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锦江国际酒店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持股 5%以上的股东减持股份计划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全体董事及相关股东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
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股东持股的基本情况:截止本公告披露之日,弘毅(上海)股权投资基
金中心(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弘毅投资基金”)持有上海锦江国际酒店发展股
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股份 120,325,976 股,约占本公司总股本的
12.56%。
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弘毅投资基金基于自身财务安排,预计自本公告
披露之日起 15 个交易日之后的 6 个月时间内通过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交易、大宗
交易等方式减持股份不超过 19,158,728 股(若计划减持期间有派息、送股、资本
公积金转增股本、配股等除权除息事项,拟减持股份数量和减持价格将相应进行
调整),即不超过本公司股份总数的 2%。以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交易减持的,在任
意连续 90 个自然日内,减持股份的总数不超过本公司股份总数的 1%。以大宗交易
方式减持的,在任意连续 90 个自然日内,减持股份的总数不超过本公司股份总数
的 2%。
于 2018 年 4 月 20 日,本公司收到持股 5%以上股东弘毅投资基金《关于股份
减持计划告知函》。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减持主体的基本情况
股东名称 股东身份 持股数量(股) 持股比例 股份来源
5%以上非第 非 公 开 发 行 取 得 :
弘毅投资基金 120,325,976 12.56%
一大股东 120,325,976 股
上述减持主体无一致行动人。
截止本公告披露之日,弘毅投资基金持有本公司股份 120,325,976 股,约占
本公司总股本的 12.56%。其中 100,000,000 股来源于本公司 2014 年度非公开发行
所认购的股份,其中 20,325,976 股来源于本公司 2016 年度非公开发行所认购的
股份。弘毅投资基金过去 12 个月内未减持本公司股份。
二、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减持合
计划减持数量 计划减 拟减持股份 拟减持
股东名称 减持期间 减持方式 理价格
(股) 持比例 来源 原因
区间
2018/5/16
竞价交易减
~
持,不超过: 2014 年 度
2018/11/15
按市场 自身财
不 超 过 : 不超过: 19,158,728 股 非公开发行
弘毅投资基金 价格 务安排
19,158,728 股 2% 2018/5/16 股份
大宗交易减
~
持,不超过:
2018/11/15
19,158,728 股
若计划减持期间有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配股等除权除息事项,
拟减持股份数量和减持价格将相应进行调整。
以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交易减持的,在任意连续 90 个自然日内,减持股份
的总数不超过本公司股份总数的 1%。以大宗交易方式减持的,在任意连续 90 个
自然日内,减持股份的总数不超过本公司股份总数的 2%。
(一)相关股东是否有其他安排 □是 √否
(二)大股东及董监高此前对持股比例、持股数量、持股期限、减持方式、减持数
量、减持价格等是否作出承诺 √是 □否
弘毅投资基金在参与 2014 年本公司非公开发行股份时承诺,其认购的发行
股份自上市之日起 36 个月内不得转让。
本次拟减持事项与此前已披露的承诺是否一致 √是 □否
三、相关风险提示
(一)本次减持计划不存在违反《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股
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证监会公告[2017]9 号)、《上海证券交易
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法律、行
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等相关规定的情况。
(二)减持计划实施是否可能导致上市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的风险 □是 √否
弘毅投资基金不属于本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本次减持计划的实施不
会导致本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本次减持计划的实施不会对本公
司持续性经营产生影响。弘毅投资基金表示,作为战略投资者看好锦江的长远发
展。
(三)弘毅投资基金此次减持价格根据减持实施时的市场价格确定,可能受市场或
者政策因素影响,本减持计划是否实施存在一定的不确定性。
(四)在按照上述计划减持本公司股份期间,本公司将严格遵守有关规定,及时履
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上海锦江国际酒店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 年 4 月 21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