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安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二○一七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及预计负债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
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山西安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九届董事会二○一八年第
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二○一七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及预计负债的议
案》。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的相关规定,基于谨慎性原则,为真实反映公司的财
务状况和经营状况,公司对截至 2017 年 12 月 31 日的存货计提了存货跌价准备,
对在建工程计提了减值准备,对应收账款与其他应收款计提了坏账准备,对关联方
担保及公司涉诉事项计提了预计负债。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及预计负债的情况概述
(一)计提资产减值准备
1、计提存货跌价准备
截止 2017 年末,公司存货账面余额为 39,151.44 万元,公司对存货进行了全
面清查,并进行了分类减值测试,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相关要求,按存货的成
本与可变现净值孰低原则对库存商品应计提存货跌价准备 615.67 万元,其中主要
是对 H 型钢产品计提的存货跌价准备,计提金额为 584.26 万元。年初存货跌价准
备余额为 1,589.03 万元,本期已全部转回或转销。
2、计提在建工程减值准备
截止 2017 年末,公司在建工程账面余额为 8,480.98 万元,其中:开工时间
较长、后续建设进度缓慢的三项工程“新专用线工程、4.5×108 Nm/a 焦炉煤气制
液化天然气项目、25MW 机组扩建工程”因受市场因素及新的环保要求影响,经
公司对该等项目继续投资的可行性及未来经济效益进行分析后,议定后续无继续
建设需求,故董事会讨论决定停建上述三项工程。
根据上述实际情况,依据《企业会计准则》的有关规定,为真实反映公司的
财务状况及经营成果,公司聘请专业的评估机构对相关资产项目进行了减值测试。
经评估,建议对在建工程计提减值准备 7,869.51 万元,其中:新专用线工程 6,264.32
万元、4.5×108 Nm/a 焦炉煤气制液化天然气项目 345.63 万元、25MW 机组扩建工程
1,259.56 万元。
3、计提应收账款与其他应收款坏账准备
截止 2017 年末,公司应收账款账面余额为 143,772.78 万元,应计提坏账准
备 14,824.68 万 元 。其 中 : 按 信 用 风 险 特征 组 合 计 提 坏 账 准 备的 应 收 账 款
143,747.35 万元,应计提坏账准备 14,799.26 万元;单项金额不重大但单独计提
坏账准备的应收账款 25.42 万元,应计提坏账准备 25.42 万元。年初坏账准备余
额共计 11,386.48 万元,本期计提坏账准备 3,438.20 万元。
截止 2017 年末,公司其他应收款期末账面余额为 4,261.00 万元,应计提坏
账准备 2,572.38 万元,其中:按信用风险特征组合计提坏账准备的其他应收款
2,048.90 万元,应计提坏账准备 360.28 万元;单项金额不重大但单独计提坏账准
备的其他应收款 2,212.10 万元,应计提坏账准备 2,212.10 万元。年初坏账准备
余额共计 3,771.36 万元,本期收回或转回坏账准备 1,198.98 万元。
(二)计提预计负债
1、对关联方担保计提预计负债
截止 2017 年末,公司存在对关联方的大额担保,关联方对金融机构借款存在
逾期未归还的情况。年末公司对关联方的贷款履约能力进行了分析,基于谨慎性
原则,根据分析结果对公司为关联方提供的担保计提了预计负债,金额为
20,709.49 万元。
2、对涉诉事项计提预计负债
因公司信息披露违规,公司于 2016 年 4 月 20 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
会山西监管局行政处罚决定书。公司陆续收到山西省太原市中级人民法院送达的
关于投资者索赔的民事起诉状和应诉通知书。截至 2017 年末,起诉股民人数合计
142 人,涉及索赔标的金额 23,803,519.98 元,已庭前调解 2 案、原告自行撤诉 2
案、法院驳回原告诉讼请求 6 案、和解撤诉 51 案,其余案件一审已全部开庭审理
并下达判决书。年末公司根据一审判决书裁定应由公司承担股民投资损失金额确
认了预计负债,金额为 753.69 万元。
二、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及预计负债的审批程序
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及预计负债事项已经公司第九届董事会二○一八年第
一次会议和第九届监事会二○一八年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股东大会审议。
三、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及预计负债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及预计负债合计对公司 2017 年度合并报表利润总额的
影响额为-32,187.57 万元。
四、董事会关于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及预计负债的合理性说明
公司全体董事认为:公司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及预计负债是基于谨慎性原
则,事项依据充分,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等相关规定。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
及预计负债后,能够更加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资产、负债状况,会计信息更加真实
可靠,具有合理性。
五、监事会关于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及预计负债的审核意见
公司全体监事认为:公司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及预计负债,符合公司的实
际情况和相关会计政策规定。公司董事会就该项议案的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
法规和《公司章程》等规定,计提上述资产减值准备及预计负债能够使公司关于
资产、负债价值的会计信息更加真实可靠。监事会同意公司本次资产减值准备及
预计负债的计提并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山西安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一八年四月二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