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振江新能源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确认 2017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
及预计 2018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江苏振江新能源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18 年 4 月 19
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确认 2017 年度日常关联交
易及预计 2018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本议案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
准。现将具体内容公告如下:
一、 关联方交易概述
本次关联交易是日常性关联交易。
2017 年度日常性关联交易的金额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关 联 交 易 交 易 关联方 预计交易金 实际交易金 预 计 金 额 与 实 际
类型 内容 额(含税) 额(含税) 发生金额差异较
大的原因
向 关 联 方 采 购 江阴振江电 0 0 不适用
采购电力 电力 力工程有限
公司
向 关 联 方 屋 面 江阴振江电 0 3.31 不适用
提 供 屋 面 租赁 力工程有限
租赁 公司
根据公司业务发展需要,预计 2018 年度日常性关联交易的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关联交易类型 交易内容 关联方 预计交易金
额(含税)
向关联方采购电力 采购电力 江阴振江电力工程有限公司 500
向关联方提供屋面租赁 屋面租赁 江阴振江电力工程有限公司 24.6
二、 关联方及关联关系介绍
(一)关联方基本情况
企业名称:江阴振江电力工程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振江电力”)
类 型:有限责任公司
法定代表人:徐文虎
注册资本:2,800 万元人民币
住 所:江阴市临港街道江市路 17 号
经营范围: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输变电工程专业承包;建筑工程施工总承
包;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城市及道路照明工程专业承包;太阳能发电机及
发电机组、光伏自动化成套控制装置系统的设计、研究、开发、销售、安装;承
装(修、试)电力设施;自动化控制设备的安装;建筑劳务分包;新能源汽车充
电设施安装、维修、维护、运营;室内外装饰工程、光伏电站、防雷工程、土建
工程的设计、施工;房屋建筑工程、土石方工程、建筑防水工程的施工;五金产
品、电子产品、机械设备、仪器仪表、电力器材、建材的销售(依法须经批准的
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二)关联关系
本公司董事长、实际控制人胡震先生持有振江电力 50%股权,并担任振江电
力监事,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关
联交易实施指引》的规定,振江电力为公司的关联法人。
三、 关联交易主要内容
公司向关联方振江电力提供屋面租赁服务,向关联方振江电力采购电力。各
项交易均按照市场化定价为原则,交易双方均参考市场公允价格的情况下确定协
议价格,并根据公平、公正的原则签订合同。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公司任何其他股
东利益的行为。
四、 关联交易的目的及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上述日常关联交易均属于公司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正常业务范围,符合公司
的实际经营和发展需要。关联交易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不存在损害公
司和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不会因为上述交易对关联人形成依赖,也不会影
响公司独立性。
五、 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日常关联交易事项进行了必要的审查,发表了事前认可意
见,同意将该事项提交至董事会审议,并发表了如下独立意见:公司预计发生的
关联交易计划符合公司正常生产经营需要,该关联交易遵循了公平、公正原则,
交易价格客观、公允,没有损害公司及其他非关联方股东的利益。董事会审议此
交易事项时,关联董事均已回避表决,其程序合法、有效,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
《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六、 保荐机构意见
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发证券”)对公司 2017 年度日常关联
交易及预计 2018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进行了核查,查阅了公司董事会材料及独立
董事意见。经核查,认为:公司上述关联交易事项符合公司发展和正常经营活动
需要,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公司非关联股东及中小股东的利益的行为;本次 2017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及预计 2018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经公司独立董事认可并发表了
独立意见。
综上所述,广发证券认为本次关联交易符合公司发展和正常经营活动需要,
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公司非关联股东及中小股东利益的行为,上述关联交易决策程
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广发证券对上述关联交易事项无异议。
特此公告。
江苏振江新能源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8 年 4 月 21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