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众和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决议的公告
本公司及除许建成外的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
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许建成因未参与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不能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
实、准确、完整。
一、会议召开情况
福建众和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于 2018 年 4 月 18 日以
短信、书面、电话、电子邮件等方式发出会议通知,于 2018 年 4 月 20 日以通讯
表决的方式召开,应出席董事 5 名,实际出席董事 4 名,董事许建成因个人原因
未能出席本次董事会。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和有关法律、
法规的规定。
二、会议审议情况
截止 2018 年 4 月 20 日 12 时共收回有效表决票 4 票,表决通过了以下决议:
(一)、以 4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表决通过了《关于接受财务资助的
议案的议案》。
【详细情况请参阅公司同日披露的《关于接受财务资助的议案公告》】
(二)、以 4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表决通过了《关于为财务资助提供
担保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意见。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18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并经股东大会特别决
议通过。
【详细情况请参阅公司同日披露的《关于为财务资助提供担保的公告》】
(三)、以 4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表决通过了《关于召开 2018 年第
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
式。
【拟召开股东大会的详细情况请参阅公司同日披露的《关于召开 2018 年第二
次临时股东大会的公告》】
三、备查文件
1、会议表决票及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董事会决议
2、独立董事意见
特此公告。
福建众和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 O 一八年四月二十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