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吴中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九届董事会 2018 年第一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江苏吴中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九届董事会 2018 年第一
次临时会议于 2018 年 4 月 20 日在公司会议室现场举行,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
法》和相关法律法规以及本公司《章程》、《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规定。会议应到
董事 9 人,实到董事 9 人。本次会议推举董事赵唯一先生主持,公司全体监事会
成员和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会议经过讨论审议,以书面投票表决方式通过
了以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了江苏吴中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选举公司第九届董事会董
事长的议案
选举赵唯一先生为公司第九届董事会董事长,任期三年。
表决结果:9 票同意, 0 票弃权, 0 票反对。
二、审议通过了江苏吴中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选举公司第九届董事会副
董事长的议案
选举王小刚先生为公司第九届董事会副董事长,任期三年。
表决结果:9 票同意, 0 票弃权, 0 票反对。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修改《江苏吴中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战略委员会
实施细则》部分条款的议案
为进一步提高公司重大投资决策的效益和决策的质量,适应公司战略发展需
要,现将“江苏吴中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战略委员会”更名为“江苏吴中实
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企业发展与战略投资委员会”,《江苏吴中实业股份有限公
司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实施细则》修订为《江苏吴中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企业
发展与战略投资委员会实施细则》,细则中“战略委员会”全部修订为“企业发
展与战略投资委员会”。具体如下:
序号 修订内容 涉及章节
细则中“战略委员会”全部修订为“企业
1 涉及“标题、第一条到第十九条”
发展与战略投资委员会”
表决结果:9 票同意, 0 票弃权, 0 票反对。
四、审议通过了江苏吴中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选举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相
关专门委员会的议案
经公司 2017 年度股东大会选举通过,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由赵唯一、王小刚、
姚建林、林加善、钱群英、陈颐、张旭、沈一开、高坚强 9 位董事组成,其中张
旭、沈一开、高坚强为公司独立董事。为进一步强化董事会决策功能,依据公司
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实施细则的要求,并经公司董事长提名,成立公司第九届董
事会企业发展与战略投资委员会、审计委员会、提名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1、企业发展与战略投资委员会:由四人组成,主任:王小刚;成员:姚建
林、钱群英、高坚强。
表决结果:9 票同意, 0 票弃权, 0 票反对。
2、审计委员会:由三人组成,主任:沈一开;成员:高坚强、林加善。
表决结果:9 票同意, 0 票弃权, 0 票反对。
3、提名委员会:由三人组成,主任:张旭;成员:高坚强、陈颐。
表决结果:9 票同意, 0 票弃权, 0 票反对。
4、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由三人组成,主任:张旭;成员:沈一开、姚建林。
表决结果:9 票同意, 0 票弃权, 0 票反对。
五、审议通过了江苏吴中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聘任证券事务代表的议案
经公司董事长提名,聘任李锐先生为公司证券事务代表,协助公司董事会秘
书履行职责,聘期三年。
具体见公司于 2018 年 4 月 21 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上海证
券交易所网站上披露的相关公告。
表决结果:9 票同意, 0 票弃权, 0 票反对。
六、审议通过了江苏吴中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对外投资设立全资投资子
公司的议案
为进一步促进公司下属医药产业的发展,提升公司的核心竞争力和行业地位,
公司以自有资金人民币 28,000 万元投资设立全资子公司江苏吴中医药产业投资
有限公司。
具体见公司于 2018 年 4 月 21 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上海证
券交易所网站上披露的相关公告。
表决结果:9 票同意, 0 票弃权, 0 票反对。
特此公告。
江苏吴中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8 年 4 月 21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