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凤凰企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修订《董事会议事规则》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为贯彻落实全国国有企业党的建设工作会议精神,把加强党的领导和完善公
司法人治理统一起来,明确和落实党组织在公司法人治理结构中的法定地位,切
实发挥党组织政治核心作用,根据《公司章程》的规定,上海凤凰企业(集团)
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18 年 4 月 19 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五
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具体如下:
序号 修订前 修订后
第一条 宗旨 第一条 宗旨
为了进一步规范上海凤凰企业 为了进一步规范上海凤凰企
(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称“本 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称
公司”或“公司”)董事会的议事方 “本公司”或“公司”)董事会的
式和决策程序,促使董事和董事会有 议事方式和决策程序,促使董事和
效地履行其职责,提高董事会规范运 董事会有效地履行其职责,提高董
作和科学决策水平,根据《公司法》、 事会规范运作和科学决策水平,根
1
《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 据《中国共产党章程》、《公司法》、
《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证券法》、 上市公司治理准则》、
其他有关法律、法规及《上海凤凰企 《 上 海 证 券 交 易 所 股 票 上 市 规
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 则》、其他有关法律、法规及《上
下称“公司章程”)的规定,制订本 海凤凰企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规则。 章程》(以下称“公司章程”)的规
定,制订本规则。
第三条 定期会议 第三条 董事会会议
2
董事会会议分为定期会议和临 董事会会议分为定期会议和
时会议。 临时会议。
董事会每年应当召开至少两次 董事会每年应当召开至少两
定期会议,并且在上下两个半年度应 次定期会议,并且在上下两个半年
当至少各召开一次定期会议。 度应当至少各召开一次定期会议。
董事会决定公司重大问题,应
事先听取公司党委的意见。
第四条 定期会议的提案 第四条 定期会议
在发出召开董事会定期会议的 在发出召开董事会定期会议
通知前,董事会办公室应当充分征求 的通知前,董事会办公室应当充分
各董事的意见,初步形成会议提案后 征求各董事的意见,初步形成会议
3
交董事长拟定。 提案后交董事长拟定。
董事长在拟定提案前,应当视需 董事长在拟定提案前,应当视
要征求总经理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 需要征求总经理和其他高级管理
的意见。 人员的意见。
除上述修订外,《董事会议事规则》其它条款不变。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上海凤凰企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 年 04 月 21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