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鹿港文化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17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监事会全体成员、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公告内容真
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江苏鹿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
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6]131 号)核准,公司非公开发行 65,146,579 股
人民币普通股,发行价格为 15.35 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999,999,987.65
元,扣除与发行有关的费用人民币 19,435,147.00 元,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980,564,840.65 元。本次募集资金已经江苏公证天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
伙)于 2016 年 2 月 25 日出具的《验资报告》(苏公 W[2016]B026 号)验证。
2016 年 3 月 1 日起至 2016 年 12 月 31 日止,公司投入募投项目共 10,533.36
万元(含募集资金置换前期投入 2,500 万元),归还银行贷款 30,000.00 万元,暂
时补充流动资金 25,000 万元,购买理财产品 20,170 万元(含理财产品产生利息
收入滚动购买),收到存款利息和理财收益 704.54 万元(扣除银行手续费),募
集资金专户存款余额为 10,557.67 万元;截至 2017 年 12 月 31 日,公司投入募
投项目共 41,083.36 万元(含募集资金置换前期投入 2,500 万元),归还银行贷款
30,000.00 万元,暂时补充流动资金 28,000 万元,收到存款利息和理财收益
1,069.02 万元(扣除银行手续费),募集资金专户存款余额为 42.15 万元。
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公司于 2010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上,通过了《募集资金管理办法》,并
于 2013 年 4 月 21 日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进行了修订,在募集资金到账后,
严格按照管理办法执行。
2016 年 3 月 2 日,本公司分别与保荐机构中国中投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及中国
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张家港分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张家港分行、江
苏张家港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共同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
议》。《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该协议与《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
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差异;在履行过程中未发生问题。
截至 2017 年 12 月 31 日,公司募集资金存放情况具体如下:
金额(人民币
序号 银行户名 开户行名称 账号
元)
江苏鹿港文化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
1 1102027619000135843 289,334.49
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张家港分行
江苏鹿港文化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
2 10527801040011491 86,316.39
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张家港分行
江苏鹿港文化 江苏张家港农村商业银
3 802000051505588 45,833.61
股份有限公司 行股份有限公司
合计 — 421,484.49
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报告期内,募集资金承诺投资项目、承诺投资总额无重大变化,不存在募集
资金投资项目无法单独核算效益的情况,具体详见附件《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
表》。
1、2016 年 4 月 18 日,依据江苏公证天业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苏公
W[2016]E1371 号”《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鉴证报告》,截至 2016 年
12 月 31 日,本公司已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实际投资额为 2,500.00 万
元。
2016 年 4 月 18 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十
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的自筹资金的议案》,
董事会同意使用募集资金 2,500.00 万元置换预先投入的自筹资金。
2、公司于 2016 年 3 月 18 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及第三届监
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
案》,同意暂时使用 2.5 亿元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公司流动资金,使用期限
为 12 个月,并已足额归还。2017 年 3 月 21 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
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募集资金到期归还并
继续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暂时使用 2.5 亿
元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公司流动资金,使用期限为 12 个月。
公司于 2017 年 1 月 5 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及第三届监事会第
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
意暂时使用 1 亿元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公司流动资金,使用期限为 12 个月。
2017 年 12 月 22 日、29 日,公司将上述暂时用于补充流动资金的募集资金中的
7,000 万元提前归还至“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张家港分行”募集资金专用
账户。
截至 2017 年 12 月 31 日止,公司用于补充流动资金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余额
为人民币 28,000.00 万元。
3、公司于 2016 年 3 月 18 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及第三届监
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议
案》,同意在一年以内,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不超过 2 亿元适时投资安全性高、
有保本约定的保本型理财产品。
公司于 2017 年 8 月 19 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
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议案》,同意在一年以内,公司决定使用不
超过 2 亿元闲置募集资金购买低风险、保本型理财产品。
截至 2017 年 12 月 31 日止,公司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购买保本型理财产品
无余额。
四、变更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未发生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情形。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报告期内公司未发生募集资金不当使用及披露的问题,公司严格按照国家法
律法规和证券监管部门的要求,遵循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公司与有关各
方签署的《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的规定,合法、合规、合理使用募
集资金,及时、真实、准确和完整地履行相关信息披露义务,对以上募集资金的
使用及信息披露不存在违法违规情形。
六、会计师事务所对公司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出具的鉴证报告的
结论性意见。
江苏公证天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 2018 年 4 月 18 日出具的《募
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鉴证报告》(苏公 W[2018]E1190 号)。经核查,认
为鹿港文化董事会编制的《关于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符合
《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 年修订)及相关格式指引
的规定,在所有重大方面如实反映了鹿港文化募集资金 2017 年度实际存放与使
用情况。
七、保荐机构对公司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所出具的专项核查报告
的结论性意见。
保荐机构通过现场检查核对募集资金专户对账单以及与公司财务部门负责
人等相关人员访谈等方式,对鹿港文化 2017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进行
了专项核查。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鹿港文化 2017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符合
《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
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
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规定》等法规和文件的规定,对募集资金进行
了专户存放和专项使用,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
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
八、上网披露的公告附件
(一)保荐人对上市公司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出具的专项核查报
告;
(二)会计师事务所对上市公司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出具的鉴证报
告。
江苏鹿港文化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 4 月 20 日
附表: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编制单位:江苏鹿港文化股份有限公司 截止日期:2017 年 12 月 31 日 金额单位:万元
募集资金总额 98,056.48 本年度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28050.00
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无
已累计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71083.36
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比例 无
已变更项 调整 截至期末累计投 截至期末 项目达到 项目可行
募集资金 截至期末 截至期末 本年度 是否达
承诺投资 目,含部 后投 本年度投 入金额与承诺投 投入进度 预定可使 性是否发
承诺投资 承诺投入 累计投入 实现的 到预计
项目 分变更 资总 入金额 入金额的差额(3) (%)(4) 用状态日 生重大变
总额 金额(1) 金额(2) 效益 效益
(如有) 额 =(2)-(1) =(2)/(1) 期 化
互联网影视 分批投入
— 68,056.48 — 68,056.48 28,050.00 41,083.36 26,973.12 60.37% 1,057.94 不适用 否
剧项目 阶段
偿还银行贷
— 30,000.00 — 30,000.00 0.00 30,000.00 0.00 100% 100% 不适用 不适用 否
款
合计 — 98,056.48 — 98,056.48 28,050.00 71,083.36 26,973.12 — — 1,057.94 — —
未达到计划进度原因(分具体募投项目) 不适用。
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说明 报告期内未发生重大变化。
2016 年 4 月 18 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的自筹资金的议案》,董事会同意使用募集资金 2,500 万元置换预先投
入的自筹资金。
公司于 2017 年 1 月 5 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及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
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暂时使用 1 亿元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
公司流动资金,使用期限为 12 个月。
2017 年 3 月 21 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会议审议
通过了《关于募集资金到期归还并继续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暂时使
用 2.5 亿元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公司流动资金,使用期限为 12 个月。
截至 2017 年 12 月 30 日止,公司用于补充流动资金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余额为人民币 28,000.00
万元。
公司于 2016 年 3 月 18 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及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
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议案》,同意在一年以内,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不
超过 2 亿元适时投资安全性高、有保本约定的保本型理财产品。
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情况 2017 年 8 月 19 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
产品的议案》,同意在一年以内,公司决定使用不超过 2 亿元闲置募集资金购买低风险、保本型理财产
品。
截至 2017 年 12 月 31 日止,公司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购买保本型理财产品无余额。
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情况 不适用。
项目实施出现募集资金结余的金额及原因 不适用。
募集资金其他使用情况 不适用。
注 1:“募集资金总额”指扣除与发行有关的费用 19,435,147.00 后实际募集资金总额。
注 2:“本年度投入募集资金总额”包括募集资金到账后“本年度投入金额”及实际已置换先期投入金额。
注 3:“截至期末承诺投入金额”以最近一次已披露募集资金投资计划为依据确定。
注 4:“本年度实现的效益”的计算口径、计算方法应与承诺效益的计算口径、计算方法一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