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浙江长盛滑动轴承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度内部控制的自我评价报告之核查意见
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保荐工
作指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
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上市公司内部控制指引》等相
关规定,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保荐机构”、“国信证券”)作为
浙江长盛滑动轴承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长盛轴承”或“公司”)首次公开
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的保荐机构,对长盛轴承 2017 年度内部控制的自我评
价报告发表核查意见如下:
一、内部控制评价工作情况
(一)内部控制评价范围
本公司按照风险导向原则确定纳入评价范围的主要单位、业务和事项以及高
风险领域。纳入评价范围的主要单位包括:浙江长盛滑动轴承股份有限公司及其
全资子公司浙江长盛轴承技术有限公司、嘉善长盛自润材料有限公司、控股子公
司浙江长盛塑料轴承技术有限公司,纳入评价范围单位的资产总额占公司合并财
务报表资产总额的 100%,营业收入合计占公司合并财务报表营业收入总额的
100%。
公司在确定内部控制评价范围时,全面考虑了公司及所有部门、下属单位的
所有业务和事项,纳入评价范围的主要业务和事项包括:组织架构、发展战略、
人力资源、社会责任、企业文化、资金活动、采购业务、销售业务、产品质量、
资产管理、工程项目、财务报告、合同管理、内部信息传递、信息系统及全资子
公司和控股子子公司的管理控制方面。在此基础上,确定重点关注的高风险领域
主要包括产品质量、资金活动、财务报告、销售业务、采购业务等。
1、内部控制环境
(1)治理结构
公司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有关规定和国家
其他相关法律法规,建立了较为完善的法人治理结构和议事规则,建立股东大会、
董事会、监事会和总经理负责的管理层。这些机构各司其职、相互独立、相互制
衡、运作规范。公司严格执行《公司章程》、《股东大会议事规则》、《董事会议事
规则》、《独立董事工作制度》、《董事会工作制度》、《监事会议事规则》、《总经理
工作细则》、《股东大会投票规则》、《内部控制制度》、《内部审计制度》、《审计委
员会工作细则》、《战略委员会工作细则》、《薪酬委员会工作细则》、《提名委员会
工作细则》、《对外投资管理制度》、《信息披露制度》、《对外担保决策制度》、《关
联交易管理制度》等制度文件,以保证公司规范运作,促进公司健康发展。
(2)组织结构
公司目前已经按照相关规范运作制度和内部管理制度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
情况,设置了证券部、审计部、研发中心、开发部、知识产权部、技术部、采购
部、制造部、贸易部、品保部、设备部、管理部、财务部。采购、生产、销售、
人事、财务和内部审计等方面的管理均有章可循、有据可查,确保了公司经营的
正常有序,防范了经营风险。
(3)人力资源政策
公司始终坚持以人为本的原则,建立了聘用、培训、考核、晋升和员工薪酬
的政策及程序。公司非常重视员工素质培养,将职业道德修养和专业胜任能力作
为选拔和聘用员工的重要标准,围绕公司战略目标,组织培训、考核不断提高员
工的能力和水平。
(4)企业文化
企业以“高效、务实、创新、进取”为核心价值观,致力于自润滑轴承事业,
以卓越的产品奉献社会,为打造好的企业文化,公司开展了多种形式的企业文化
宣传活动,营造积极向上的良好的企业氛围,增强企业凝聚力。经理层负责组织
领导企业文化的日常建设与运行,监事会对建立与实施的企业文化要素进行监督。
(5)募集资金管理
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的利益,根据《公司法》、《证
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
资金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
司制订了《募集资金管理制度》,明确了公司、保荐机构、募集资金专户存储银
行对募集资金的管理和监督,以确保募集资金的使用合法、合规,保护投资者的
利益。
董事会聘请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 2017 年度募集资金的存
放与使用情况进行专项审核,并出具鉴证报告。
2、风险评估
公司根据业务现状及发展需要,确立了整体发展目标及发展思路,坚持安全、
稳健的原则,梳理现有业务,继续关注经营风险、环境风险、财务风险、人才风
险等风险,收集公司内外风险信息,对重要经营活动事前进行分析与评估,并采
取适当的应对措施,做到风险可控。
3、控制活动
公司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本公司章程、各项管理制度,结合本公司的实际情
况,制定了相关内部控制和程序,形成了一套比较完整的内部控制制度体系。
(1)货币资金的收支和保管业务,公司已建立了较严格的授权批准程序,
办理货币资金业务的不相容岗位已作分离,相关机构和人员存在相互制约关系。
公司已按国务院《现金管理暂行条例》、中国人民银行《支付结算办法》和财政
部《企业内部控制应用指引第 6 号-资金活动》,制定了《货币资金管理制度》和
《财务收支审批制度》,规定公司应根据实际需要合理核实现金的库存限额、严
禁白条抵库和任意挪用现金、一切现金收付都必须有合法的原始凭证等现金管理
制度和银行帐户印签实行分管并用制、不准签发空头支票等银行存款管理制度。
因此,公司没有影响货币资金安全的重大不适当之处。
(2)公司制定了《筹资管理制度》,对筹资方案的拟订与审批、筹资合同的
审核与签订、筹集资金的收取与使用、还本付息的审批与办理等筹资业务环节制
定了相关制度,明确筹资方式、筹资规模的限制、筹资决策和资金偿付的审批权
限等。在实际执行过程中,能够根据生产经营规模和资金需求,选择合适的筹资
方式,确定相应的筹资规模,整个筹资环节能严格地控制筹资风险,降低筹资成
本,有效防止筹资过程中的差错与舞弊,保证资金链的安全运转,在筹资业务的
控制方面没有重大漏洞。
(3)公司制定了《采购管理制度》、《货款申请审核制度》,明确了请购与审
批、采购与验收、货款支付等环节相关人员的职责权限和控制活动要求。公司定
期对供应商进行考核,并通过适当的比价,确定了一批优质的供应商,保证了原
材料供应的稳定。货款的支付严格按照合同条款执行,付款环节权责明确,购货
与付款内部控制制度的制定并有效执行,防范了采购与付款过程中的舞弊与差错,
使之流转有序、付款有度,有效地保证了成本的准确性和公司资产的安全、完整。
(4)公司制定了《固定资产管理制度》,明确了岗位分工和审批权限,对固
定资产的购置、验收、保管、使用、维护、借用、调拨、处置等都作了相关规定
并严格按照规章制度执行。公司对外采购价格均经过比价并签订合同,并严格按
照合同付款。固定资产的日常管理实行使用人和部门共同管理的办法,提高了固
定资产的使用效率,公司在固定资产的控制方面没有重大的漏洞。
(5)为严格控制投资风险,公司建立了较科学的对外投资决策程序,制定
了《对外投资管理制度》,对外投资的批准权限按不同的投资额分别由公司不同
层次的权力机构决策,严格控制投资风险。公司没有严重偏离公司投资政策和程
序的行为。
(6)公司制定了《销售与收款管理制度》,在对产品报价、合同评审的相应
流程和职责权限等环节建立了进一步规范程序;同时设置了从事销售业务的相关
组织机构,对相关岗位均制订了相应的工作职责。公司在整个销售与收款循环所
涉及的各个环节,从销售预算、销售合同的审批、签订和合同管理、销售发票的
开具、管理、销售货款的确认、回笼与相关会计记录、应收账款坏账准备的计提
与审批至坏账的核销与审批,明确了各自的权责及相互制约的措施。公司在销售
和回款控制、销售审核管理的控制方面没有重大的漏洞。
(7)公司制定了《库存管理制度》,明确了实物资产管理的岗位责任,能对
实物资产的验收入库、领用发出、保管及处置等关键环节进行控制,采取了职责
分工、实物定期盘点、财产记录、账实核对、财产保险等措施,能够较有效地防
止各种实物资产的被盗、偷拿、毁损和重大流失。公司在实物资产的管理方面没
有重大漏洞。
(8)公司建立了较完善的成本核算和费用管理制度,并严格按照国家规定
的成本费用支出范围和公司相关制度的规定来审核和控制成本费用支出;及时完
整地记录和反映成本费用支出;正确核算成本和期间费用,做好了成本费用管理
的各项工作。公司在成本费用管理的控制方面没有重大漏洞。
(9)公司能够较严格地控制担保行为,制定了《对外担保管理制度》,明确
对外担保业务应进行风险评估,规定了董事会或股东大会审议担保事项的具体流
程和担保的日常管理,以防范潜在的风险,避免和减少可能发生的损失。
(10)公司制定了《内部审计制度》,在董事会下设立审计委员会,审计委
员会由三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二名,有一名独立董事为专业会计人士。在
审计委员会下设立审计部,审计部在审计委员会指导下独立开展审计工作,对审
计委员会负责,向审计委员会报告工作。审计部配置了具备必要专业知识、相应
业务能力、坚持原则、具有良好职业道德的审计人员从事内部审计工作,但内部
审计工作的广度和深度仍有待加强。
(11)公司通过委派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对控股子公司实行控制管理,
将子公司的规范运作、人事管理、财务资金及担保管理、投资管理等纳入统一的
管理体系,公司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上市公司规范运作要求,行使对控股子公司
的重大事项管理。在对子公司的管控上不存在重大漏洞。
(12)公司已建立《信息披露制度》等相关制度,在信息披露的范围、基本
原则、审批程序、定期报告、临时报告、关联交易和其他重大事项等披露方面作
出了规定,明确了公司董事长为信息披露的第一责任人,董事会秘书为直接责任
人,规范了公司信息披露行为,确保信息披露的真实、准确、完整和及时。公司
在信息披露管理方面不存在重大缺陷。
4、信息与沟通
公司一贯重视内部信息的收集与沟通,公司建立了例会机制、总经理办公会
制度、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等多渠道的信息沟通机制,确保各类信息在公司内
有效传递。同时,公司要求各部门加强与行业协会、中介机构、业务往来单位以
及相关监管部门等沟通和反馈,并通过市场调查、网络传媒等渠道,及时获取外
部信息。
5、监督评估
公司董事会下设审计委员会具体负责内部控制与内部审计工作,制定了《内
部审计工作制度》,定期或不定期安排审计部人员对公司进行内部审计与内控检
查评价工作,为本公司加强经营管理,健全内部控制制度,防范经营风险、提高
经济效益,起到了应有的作用。
(二)内部控制评价工作依据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标准
公司依据《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企业内部控制应用指引》《企业内部
控制评价指引》、深交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和公司内部控制制度
等相关规定组织开展内部控制评价工作。
公司董事会根据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对重大缺陷、重要缺陷和一般缺陷的
认定要求,结合公司规模、行业特征、风险偏好和风险承受度等因素,区分财务
报告内部控制和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研究确定了适用于本公司的内部控制缺陷
具体认定标准,并与以前年度保持一致。公司确定的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标准如下:
公司确定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定量标准和定性标准的认定如下:
类别 财务报告 非财务报告
重大缺陷:1、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 重大缺陷:1、公司经营活动严重违反国家
员舞弊,并给企业造成重要损失和不利 法律法规,受到监管机构或省级以上政府部
影响;2、外部审计发现重大错报,而内 门处罚;2、违反决策程序,导致重大决策
部控制在运行过程中未能发现该错报; 失误,给公司造成重大财产损失;3、重要
3、审计委员会以及内部审计部门对财务 业务缺乏制度控制或制度系统性失效;4、
报告内部控制监督无效;4、对公司造成 媒体负面新闻频频曝光,对公司声誉造成重
定性标准
重大不利影响的其他情形。重要缺陷:1、 大损害,且难以恢复;5、内部控制重大缺
重要财务控制程序的缺失或失效;2、外 陷或重要缺陷未得到整改;6、对公司造成
部审计发现重要错报,而内部控制在运 重大不利影响的其他情形。重要缺陷:1、
行过程中未能发现该错报;3、重要业务 公司经营活动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受到省级
制度或系统存在缺陷;4、对公司造成重 以下政府部门处罚;2、违反决策程序,导
要不利影响的其他情形。一般缺陷:除 致决策失误,给公司造成较大财产损失;3、
类别 财务报告 非财务报告
重大缺陷和重要缺陷之外的其他控制缺 重要业务制度或系统存在缺陷;4、媒体出
陷。 现负面新闻,波及局部区域;5、内部控制
重要缺陷未得到整改;6、对公司造成重要
不利影响的其他情形。一般缺陷:除重大缺
陷和重要缺陷之外的其他控制缺陷。
对可能造成财务报表错报金额小于公司
营业收入 2%、资产总额 2%或者利润总 对可能造成的直接损失小于公司营业收入
额 5%的内部控制缺陷,认定为一般缺 2%、资产总额 2%或者利润总额 5%的内部
陷;对可能造成财务报表错报金额大于 控制缺陷,认定为一般缺陷;对可能造成的
等于公司营业收入 2%但小于 5%、或者 直接损失大于等于公司营业收入 2%但小于
财务报表错报金额大于等于资产总额 5%、或者大于等于资产总额 2%但小于 5%,
定量标准
2%但小于 5%,或者财务报表错报金额 或者大于等于利润总额 5%但小于 10%的内
大于等于利润总额 5%但小于 10%的内 部控制缺陷,认定为重要缺陷;对可能造成
部控制缺陷,认定为重要缺陷;对可能 的直接损失大于等于公司营业收入 5%、资
造成财务报表错报金额大于等于公司营 产总额 5%或者利润总额 10%的内部控制
业收入 5%、资产总额 5%或者利润总额 缺陷,认定为重大缺陷。
10%的内部控制缺陷,认定为重大缺陷。
注:以上制定标准中所指的财务指标均为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的合并财务报表数据。
(三)内部控制缺陷认定及整改情况
1、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及整改情况
根据上述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的认定标准,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财务报告
内部控制重大缺陷、重要缺陷。董事会认为,公司已按照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
和相关规定的要求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
2、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及整改情况
根据上述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的认定标准,报告期内未发现公司非财务
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重要缺陷。
(四)公司对内部控制的自我评价结论
公司目前已建立较为完整的内部控制制度,并不断加以补充和完善。通过检
查与评估,公司认为内部控制环境有助于建立良好的内部控制制度,公司已建立
的各项内部控制制度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证券监管部门的要求,已构建的内
部控制结构和设立的内部控制政策与程序是有效的,保证了公司经营管理的正常
进行,对经营风险可以起到比较有效的防范与控制作用,也能保证财务报告的可
靠性。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不存在内部控制重大缺陷和重要缺陷,也不
存在内部控制报告基准日至内控报告发出日之间发生影响内部控制有效性评价
结论的因素。
二、保荐机构对长盛轴承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法人治理结构较为完善,现有的内部控制制度
符合我国有关法律法规和证券监管部门的要求,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与企业业
务及管理相关的有效的内部控制,公司的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较为公允地反映
了公司 2017 年度内部控制制度建设、执行的情况。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浙江长盛滑动轴承股份有限
公司 2017 年度内部控制的自我评价报告之核查意见》之签字盖章页】
保荐代表人: 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
金 骏 陈航飞
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