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飞天诚信:2017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李琪)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18-04-23
飞天诚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公司股东:
    经飞天诚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15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
大会选举,本人自 2015 年 8 月 7 日起担任公司独立董事,后经 2017 年 3 月 31
日的 2016 年度股东大会选举,继续担任公司独立董事,任期与第三届董事会任
期相同。
    2017 年度本人担任公司独立董事期间,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等
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规定,忠实履行了独立董事职
责,不受公司大股东、实际控制人或者其他与公司存在利害关系的单位与个人的
影响,积极出席公司股东大会和董事会,对公司的生产经营和业务发展提出了合
理的建议,充分发挥了独立董事作用,维护了公司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
权益。现将 2017 年度的履职情况报告如下:
    一、2017 年度出席公司会议的情况及投票情况
    1、出席公司董事会会议及投票情况
    2017 年 1 月 1 日至 2017 年 12 月 31 日公司共召开 10 次董事会,即第二届
董事会第二十四次、第二十五次会议以及第三届董事会第一至第八次会议,本人
均参加了上述会议,对提交董事会的全部议案进行了认真审议,认为这些议案维
护了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权益,因此均投出同意票,不存在反对、弃权
的情况。
    2、列席股东大会情况
    2017 年度公司共召开了 1 次股东大会:2017 年 3 月 31 日,本人列席《2016
年度股东大会》的现场会议,并向股东进行述职报告。
    2017 年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符合法定程序,重大经营决策事
项和其他重大事项均履行了法定程序,内容合法有效。
    二、发表独立意见情况
    在职期间,本人恪尽职守、勤勉尽责,详细了解公司运作情况,与其他独立
董事一起就相关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提高了董事会决策的科学性和客观性,具
体如下:
    1、2017 年 1 月 20 日,为公司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临时)
出具了《关于暂时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和《关于将自有闲置
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议案》;
    2、2017 年 3 月 8 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2016
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及其他议案,为公司出具了《独立董事对第二届第二十
五次董事会会议相关事项独立意见》,包括《关于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公
司资金、公司对外担保情况的独立意见》、《关于公司 2016 年度关联交易事项的
独立意见》、《关于公司 2017 年度董事薪酬方案的独立意见》、《关于公司高级管
理人员 2017 年度薪酬方案的独立意见》、《关于公司 2016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
报告的独立意见》、《关于公司 2016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独立意见》、
《关于公司 2016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独立意见》、《关于续聘公司 2017 年度财务
审计机构的独立意见》、《关于 2016 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独立意见》、《关于
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暨第三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提名的独立意见》;
    3、2017 年 4 月 1 日,为公司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出具《独立董
事对第三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的独立意见》,对会议审议的《关于聘任公司高级
管理人员》的议案发表独立意见;
    4、2017 年 8 月 17 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2017 年半
年度报告及摘要》及其他议案,出具《独立董事对第三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相关
事项的独立意见》,包括《关于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的独立
意见》、《公司对外担保情况的独立意见》、《关于 2017 年上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
与使用情况的独立意见》和《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独立意见》;
    5、2017 年 9 月 1 日,为公司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临时)出具
《独立董事对聘任公司副总经理的独立意见》;
    6、2017 年 10 月 13 日,为公司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临时)出
具《独立董事对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的独立意见》,对会议审议的《关于控
股子公司<银联标识产品企业资质认证证书>不再续期的议案》发表独立意见;
    7、2017 年 10 月 26 日,为公司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临时)出
具《独立董事对第三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的独立意见》,对会议审议的《关于终
止参与发起设立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的议案》发表独立意见。
    本人基于独立判断立场,认为公司上述事项均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等
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体现了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公司
审议和表决重大事项的程序合法有效,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
股东利益的情形。
    三、专业委员会履职情况
    本人作为公司审计委员会主任委员和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本人在职期间
认真履行了各个委员会责任和义务如下:
    (一)审计委员会工作情况:2017 年度,本人主持了 5 次审计委员会会议,
认真审核了公司 2016 年度、2017 年一季度、半年度、三季度的财务和经营状况,
另审核了控股子公司不再对《银联标识产品企业资质认证证书》续期、其对应的
无形资产的余额全部一次性摊销的议案,重点关注审查了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情
况、对外投资情况、关联交易、对外担保等情况。
    (二)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情况:2017 年度,本人参加了 1 次薪酬与考
核委员会会议,会议就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2017 年度薪酬情况进行
了沟通、讨论,并发表了相关意见。
    四、对公司进行现场检查情况
    作为公司独立董事,利用召开董事会、股东大会的时间或专门抽出空闲时间
对公司进行了实地考察;并通过电话和邮件的方式,与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
理人员等保持密切联系,时刻关注公司内部经营状况和外部环境及市场变化对公
司的影响,关注传媒、网络对公司的相关报道,对公司的重大事项进展能够做到
及时了解和掌握。
    五、维护股东权益的情况
    作为独立董事,本人持续关注公司的信息披露工作,督促公司严格按照《深
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和《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的要
求完善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制度;要求公司严格执行信息披露的有关规定,保证公
司信息披露的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和公正。
    作为公司独立董事,对公司的生产经营、财务管理、资金往来等情况,详实
听取相关人员汇报,及时了解公司的日常经营状态和可能产生的经营风险,在董
事会上发表意见,行使职权,积极有效地履行了独立董事职责,维护了公司股东
的合法权益。
    六、其他工作
    2017 年,本人没有行使以下特别职权:
    1、提议召开董事会;
    2、提议聘请或解聘会计师事务所;
    3、独立聘请外部审计机构和咨询机构。
    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本人忠实地履行自己的职责,积极参与公司重大事项
的决策,为公司的健康发展建言献策。今后将继续勤勉尽职,忠实履行独立董事
的义务,发挥独立董事的作用,维护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
    特此报告。
                                      飞天诚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李   琪
                                             2018 年 4 月 23 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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