时,本公司将该部分费用从租金总额中扣除,按扣除后的租金费用在租赁期内分摊,计入当期费用。

② 本公司出租资产所收取的租赁费,在不扣除免租期的整个租赁期内,按直线法进行分摊,确认为租赁收入。其他方法更为系统合理的,可以采用其他方法。本公司支付的与租

赁交易相关的初始直接费用,计入当期费用;如金额较大的,则予以资本化,在整个租赁期间内按照与租赁收入确认相同的基础分期计入当期收益。本公司承担了应由承租方承担的与租赁相关的费用时,本公司将该部分费用从租金收入总额中扣除,按扣除后的租金收入余额在租赁期内分配。

2、融资租赁的会计处理

① 融资租入资产:本公司按租赁开始日租赁资产的公允价值与最低租赁付款额的现值中较低者作为租入资产的入账价值,按自有固定资产的折旧政策计提折旧;将最低租赁付款额作为长期应付款的入账价值,其差额作为未确认的融资费用。本公司采用实际利率法对未确认融资费用,在资产租赁期内摊销,计入财务费用。本公司发生的初始直接费用计入租入资产价值。

② 融资租出资产:本公司在租赁开始日,将应收融资租赁款和未担保余值之和与其现值的差额确认为未实现融资收益,在将来收到租金的各期间内确认为租赁收入。本公司发生的与出租交易相关的初始直接费用,计入应收融资租赁款的初始计量中,并减少租赁期内确认的收益金额。

(二十五)终止经营及持有待售的非流动资产和处置组

1、终止经营

终止经营,是指满足下列条件之一的、能够单独区分的组成部分,且该组成部分已经处置或划分为持有待售类别:

① 该组成部分代表一项独立的主要业务或一个单独的主要经营地区;

② 该组成部分是拟对一项独立的主要业务或一个单独的主要经营地区进行处置相关联计划的一部分;

③ 该组成部分是专为转售而取得的子公司。

2、处置组,是指在一项交易中作为整体通过出售或其他方式一并处置的一组资产,以及在该交易中转让的与这些资产直接相关的负债。

3、持有待售非流动资产或处置组的分类

本公司将主要通过出售(包括具有商业实质的非货币性资产交换,下同)而非持续使用一项非流动资产或处置组收回其账面价值的,将其划分为持有待售类别。当同时满足下列条件时划分为持有待售类别的:①根据类似交易中出售此类资产或处置组的惯例,在当前状况下即可立即出售;②出售极可能发生,即本公司已经就一项出售计划作出决议且获得确定的购买承诺,预计出售将在一年内完成。有关规定要求本公司相关权力机构或者监管部门批准后方可出售的,已经获得批准。确定的购买承诺,是指本公司与其他方签订的具有法律约束力的购买协议,该协议包含交易价格、时间和足够严厉的违约惩罚等重要条款,使协议出现重大调整或者撤销的可能性极小。

本公司专为转售而取得的非流动资产或处置组,在取得日满足“预计出售将在一年内完

成”的规定条件,且短期(通常为3个月)内很可能满足持有待售类别的其他划分条件的,在取得日将其划分为持有待售类别。当持有待售的非流动资产或处置组不再满足持有待售类别划分条件时,本公司不再继续将其划分为持有待售类别。

4、持有待售的非流动资产或处置组的计量

本公司对于划分为持有待售的固定资产,在划分为持有待售类别之前,按照相关会计准则规定计量其账面价值,在初始计量或在资产负债表日重新计量持有待售的非流动资产或处置组时,其账面价值高于公允价值减去出售费用后的净额的,将账面价值减记至公允价值减去出售费用后的净额,减记的金额确认为资产减值损失,计入当期损益,同时计提持有待售资产减值准备。对于持有待售的处置组确认的资产减值损失金额,先抵减处置组中商誉的账面价值,再根据处置组中各项非流动资产账面价值所占比重,按比例抵减其账面价值。符合持有待售条件的无形资产等其他非流动资产,比照上述原则处理,但不包括采用公允价值模式进行后续计量的投资性房地产、采用公允价值减去出售费用后的净额计量的生物资产、职工薪酬形成的资产(如计划资产)、递延所得税资产、由金融工具相关会计准则规范的金融资产、由保险合同相关会计准则规范的保险合同所产生的权利。持有待售的非流动资产或处置组中的非流动资产不再计提折旧或摊销,持有待售的处置组中负债的利息和其他费用继续予以确认。当某项非流动资产或处置组因不再满足持有待售类别的划分条件而不再继续划分为持有待售类别或非流动资产从持有待售的处置组中移除时,按照以下两者孰低计量:①划分为持有待售类别前的账面价值,按照假定不划分为持有待售类别情况下本应确认的折旧、摊销或减值等进行调整后的金额;②可收回金额。

(二十六)关联方

一方控制、共同控制另一方或对另一方施加重大影响,以及两方或两方以上受同一方控制、共同控制或重大影响的,构成关联方。关联方可为个人或企业。仅仅同受国家控制而不存在其他关联方关系的公司之间不构成本公司的关联方。

本公司的关联方包括但不限于:

1、 本公司的母公司;

2、 本公司的子公司;

3、 与本公司受同一母公司控制的其他企业;

4、 对本公司实施共同控制的投资方;

5、 对本公司施加重大影响的投资方;

6、 本公司的合营企业,包括合营企业的子公司;

7、 本公司的联营企业,包括联营企业的子公司;

8、 本公司的主要投资者个人及与其关系密切的家庭成员;

9、 本公司或其母公司的关键管理人员及与其关系密切的家庭成员;

10、 本公司的主要投资者个人、关键管理人员及与其关系密切的家庭成员控制、共同控制的其他企业。

(二十七)主要会计政策、会计估计的变更

(1)会计政策变更

① 因执行新企业会计准则导致的会计政策变更。

(a) 变更的内容及原因

财政部于2017年4月及5月分别颁布了《企业会计准则第42号——持有待售的非流动资产、处置组和终止经营》(以下简称“准则42号”)和修订的《企业会计准则第16号——政府补助》(以下简称“准则16号(2017)”),其中准则42号自2017年5月28日起施行;准则16号(2017) 自2017年6月12日起施行。

财政部于2017年12月及2018年1月分别发布了《关于修订印发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7〕30号)(以下简称“格式(2017)”)和《关于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有关问题的解读》(以下简称“格式(2017)解读”),对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进行了修订,要求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非金融企业应当按照企业会计准则和格式(2017)要求编制2017年度及以后期间的财务报表。格式(2017)要求在利润表中新增“资产处置收益”行项目,反映企业出售划分为持有待售的非流动资产(金融工具、长期股权投资和投资性房地产除外)或处置组时确认的处置利得或损失,以及处置未划分为持有待售的固定资产、在建工程、生产性生物资产及无形资产而产生的处置利得或损失。债务重组中因处置非流动资产产生的利得或损失和非货币性资产交换产生的利得或损失也包括在本项目内。格式(2017)解读要求,对于利润表新增的“资产处置收益”行项目,企业应当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30号——财务报表列报》等的相关规定,对可比期间的比较数据按照格式(2017)进行调整。

(i) 持有待售及终止经营

本公司根据准则42号有关持有待售的非流动资产或处置组的分类、计量和列报,以及终止经营的列报等规定,对2017年5月28日存在的持有待售的非流动资产、处置组和终止经营进行了重新梳理,采用未来适用法变更了相关会计政策。本公司2016年度对于持有待售的非流动资产、处置组和终止经营的会计处理和披露要求仍沿用准则42号颁布前的相关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

采用该准则后,本公司修改了财务报表的列报,包括在合并利润表和母公司利润表中分别列示持续经营损益和终止经营损益等。

(ii) 政府补助

本公司根据准则16号 (2017) 的规定,对2017年1月1日存在的政府补助进行了重新梳理,采用未来适用法变更了相关会计政策。本公司2016年度对于政府补助的会计处理和披露要求仍沿用准则16号(2017)颁布前的相关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

采用该准则对本公司的影响如下:

对于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由原确认为递延收益改为将政府补助相关递延收益的摊销方式由在相关资产使用寿命内平均分配改为按照合理、系统的方法进行分配;

对于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在计入利润表时,由原计入营业外收入改为对于与企业日常活动相关的政府补助,按照经济业务实质,计入其他收益;对于与企业日常活动无关的政府补助,计入营业外收支。

(iii) 利润表中新增“资产处置收益”行项目

本公司根据格式(2017) 和格式(2017)讲解的规定,对2016和2017年发生的出售划分为持有待售的非流动资产(金融工具、长期股权投资和投资性房地产除外)或处置组时确认的处置利得或损失,以及处置未划分为持有待售的固定资产、在建工程、生产性生物资产及无形资产而产生的处置利得或损失进行了重新梳理,采用追溯调整法变更了利润表的列报。采用该格式后,本公司修改了财务报表的列报,包括在合并利润表和母公司利润表中单独列示资产处置收益。采用该规定未对本公司本年度利润总额产生影响。

(b) 变更对当年财务报表的影响

采用变更后会计政策编制的2017年度合并利润表及母公司利润表各项目、2017年12月31日合并资产负债表及母公司资产负债表各项目,与假定采用变更前会计政策编制的这些报表项目相比,受影响项目的增减情况如下:

本年会计政策变更对2017年度合并利润表及母公司利润表各项目的影响分析如下:

项目名称影响金额
增加+/减少-
合并母公司
营业外收入-15,300,261.49-15,294,375.66
其他收益15,294,375.6615,294,375.66
资产处置收益5,885.83-

本年会计政策变更未对2017年12月31日合并资产负债表及母公司资产负债表项目产生影响。

(c) 变更对比较期间财务报表的影响

本年会计政策变更未对比较期间财务报表产生影响。

③ 其他会计政策变更

本公司本年度内无其他会计政策变更。

⑵ 会计估计变更本公司本年度内无会计估计变更。

(三十五)前期会计差错更正

本公司本年度无前期会计差错更正。

三、利润分配

本公司章程规定,公司税后利润按以下顺序及规定分配:

A、弥补亏损
B、按10%提取盈余公积金
C、支付股利

四、税项

1、主要税种及税率

税种计税依据税率
增值税按照税法规定计算的销售货物和应税劳务收入为基础计算销项税额,在扣除当期允许抵扣的进项税额后,差额部分为应交增值税17%
城市维护建设税按实际缴纳的营业税、增值税、消费税之和计算缴纳7%
教育费附加按实际缴纳的营业税、增值税、消费税之和计算缴纳3%
地方教育费附加按实际缴纳的营业税、增值税、消费税之和计算缴纳2%
企业所得税按应纳税所得额计算缴纳25%

2、税收优惠及批文

① 企业所得税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国务院令第512号)第八十八条的规定,企业从事符合条件的环境保护、节能节水项目的所得,包括公共污水处理、公共垃圾处理、沼气综合开发利用、节能减排技术改造、海水淡化等,自项目取得第一笔生产经营收入所属纳税年度起,第一年至第三年免征企业所得税,第四年至第六年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公共基础设施项目和环境保护 节能节水项目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问题的通知》(财税[2012]10号)等相关规定,本公司从事污泥处理项目所得在2012年-2014年期间享受免征企业所得税优惠,2015年-2017年享受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优惠,垃圾填埋与渗沥液(污水)处理项目所得已超出企业所得税优惠期间,不再享受企业所得税优惠。

② 增值税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调整完善资源综合利用产品及劳务增值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11]115号)等相关规定,本公司污泥处理收入自2011年8月1日起享受免征增值税优惠。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资源综合利用产品和劳务增值税优惠目录》的通知》(财税[2015]78号)等相关规定,本公司垃圾填埋、污泥处理、渗沥液(污水)处理收入和渗沥液(污水)外运的收入自2015年7月1日起按17%征收增值税,同时享受即征即退70%的优惠政策。

五、合并财务报表项目附注

(以下金额单位若未特别注明者均为人民币元)

(一)货币资金

项目期末数期初数
库存现金126,675.94367,563.63
银行存款237,446,626.93200,425,510.03
其他货币资金66,227,883.90
合计237,573,302.87267,020,957.56
其中:存放在境外的款项总额

(二)应收账款

1、应收账款分类披露:

类别期末数
账面余额坏账准备账面价值
金额比例(%)金额计提比例(%)
单项金额重大并单独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账款
按信用风险特征组合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账款1,999,795.08100.0059,993.853.001,939,801.23
单项金额不重大但单独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账款
合计1,999,795.08100.0059,993.853.001,939,801.23

2、应收账款种类说明

(1)期末无单项金额重大并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账款单位情况。

(2)期末无单项金额虽不重大但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账款。

(3)组合中,按账龄分析法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账款:

账龄期末数期初数
账面余额坏账准备账面余额坏账准备
金额比例(%)金额比例(%)

3、大额应收账款金额单位情况

债务人名称款项性质金额账龄占应收账款总额的比例%
长沙县城市管理和行政执法局污泥处理费1,999,795.081年以内100.00
合计1,999,795.08100.00

4、本期计提、收回或转回的坏账准备情况:

本期计提坏账准备金额 59,993.85元;本期收回或转回坏账准备金额0.00元。

5、应收账款中无持本公司5%(含5%)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单位欠款。

6、本期无因金融资产转移而终止确认的应收账款。

7、本公司报告期无以应收账款为标的进行证券化的情况。

8、本期无通过重组等其他方式收回的应收款项金额。

9、本期无实际核销的应收账款情况。

(三)预付款项

1、预付款项按账龄列示

账龄期末数期初数
金额比例(%)金额比例(%)
1年以内542,530.2499.53349,627.83100.00
1至2年2,580.400.47
2至3年
3年以上
合计545,110.64100.00349,627.83100.00

2、本期无账龄超过1年且金额重要的预付款项。

3、预付款项金额前五名单位情况

单位名称金额账龄
中国石化销售有限公司湖南石油高速分公司213,284.601年以内
1年以内1,999,795.08100.0059,993.85
1至2年
2至3年
3年以上
合计1,999,795.08100.0059,993.85
长沙高新开发区数腾信息技术有限公司118,550.001年以内
南通爱可普环保设备有限公司74,400.001年以内
中规(北京)认证有限公司31,000.001年以内
罗博思达(上海)流体技术有限公司28,070.001年以内
合计465,304.60

4、本报告期末预付款项中无持有公司5%(含5%)以上表决权股份的股东单位情况。

(四)其他应收款

1、其他应收款分类披露:

类别期末数
账面余额坏账准备账面价值
金额比例(%)金额计提比例(%)
单项金额重大并单独计提坏账准备的其他应收款
按信用风险特征组合计提坏账准备的其他应收款75,162,187.24100.003,846,382.105.1271,315,805.14
其中:账龄组合38,859,122.5851.703,846,382.109.9035,012,740.48
关联方组合35,332,391.5347.0135,332,391.53
备用金、押金、保证金等组合970,673.131.29970,673.13
单项金额不重大但单独计提坏账准备的其他应收款
合 计75,162,187.24100.003,846,382.105.1271,315,805.14

续前表:

类别期初数
账面余额坏账准备账面价值
金额比例(%)金额计提比例(%)
单项金额重大并单独计提坏账准备的其他应收款
按信用风险特征组合113,909,029.34100.001,209,438.901.06112,699,590.44
计提坏账准备的其他应收款
其中:账龄组合40,314,630.1335.391,209,438.903.0039,105,191.23
关联方组合37,002,382.1132.4937,002,382.11
备用金、押金、保证金等组合36,592,017.1032.1236,592,017.10
单项金额不重大但单独计提坏账准备的其他应收款
合 计113,909,029.34100.001,209,438.901.06112,699,590.44

2、其他应收款种类说明:

(1)期末无单项金额重大并单项计提坏帐准备的其他应收款。

(2)期末无单项金额虽不重大但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其他应收款。

(3)组合中,按账龄分析法计提坏账准备的其他应收款:

3、其他应收款按款项性质分类情况

款项性质期末账面余额期初账面余额
资金往来款163,479.132,500,000.00
保证金及押金35,358,761.5372,703,752.11
代收代垫款38,695,643.4538,314,630.13
备用金944,303.13390,647.10
账龄期末数期初数
账面余额坏账准备账面余额坏账准备
金额比例(%)金额比例(%)
1年以内564,716.581.4516,941.5040,314,630.13100.001,209,438.90
1至2年38,294,406.0098.553,829,440.60
2至3年
3年以上
合计38,859,122.58100.003,846,382.1040,314,630.13100.001,209,438.90
合 计75,162,187.24113,909,029.34

4、其他应收款金额前五名单位情况

债务人名称款项性质金额账龄占其他应收款总额的比例%是否关联方
长沙市望城区桥驿财政所代收代垫款38,194,406.001-2年50.82
湖南军信环保集团有限公司保证金及押金9,849.361年以内0.01
35,322,542.171-2年47.00
代收代垫职工住房公积金代收代垫款243,660.001年以内0.32
尉军凯备用金180,681.301年以内0.24
阳尚志备用金169,791.041年以内0.23
合计74,120,929.8798.62

5、本期计提、收回或转回的坏账准备情况:

本期计提坏账准备金额2,636,943.20元;本期收回或转回坏账准备金额0.00元。

6、其他应收款中持本公司5%(含5%)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单位欠款情况。

债务人名称与本公司关系金额占其他应收款总额的比例(%)
湖南军信环保集团有限公司母公司控股股东35,332,391.5347.01
合 计35,332,391.5347.01

7、本期无涉及政府补助的应收款项。

8、本期无因金融资产转移而终止确认的其他应收款。

9、本公司报告期无以其他应收款为标的进行证券化的情况。

10、本期无通过重组等其他方式收回的其他应收款金额。

11、本期无实际核销的其他应收款情况。

12、其他应收款变动情况见本附注“十三、补充资料”项下“(二)公司主要财务报表项目的变动情况及原因说明”。

(五)存货

1、存货明细列示如下:

项目期末数期初数
账面余额跌价准备账面价值账面余额跌价准账面价值
原材料934,597.56934,597.56
合计934,597.56934,597.56

(六)其他流动资产

项目期末数期初数
待抵扣进项税142,336,436.5617,427,322.62
合计142,336,436.5617,427,322.62

(七)固定资产

1、固定资产情况

项目机器设备办公设备运输设备合计
一、账面原值:
1.期初余额301,941.454,420,663.80650,313.005,372,918.25
2.本期增加金额111,111.11483,010.33228,290.05822,411.49
(1)购置111,111.11483,010.33228,290.05822,411.49
(2)在建工程\改扩建转入----
(3)企业合并增加----
(4)股东投入增加----
3.本期减少金额-178,519.60-178,519.60
(1)处置-178,519.60-178,519.60
(2)报废毁损----
(3)改扩建转出----
4.期末余额413,052.564,725,154.53878,603.056,016,810.14
二、累计折旧----
1.期初余额138,565.011,384,092.58371,304.741,893,962.33
2.本期增加金额61,923.70882,809.48156,696.431,101,429.61
(1)计提61,923.70882,809.48156,696.431,101,429.61
(2)企业合并增加----
3.本期减少金额-89,259.80-89,259.80
(1)处置-89,259.80-89,259.80
(2)报废毁损----
(3)改扩建转出----
4.期末余额200,488.712,177,642.26528,001.172,906,132.14
三、减值准备
1.期初余额
2.本期增加金额
(1)计提
(2)企业合并增加
3.本期减少金额
(1)处置
(2)报废毁损
(3)改扩建转出
4.期末余额
四、账面价值
1.期末账面价值212,563.852,547,512.27350,601.883,110,678.00
2.期初账面价值163,376.443,036,571.22279,008.263,478,955.92

2、报告期无暂时闲置的固定资产情况。

3、报告期无通过融资租赁租入的固定资产情况。

4、报告期无通过经营租赁租出的固定资产。

5、报告期末无固定资产抵押情况。

6、报告期末无未办妥产权证书的固定资产情况。

(八)在建工程

1、在建工程情况

项 目期末数期初数
账面余额减值准备账面价值账面余额减值准备账面价值
长沙市生活垃圾深度综合处理(清洁焚烧)项目2,156,831,200.152,156,831,200.15774,412,518.49774,412,518.49
城市固体废弃物处理场管理生活区项目99,409,634.3599,409,634.35-
垃圾填埋配套建设项目741,394.84741,394.84-
封场项目5,534,216.025,534,216.02-
污泥二期项目454,157.48454,157.48-
灰渣填埋项目94,811.9894,811.98-
合 计2,263,065,414.82-2,263,065,414.82774,412,518.49774,412,518.49

2、重大在建工程项目变动情况

项目名称预算数期初余额本期增加金额本期转入固定资产金额本期其他减少金额期末余额
长沙市生活垃圾深度综合处理(清洁焚烧)项目2,528,000,000.00774,412,518.491,382,418,681.662,156,831,200.15
城市固体废弃物处理场管理生活区项目145,009,800.0099,409,634.3599,409,634.35
合计2,673,009,800.00774,412,518.491,481,828,316.01--2,256,240,834.50

续上表

项目名称工程累计投入占预算比例(%)工程进度利息资本化累计金额其中:本期利息资本化金额本期利息资本化率(%)资金来源
长沙市生活垃圾深度综合处理(清洁焚烧)项目85.3285.3254,566,133.2247,789,861.11100.00自筹资金
城市固体废弃物处理场管理生活区项目68.5568.55自筹资金
合 计54,566,133.2247,789,861.11100.00

3、期末无可收回金额低于账面价值的情况,故未计提减值准备。

4、在建工程变动情况见本附注“十三、补充资料”项下“(二)公司主要财务报表项目的变动情况及原因说明”。

(九)无形资产

1、无形资产情况

项目固体废弃物填埋处理特许经营权污水处理特许经营权脱水污泥处理特许经营权合计
一、账面原值
1.期初余额379,027,051.65379,027,051.65
2.本期增加金额150,186,909.35124,080,930.21-274,267,839.56
(1)购置89,743.59211,008.93300,752.52
(2)内部研发-
(3)企业合并增加-
(4)股东投入增加150,097,165.76123,869,921.28273,967,087.04
3.本期减少金额----
(1)处置-
(2)其他-
4.期末余额150,186,909.35124,080,930.21379,027,051.65653,294,891.21
二、累计摊销-
1.期初余额44,914,092.8044,914,092.80
2.本期增加金额7,103,856.605,998,028.8127,025,570.7240,127,456.13
(1)计提7,103,856.605,998,028.8127,025,570.7240,127,456.13
(2)企业合并增加-
3.本期减少金额----
(1)处置-
(2)其他-
4.期末余额7,103,856.605,998,028.8171,939,663.5285,041,548.93
三、减值准备
1.期初余额
2.本期增加金额
(1)计提
(2)企业合并增加
3.本期减少金额
(1)处置
(2)其他
4.期末余额
四、账面价值
1.期末账面价值143,083,052.75118,082,901.40307,087,388.13568,253,342.28
2.期初账面价值--334,112,958.85334,112,958.85

注:(1)无形资产变动情况见本附注“二十、补充资料”项下“(四)公司主要财务报表项目的变动情况及原因说明”。

(2)本公司期末无形资产用于抵押借款的账面净值为0.00元。

(3)本期公司无内部研发形成的无形资产。

(4)2017年6月29日湖南军信环保集团有限公司将固体废弃物填埋特许经营权、渗沥液(污水)处理特许经营权、城市固体废弃物处理场管理生活区项目在建工程三项资产及相关债务、业务人员一并转让给本公司,其中存在八辆汽车、两宗土地使用权(土地使用权权证号分别为:望变更国用(2016)第4993号土地使用权、湘(2017)望城区不动产权第0004632号)需变更至本公司名下。截至审计报告日,上述资产的权属变更手续在办理中。

(十)递延所得税资产和递延所得税负债

(1)已确认的递延所得税资产

项 目期末数期初数
可抵扣暂时 性差异递延所得税 资产可抵扣暂时 性差异递延所得税 资产
坏账准备68,511.6817,127.92
合 计68,511.6817,127.92

(2)未确认为递延所得税资产的可抵扣暂时性差异和可抵扣亏损

项 目期末数期初数
资产减值准备3,837,864.271,209,438.90
合计3,837,864.271,209,438.90

注:未确认为递延所得税资产的可抵扣暂时性差异系子公司浦湘生物能源股份有限公司期末计提的其他应收款坏账准备。

(十一)其他非流动资产

项目期末数期初数
预付设备款、工程款2,408,405.88212,388,010.87
合计2,408,405.88212,388,010.87

(十二)资产减值准备明细

项目期初数本期增加本期减少期末数
转回转销
一、坏账准备1,209,438.902,696,937.053,906,375.95
合计1,209,438.902,696,937.053,906,375.95

(十三)应付账款

1、应付账款列示:

项目期末数期初数
工程、设备款671,929,910.15166,142,166.39
材料款14,815,735.855,576,464.14
合计686,745,646.00171,718,630.53

2、本账户期末余额中应付持本公司5%以上(含5%)表决权股份的股东单位款项。

3、本报告期末应付账款中欠其他关联方款项情况:

单位名称期末数期初数
上海同济普兰德生物质能股份有限公司11,175,860.2619,463,722.12
合 计11,175,860.2619,463,722.12

4、本账户期末账龄超过1年的大额应付账款情况:

单位名称金额欠款时间经济内容
中国建筑第八工程局有限公司23,727,174.511-2年工程款
上海同济普兰德生物质能股份有限公司10,415,860.261-2年工程款
湖南丁李劳务服务有限公司629,285.761-2年工程款
湖南省建筑设计院有限公司467,200.002-3年工程款
中国市政工程华北设计研究总院有限公司700,800.002-3年工程款
德国帕萨旺能源环境公司北京代表处2,600,920.642-3年工程款
合计38,541,241.17

5、应付账款变动情况见本附注“十三、补充资料”项下“(二)公司主要财务报表项目的变动情况及原因说明”。

(十四)预收款项

1、预收款项列示:

项目期末数期初数
污泥处理费54,946.5218,242,425.88
合计54,946.5218,242,425.88

2、本账户期末余额中无预收持本公司5%以上(含5%)表决权股份的股东单位及其他关联方款项。

3、本账户期末余额中无建造合同形成的已结算未完工项目款项。

4、本报告期末预收账款中预收其他关联方款项。

5、本账户期末账龄超过1年的大额预收账款情况:

单位名称金额欠款时间经济内容
长沙市城市管理和行政执法局54,946.521年以内污泥、垃圾及污水处理款
合计54,946.52

(十五)应付职工薪酬

项目期初数本年增加本年减少期末数
一、短期薪4,846,218.9849,866,781.3039,686,755.5515,026,244.73
二、离职后福利-设定提存计划2,166,242.902,166,242.90
三、辞退福利
四、一年内到期的其他福利
合计4,846,218.9852,033,024.2041,852,998.4515,026,244.73

1、短期薪酬

短期薪酬项目期初应付未付金额本期应付本期支付期末应付未付金额
一、工资、奖金、津贴和补贴4,765,318.9844,113,125.8733,956,540.1214,921,904.73
二、职工福利费-2,864,197.422,864,197.42-
三、社会保险费-1,120,111.581,120,111.58-
其中:1.医疗保险费-876,391.98876,391.98-
2.工伤保险费-166,974.04166,974.04-
3.生育保险费-76,745.5676,745.56-
四、住房公积金80,900.001,457,580.001,434,140.00104,340.00
五、工会经费和职工教育经费-311,766.43311,766.43-
六、非货币性福利
七、短期带薪缺勤
八、短期利润分享计划
九、其他短期薪酬
其中:以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
合计4,846,218.9849,866,781.3039,686,755.5515,026,244.73

2、离职后福利

(1)设定提存计划

本公司参与的设定提存计划情况如下:

设定提存计划项目期初应付未付金额本期应缴本期缴付期末应付未付金额
一、基本养老保险费2,079,410.732,079,410.73
二、失业保险费86,832.1786,832.17
三、企业年金缴费
合计2,166,242.902,166,242.90

(十六)应交税费

项目本期数上期数
增值税12,064,631.69203,887.38
土地使用税1,577,098.67
房产税973,935.76608,513.66
印花税99,578.90249,421.10
企业所得税19,234,498.97
个人所得税157,864.52118,246.15
合 计32,530,509.842,757,166.96

(十七)应付利息

1、 应付利息明细列示如下:

项目期末数期初数
分期付息到期还本的长期借款利息2,132,721.66725,694.44
合计2,132,721.66725,694.44

2、本公司不存在逾期应付利息。

(十八)其他应付款

1、按款项性质列示其他应付款

项目期末数期初数
资金往来款147,005,995.7028,382,677.64
代收代垫款425,828.21126,327.51
保证金及押金11,274,800.0022,150,695.48
代扣代缴社保及公积金99,875.8024,300.00
合 计158,806,499.7150,684,000.63

2、本账户期末余额中应付持本公司5%以上(含5%)表决权股份的股东单位款项:

单位名称与本公司关系金额占其他应付款总额的比例(%)款项性质
湖南军信环保集团有限公司控股股东147,005,995.7092.57资金往来款
合计147,005,995.7092.57

3、本报告期末其他应付款中欠其他关联方款项:

单位名称期末数期初数
湖南军信环境工程有限公司67,953.158,400.51
上海同济普兰德生物质能股份有限公司5,000,000.0010,000,000.00
王灿7,463.00
袁继雄44,239.00
冷朝强1,721.00
张正1,583.00
合计5,122,959.1510,008,400.51

4、期末其他应付款大额明细如下:

单位名称金额欠款时间经济内容账龄超过一年未偿还或结转的原因
湖南军信环保集团有限公司146,251,697.021年以内资金往来款
754,298.681-2年资金往来款
长沙时代消防设备工程有限公司1,030,000.001-2年保证金及押金
湖南绿茵桥驿环保科技有限公司1,000,000.001年以内保证金及押金
湖南天合嘉能再生资源有限公司2,000,000.001年以内保证金及押金
长沙邦民惠科环保科技有限公司2,000,000.001年以内保证金及押金
上海同济普兰德生物质能股份有限公司5,000,000.005年以上保证金及押金质保金未到期
合计158,035,995.70

5、其他应付款变动情况见本附注“十三、补充资料”项下“(二)公司主要财务报表项目

的变动情况及原因说明”。

(十九)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1、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明细:

项目期末数期初数
一年内到期的长期借款180,250,000.00530,000,000.00
合计180,250,000.00530,000,000.00

2、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变动情况见本附注“十三、补充资料”项下“(二)公司主要财务报表项目的变动情况及原因说明”。

(二十)长期借款

1、长期借款分类

项目期末数期初数
担保借款614,750,000.00150,000,000.00
抵押借款600,000,000.00
信用借款25,500,000.00
合计1,240,250,000.00150,000,000.00

2、金额前五名的长期借款

贷款单位借款 起始日借款终止日币种利率(%)期末数
外币金额本币金额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沙司门口支行2017/4/282028/6/14人民币基准利率600,000,000.00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沙市芙蓉支行2017/1/62028/12/28人民币浮动利率323,750,000.00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湖南省分行营业部2017/5/182028/5/17人民币浮动利率92,000,000.00
中国银长沙芙蓉支行2017/8/112027/8/10人民币4.900%82,000,000.00
中国工商银行长沙司门口支行2017/8/72023/8/6人民币4.900%79,000,000.00
合计————————1,176,750,000.00

注:(1)浦湘生物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于2017年3月24日与中国工商银股份有限公司长沙司门口支行签订了编号为0190100004-2017(司支)字00027号《固定资产借款合同》,借款本金为1,139,000,000.00元,借款期限为15年,根据合同还款计划分期归还借款本金;该借款由浦湘生物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与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沙司门口支行签订了抵押合同,以浦湘公司厂房、车间冷却塔、烟囱等在建资产提供抵押担保,被抵押在建工程评估价值为26,353.34万元;该借款由湖南军信环保集团有限公司、上海浦东环保发展有限公司和永清环保股份有限公司在各自担保份额内承担连带责任保证,其中保证人湖南军信环保集团有限公司按照贷款本金的80%及相应的利息等费用提供连带责任担保、保证人上海浦

东环保发展有限公司按照贷款本金的10%及相应的利息等费用提供连带责任担保、保证人永清环保股份有限公司按照贷款本金的10%及相应的利息等费用提供连带责任担保。

(2)浦湘生物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于2016年11月23日与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沙市芙蓉支行签订了编号为2016年芙中银固借字PX1631号《固定资产借款合同》,借款本金为400,000,000.00元,借款期限为156个月,根据合同还款计划分期归还借款本金;2017年7月20日公司与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沙市芙蓉支行签订了编号为2017年芙中银固借补字PX1631-1号《借款合同补充协议》,将原借款合同借款本金400,000,000.00变更为350,000,000.00元。根据补充协议还款计划分期归还借款本金。该借款由湖南军信环保集团有限公司提供连带责任保证,保证期限为主债权的清偿期届满之日起两年,保证合同编号为:2016年芙中银保字PX1631号。

(3)浦湘生物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于2017年3月28日与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湖南省分行营业部签订了编号为43010420170000230的《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固定资产借款合同》,借款本金为100,000,000.00元,总借款期限为11年,根据合同还款计划分期归还借款本金;该借款由湖南军信环保集团有限公司、上海浦东环保发展有限公司和永清环保股份有限公司在各自担保份额内承担连带责任保证,保证人湖南军信环保集团有限公司担保主债权本金数额为人民币捌仟万元整,保证人上海浦东环保发展有限公司担保主债权本金数额为人民币壹仟万元整,保证人永清环保股份有限公司担保主债权本金数额为人民币壹仟万元整,保证合同编号为:43100120170021248。

(4)公司于2017年8月8日与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沙市芙蓉支行签订了编号为2017年芙中银固借字JXGF007号的借款合同,借款本金为90,000,000.00,借款期限为10年,根据合同还款计划分期归还本金;该借款由湖南军信环保集团有限公司与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沙市芙蓉支行签订编号为:2017年芙中银保字JXGF007号的保证合同,担保方式为连带责任担保,保证期限为主债权的清偿期届满之日起两年。

(5)公司于2017年8月2日与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沙司门口支行签订了编号为0190100004-2017年(司支)字00055号的(固定资产借款合同),借款本金为90,000,000.00,借款期限为6年,根据合同还款计划分期归还本金;母公司湖南军信环保集团有限公司为该笔借款连带责任保证,保证合并编号为2017年司支(保)字第3号,保证期限自主合同项下的借款期限届满之日起两年;自然人戴道国和戴菊英为该笔借款连带责任保证,保证合同编号为0190100004-2017年(司支)字00055号,保证期限自主合同项下的借款期限届满之日起两年;自然人何品英和曹维玲为该笔借款提供连带责任保证,保证合同编号为2017年司支(保)字第5号,保证期限自主合同项下的借款期限届满之日起两年。

3、长期借款变动情况见本附注“十三、补充资料”项下“(二)公司主要财务报表项目的变动情况及原因说明”。

(二十一)递延收益

1、分类如下:

项目期初数本期增加本期减少期末数形成原因
污泥集中处置项目的中央预算内基建资金40,336,787.572,797,927.4437,538,860.13
长沙市生活垃圾深度综合处理(清洁焚烧)项目18,450,000.0018,450,000.00
合 计58,786,787.572,797,927.4455,988,860.13

政府补助明细情况

政府补助项目名称期初数本期新增补助金额本期计入营业外收入金额本期计入其他收益金额其他变动期末数与资产相关/与收益相关
污泥集中处置项目的中央预算内基建资金40,336,787.572,797,927.4437,538,860.13与资产相关
长沙市生活垃圾深度综合处理(清洁焚烧)项目18,450,000.0018,450,000.00与资产相关
合 计58,786,787.572,797,927.4455,988,860.13

注:(1)污水垃圾处理设施及污水管网工程项目补助说明:根据《湖南省财政厅关于下达2011年城镇污水垃圾处理设施及污水管网工程项目中央预算内基建资金的通知》(长财建指[2011]122号)、《湖南省财政厅关于下达2012年城镇污水垃圾处理设施及污水管网工程项目中央预算内基建资金的通知》(长财建指[2012]102号),本公司于2012年12月18日收到政府补助2500万元;根据《湖南省财政厅关于下达2013年城镇污水垃圾处理设施及污水管网工程项目中央预算内基建资金的通知》(长财建指[2013]266号),本公司于2014年12月3日收到政府补助2000万元。上述专项资金系与资产相关政府补助,长沙市污水处理厂污泥集中处置工程项目于2015年5月转入无形资产,政府补助根据资产的使用寿命进行摊销, 2017年度确认政府补助收入2,797,927.44元。

(2)长沙市生活垃圾深度综合处理(清洁焚烧)项目政府补助说明:根据长沙市财政局、长沙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关于下达2015年城镇污水垃圾处理设施及污水管网工程项目中央预算内基建资金的通知》,湖南军信环保集团有限公司于2015年12月10日收到的长沙市生活垃圾深度综合处理(清洁焚烧)项目专项资金845万元(军信集团于2015年11月9日拨付至长沙市生活垃圾清洁焚烧项目建设指挥部);根据湖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调整湘路机械科技有限公司环保节能型煤转气公路筑养路设备产业化项目2013年中央预算内投资的函》,本公司于2016年12月20日收到长沙市生活垃圾深度综合处理(清洁

焚烧)项目补助1000.00万元,上述专项资金系与资产相关政府补助,因截止2017年12月31日长沙市生活垃圾深度综合处理(清洁焚烧)项目尚在建设期,期末确认为递延收益。

(二十二)股本

股东名称期初数本期增加本期减少期末数持股比例
湖南军信环保集团有限公司45,000,000.00113,055,552.00158,055,552.0088.77
戴道国2,750,000.008,250,000.0011,000,000.006.18
何英品2,250,000.006,750,000.009,000,000.005.05
合 计50,000,000.00128,055,552.00178,055,552.00100.00

注:本公司2017年度的股本变动,详见本附注“一、公司基本情况”项下“(三)公司历史沿革”项下“第5点”和“第6点”

(二十三)资本公积

1、 明细情况

项目期初数本期增加本期减少期末数
1、资本溢价(股本溢价)
(1)投资者投入的资本115,278,230.54395,018,201.43510,296,431.97
(2)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影响463,073,753.43463,073,753.43-
(3)其他-
小计578,351,983.97395,018,201.43463,073,753.43510,296,431.97
2、其他资本公积
(1)原制度资本公积转入
(2)政府因公共利益搬迁给予补偿款的结余
小计
合计578,351,983.97395,018,201.43463,073,753.43510,296,431.97

(1)对投资者投入的资本的说明:①2017年6月29日公司通过发行113,055,552.00

股(每股面值1元)取得浦湘生物能源股份有限公司80%股权,合并日将浦湘生物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归属于母公司的账面净资产与发行股份面值的差额337,403,880.20元计入资本公积;②2017年9月公司收到股东戴道国资本公积24,750,000.00元、何英品投入资本公积20,250,000.00元;③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还原浦湘公司追溯期间归属母公司的留存收益-12,614,321.23元。

(2)对2017年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影响:合并日对同一控制企业合并追溯期间调整的463,073,753.43元资本公积进行还原。

(二十四)盈余公积

项目期初数本期增加本期减少期末数
法定盈余公积10,072,379.6210,072,379.62
合 计10,072,379.6210,072,379.62

本公司本期法定盈余公积因按税后利润的10%提取而增加。

(二十五)未分配利润

项目金额
调整前上年末未分配利润-177,762.28
调整年初未分配利润合计数(调增+,调减-)-7,850,913.97
调整后年初未分配利润-8,028,676.25
加:本期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88,168,773.07
减:提取法定盈余公积10,072,379.62
提取任意盈余公积
提取一般风险准备
应付普通股股利
转作股本的普通股股利
期末未分配利润70,067,717.20

(二十六)营业收入及营业成本

1、 营业收入及营业成本按照类别列示:

项目本期数上期数
一、营业收入
1、主营业务收入294,731,883.8090,346,109.97
合 计294,731,883.8090,346,109.97
二、营业成本
1、主营业务成本139,574,536.5983,198,591.92
合 计139,574,536.5983,198,591.92
三、营业毛利
1、主营业务毛利155,157,347.217,147,518.05
合 计’155,157,347.217,147,518.05

2、 营业收入、成本、毛利按业务内容列示:(按品种分类)

注:公司报告期内的主营业务系:向长沙市城市管理和行政执法局提供污泥处理、垃圾处理、污水处理业务,向长沙县城市管理和行政执法局提供垃圾处理业务。

项目

项目本期数
收入成本毛利
一.主营业务
污泥处理业务130,917,454.1290,963,763.0439,953,691.08
渗沥液(污水)处理业务58,025,721.5824,406,407.8933,619,313.69
垃圾填埋业务105,788,708.1024,204,365.6681,584,342.44
小计294,731,883.80139,574,536.59155,157,347.21
二.其他业务
小计
合计294,731,883.80139,574,536.59155,157,347.21
项目上期数
收入成本毛利
一.主营业务
污泥处理业务90,346,109.9783,198,591.927,147,518.05
小计90,346,109.9783,198,591.927,147,518.05
二.其他业务
小计
合计90,346,109.9783,198,591.927,147,518.05

3、本公司报告期客户收入明细:

单位名称金额占公司全部营业收入的比例%
长沙市城市管理和行政执法局284,358,413.6496.48
长沙县城市管理和行政执法局10,373,470.163.52
合计294,731,883.80100.00

4、营业收入变动情况见本附注“十三、补充资料”项下“(二)公司主要财务报表项

目的变动情况及原因说明”。

(二十七)税金及附加

项 目本期数上期数
城市维护建设税1,462,222.51824,754.37
教育费附加626,666.78353,466.15
地方教育附加417,777.85235,644.13
土地使用税1,182,824.00788,549.33
房产税509,746.58339,831.05
印花税1,096,337.90324,228.79
车船税3,840.00
水利基金126,540.9139,615.38
残疾人就业保障金295,849.0496,863.04
合 计5,721,805.573,002,952.24

(二十八)管理费用

项目本期数上期数
职工薪酬22,799,681.497,938,676.77
办公费1,792,292.53845,708.31
差旅费542,193.28477,087.14
折旧及摊销737,423.83582,268.51
税费61,504.281,085,028.72
业务招待费1,557,096.10300,015.03
劳动保护费552,812.8067,874.28
聘请中介机构费765,663.5353,773.59
车辆费419,756.08511,693.48
技术服务费7,124.7260,000.00
其他69,961.6711,302.53
环境治理费147,429.52-
研发费用10,066,773.23-
合计39,519,713.0611,933,428.36

注:管理费用变动情况见本附注“十三、补充资料”项下“(二)公司主要财务报表项目的变动情况及原因说明”。

(二十九)财务费用

项目本期数上期数
利息支出10,191,928.4710,008,590.49
减:利息收入4,219,663.291,515,358.17
汇兑损失
减:汇兑收益
手续费75,611.6617,866.70
其他
合计6,047,876.848,511,099.02

(三十)资产减值损失

项目本期数上期数
一、坏账损失2,696,937.051,209,438.90
二、存货跌价损失
合计2,696,937.051,209,438.90

(三十一)资产处置收益

项目本期数计入当期非经常性损益的金额上期数计入当期非经常性损益的金额
非流动资产处置利得:
处置固定资产利得5,885.835,885,83
小计5,885.835,885.83
非流动资产处置损失:
小计
合计5,885.835,885.83

(三十二)政府补助

1、其他收益

项目本期数计入当期非经常性损益的金额上期数计入当期非经常性损益的金额
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2,797,927.442,797,927.44
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12,496,448.22
合计15,294,375.662,797,927.44

2、营业外收入

项 目本期数计入当期非经常性损益的金额上期数计入当期非经常性损益的金额
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2,797,927.462,797,927.46
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44,000.0044,000.0010,678,245.62
合 计44,000.0044,000.0013,476,173.082,797,927.46

3、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

补助项目递延收益期初余额本期新增补助金额计入其他收益金额计入营业外收入金额其他 变动递延收益期末余额
污泥集中处置项目的中央预算内基建资金40,336,787.572,797,927.4437,538,860.13
长沙市生活垃圾深度综合处理(清洁焚烧)项目18,450,000.0018,450,000.00
合 计58,786,787.572,797,927.4455,988,860.13

注:污泥集中处置项目的中央预算内基建资金本期政府补助的确认、长沙市生活垃圾深度综合处理(清洁焚烧)项目的确认说明详见本附注“五、合并财务报表项目附注”项下“(二十一)递延收益”项下“注(1)”和“注(2)”。

4、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

补助项目递延收益期初余额本期新增补助金额计入其他收益金额计入营业外收入金额其他变动递延收益期末余额
即征即退增值税12,496,448.2212,496,448.22
长沙市望城区财政局注册登记奖40,000.0040,000.00
其他补助4,000.004,000.00
合 计12,540,448.2212,496,448.2244,000.00

(三十三)营业外收入

项目本期数计入当期非经常性损益的金额上期数计入当期非经常性损益的金额
非流动资产处置利得合计
其中:固定资
产处置利得
政府补助44,000.0044,000.002,797,927.462,797,927.46
增值税即征即退10,678,245.62
其他19,087.4419,087.4430,142.0030,142.00
合 计63,087.4463,087.4413,506,315.082,828,069.46

(三十四)营业外支出

项目本期数计入当期非经常性损益的金额上期数计入当期非经常性损益的金额
债务重组损失-
非流动资产报废毁损损失-
对外捐赠1,080,000.001,080,000.00
其中:公益性捐赠1,000,000.001,000,000.00
非公益性捐赠80,000.0080,000.00
罚款、滞纳金支出597,017.03597,017.03
其他23,909.6323,909.63
合计1,700,926.661,700,926.66

(三十五)所得税费用

1、所得税费用表

项目本期数上期数
按税法及相关规定计算的当期所得税29,864,988.16381,932.58
递延所得税调整-17,127.92
合计29,847,860.24381,932.58

(三十六)合并现金流量表项目注释

1、收到的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项目本期数上期数
政府补助44,000.0010,000,000.00
利息收入733,883.47308,576.78
备用金及押金292,777.7065,000.00
保证金存款本金及利息转入69,708,740.88
其他12,312.06100.00
合计70,791,714.1110,373,676.78

2、支付的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项目本期数上期数
管理费用15,924,580.732,319,795.62
财务费用75,611.6617,866.70
代垫款项8,561,587.307,754,091.95
备用金及押金5,742,673.95204,929.00
滞纳金及罚款592,458.19-
赞助支出1,080,000.00
其他24,624.12
合计32,001,535.9510,296,683.27

3、收到的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项目本期数上期数
关联方资金往来24,000,000.00
合计24,000,000.00

4、支付的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项目本期数上期数
关联方资金往来23,583,505.8012,090,000.00
融资顾问费4,000,000.00
合 计27,583,505.8012,090,000.00

(三十七)现金流量表补充资料

1、现金流量表补充资料

本期数上期数
1.将净利润调节为经营活动现金流量:
净利润84,985,576.72-4,385,017.97
加:资产减值准备2,696,937.051,209,438.90
固定资产折旧、油气资产折耗、生产性生物资产折旧1,101,429.61582,268.51
无形资产摊销40,127,456.1326,916,927.25
长期待摊费用摊销--
处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的损失(收益以“-”号填列)-5,885.83-
固定资产报废损失(收益以“-”号填列)-
公允价值变动损失(收益以“-”号填列)-
财务费用(收益以“-”号填列)8,666,119.519,081,331.59
投资损失(收益以“-”号填列)-
递延所得税资产减少(增加以“-”号填列)-17,127.92-
递延所得税负债增加(减少以“-”号填列)-
存货的减少(增加以“-”号填列)-934,597.56-
经营性应收项目的减少(增加以“-”号填列)63,812,461.8924,081,574.87
经营性应付项目的增加(减少以“-”号填列)25,098,818.56-916,136.94
其他-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225,531,188.1756,570,386.21
2.不涉及现金收支的重大经营、投资和筹资活动:
湖南军信环保集团有限公司将其持有的浦湘生物能源股份有限公司80%的股份对公司增资金额452,222,208.00
湖南军信环保集团有限公司以非货币性资产对浦湘生物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的投资金额386,495,056.02
湖南军信环保集团有限公司为公司垫付了银行贷款还款9,600,000.00
2.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变动情况:
现金的期末余额237,573,302.87200,793,073.66
减:现金的期初余额200,793,073.6623,926,764.34
加:现金等价物的期末余额-
减:现金等价物的期初余额-
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36,780,229.21176,866,309.32

2、现金和现金等价物的构成

项目期末数期初数
一、现金237,573,302.87200,793,073.66
其中:库存现金126,675.94367,563.63
可随时用于支付的银行存款237,446,626.93200,425,510.03
可随时用于支付的其他货币资金-
二、现金等价物-
其中:三个月到期的债券投资-
三、现金和现金等价物余额237,573,302.87200,793,073.66
其中:母公司或集团内子公司使用受限制的现金和现金等价物

六、所有权或使用权受限制的资产

1、本公司其他货币资金系2014年1月23日公司中国建设银行股份公司长沙天心支行26,000.00万元贷款合同提供的银行质押保证金对应的6,500万元本金及孳生的利息。2016年12月31日保证金账户余额为66,227,883.90元,2017年8月该保证金账户本金及利息69,708,740.88元解押转为活期存款。

2、本公司子公司浦湘生物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浦湘公司”)于2017年3月24日与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沙司门口支行签订了编号为0190100004-2017(司支)字00027号《固定资产借款合同》,借款本金为113,900.00万元,该借款由浦湘公司以1#主厂房、2#主厂房、中控室、污水处理车间、固化灰飞养护车间、油罐区、综合车间、综合水池、冷却塔、烟囱、生化处理车间、调节池等在建资产提供抵押担保,上述被抵押在建资产评估价值为26,353.34万元。

七、企业合并及合并财务报表

(本节下列表式数据中的金额单位,除非特别注明外均为人民币万元)

(一)子公司情况

子公司名称主要经营地注册地注册资本业务性质
浦湘生物能源股份有限公司长沙市望城区桥驿镇沙田村长沙市城市固体废弃物处理场办公楼长沙市望城区桥驿镇沙田村长沙市城市固体废弃物处理场办公楼40,000.00垃圾焚烧发电及电能、热能的综合利用;城市生活垃圾的处理、填埋、焚烧服务。

续前表:

子公司名称持股比例(%)表决权比例(%)取得方式
直接间接
浦湘生物能源股份有限公司80.0080.00股权转让取得

(二)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1、本期发生的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被合并方名称企业合并中取得的权益比例(%)构成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依据合并日合并日的确定依据
浦湘生物能源股份有限公司80.00同受湖南军信环保集团有限公司控制2017-6-29增资扩股协议

(续)

被合并方名称合并当年年初至合并日被合并方的收入合并当年年初至合并日被合并方的净利润比较期间被合并方的收入比较期间被合并方的净利润
浦湘生物能源股份有限公司-595.43-981.36

注:浦湘公司系由湖南军信环保集团有限公司、上海浦东环保发展有限公司和永清环保股份有限公司共同出资设立的股份有限公司,于2015年12月28日经湖南省工商行政管理局核发《营业执照》,注册资本40,000.00万元整,由股东湖南军信环保集团有限公司以非货币性资产出资32,000.00万元、持股比例80%,上海浦东环保发展有限公司以货币出资4,000.00万元、持股比例10%,永清环保股份有限公司以货币出资4,000.00万元、持股比例10%。

2、合并成本

合并成本浦湘生物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发行的权益性证券的价值452,222,208.00元

注: 湖南军信环保集团有限公司将其持有的浦湘生物能源股份有限公司32,000.00万股股份作价人民币452,222,208.00元,对公司进行增资,其中113,055,552.00元计入注册资本,剩余339,166,656.00元计入资本公积金。

3、合并日被合并方资产、负债的账面价值:

项目浦湘生物能源股份有限公司项目浦湘生物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合并日2016-12-31合并日2016-12-31
资产:197,943.50124,063.81负债:141,636.0767,160.96
货币资金31,614.3912,173.45应付账款31,667.0911,501.19
其他应收款11,038.5811,219.96其他应付款2,649.313,271.28
其他流动资产5,956.361,696.93长期借款98,000.00-
在建工程134,721.0677,441.25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7,000.0050,000.00
固定资产268.67293.43其他负债2,319.672,388.49
项目浦湘生物能源股份有限公司项目浦湘生物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合并日2016-12-31合并日2016-12-31
资产:197,943.50124,063.81负债:141,636.0767,160.96
其他流非流动资产14,344.4421,238.79净资产56,307.4356,902.85
减:少数股东权益11,261.4911,380.57
取得的净资产45,045.9445,522.28

八、关联方关系及其交易

(一)关联方关系

1、本公司控股股东情况

控股股东全称关联关系企业类型注册地法定代表人组织机构代码业务性质
湖南军信环保集团有限公司控股股东有限责任公司长沙市望城区桥驿镇沙田村长沙市城市固体废弃物处理场办公楼戴道国91430000796850886M城市固体废弃物处理场的建设、管理与运行,城市固体废弃物无害化、减量化、资源化处理。

(续)

控股股东全称注册资本对本公司持股比例(%)对本公司的表决权比例(%)本公司最终控制方
2016-12-312017-6-30
湖南军信环保集团有限公司20,000.0020,000.0088.7788.77戴道国

2、本公司的子公司情况

子公司全称子公司类型企业类型注册地法定 代表人组织机构代码
浦湘生物能源股份有限公司控股子公司股份有限公司长沙市望城区桥驿镇沙田村长沙市城市固体废弃物处理场戴道国91430000MA4L2C8Y6F

(续)

办公楼子公司全称

子公司全称业务性质注册资本持股比例(%)表决权比例(%)
2016-12-312017-6-30
浦湘生物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垃圾焚烧发电及电能、热能的综合利用;城市生活垃圾的处理、填埋、焚烧服务。40,000.0040,000.0080.0080.00

3、本公司其他关联方情况

关联方名称其他关联方与本公司关系组织机构代码
长沙滕王阁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同受控股股东控制91430121758027768H
湖南好望谷绿色住宅股份有限公司同受控股股东控制9143000058093700XY
湖南军信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实际控制人配偶的母亲持股34.3%、控股股东持股28.46%、何英品持股28.42%91430111736777584L
湖南军信环境工程有限公司同受控股股东控制914301116780177380
湖南军信环保集团平江有限公司同受控股股东控制914306260516536503
湖南军信园林绿化工程有限公司同受控股股东控制91430111730515663X
上海同济普兰德生物质能股份有限公司湖南军信环境工程有限公司持股26%、何冠琼持股9.95%、何英品担任监事会主席91310000579132757M
湖南军信污水处理有限公司报告期曾同受控股股东控制91430000329453793R
湖南省童匠文化传媒有限公司邱柏霖配偶持股55%91430105MA4L5QTT3K
昆明鼎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何英品配偶弟弟担任董事、副总经理91530103781666533A
株洲九方通讯信息有限责任公司何英品配偶弟弟担任执行董事、总经理91430200727988849G
广东璟昌建设有限公司吴波配偶哥哥持股33%91440605MA4WYR6271
湖南独溪石油有限公司吴波持股34%91430381MA4L540G2E
偶得(湖南)文化产业有限公司冷朝强持股20%91430103574338801L
戴道国实际控制人、股东兼董事长
何英品股东兼董事兼总经理
冷朝强董事兼执行总经理
何冠琼董事
戴映雪董事
王灿财务总监
袁继雄副总经理
杨飚副总经理
吴波副总经理
郭卓彦监事会主席
徐惠思监事
邱柏霖监事
张正浦湘生物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兼总经理

注:湖南军信污水处理有限公司于2017年2月17日完成工商注销登记。

(二)关联方交易情况

1、关联方担保情况

担保方被担保方担保金额担保起始日担保到期日担保是否依据履行完毕
湖南军信环保集团有限公司湖南军信环保股份有限公司贷款本金及相应的利息等费用2017-08-072025-08-07
戴道国、戴菊英湖南军信环保股份有限公司贷款本金及相应的利息等费用2017-08-072025-08-07
何英品、曹维玲湖南军信环保股份有限公司贷款本金及相应的利息等费用2017-08-072025-08-07
湖南军信环保集团有限公司湖南军信环保股份有限公司贷款本金及相应的利息等费用2017-8-112029-8-11
湖南军信环保集团有限公司浦湘生物能源股份有限公司500,000,000.002016-9-232017-4-27
湖南军信环保集团有限公司浦湘生物能源股份有限公司350,000,000.002016-11-232032-1-6
湖南军信环保集团有限公司浦湘生物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贷款本金的80%及相应的利息等费用2028-6-152030-6-15
上海浦东环保发展贷款本金的10%及相应的利息等2028-6-152030-6-15
有限公司费用
永清环保股份有限公司贷款本金的10%及相应的利息等费用2028-6-152030-6-15
湖南军信环保集团有限公司浦湘生物能源股份有限公司80,000,000.002028-5-182030-5-18
上海浦东环保发展有限公司10,000,000.00
永清环保股份有限公司10,000,000.00
湖南军信环保集团有限公司浦湘生物能源股份有限公司120,000,000.002028-6-72030-6-7
上海浦东环保发展有限公司15,000,000.00
永清环保股份有限公司15,000,000.00

2、关联方资金拆借

关联方期初金额本期增加本期减少期末余额
拆入:————————
湖南军信环保集团有限公司28,382,677.64211,059,209.6992,435,891.63147,005,995.70
合计28,382,677.64211,059,209.6992,435,891.63147,005,995.70

(续)

关联方期初金额本期增加本期减少期末余额
拆出:————————
湖南军信环境工程有限公司500,000.003,583,505.804,083,505.80
合计500,000.003,583,505.804,083,505.80

(1)本公司与湖南军信环保集团有限公司的重大资产重组

根据2017年6月19日长沙市城市管理和行政执法局《关于<湖南军信环保集团有限公司环保业务及资产整合方案>的批复》(长城管复函【2017】112号),同意湖南军信环保集团有限公司按照长沙市政府审定的《湖南军信环保集团有限公司环保业务及资产整合方案》进行业务及资产整合,并在整合完成之后与长沙市政府另行签署协议明确有关具体事项。

①特许经营权业务及资产转让:

2017年6月29日本公司与湖南军信环保集团有限公司签订的《特许经营权业务及资产转让协议》,湖南军信环保集团有限公司将协议约定的固体废弃物填埋特许经营权、渗沥液(污水)处理特许经营权、城市固体废弃物处理场管理生活区项目在建工程三项资产及相关债务、业务人员一并转让给本公司,以湖南军信环保集团有限公司截至转让基准日经审计的

账面资产及负债净值为基础,资产账面价值减去负债账面价值后的差额19,719.21万元由本公司给湖南军信环保集团有限公司。

②本公司发行股份收购浦湘生物能源股份有限公司80%股权:

2017年06月29日公司与湖南军信环保集团有限公司签订了《增资扩股协议》,根据协议规定:以湖南军信环保集团有限公司持有的浦湘生物能源股份有限公司80%股份经审计账面价值452,222,207.67元为基础,确定交易作价452,222,208.00元 ,公司向湖南军信环保集团有限公司定向发行股票113,055,552.00股,每股价格4元,其中113,055,552.00元计入注册资本,剩余339,166,656.00元计入资本公积。浦湘生物能源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5月31日到增资完成日的损益由湖南军信环保股份有限公司承担。

3、其他关联交易

子公司浦湘生物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向国外供应商采购的生活垃圾液压抓斗桥式起重机成套设备和往复式机械炉排生活垃圾焚烧炉成套设备,系以控股股东湖南军信环保集团有限公司的名义开立保证金专户,浦湘生物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向湖南军信环保集团有限公司支付保证金后由湖南军信环保集团有限公司转入信用证保证金专户,截止2017年12月31日该专户保证金本金及利息余额为35,332,391.53元。

(三)关联方应收应付款项

公司应收关联方款项:

报表项目关 联 方期 末期 初
账面金额坏账准备账面金额坏账准备
其他应收款湖南军信环境工程有限公司500,000.00-
其他应收款湖南军信环保集团有限公司35,332,391.5336,502,382.11
其他应收款郭卓彦20,000.00
其他应收款冷朝强40,000.00
其他应收款王灿96,966.00
其他非流动资产湖南军信环保集团有限公司26,840,383.57

公司应付关联方款项:

报表项目关 联 方期末数期初数
其他应付款湖南军信环保集团有限公司147,005,995.7028,382,677.64
其他应付款上海同济普兰德生物质能股份有限公司5,000,000.0010,000,000.00
其他应付款湖南军信环境工程有限公司67,953.158,400.51
其他应付款张正1,583.00
其他应付款王灿7,463.00
其他应付款袁继雄44,239.00
其他应付款冷朝强1,721.00
应付账款上海同济普兰德生物质能股份有限公司11,175,860.2619,463,722.12

九、承诺事项

截止至2017年12月31日,本公司无需要披露的重大承诺事项。

十、或有事项

截止至2017年12月31日,本公司无需要披露的重大或有事项。

十一、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

截止至审计报告日,本公司无需要披露的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

十二、母公司财务报表主要项目附注

(一)应收账款

1、应收账款分类披露:

类别期末数
账面余额坏账准备账面价值
金额比例(%)金额计提比例(%)
单项金额重大并单独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账款
按信用风险特征组合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账款1,999,795.08100.0059,993.853.001,939,801.23
单项金额不重大但单独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账款
合计1,999,795.08100.0059,993.853.001,939,801.23

续前表:

类别期初数
账面余额坏账准备账面价值
金额比例(%)金额计提比例
(%)
单项金额重大并单独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账款
按信用风险特征组合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账款
单项金额不重大但单独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账款
合计

2、应收账款种类说明

(1)期末无单项金额重大并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账款单位情况。

(2)期末无单项金额虽不重大但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账款。

(3)组合中,按账龄分析法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账款:

3、应收账款金额前五名单位情况

债务人名称款项性质金额账龄占应收账款总额的比例%
长沙县城市管理和行政执法局垃圾处理费1,999,795.081年以内100.00
合计1,999,795.08100.00

4、本期计提、收回或转回的坏账准备情况:

本期计提坏账准备金额 59,993.85元;本期收回或转回坏账准备金额0.00元。

5、应收账款中无持本公司5%(含5%)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单位欠款情况。

6、本期无因金融资产转移而终止确认的应收账款。

7、本公司报告期无以应收账款为标的进行证券化的情况。

8、本期无通过重组等其他方式收回的应收款项金额。

账龄期末数期初数
账面余额坏账准备账面余额坏账准备
金额比例(%)金额比例(%)
1年以内1,999,795.08100.0059,993.85
1至2年
2至3年
3年以上
合计1,999,795.08100.0059,993.85

9、本期无实际核销的应收账款情况。

(二)其他应收款

1、其他应收款分类披露:

类 别期末数
账面价值
账面余额坏账准备
金额比例(%)金额计提比例(%)
单项金额重大并单独计提坏账准备的其他应收款
按信用风险特征组合计提坏账准备的其他应收款478,340.10100.008,517.831.78469,822.27
其中:账龄组合283,927.6759.368,517.833.00275,409.84
关联方组合137,855.9228.82137,855.92
备用金、押金、保证金等组合56,556.5111.8256,556.51
单项金额不重大但单独计提坏账准备的其他应收款
合 计478,340.10100.008,517.831.78469,822.27

(续)

类 别期初数
账面余额坏账准备账面价值
金额比例(%)金额计提比例(%)
单项金额重大并单独计提坏账准备的其他应收款
按信用风险特征组合计提坏账准备的其他应收款500,000.00100.00500,000.00
其中:账龄组合
关联方组合500,000.00100.00500,000.00
备用金、押金、保证金等组合
单项金额不重大但单独计提坏账准备的其他应收款
合 计500,000.00100500,000.00

2、其他应收款种类说明:

(1)期末无单项金额重大并单项计提坏帐准备的其他应收款单位情况。

(2)期末无单项金额虽不重大但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其他应收款。

(3)组合中,按账龄分析法计提坏账准备的其他应收款:

账龄期末数期初数
账面余额坏账准备账面余额坏账准备
金额比例(%)金额比例(%)
1年以内283,927.67100.008,517.83
1至2年
2至3年
3年以上
合计283,927.67100.008,517.83

3、其他应收款按款项性质分类情况

款项性质期末账面余额期初账面余额
资金往来款500,000.00
代收代垫款421,783.59
备用金56,556.51
合 计478,340.10500,000.00

4、其他应收款金额前三名单位情况

债务人名称款项性质金额账龄占其他应收款总额的比例%是否关联方
代收代垫住房公积金代收代垫款243,660.001年以内50.94
浦湘生物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代收代垫款137,855.921年以内28.82
彭丽霞备用金54,056.511年以内11.30
合 计435,572.4391.06

5、本期计提、收回或转回的坏账准备情况:

本期计提坏账准备金额8,517.83元;本期收回或转回坏账准备金额 0.00元。

6、其他应收款中持本公司5%(含5%)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单位欠款情况:

债务人名称与本公司关系金额占其他应收款总额的比例(%)
浦湘生物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子公司137,855.9228.82
合 计137,855.9228.82

7、本期无实际核销的其他应收款情况。

(三)长期股权投资

被投资单位名称核算方法投资成本期初余额增减变动期末余额
浦湘生物能源股份有限公司成本法609,017,240.41609,017,240.41609,017,240.41
合 计609,017,240.41-609,017,240.41609,017,240.41

(续)

被投资单位名称在被投资单位持股比例(%)在被投资单位表决权比例(%)在被投资单位持股比例与表决权比例不一致的说明减值 准备本期计提减值准备本期现金红利
浦湘生物能源股份有限公司80.0080.00
合 计——————

(四) 营业收入、营业成本

1、营业收入及营业成本按照类别列示:

项目本期数上期数
一、营业收入
1、主营业务收入294,731,883.8090,346,109.97
合计294,731,883.8090,346,109.97
二、营业成本
1、主营业务成本139,574,536.5983,198,591.92
合计139,574,536.5983,198,591.92
三、营业毛利
1、主营业务毛利155,157,347.217,147,518.05
合计155,157,347.217,147,518.05

2、营业收入、成本、毛利按业务内容列示:(按品种分类)

注:公司报告期内的主营业务系:向长沙市城市管理和行政执法局提供污泥处理、垃圾处理污水处理业务,向长沙县城市管理和行政执法局提供垃圾处理业务。

项目

项目本期数
收入成本毛利
一.主营业务
污泥处理业务130,917,454.1290,963,763.0439,953,691.08
渗沥液(污水)处理业务58,025,721.5824,406,407.8933,619,313.69
垃圾填埋业务105,788,708.1024,204,365.6681,584,342.44
小计294,731,883.80139,574,536.59155,157,347.21
二.其他业务
小计
合计294,731,883.80139,574,536.59155,157,347.21
项目上期数
收入成本毛利
一.主营业务
污泥处理业务90,346,109.9783,198,591.927,147,518.05
小计90,346,109.9783,198,591.927,147,518.05
二.其他业务
小计
合计90,346,109.9783,198,591.927,147,518.05

3、本公司报告期客户收入明细:

单位名称金额占公司全部营业收入的比例%
长沙市城市管理和行政执法局284,358,413.6496.48
长沙县城市管理和行政执法局10,373,470.163.52
合计294,731,883.80100.00

(五)母公司现金流量表的补充资料

补充资料本期数上期数
1.将净利润调节为经营活动现金流量:
净利润100,901,558.455,428,624.49
加:资产减值准备68,511.68
固定资产折旧、油气资产折耗、生产性生物资产折旧304,868.96348,273.54
无形资产摊销40,127,456.1326,916,927.25
长期待摊费用摊销-
处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的损失(收益以“-”号填列)
固定资产报废损失(收益以“-”号填列)
公允价值变动损失(收益以“-”号填列)
财务费用(收益以“-”号填列)8,666,119.519,081,331.59
投资损失(收益以“-”号填列)
递延所得税资产减少(增加以“-”号填列)-17,127.92
递延所得税负债增加(减少以“-”号填列)
存货的减少(增加以“-”号填列)-934,597.56
经营性应收项目的减少(增加以“-”号填列)63,613,744.8624,405,951.39
经营性应付项目的增加(减少以“-”号填列)27,756,737.90-14,269,892.35
其他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240,487,272.0251,911,215.91
2.不涉及现金收支的重大经营、投资和筹资活动:
湖南军信环保集团有限公司将其持有的浦湘生物能源股份有限公司80%的股份对公司增资金额452,222,208.00
湖南军信环保集团有限公司为公司垫付了银行贷款还款9,600,000.00
3.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变动情况:
现金的期末余额102,937,291.9879,058,597.66
减:现金的期初余额79,058,597.6623,926,764.34
加:现金等价物的期末余额
减:现金等价物的期初余额
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23,878,694.3255,131,833.32

十三、补充资料

(一)当期非经常性损益明细表

项目金额说明
非流动资产处置损益5,885.83
越权审批或无正式批准文件的税收返还、减免
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与企业业务密切相关,按照国家统一标准定额或定量享受的政府补助除外)2,841,927.44
计入当期损益的对非金融企业收取的资金占用费
企业取得子公司、联营企业及合营企业的投资成
本小于取得投资时应享有被投资单位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产生的收益
非货币性资产交换损益
委托他人投资或管理资产的损益
因不可抗力因素,如遭受自然灾害而计提的各项资产减值准备
债务重组损益
企业重组费用,如安置职工的支出、整合费用等
交易价格显失公允的交易产生的超过公允价值部分的损益
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产生的子公司期初至合并日的当期净损益-5,954,259.08
与公司正常经营业务无关的或有事项产生的损益
除同公司正常经营业务相关的有效套期保值业务外,持有交易性金融资产、交易性金融负债产生的公允价值变动损益,以及处置交易性金融资产、交易性金融负债和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取得的投资收益
单独进行减值测试的应收款项减值准备转回
对外委托贷款取得的损益
采用公允价值模式进行后续计量的投资性房地产公允价值变动产生的损益
根据税收、会计等法律、法规的要求对当期损益进行一次性调整对当期损益的影响
受托经营取得的托管费收入
除上述各项之外的其他营业外收入和支出
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1,681,839.22
非经常性损益总额-4,788,285.03
减:非经常性损益的所得税影响数-1,197,071.26
非经常性损益净额-3,591,213.77
减:归属于少数股东的非经常性损益净影响数(税后)-718,242.75
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非经常性损益-2,872,971.02

与公司经营业务紧密相关属于与经常性损益的说明:

1、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资源综合利用产品和劳务增值税优惠目录》的通知》自2015年7月1日起本公司垃圾处理、污泥处置劳务的收入按17%征收增值税,同时享受即征即退70%的优惠政策。本公司报告期内取得的即征即退增值税与主营业务密切相关属于经常性损益,公司2017年收到的即征即退70%增值税12,496,448.22元。

(二)净资产收益率及每股收益

净利润报告期加权平均净资产 收益率(%)每股收益
基本每股收益稀释每股收益
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本期9.74630.79950.7995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本期10.06390.82560.8256

(三)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基本每股收益和稀释每股收益的计算过程

项 目序号本期数
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A88,168,773.07
非经常性损益B-2,872,971.02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C=A-B91,041,744.09
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期初净资产D620,323,307.72
股权激励等新增的、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资产E1
新增净资产次月起至报告期期末的累计月数F1
发行新股或债转股等新增的、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资产E2(1)450,459,432.20
新增净资产次月起至报告期期末的累计月数F2(1)6.00
发行新股或债转股等新增的、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资产E2(2)60,000,000.00
新增净资产次月起至报告期期末的累计月数F2(2)3.00
股份支付等新增的、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资产E3
新增净资产次月起至报告期期末的累计月数F3
现金分红减少的、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资产G
减少净资产次月起至报告期期末的累计月数H
其他交易或事项引起的、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I
资产增减变动
发生其他净资产增减变动次月起至报告期期末的累计月数J
报告期月份数K12.00
加权平均净资产L=D+A/2+E×F/K-G×H/K±I×J/K904,637,410.36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M=A/L0.0975
扣除非经常损益后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M1=C/L0.1006
期初股份总数N50,000,000.00
公积金转增股本或股票股利分配等增加股份数O
发行新股或债转股等增加股份数P1113,055,552.00
新增股份次月起至报告期期末的累计月数Q16.00
发行新股或债转股等增加股份数P215,000,000.00
新增股份次月起至报告期期末的累计月数Q23.00
报告期缩股数R
报告期回购等减少股份数S
减少股份次月起至报告期期末的累计月数T
认股权证、股份期权、可转换债券等增加的普通股份数U
新增稀释性潜在普通股次月起至报告期期末的累计月数V
加权平均股份数W=N+O+P×Q/K-R-S×T/K110,277,776.00
基本每股收益X=A/W0.7995
扣除非经常损益后基本每股收益X1=C/W0.8256
稀释每股收益Z=A/(W+U×V/K)0.7995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稀释每股收益Z1= C/(W+U×V/K)0.8256

(四)公司主要财务报表项目的变动情况及原因说明

报表项目期末数/ 本期数期初数/ 上期数本期增减变动额变动幅度%变动原因
其他应收款71,315,805.14112,699,590.44-41,383,785.30-36.72减少的主要原因系本期子公司浦湘生物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从湖南省招标公司收回焚烧炉关税、增值税担
保金3619万元所致。
在建工程2,263,065,414.82774,412,518.491,488,652,896.33192.231、报告期长沙市生活垃圾深度综合处理(清洁焚烧)项目施工有序推进导致在建工程增加。截止2017年12月31日大部分设备已验收并安装,预付设备款转入在建工程,导致其他流动资产减少;土建工程的主体施工已接近完工,公司根据已完成工程产值确认应付工程款,导致应付账款增加。2、2017年6月29日湖南军信环保集团有限公司将固体废弃物填埋特许经营权、渗沥液(污水)处理特许经营权、城市固体废弃物处理场管理生活区项目在建工程三项资产及相关债务、相关业务人员一并转让给本公司,其中城市固体废弃物处理场管理生活区在建工程4240.12万元,后续该工程新增了支出6235.3万元,导致在建工程增加,应付工程款增加。
其他非流动资产2,408,405.88212,388,010.87-209,979,604.99-98.87
应付账款686,745,646.00171,718,630.53515,027,015.47299.92
无形资产568,253,342.28334,112,958.85234,140,383.4370.082017年6月29日湖南军信环保集团有限公司将固体废弃物填埋特许经营权、渗沥液(污水)处理特许经营权、城市固体废弃物处理场管理生活区项目在建工程三项资产及相关债务、相关业务人员一并转让给本公司,其中垃圾填埋特许经营权
15,009.72万元、污水处理特许经营权12,386.99万元。
其他应付款158,806,499.7150,684,000.63108,122,499.08213.33主要系2017年6月29日湖南军信环保集团有限公司转让固体废弃物填埋特许经营权、渗沥液(污水)处理特许经营权、城市固体废弃物处理场管理生活区项目在建工程三项资产及相关债务、业务人员确认的转让金额19,719.21万元导致其他应付款增加。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180,250,000.00530,000,000.00-349,750,000.00-65.991、银行借款增加的主要原因系2017年子公司浦湘生物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取得7.00亿银行借款;2、2017年6月29日由军信集团转让长期借款5010.00万元。3、根据贷款合同的还款条款,对报表基准日后1年以内需要归还的长期借款重分类至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长期借款1,240,250,000.00150,000,000.001,090,250,000.00726.83
营业收入294,731,883.8090,346,109.97204,385,773.83226.232017年6月29日后公司新增了渗沥液(污水)处理以及垃圾填埋的业务,因资源整合,导致公司2017年营业收入较上年增长了226.23%。
营业成本139,574,536.5983,198,591.9256,375,944.6767.761、2017年6月29日后公司新增了渗沥液(污水)处理以及垃圾填埋的业务,导致本年营业成本较2016年大幅增加;2、渗沥液(污水)处理以及垃圾填埋的营业毛利分别为57.94%、77.12%,明显高于公司2016年单一的污
泥处理业务毛利率,导致本年综合毛利较上年上升;3、污泥处理分为市政污泥处理分为污泥搅拌固化处理和脱水污泥处理,毛利均呈上升趋势,毛利上升的原因系:①因污泥处理量增加导致无形资产摊销、外包劳务等固定成本的单位处理量成本下降;②2016年下半年脱水污泥处理主要原材料三氯化铁优化成聚合硫酸铁减少了单位处理量的材料成本;③2016年5月,污泥搅拌业务由外包改为自营后搅拌站成本下降。
管理费用39,519,713.0611,933,428.3627,586,284.70231.171、因2017年6月29日后渗沥液(污水)处理以及垃圾填埋业务的运营,导致管理人员的薪酬以及费用增幅较大;2、本期公司进行了污泥固化技术、灭蝇除臭集成系统等项目研发导致研发费用支出。
其他收益15,294,375.6615,294,375.66100.001、因渗沥液(污水)处理以及垃圾填埋业务的运营导致即征即退增值税较2016年增加;2、根据新政府补助会计准则(财会【2017】15号),根据经济实质,将与经营相关的政府补助列报至其他收益。
营业外收入63,087.4413,506,315.08-13,443,227.64-99.53
所得税费用29,847,860.24381,932.5829,465,927.667,714.96因2017年6月29日后渗沥液(污水)处理以及垃圾填埋业务的运营,导致本年利润较2016年度大幅上升,从而导致所得税费用增加。

湖南军信环保股份有限公司

2018年04月20日

附:

备查文件目录

(一)载有公司负责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签名并盖章的财务报表。

(二)载有会计师事务所盖章、注册会计师签名并盖章的审计报告原件。

(三)年度内在指定信息披露平台上公开披露过的所有公司文件的正本及公告的原稿。

文件备置地址: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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