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浙江长盛滑动轴承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度
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专项核查报告
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
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法律法规的要求,作
为浙江长盛滑动轴承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长盛轴承”或“公司”)首次公
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的保荐机构,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
信证券”或“保荐机构”)对公司 2017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进行了认
真、审慎的核查。核查的具体情况如下:
一、保荐机构进行的核查工作
国信证券保荐代表人通过与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内部审计、注
册会计师等人员交谈,查阅了内部审计报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的专项说
明、会计师募集资金年度使用情况鉴证报告以及各项业务和管理规章制度,从公
司募集资金的管理、募集资金的用途、募集资金的信息披露情况等方面对其募集
资金制度的完整性、合理性及有效性进行了核查。
二、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募集资金的到位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浙江长盛滑动轴承股份有限公司首次
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7]1723 号)核准,并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同
意,长盛轴承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 2,500 万股,发行价格为每股人民币
18.56 元,募集资金总额为 46,400 万元,扣除承销和保荐费用、信息披露费、律
师费、审计验资费、发行手续费及材料制作费等与发行权益性证券直接相关的新
增外部费用后,公司本次募集资金净额为 42,110.38 万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
况业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立信”)验证,并由其出
具了信会师报字[2017]第 ZF10904 号《验资报告》。
(二)募集资金本年度使用金额及年末余额
截至 2017 年 12 月 31 日,公司本年度使用募集资金 11,296.68 万元,累计使
用募集资金 11,296.68 万元;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 31,214.46 万元(包括银行理财
产品 28,400 万元、累计收到的银行存款利息 14.11 万元、尚未置换募集资金到位
之前以自有资金支付的与发行权益性证券直接相关的费用 252.36 万元、尚未支
付其他与发行权益性证券直接相关的费用 134.43 万元。)。
三、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制定和执行情况
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的利益,根据《深圳证券交易
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
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法
律法规及《浙江长盛滑动轴承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规定,公司对
募集资金采用专户存储制度,在银行设立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并严格履行使用审
批手续,以便对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进行监督,保证专款专用。
(二)募集资金三方监管情况
公司与国信证券及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开户银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嘉善
支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嘉善支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嘉善支
行分别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公司、控股子公司浙江长盛塑料轴承
技术有限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非金属自润滑轴承扩产项目”的实施主体)、
国信证券与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开户银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嘉善支行签
订了《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监管协议与深圳证
券交易所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截至 2017 年 12 月 31 日,公司均严格
按照监管协议的规定,存放和使用募集资金。
(三)募集资金在专项账户的存放情况
截至 2017 年 12 月 31 日,公司共有 5 个募集资金专户,募集资金存储情况
如下:
单位:万元
专户银行名称 银行账号 账户性质 期末余额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嘉善支行 397473568193 募集资金专户 375.24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嘉善支行 1204070029300316295 募集资金专户 77.48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嘉善支行 1204070029300317995 募集资金专户 2,000.00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嘉善支行 1204070029300316171 募集资金专户 360.54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嘉善县支行 19330201040033511 募集资金专户 1.20
合计 / / 2,814.46
截至 2017 年 12 月 31 日,公司闲置募集资金用于现金管理(购买银行理财
产品)的余额合计为 28,400 万元,未到期理财产品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委托理财 参考年化
受托方 产品名称 起始日期 终止日期
金额 净收益率
中国工商银行嘉善支行 工行保本型“随心 E”法人人民币 500.00 2017/12/13 2018/3/15 3.20%
中国工商银行嘉善支行 工行保本型“随心 E”二号法人拓户 1,500.00 2017/12/13 2018/6/14 3.60%
中国工商银行嘉善支行 工银理财保本型“随心 e”定向 3,400.00 2017/12/13 2018/6/14 4.10%
中国银行嘉善支行 中银保本理财-人民币全球智选 1,500.00 2017/12/13 2018/1/19 3.20%
中国银行嘉善支行 中银保本理财-人民币全球智选 1,500.00 2017/12/13 2018/1/19 4.20%
中国银行嘉善支行 中银保本理财-人民币全球智选 5,000.00 2017/12/13 2018/3/14 4.60%
中国银行嘉善支行 中银保本理财-人民币全球智选 5,000.00 2017/12/13 2018/3/14 3.40%
中国银行嘉善支行 中银保本理财-人民币全球智选 5,000.00 2017/12/13 2018/6/12 4.60%
中国银行嘉善支行 中银保本理财-人民币全球智选 5,000.00 2017/12/13 2018/6/12 3.40%
合 计 28,400.00 / / /
四、募集资金项目的使用情况
截至 2017 年 12 月 31 日,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如下表所示:
单位:万元
募集资金总额 42,110.38 本年度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11,296.68
报告期内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 已累计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11,296.68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比例 -
是否已 项目可行
募集资金 截至期末累计 项目达到预
承诺投资 变更项 调整后投 本年度投入 截至期末投资进度(%) 本年度实 是否达到 性是否发
承诺投资 投入金额 定可使用状
项目 目(含部 资总额(1) 金额 (3)=(2)/(1) 现的效益 预计效益 生重大变
总额 (2) 态日期
分变更) 化
自润滑轴承技改项目 否 28,063.00 28,063.00 5,084.32 5,084.32 18.12 2019 年 10 月 - 不适用 否
非金属自润滑轴承扩
否 5,475.38 5,475.38 - - - 2019 年 10 月 - 不适用 否
产项目
研发中心建设项目 否 2,572.00 2,572.00 212.36 212.36 8.26 2019 年 10 月 - 不适用 否
补充流动资金 否 6,000.00 6,000.00 6,000.00 6,000.00 100.00 不适用 不适用 不适用 否
合计 42,110.38 42,110.38 11,296.68 11,296.68 / / / / /
未达到计划进度或预计收益的情况和原因(分具体项目) 目前所有募投项目尚处建设期
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说明 不适用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地点变更情况 不适用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方式调整情况 不适用
截至 2017 年 11 月 06 日,公司预先已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 3,827.61 万元,截至 2017 年 12 月 31 日,公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司实际使用募集资金置换自筹资金的金额 3,533.13 万元,非金属自润滑轴承扩产项目自筹资金预先投入金额 294.47
万元尚未置换。
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不适用
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情况 截止 2017 年 12 月 31 日,公司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余额为 284,00.00 万元,详见本专项报告三、(三)。
项目实施出现募集资金结余的金额及原因 不适用
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用途及去向 公司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已按照《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规定进行专户存储,继续投入相关募集资金项目。
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或其他情况 不适用
五、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变更的情况
无。
六、会计师对 2017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鉴证意见
立信对公司编制的《浙江长盛滑动轴承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2017 年度募集资
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进行了专项审核,并出具了信会师报字[2018]第
ZF10255 号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鉴证报告,发表意见为:“我们认为,长盛
轴承 2017 年度《关于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在所有重
大方面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
求》(证监会公告[2012]44 号)、《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
引(2015 年修订)》(深证上[2015]65 号)及相关格式指引的规定,并在所有重
大方面如实反映了贵公司募集资金 2017 年度实际存放与使用情况。”
七、保荐机构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长盛轴承 2017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符合《证
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
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
募集资金管理法规的规定,公司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和专项使用,不存在
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浙江长盛滑动轴承股份有限
公司 2017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专项核查报告》之签字盖章页】
保荐代表人: 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
金 骏 陈航飞
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