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振江股份关于确认2017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及预计2018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18-04-21
江苏振江新能源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确认 2017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
                   及预计 2018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江苏振江新能源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18 年 4 月 19
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确认 2017 年度日常关联交
易及预计 2018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本议案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
准。现将具体内容公告如下:
   一、    关联方交易概述
    本次关联交易是日常性关联交易。
    2017 年度日常性关联交易的金额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关 联 交 易 交 易 关联方         预计交易金 实际交易金 预 计 金 额 与 实 际
类型       内容                  额(含税)   额(含税)   发生金额差异较
                                                           大的原因
向 关 联 方 采 购 江阴振江电 0                0            不适用
采购电力   电力     力工程有限
                    公司
向 关 联 方 屋 面 江阴振江电 0                3.31         不适用
提 供 屋 面 租赁    力工程有限
租赁                公司
    根据公司业务发展需要,预计 2018 年度日常性关联交易的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关联交易类型             交易内容   关联方                   预计交易金
                                                             额(含税)
向关联方采购电力         采购电力   江阴振江电力工程有限公司 500
向关联方提供屋面租赁     屋面租赁   江阴振江电力工程有限公司 24.6
   二、   关联方及关联关系介绍
   (一)关联方基本情况
    企业名称:江阴振江电力工程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振江电力”)
    类    型:有限责任公司
    法定代表人:徐文虎
    注册资本:2,800 万元人民币
    住    所:江阴市临港街道江市路 17 号
    经营范围: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输变电工程专业承包;建筑工程施工总承
包;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城市及道路照明工程专业承包;太阳能发电机及
发电机组、光伏自动化成套控制装置系统的设计、研究、开发、销售、安装;承
装(修、试)电力设施;自动化控制设备的安装;建筑劳务分包;新能源汽车充
电设施安装、维修、维护、运营;室内外装饰工程、光伏电站、防雷工程、土建
工程的设计、施工;房屋建筑工程、土石方工程、建筑防水工程的施工;五金产
品、电子产品、机械设备、仪器仪表、电力器材、建材的销售(依法须经批准的
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二)关联关系
    本公司董事长、实际控制人胡震先生持有振江电力 50%股权,并担任振江电
力监事,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关
联交易实施指引》的规定,振江电力为公司的关联法人。
   三、   关联交易主要内容
    公司向关联方振江电力提供屋面租赁服务,向关联方振江电力采购电力。各
项交易均按照市场化定价为原则,交易双方均参考市场公允价格的情况下确定协
议价格,并根据公平、公正的原则签订合同。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公司任何其他股
东利益的行为。
   四、      关联交易的目的及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上述日常关联交易均属于公司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正常业务范围,符合公司
的实际经营和发展需要。关联交易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不存在损害公
司和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不会因为上述交易对关联人形成依赖,也不会影
响公司独立性。
   五、      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日常关联交易事项进行了必要的审查,发表了事前认可意
见,同意将该事项提交至董事会审议,并发表了如下独立意见:公司预计发生的
关联交易计划符合公司正常生产经营需要,该关联交易遵循了公平、公正原则,
交易价格客观、公允,没有损害公司及其他非关联方股东的利益。董事会审议此
交易事项时,关联董事均已回避表决,其程序合法、有效,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
《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六、      保荐机构意见
    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发证券”)对公司 2017 年度日常关联
交易及预计 2018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进行了核查,查阅了公司董事会材料及独立
董事意见。经核查,认为:公司上述关联交易事项符合公司发展和正常经营活动
需要,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公司非关联股东及中小股东的利益的行为;本次 2017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及预计 2018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经公司独立董事认可并发表了
独立意见。
    综上所述,广发证券认为本次关联交易符合公司发展和正常经营活动需要,
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公司非关联股东及中小股东利益的行为,上述关联交易决策程
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广发证券对上述关联交易事项无异议。
    特此公告。
                                         江苏振江新能源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8 年 4 月 21 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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