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凤凰企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修订《总经理工作细则》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为贯彻落实全国国有企业党的建设工作会议精神,把加强党的领导和完善公
司法人治理统一起来,明确和落实党组织在公司法人治理结构中的法定地位,切
实发挥党组织政治核心作用,根据《公司章程》的规定,上海凤凰企业(集团)
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18 年 4 月 19 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五
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总经理工作细则〉的议案》。具体如下:
序号 修订前 修订后
第一条 为适应建立现代企业 第一条 为适应建立现代企业
制度的需要,确保公司法人治理结 制度的需要,确保公司法人治理结
构规范运作,保证公司管理层认真 构规范运作,保证公司管理层认真
贯彻执行和组织实施董事会决议, 贯彻执行和组织实施董事会决议,
切实履行公司日常经营管理结构的 切实履行公司日常经营管理结构的
职权职责,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 职权职责,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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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和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
《上海凤凰企业(集团)股份有限 称:《公司法》)和《上海凤凰企业
公司章程》 以下简称: 公司章程》) (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
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运作情 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况,制定本工作细则。 结合公司实际运作情况,制定本工
作细则。
第二十八条 总经理协调处理 第二十八条 总经理协调处理公
公司日常事务,定期召开总经理办 司日常事务,定期召开总经理办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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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会议,审议决定公司经营、管理、 会议,审议决定公司经营、管理、
发展的重要事项及提交董事会审议 发展的重要事项及提交董事会审议
的重大事项,定期召开生产经营分 的重大事项,定期召开生产经营分
析会,对下一步工作提出指令性意 析会,对下一步工作提出指令性意
见。 见。
总经理办公会决定公司重要事
项,应事先听取公司党委的意见。
除上述修订外,《总经理工作细则》其它条款不变。
特此公告。
上海凤凰企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 年 04 月 21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