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栖霞建设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18-04-21
债券简称:18 栖建 01           债券代码:143540
                   南京栖霞建设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为进一步加强保护中小投资者的合法权益,根据《公司法》、《国务院办公厅
关于进一步加强资本市场中小投资者合法权益保护工作的意见》和中国证监会
《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2016 年修订)》等规定,南京栖霞建设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拟对
《公司章程》中相关条款进行修订。具体如下:
    原《公司章程》第七十八条
    第七十八条     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以其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数额行
使表决权,每一股份享有一票表决权。
    公司持有的本公司股份没有表决权,且该部分股份不计入出席股东大会有表
决权的股份总数。
    董事会、独立董事和符合相关规定条件的股东可以征集股东投票权。
    现拟对前述条款修订如下:
    第七十八条
    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以其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数额行使表决权,每
一股份享有一票表决权。
    公司持有的本公司股份没有表决权,且该部分股份不计入出席股东大会有表
决权的股份总数。
    股东大会审议影响中小投资者利益的重大事项时,对中小投资者的表决应当
单独计票。单独计票结果应当及时公开披露。
    公司董事会、独立董事和符合相关规定条件的股东可以公开征集股东投票
权。征集股东投票权应当向被征集人充分披露具体投票意向等信息。禁止以有偿
或者变相有偿的方式征集股东投票权。公司不得对征集投票权提出最低持股比例
限制。
   本次修订《公司章程》的事项尚须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南京栖霞建设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 年 4 月 21 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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