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豪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及支付费用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2018 年 4 月 20 日成都豪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
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及支付费用的议案》。
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2017 年作为我公司财务报告及内
部控制审计机构,配合完成了我公司的各项审计工作,并按有关规定出具审计报
告。根据对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工作的评估,同时为保障公司财务审
计和内控审计工作的延续性,公司拟继续聘请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特殊普通合
伙)为公司 2018 年提供财务审计和内控审计服务。授权经营层参照市场价格与审
计工作量,与审计机构协商确定审计费用。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在担任本公司
2017 年度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过程中,坚持独立审计准则,较好地履
行了双方所规定的责任与义务。续聘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
公司 2018 年度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本公司《章
程》的有关规定,同意续聘并报公司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该事项需提交公司 2017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成都豪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 年 4 月 23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