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837004 证券简称:舜禹水务 主办券商:兴业证券
安徽舜禹水务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募集资金存放和实际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
公告
根据2016年8月8日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下发的《关于发布﹤挂牌公司股票发行常见问题解答(三)--募集资金管理、认购协议中特殊条款、特殊类型挂牌公司融资﹥通知》(股转系统公告﹝2016﹞63号)等有关规定,公司董事会对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情况进行了专项核查,现将专项报告说明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公司2016年度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安徽舜禹水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6年10月18日在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上审议通过了《安徽舜禹水务股份有限公司股票发行方案》,在该方案中确定公司以每股2.60元的价格向公司股东、董事、总经理李广宏发行230.00万股股份,募集资金总额598.00万元,其他在册股东均签订承诺放弃优先认购权,该募集资金全部用于补充公司流动资金,且该方案于2016年11月6日在公司201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上予以通过。公司在2016年11月8日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指定信息披露平台上披露了
该次股票发行认购公告,认购人李广宏,每股价格为人民币2.60元,认购金额5,980,000.00元;根据中兴财光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2016年11月17日出具的中兴财光华审验字(2016)第319009号《验资报告》显示,公司已收到该次股票发行所募集的资金5,980,000.00元。2016年12月9日,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出具股转系统函【2016】9085号《关于安徽舜禹水务股份有限公司股票发行股份登记的函》,对公司本次股票发行的备案申请予以确认。截至2016年12月9日,全部募集资金存放于为本次定向发行在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合肥分行营业部开设的募集资金专户(账号:
8112301013200253453),公司不存在提前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
(二)公司2017半年度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公司于2017年2月15日在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上审议通过了《安徽舜禹水务股份有限公司股票发行方案(补充后)》,在该方案中确定公司以每股4.00-5.00元的价格向合格投资者发行不超过800.00万股股份,募集资金不超过4,000.00万元,其他在册股东均签订承诺放弃优先认购权,该募集资金用于购买土地使用权、写字楼及补充公司流动资金,且该方案于2017年3月3日在公司2017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上予以通过。公司在2017年3月6日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指定信息披露平台上披露了该次股票发行认购公告,认购价格为人民币5.00元/股;根据中兴财光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2017年3月16日出具的中兴财光华审验字(2017)第319003号《验资报告》显示,截至2017年3月9日,公司
已收到天津市滨海城投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刘勇、陈桂林及蒲曙光投资款3,800.00万元。2017年4月14日,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出具股转系统函〔2017〕2119号《关于安徽舜禹水务股份有限公司股票发行股份登记的函》,对公司本次股票发行的备案申请予以确认。截至2017年4 月14日,全部募集资金存放于为本次定向发行在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合肥分行营业部开设的募集资金专户(账号:
8112301012100297096),公司不存在提前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公司于2017年10月10日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上审议通过了《关于安徽舜禹水务股份有限公司股票发行方案的议案》,在该方案中确定公司以每股5.80元的价格向合格投资者发行不超过20,689,656股(含20,689,656股)股份,募集资金不超过120,000,004.80元(含120,000,004.80元),其他在册股东均签订承诺放弃优先认购权,该募集资金用于总部基地一期项目工程建安成本及补充公司流动资金,且该方案于2017年10月27日召开的2017 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上予以通过。公司在2017年10月27日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指定信息披露平台上披露了该次股票发行认购公告,认购价格为人民币5.80元/股;根据华普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2017年11月2日出具的验资报告(会验字[2017]5214号)显示,截至2017年11月1日,公司已收到合肥北城水务投资基金(有限合伙)、合肥兴泰光电智能创业投资有限公司、合肥中安庐阳创业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滁州中安创业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池州中安创业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
限合伙)、亳州中安天使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的投资款109,999,969.60元。2017年11月15日,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出具股转系统函〔2017〕6587号《关于安徽舜禹水务股份有限公司股票发行股份登记的函》,对公司本次股票发行的备案申请予以确认。截至2017年11月15日,全部募集资金存放于为本次定向发行在(开户银行:徽商银行长丰支行,银行账号:1025201021000081181)。(开户银行:交通银行安徽省分行,银行账号:341301000018880043795)。(开户银行:上海浦东发展银行合肥分行,银行账号:
58010078801400000259)。(开户银行:兴业银行合肥分行徽州路支行,银行账号:499030100100219979)。公司不存在提前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
二、募集资金存放及管理情况
(一)资金存放账户信息
2016年度股票发行的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基本信息如下:
户名 | 安徽舜禹水务股份有限公司 |
开户行 | 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合肥分行营业部 |
账号 | 8112301013200253453 |
户名 | 安徽舜禹水务股份有限公司 |
开户行 | 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合肥分行营业部 |
账号 | 8112301012100297096 |
户名 | 安徽舜禹水务股份有限公司 |
开户行 | 徽商银行长丰支行 |
账号 | 1025201021000081181 |
户名 | 安徽舜禹水务股份有限公司 |
开户行 | 交通银行安徽省分行 |
账号 | 341301000018880043795 |
户名 | 安徽舜禹水务股份有限公司 |
开户行 | 上海浦东发展银行合肥分行 |
账号 | 58010078801400000259 |
户名 | 安徽舜禹水务股份有限公司 |
开户行 | 兴业银行合肥分行徽州路支行 |
账号 | 499030100100219979 |
务股份有限公司、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合肥分行、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三方已签署《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2017年11月2日,安徽舜禹水务股份有限公司与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合肥分行、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合肥徽州路支行、徽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合肥分行、交通银行安徽省分行分别签订《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三)资金管理内部控制制度的制定情况
2016年10月18日,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通过了《关于制定〈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议案》、《关于开设募集资金专户并签订〈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的议案》,并已提交201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通过制定《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和签订《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建立健全了公司内控制度,能对募集资金的存储、使用、变更、管理等进行有效管控。
三、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2016年度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
项目 | 金额(元) |
一、募集资金金额 | 5,980,000.00 |
加:批量结息收入 | 6,267.19 |
二、已使用募集资金总额 | 5,986,102.65 |
补充流动资金-材料款支出 | 5,985,548.65 |
银行费用支出 | 554.00 |
三、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余额 | 164.54 |
(二)2017年度第一次定增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
项目 | 金额 |
一、募集资金金额 | 38,000,000.00 |
加:批量结息收入 | 367,193.80 |
二、已使用募集资金总额 | 13,139,669.04 |
补充流动资金-材料款支出 | 8,538,875.24 |
补充流动资金-车位支出 | 360,000.00 |
补充流动资金 -偿还银行借款 | 4,240,000.00 |
银行费用支出 | 793.80 |
三、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余额 | 25,227,524.76 |
项目 | 金额 |
一、募集资金金额 | 109,999,969.60 |
加:批量结息收入 | 66,047.39 |
二、已使用募集资金总额 | 3,850,147.00 |
总部基地建设支出 | 3,850,000.00 |
银行费用支出 | 147.00 |
三、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余额 | 106,215,869.99 |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公司募集资金认缴相关信息及时、真实、准确、完整的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信息披露平台披露。
公司已按《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股票发行业务细则(试行)》、《挂牌公司股票发行常见问题解答(三)募集资金管理、认购协议中特殊条款、特殊类型挂牌公司融资》等有关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及时、真实、准确、完整地披露了本期募集资金的存放与使用情况。
六、关于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结论性意见
公司募集资金与实际使用符合全国股份转让系统《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督管理办法》、《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业务规则(试行)》、《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股票发行业务细则(试行)》、《挂牌公司股票发行常见问题解答(三)募集资金管理、认购协议中特殊条款、特殊类型挂牌公司融资》等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 安徽舜禹水务股份有限公司设立公司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及签订三方监管协议、且制定了《安徽舜禹水务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公司不存在募集资金管理违规行为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其相关信息披露及时、真实、准确的反映了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特此公告!
安徽舜禹水务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18年4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