读取中,请稍候

00-00 00:00:00
--.--
0.00 (0.000%)
昨收盘:0.000今开盘:0.000最高价:0.000最低价:0.000
成交额:0成交量:0买入价:0.000卖出价:0.000
市盈率:0.000收益率:0.00052周最高:0.00052周最低:0.000
上海凤凰关于子公司华久辐条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18-04-21
上海凤凰企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子公司华久辐条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公司子公司华久辐条拟出资 378.08 万元,购买关联方江苏美乐及其下属
子公司部分资产;
     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已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
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过去十二个月内,公司未发生与同一关联人或与不同关联人之间交易类
别相关的关联交易。
    一、交易概述
    上海凤凰企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18 年 4 月 19
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子公司华久辐条购买资产
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同意公司全资子公司江苏华久辐条制造有限公司(以下简
称:华久辐条)以现金方式购买关联方江苏美乐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江苏
美乐)及其下属江苏美乐车圈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美乐车圈)和江苏联创新材
料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江苏联创)的部分资产。
    本次交易以评估价格为基准,购买资产的总额为 378.08 万元。
    本次交易为关联交易,但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
重大资产重组;
    过去十二个月内,公司未发生与同一关联人或与不同关联人之间交易类别相
关的关联交易;
    本次交易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交易各方当事人情况介绍
    1、关联关系
    (1)江苏美乐持有公司 10.93%股权,为持有上市公司超过 5%股份的股东。
同时江苏美乐持有凤凰自行车 49%股权。
    (2)美乐车圈、江苏联创为江苏美乐的控股子公司
    2、关联方概况
    (1)江苏美乐
    公司名称:江苏美乐投资有限公司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公司住所:丹阳市司徒镇丹伏路 8 号
    法定代表人:王翔宇
    注册资本:6250 万元整
    成立日期:2009 年 11 月 11 日
    经营范围:项目投资,项目管理;自行车、电动车、轮椅及其配件,金属材
料,建筑装潢材料,化工原料(化学危险品除外),橡胶制品,电线电缆及一类
医疗设备的销售。 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2)美乐车圈
    公司名称:江苏美乐车圈有限公司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中外合资)
    公司住所:丹阳市司徒镇观鹤路 1 号
    法定代表人:王翔宇
    注册资本:550 万美元
    成立日期:1996 年 04 月 30 日
    经营范围:生产自行车及其零部件、摩托车零部件、粘合剂、冷轧带钢、不
锈钢产品、硬质合金及金属材料表面电镀加工。上述产品的设计、盐法和信息技
术服务,货物的仓储、包装,物流信息、物流业务的咨询服务,普通货运(本公
司自用),工业用水生产(本公司自用)。(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
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3)江苏联创
    公司名称:江苏联创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公司住所:江苏联创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王爱平
      注册资本:1000 万元整
      成立日期:2016 年 09 月 14 日
      经营范围:塑料制品研发生产。(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
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三、交易标的的基本情况
      1、本次交易的主要标的如下:
                                                         单位:万元(不含税)
序号         标的名称          交易对象            评估净值       交易价格
  1      电子屏设备            江苏美乐                   1.50           1.47
  2      变压器配电工程        江苏联创                  51.36          50.29
  3      变压器配电工程        美乐车圈                 155.79         152.30
  4      运输车辆              美乐车圈                  15.53          15.20
  5      办公及电子设备        美乐车圈                   5.44           5.32
  6      天然气工程            美乐车圈                  61.09          59.80
  7      厂区花木及绿化        美乐车圈                  95.72          93.70
                    合计                                386.43         378.08
      2、交易标的的评估情况
      根据上海惠宝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出具的《上海凤凰企业(集团)股份有限公
司全资子公司-江苏华久辐条制造有限公司拟购买部分资产评估报告》(沪惠宝评
报字(2018)第 1003 号),按照成本法评估,标的资产在评估基准日 2017 年 11
月 30 日,在评估报告所设定的限定条件下,公司委托评估的部分资产评估价值
为人民币 3,864,275.09 元。评估结果有效期为壹年,即有效期从资产评估基准
日 2017 年 11 月 30 日至 2018 年 11 月 29 日止。
      四、交易协议的主要内容
      1、双方确认,经上海惠宝资产评估有限公司评估并出具《上海凤凰企业(集
团)股份有限公司全资子公司-江苏华久辐条制造有限公司拟购买部分资产评估
报告》,文号:沪惠宝评报字(2018)第 1003 号,评估基准日:2017 年 11 月 30
日,本次交易标的的评估价值为人民币 386.43 万元,经双方协商,确定转让资
产的总价款为 378.08 万元。
    2、双方应当自协议生效之日起 7 日内,将转让的资产交付购买方,双方应
当办理相关交接手续,双方授权代表应签署《资产移交清单》,该清单所列资产
移交日为资产实际移交完毕之日。若资产涉及相关权利变更登记手续的,双方应
共同办理过户变更手续。
    3、交易对方承诺,转让的资产上未设置任何抵押、质押、留置、保证、查
封或任何第三方权益及影响资产所有权转让的其他情形;对转让资产享有独占的
所有权、权利和利益,签署和履行交易协议不违反其作为一方当事人的任何合同
义务,不存在未了的或可能提起的影响其履行交易协议义务的诉讼、仲裁或行政
程序。
    4、自资产交付之日起,转让的资产的所有权即归属于购买方。资产所有权
转移前的风险由出售方承担,资产转移后的风险由购买方承担。
    5、因本次资产转让而发生的相关税费按照有关法律规定,由购买方承担。
    6、出售方如不按协议规定的日期向购买方交付资产,每逾期一日按未交付
资产价值的万分之一向购买方支付违约金。逾期超过三个月时,购买方有权解除
本合同,出售方应当返还购买方已支付的转让价款。
    7、购买方不按协议规定的日期给付价款时,每逾期一日,购买方应按逾期
支付金额的万分之一向甲方支付违约金。逾期超过三个月时,出售方有权解除本
合同。
    五、本次交易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交易将进一步理清华久辐条与关联方江苏美乐及其下属企业的资产关
系,减少关联交易,为华久辐条的日常经营带来一定的促进作用。
    特此公告。
                               上海凤凰企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 年 04 月 21 日

  附件:公告原文
返回页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