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豪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17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1、成都豪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以 2017 年 12 月 31 日
总股本 106,670,000 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分配现金股利 10.00 元(含税);
以资本公积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转增 4 股,不送红股。
2、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2017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17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一、2017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主要内容
经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确认,2017 年度公司合并
报表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153,116,259.95 元,2017 年度母公司实现
净利润为 51,844,938.50 元,提取法定盈余公积金 5,184,493.85 元,加上母公司
年 初 未 分 配 利 润 319,565,460.27 元 , 公 司 累 计 可 供 分 配 的 利 润 余 额 为
366,225,904.92 元。
按照中国证监会鼓励上市公司现金分红,给予投资者稳定合理回报的指导意
见,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结合公司战略发展、盈利水平、
现金流状况及资金需求及公司 2017 年实际经营和盈利情况,拟定公司 2017 年度
的利润分配预案如下:
公司拟以现有股本 106,670,000 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分配现金股利
10.00 元(含税),共计派发现金 106,670,000 元(含税),剩余未分配利润
259,585,904.92 元结转至下一年度;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每 10 股转增 4 股,
转增完成后,公司股本变更为 149,338,000 股,注册资本变更为 149,338,000 元,
不送红股。
董事会同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待本次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转增
股本预案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办理相应的变更注册资本、修改《公司章
程》的相关条款及工商变更登记等相关事宜。
二、本次利润分配预案的合理性与可行性
经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2017 年,公司实现营业
收入 84,227.83 万元,比上年同期增长 30.82%;利润总额 17,903.44 万元,比上
年同期增长 12.88%,公司经营业绩良好,盈利能力良好。截止 2017 年 12 月 31
日,可供分配利润为 366,225,904.92 元,母公司资本公积为 551,349,147.25 元,
资本公积较为充足。本次利润分配每 10 股派发现金股利 10.00 元(含税),共计
派发现金股利 106,670,000 元(含税),占合并报表中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
润的 69.67%;以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方式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转增 4 股,合计转增
42,668,000 股,转增金额未超过公司资本公积总额,满足以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方
式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转增 4 股的实施条件。
基于当前公司经营情况良好,未分配利润及资本公积金较为充足,为回报广
大投资者,在保证公司正常经营和长期发展的前提下,公司董事会提出了本次利
润分配预案,该预案充分考虑全体投资者、特别是广大中小股东的意见与建议和
投资回报,与公司未来发展相匹配,同时有利于优化公司股本结构,增强公司股
票流动性,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具备合理性和可行性。
三、已履行的相关决策程序
1、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2017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尚需提交公司 2017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2、公司独立董事对该项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 公司董事会提出的 2017 年度
利润分配预案:以截止 2017 年 12 月 31 日公司总股本 106,670,000 股为基数,
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股利人民币 10.00 元(含税),共计派发现金
106,670,000 元(含税),剩余未分配利润 259,585,904.92 元结转至下一年度;以
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每 10 股转增 4 股,转增完成后,公司股本变更为
149,338,000 股,注册资本变更为 149,338,000 元,不送红股。
该预案充分考虑了公司的发展现状及持续经营能力,有利于公司长远发展并
兼顾了股东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该议案履
行了必要的审议程序,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3 号—上市公司现
金分红》、《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指引》等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
章程》的规定。鉴于以上,我们同意该议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 2017 年年度
股东大会审议。
四、相关风险提示
1、《2017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尚需提交 2017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后方
可实施。
2、本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对公司股东享有的净资产权益及其持股比例不产
生实质性影响,本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实施后,公司总股本将增加,预计每股收
益、每股净资产等指标将相应摊薄。
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判断,并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成都豪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 年 4 月 23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