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森远股份: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18-04-21
鞍山森远路桥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鞍山森远路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以
现场方式于 2018 年 4 月 19 日在鞍山市鞍千路 281 号公司一楼 101 会议室召开。会议通
知已于 2018 年 4 月 8 日以书面和邮件形式向所有董事发出。会议应出席董事 5 人,实
际参加会议董事 5 人,公司监事、高管列席了本次会议,经充分讨论和审议,全部董事
均表达了自己的意见并签署了决议,本次会议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公司
章程》的规定。会议由公司董事长齐广田先生主持,会议以现场记名投票表决方式通过
了以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17 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的议案》
    与会董事听取并审议后认为,《2017 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客观真实反映了 2017
年公司经营成果,较好完成了董事会各项任务。对 2018 年提出的工作任务和目标符合
董事会要求。
    表决结果:同意 5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17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2017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详见中国证监会创业板指定信息披露网站。
    本次会议上,独立董事崔奇女士、佟桂萱女士和万寿义先生(已离职)分别向董事
会提交了 2017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具体内容详见中国证监会创业板指定信息披露
网站,独立董事将在 2017 年年度股东大会上进行述职。
    表决结果:同意 5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议案尚需提请 2017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17 年度审计报告的议案》
    董事会认为公司财务报表已经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编制,在所有重大方面公允
反映了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同意华普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
伙)为公司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公司 2017 年度审计报告》详见中国证监会创业板指定信息披露网站。
    表决结果:同意 5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四、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17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与会董事认为,《公司 2017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客观、真实地反映了公司 2017 年
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表决结果:同意 5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议案尚需提请 2017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五、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17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经华普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 2017 年度实现净利润
55,422,911.04 元,提取法定盈余公积金 3,275,076.64 元,本年度实现的可分配利润为
52,147,834.40 元,累计未分配利润 568,585,290.35 元。
    公司 2017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拟以公司 2017 年末总股本 48,421.9953 万股为基
数,向全体股东以每 10 股派发现金 0.12 元(含税)的股利分红,合计派发现金红利(人
民币)5,810,639.44 元。
    表决结果:同意 5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议案尚需提请 2017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六、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17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公司 2017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详见中国证监会创业板指
定信息披露网站。
    公司保荐机构国信证券股份公司出具了《关于鞍山森远路桥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
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核查意见》,华普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
具了《关于鞍山森远路桥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鉴证
报告》,上述文件详见中国证监会创业板指定信息披露网站。
    表决结果:同意 5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17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议案》
    与会董事认为,公司现行的内部控制制度的设计是健全合理的,执行是有效的,在
所有重大方面,不存在由于内部控制制度失控而使本公司财产受到重大损失、或对财务
报表产生重大影响并使其失真的情况。
    公司独立董事对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发表了独立意见;公司监事会对内部控制自
我评价报告发表了核查意见;公司保荐机构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出具了《关于鞍山森
远路桥股份有限公司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核查意见》;华普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
殊普通合伙)出具了《鞍山森远路桥股份有限公司内部控制鉴证报告》。上述文件详见
中国证监会创业板指定信息披露网站。
    表决结果:同意 5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八、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17 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公司《2017 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详见中国证监会创业板指定信息披露网站。
    表决结果:同意 5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议案尚需提请 2017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九、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公司 2018 年度财务审计机构的议案》
    经全体独立董事事前认可及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董事会同意聘请华普天健会计师
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18 年度审计机构。
    表决结果:同意 5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 2017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十、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总经理工作细则〉的议案》
    根据公司发展需要,对《总经理工作细则》相应条款进行了修订。
    修订后的《总经理工作细则》详见同日披露于中国证监会创业板指定信息披露网站
的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 5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十一、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第 16 号——政府补助
(2017 年修订)》(财会[2017]15 号)、《企业会计准则第 42 号-持有待售的非流动资产、
处置组和终止经营》的通知(财会[2017]13 号)和《关于修订印发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
式的通知》(财会[2017]30 号)进行的合理变更,使公司的会计政策符合相关法律法规
规定,能够更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相关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
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会计政策变更公告》详见中国证监会创业板指定信息披露网站。
    表决结果:同意 5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事项在董事会授权范围之内,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十二、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为了满足公司扩大产业规模及生产经营所需的流动资金,公司同意向营口银行股份
有限公司鞍山分行申请人民币 4000 万元的综合授信额度,由公司全资子公司鞍山森远
科技有限公司、公司股东郭松森夫妻双方提供连带责任担保及商标权、专利权质押。授
信用于采购生产经营用原材料及配件等, 期限为一年。
    同意授权张松先生与银行协商确定该授信额度的期限、利率、延期、展期等具体事
宜并签署相关协议。
    表决结果:同意 5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十三、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公司 2017 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公司拟定于 2018 年 5 月 15 日下午 13:30 在公司二楼国际会议厅召开公司 2017 年
度股东大会,会议详细情况见中国证监会创业板指定信息披露网站披露的《关于召开
2017 年度股东大会通知的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 5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特此公告。
                                         鞍山森远路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 年 4 月 19 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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