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兰花科技创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17 年度履职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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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17 年度履职报告
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运作指引》和公司《公司章程》、《审计委员会
工作细则》等有关规定,作为公司审计委员会委员,我们本着恪尽职
守、勤勉尽责的工作态度,认真履行审计监督、指导和督促内控制度
建设和执行、关联交易审查、内外部审计协调和财务信息披露审核等
相关工作职责,关注公司日常经营发展情况,充分发挥审计委员会职
能,现就 2017 年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审计委员会组成情况
公司第五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由李玉敏、韩建中、张建军三名成
员组成。2017 年 5 月 5 日,公司董事会完成换届工作,第六届董事
会审计委员会成员由独立董事李玉敏、张建军和董事王立印三名成员
组成,其中召集人李玉敏为会计专业人士。公司审计委员会的组成人
员、独立董事比例及选举程序等符合相关法规和政策性规定。
二、2017 年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
2017 年,公司审计委员会重点围绕公司定期财务报告的编制、
审计、披露工作,积极加强与内、外部审计机构的沟通,指导和监督
公司内控规范体系运行和自我评价等工作,充分发挥审计委员会应有
的董事会决策支持功能,促进公司治理和规范运作水平的不断提高。
2017 年 4 月 9 日,公司召开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17 年第一次会
议,审议通以下议案:1、2016 年年度报告;2、关于提取资产减值
准备的议案;3、2017 年第一季度报告;4、审计委员会 2016 年度履
职工作报告;5、2016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工作汇报;6、2016 年度内
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7、关于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 2016 年度审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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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酬和续聘的议案;8、关于预计 2017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9、
关于确认公司关联方的议案;
2017 年 8 月 10 日,公司召开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17 年第二次
会议,审议通过以下议案:1、2017 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2、
关于增加 2017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2017 年 10 月 23 日,公司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董事会审计委员
会 2017 年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 2017 年第三季度报告。
我们认为公司定期报告真实、准确、完整的反映了公司经营情况
和财务状况,同意将其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一)监督和评估外部审计机构
公司委托具有从事证券相关业务资格的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
(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提供财务报表审计、内部控制审计服务并出
具书面意见。报告期内,审计委员会与信永中和就审计范围、审计计
划、审计方法等事项进行了充分的讨论与沟通。信永中和秉持独立、
客观、公正的职业立场,勤勉、尽责、专业地完成了各项审计工作,
我们建议续聘其为公司 2018 年度审计机构。
(二)指导和监督内控规范体系实施和评价工作
审计委员会认真听取了公司内控部关于公司内控工作进展、内控
评价相关情况的汇报,听取了审计机构信永中和关于公司内控审计情
况的汇报。
通过对内部控制情况的了解和调查,在认真审阅公司内部控制自
我评价报告和信永中和出具的《公司 2017 年内部控制审计报告》的
基础上,审计委员会认为,公司根据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和配套指引等
相关要求,结合公司生产经营实际情况,建立了一系列行之有效的内
控制度和工作流程,并积极推进将内控管理与公司其他管理体系有机
融合,有效的促进了公司管理水平和风险防控能力的提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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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协调公司管理层、财务部及外部审计机构的沟通
报告期内,公司审计委员会多次与公司管理层、财务部以及外部
审计机构进行交流沟通,协调财务报告和内控审计相关工作,确保了
各项工作的有序开展。
(四)审阅财务报告并对其发表意见情况
报告期内,审计委员会在向董事会提交季度、中期及年度财务报
表前,先行认真审阅了公司的财务报告。我们认为公司财务报告是真
实的、完整的和准确的,不存在相关的欺诈、舞弊行为及重大错报的
情况,且公司也不存在重大会计差错调整、重大会计政策及估计变更、
重要会计判断的事项、导致非标准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的事项。
(五)2017 年年报告编制过程中开展的工作
按照中国证监会和上交所关于年报编制工作的相关要求,在年审
会计师事务所进场审计前,审计委员会与信永中和经过协商,确定了
公司 2017 年度审计工作的时间安排。在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出具
初步审查意见后,审计委员会审阅了公司 2017 年度财务报表初稿,
并督促审计机构按时完成年报审计工作。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按约
定时间完成了所有审计工作,并向公司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
报告。在公司 2017 年度报告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前,公司管理层、
会计师事务所与审计委员会就公司 2017 年度财务报告、内控自我评
价报告和内控审计情况进行了沟通,同意将其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六)对公司关联交易事项的审核
我们认真审阅了公司 2017 年的关联交易事项,对关联交易进行
了认可并发表独立意见。公司的关联交易均按照公司关联交易管理制
度的相关规定,履行了必要的决策程序,关联交易事项的审议和表决
程序合法,关联董事回避表决,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三、总体评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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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 年,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要求,恪尽
职守,尽职尽责,在监督和评估外部审计机构、指导内部审计和内部
控制工作、审阅各期财务报告并发表意见等方面较好的履行了相关职
责。2018 年,审计委员会将按照监管机构和公司内部相关工作细则
要求,进一步加强与相关各方的沟通协调,继续加强对内外部审计和
内控体系建设工作的监督和指导,为促进公司的规范运作、稳健发展
做出积极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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