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兰花科技创业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关联交易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 见》、《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 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要求,作为山西兰花科技创业股份有限公 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本着公平、客观、公正的原则, 我们对拟提交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的《关于预计 2018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进行了认真审阅,现就上述事项发表事前 审核意见如下: 我们核查了公司 2017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实际发生情况,公司 2017 年日常关联交易的发生额未超过年初预计总额。公司结合企业 日常生产经营需要,对 2018 年日常关联交易情况进行了合理预计。 我们认为,日常关联交易是满足企业正常生产经营所需,交易定价遵 循了“公平、公正、公允”的原则,决策程序合法,交易定价公允合理, 未发现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利益,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我们 同意将上述关联交易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以下无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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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2018-04-2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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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公告原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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