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鹿港文化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对公司对外担保情况的专项说明及独立意见 我们依据相关要求,在公司董事会提供资料的基础上,就担保事项向公司的 相关人员进行了调查和核实,现发表相关说明及独立意见: 公司能够遵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报告期内未发现为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 方、任何非法人单位或个人提供的担保。 我们认为:公司严格遵循了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法律法规, 遵循了《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不存在资金被占用及违规担保行为,控制了对 外担保风险,有效保障了广大股东的合法权益。 独立董事:巢序、范尧明、匡建东 2018 年 4 月 20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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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2018-04-2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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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公告原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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