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专项核查报告
财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中新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专项核查报告
中新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新科技”或“公司”)聘请财通
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财通证券”或“保荐机构”)担任非公开发行 A 股
股票的保荐机构。2018 年 2 月 8 日,中新科技与财通证券签订了《中新科技集
团股份有限公司与财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中新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非公
开发行股票并上市之保荐协议》,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的相
关规定,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信证券”)未完成的持续督导工作
将由财通证券承接。
财通证券作为中新科技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
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
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 年修订)》等法律法规的要求,对公司 2017 年
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进行了认真、审慎的核查。核查的具体情况如下:
一、保荐人进行的核查工作
财通证券保荐代表人通过与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内部审计、注
册会计师等人员交谈,查询了募集资金专户,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
项报告、会计师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鉴证报告、以及各项业务和管理规
章制度,从公司募集资金的管理、募集资金的用途、募集资金的信息披露情况等
方面对其募集资金制度的完整性、合理性及有效性进行了核查。
二、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公司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5]1363 号文核准《关于核准中
新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核准,公司于 2015 年 12
月 22 日首次公开发行普通股(A 股)股票 5,010 万股,发行价为每股人民币 10.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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元,共计募集资金 52,705.20 万元,扣除发行费用后的募集资金净额为 48,484.28
万元。上述资金到位情况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由其出
具了《验资报告》(天健验[2015]520 号)。
三、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
管理办法(2013 年修订)》以及中国证监会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要求,结合公司
实际情况,中新科技制定了《募集资金管理制度》。根据《募集资金管理制度》
的规定,中新科技对募集资金采用专户存储制度,并严格履行使用审批手续,以
便对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进行监督,保证专款专用。
中新科技募集资金分别存储于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台州分行
1207021229200288810 账 户 、 中 国 光 大 银 行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台 州 支 行
77410188000361818 账户、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台州分行 134041588010000026
账户和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椒江支行 81040154500001621 账户。2016
年 1 月,中新科技与国信证券保荐人共同与分别与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台
州分行、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台州支行和广发银行签署《募集资金专户存
储三方监管协议》,2016 年 1 月中新科技、国信证券保荐人、中新工程技术研究
院有限公司与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椒江支行共同签署《募集资金专户
存储四方监管协议》。
截至 2017 年 12 月 31 日,公司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如下表所示:
开户银行 银行账号 募集资金余额(元) 备 注
中国工商银行台州分行 1207021229200288810 61,196,515.03 活期存款
广发银行台州分行 134041588010000026 0.00 活期存款
中国光大银行台州支行 77410188000361818 1,816.81 活期存款
上海浦发银行椒江支行 81040154500001621 26,879,291.29 活期存款
合计 88,077,623.13
四、募集资金项目的使用情况
截至 2017 年 12 月 31 日,募集资金项目的实际使用情况如下表所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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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万元
募集资金总额 48,484.28 本年度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29,524.74
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无
已累计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39,989.94
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比例 不适用
是否
已变
截至期末累 截至期 项目可
更项 项目达到
截至期末承 截至期末 计投入金额 末投入 行性是
承诺投资 目 募集资金承 调整后投资 本年度投入 预定可使 本年度实 是否达到
诺投入金额 累计投入 与承诺投入 进度 否发生
项目 (含 诺投资总额 总额 金额 用状态日 现的效益 预计效益
(1) 金额(2) 金额的差额 (%)(4) 重大变
部分 期
(3)=(2)-(1) =(2)/(1) 化
变
更)
年产 400 万
2018 年 1
台平板电视 否 37,546.01 37,546.01 37,546.01 27,407.17 31,709.15 -5,836.86 84.45 7,182.42 未达产 否
月
扩产项目
技术研究院
2018 年 1 不适用
建设项目 否 5,460.08 5,460.08 5,460.08 2,117.57 2,799.18 -2,660.90 51.27 - 否
月 (未承诺)
偿还银行贷
不适用
款项目 否 5,478.19 5,478.19 5,478.19 0.00 5,481.61 3.42[注] 100.06 - 否
(未承诺)
合计 48,484.28 48,484.28 48,484.28 29,524.74 39,989.94 -8,494.34 82.48 -
1、年产 400 万台平板电视扩产项目截止期末累计投入金额未达承诺投入金额,原因系项目所属地椒江区政府一江两岸统一规
划,公司厂房设计要求需符合区政府对该区域整体规划要求,故在前期对工程设计、规划许可等程序上投入时间较多,相应
未达到计划进度原因(分具体项目)
施工时间较少,投入金额比预期慢。
2、截至 2017 年 12 月 31 日,该募投项目的实际投资总额比承诺投资总额少 2,660.90 万元,原因系公司未能按预期招聘到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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适的技术人员,因而研发项目开展较少,项目的投资金额较少。
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说
无
明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 经公司 2016 年 01 月 19 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批准,公司于 2016 年 01 月 20 日以募集资金置换先期已投入
及置换情况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共计 3,530.74 万元。
根据公司 2017 年 1 月 6 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的《关于继续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
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 的议案》,公司获准使用闲置募集资金人民币 1.5 亿元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 12 个月。
流动资金情况 公司实际使用人民币 1.5 亿元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公司已于 2017 年 12 月 25 日、2017 年 12 月 27 日及 2017 年
12 月 29 日将上述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募集资金全部归还并转入募集资金专户账户。
根据 2017 年 1 月 6 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的《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购买保本型理财产品的议
对闲置募集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 案》,公司获准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的前提下,对最高额度不超过人民币 1.2 亿元的闲置募集资金用于购买
相关产品的情况 保本型银行理财产品,使用期限自董事会批准之日起不超过 12 个月,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循环进行投资,滚动使用。公司已
于上述规定期限到期前收回所购买的理财产品并转入募集资金专户账户。
截至 2018 年 3 月 23 日,募投项目已达到可使用状态,募集资金节余 4,296.06 万元,原因主要系(1)公司加强项目建设各个
环节费用的控制、监督和管理,合理地降低项目建设成本和费用等投资金额,形成了资金节余;(2)“年产 400 万台平板
募集资金结余的金额及形成原因
电视扩产项目”和“技术研究院建设项目”尚有部分工程建设、设备购买尾款或质保金等因支付周期较长尚未支付;(3)募
集资金存放期间及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购买保本理财产品期间产生了一定的利息收益和理财收益。
根据公司 2018 年 3 月 29 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的《关于首次公开发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并将节余
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公司获准将节余募集资金人民币 4,296.06 万元(包含理财收益 139.52 万元和银行存
募集资金其他使用情况
款利息扣除手续费的净额 174.81 万元,实际金额以资金转出当日专户余额为准)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用于公司日常生产经营,
并在上述资金转入公司账户后办理募集资金专项账户注销手续。
[注]:截至 2017 年 12 月 31 日,该募投项目的实际投资总额比承诺投资总额多 3.42 万元,原因系募集资金产生的利息收入一并投入本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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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情况
2017 年 1 月 6 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一
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继续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同意公司使用 1.5 亿元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
之日起不超过 12 个月,到期将以自有资金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独立董事
发表同意公司部分闲置募集资金 1.5 亿元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意见。国信证券出
具专门核查意见同意公司使用部分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事项。公司实际
使用人民币 1.5 亿元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并已于 2017 年 12 月 25
日、2017 年 12 月 27 日及 2017 年 12 月 29 日将上述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募集资
金全部归还并转入募集资金专项账户。
六、对闲置募集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的情况
2017 年 1 月 6 日,中新科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
十二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购买保本型理财产品的
议案》,同意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的前提下,对最高额度不
超过人民币 1.2 亿元的闲置募集资金用于购买保本型银行理财产品,使用期限自
董事会批准之日起不超过 12 个月,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循环进行投资,滚动使
用。独立董事发表同意公司使用最高额度不超过人民币 1.2 亿元的闲置募集资金
用于购买保本型银行理财产品的意见。国信证券出具专门核查意见同意公司使用
闲置募集资金用于购买保本型银行理财产品。公司已于上述规定期限到期前收回
所购买的理财产品并转入募集资金专户账户。
七、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情况
2016 年 1 月 19 日,中新科技第二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六
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以募集资金置换已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议案》,
同意公司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集资金项目的自筹资金 3,530.74 万元。全
体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国信证券出具专门意见同意公司以募集
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集资金项目的自筹资金。
八、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情况
中新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专项核查报告
2018 年 3 月 29 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四次会
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首次公开发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
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年产 400 万
台平板电视扩产项目”、“技术研究院建设项目”、“偿还银行贷款项目”结项。
同意公司将节余募集资金 4,296.06 万元(包含理财收益 139.52 万元和银行存款
利息扣除手续费的净额 174.81 万元,实际金额以资金转出当日专户余额为准)
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用于公司日常生产经营,并在上述资金转入公司账户后办理
募集资金专项账户注销手续。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公司本次首次公开发行募集资
金投资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意见。财通证券出具专门
意见同意公司首次发行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资金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截至本报告出具日,公司已将节余募集资金 4,296.06 万元转入其他账户用
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募集资金专项账户注销手续尚在办理中。
九、会计师对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的鉴证意见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中新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编
制的 2017 年度《关于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进行了专项审
核,并出具了《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鉴证报告》(天健审〔2018〕3180
号),发表意见为:中新科技公司董事会编制的 2017 年度《关于募集资金年度存
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
(2013 年修订)》及相关格式指引的规定,如实反映了中新科技公司募集资金 2017
年度实际存放与使用情况。
十、保荐人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人认为:2017 年度,公司严格执行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制度,
已披露的相关信息及时、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违反《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
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 年修订)》的情况。
(以下无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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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页无正文,为《财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中新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专项核查报告》之签字盖章页)
保荐代表人: 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
顾磊 陈仕郴
财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