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鹿港文化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担保人名称
江苏鹿港文化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 被担保人名称
1、世纪长龙影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世纪长龙”)
2、浙江天意影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天意影视”)
3、江苏鹿港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鹿港科技”)
4、江苏鹿港乐野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乐野科技”)(原江苏鹿港毛纺织染
有限公司)
5、张家港保税区鹿港国际贸易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鹿港国际”)
6、江苏鹿港朗帕服饰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朗帕服饰”)
● 本次担保数量及累计为其担保数量
为世纪长龙影视有限公司不超过 50,000 万元的银行信用额度贷款提供连带责
任保证担保;为浙江天意影视有限公司不超过 50,000 万元的银行信用额度贷款提
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其中占股 4%的新余上善若水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为上述担保提
供同比例担保);为江苏鹿港科技有限公司不超过 30,000 万元的银行信用额度提
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为江苏鹿港乐野科技有限公司不超过 25,000 万元的银行信
用额度申请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为张家港保税区鹿港国际贸易有限公司不超
过 25,000 万元的银行信用额度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为江苏朗帕服饰有限公司
不超过 3,000 万元的银行信用额度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本次是否有反担保
没有反担保安排。
●对外担保累计数量
截止 2018 年 3 月 31 日,公司对外担保余额为 103,237.66 万元人民币,全部
是为全资子公司或控股子公司提供的贷款担保。
● 对外担保逾期的累计数量
没有逾期担保情况。
一、担保情况概述
因公司控股子公司生产经营的需要,公司计划在 2018 年度内为世纪长龙不超
过 50,000 万元的银行信用额度贷款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含贷款、信用证开
证、银行承兑汇票、保函担保等);为天意影视不超过 50,000 万元的银行信用额
度贷款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含贷款、信用证开证、银行承兑汇票、保函担保
等);为鹿港科技不超过 30,000 万元的银行信用额度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含
贷款、信用证开证、银行承兑汇票、保函担保等);为乐野科技不超过 25,000 万
元的银行信用额度申请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含贷款、信用证开证、银行承兑
汇票、保函担保等);鹿港国际不超过 25,000 万元的银行信用额度提供连带责任
保证担保(含贷款、信用证开证、银行承兑汇票、保函担保等);为朗帕服饰不
超过 3,000 万元的银行信用额度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含贷款、信用证开证、
银行承兑汇票、保函担保等)。
公司同意在符合国家有关政策前提下,2018 年度向公司全资子公司、控股子
公司提供贷款担保,公司授权董事长在担保额度内全权代表公司与贷款银行办理
担保手续,签署相关法律文件。
截止 2018 年 3 月 31 日止,公司对子公司的担保余额为 103,237.66 万元人民
币,没有逾期担保情况。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 注册资本 持股比例 资产总额 营业收入 净利润
(万元) (万元) (万元) (万元)
江苏鹿港科技有限公司 25000 100% 92,272 137,005.67 5,714.39
江苏鹿港乐野科技有限公司 25000 100% 44,483.98 49,664.56 3,437.96
张家港保税区鹿港国际贸易
2000 100% 13,106.24 59,825.46 283.51
有限公司
江苏鹿港朗帕服饰有限公司 4000 51% 13,673.89 16,494.95 268.67
世纪长龙影视有限公司 25000 100% 88,321.37 15,966.58 1,683.49
浙江天意影视有限公司 1772.51 96% 134,963.55 64,751.13 13,223.37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计划在 2018 年度内为被担保人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流动资金贷款额度不超过
人民币 183,000 万元提拱担保。
四、董事会意见
因公司控股子公司生产经营的需要,公司计划在 2018 年度内为世纪长龙不超
过 50,000 万元的银行信用额度贷款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含贷款、信用证开
证、银行承兑汇票、保函担保等);为天意影视不超过 50,000 万元的银行信用额
度贷款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含贷款、信用证开证、银行承兑汇票、保函担保
等);为鹿港科技不超过 30,000 万元的银行信用额度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含
贷款、信用证开证、银行承兑汇票、保函担保等);为鹿港乐野科技不超过
25,000 万元的银行信用额度申请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含贷款、信用证开证、
银行承兑汇票、保函担保等);鹿港国际不超过 25,000 万元的银行信用额度提供
连带责任保证担保(含贷款、信用证开证、银行承兑汇票、保函担保等);为朗
帕服饰不超过 3,000 万元的银行信用额度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含贷款、信用
证开证、银行承兑汇票、保函担保等)。
以上担保合计 183,000 万元,占公司 2017 年度经审计净资产 70.82%。公司同
意在符合国家有关政策前提下,2018 年度向公司全资子公司、控股子公司提供贷
款担保,公司授权董事长在担保额度内全权代表公司与贷款银行办理担保手续,
签署相关法律文件。
五、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
1、公司 2017 年度尚无逾期担保和涉及诉讼的担保。
2、本次担保主要是为了进一步促进下属子公司的生产发展,解决其生产经营
和资金需求,进一步提高其经济效益。本次担保有利于公司可持续发展,增加公
司盈利水平,提高上市公司质量。鉴于提供担保的对方为公司全资子公司或控股
子公司,为其提供的担保风险较小、可控性强。
3、本次担保事项符合相关规定,其决策程序合法、有效。
4、本次担保符合诚实、信用和公平公正的原则,为其债务提供责任保证的行
为不会损害公司利益,不会对公司产生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
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综上所述,独立董事同意《公司为下属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六、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止 2018 年 3 月 31 日,公司的对外担保余额为 103,237.66 万元人民币,占
公司 2017 年度经审计的净资产的 39.95%,没有逾期担保情况。除为公司控股子公
司、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外,未发生其他对外担保情况。
七、其他需说明事项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 2017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八、备查文件
1、第四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
2、第四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独立董事意见
特此公告。
江苏鹿港文化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 年 4 月 20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