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安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第四季度主要经营数据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 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分行业信息披露指引的相关规定与要求,现将公司 2017 年第四季度主营业务经营情况公告如下: 2017 年第四季度(10—12 月),公司共生产焦炭 49.54 万吨,销售 51.30 万 吨,实现产品收入 8.60 亿元,平均售价为 1,712.07 元/吨(不含税);共生产 H 型钢产品 24.56 万吨,销售 28.19 万吨,实现产品收入 9.72 亿元,平均售价为 3,417.93 元/吨(不含税)。 特此公告 山西安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一八年四月二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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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2018-04-2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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