监事会关于 2018 年第一季度报告的审核意见 兰州黄河企业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关于 2018 年第一季度报告的审核意见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议兰州黄河企业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第一季度报告的程序符合 法律、行政法规及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上市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 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没有监事对该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无法保证或存在异议。 监事(签字): 毛 宏 赵桂蓉 钱梅花 杨泽富 黄忠 兰州黄河企业股份有限公司 监 事 会 二〇一八年四月二十三日
兰州黄河:监事会关于2018年第一季度报告的审核意见 (下载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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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2018-04-2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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